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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的中国模式:理念重构与制度再造”成果报告

2019-11-27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大学 2019年5期
关键词:分权理念大学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由沈阳师范大学朴雪涛教授主持完成的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一般课题“大学的中国模式:理念重构与制度再造”(课题批准号:BIA130078),日前通过了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的结题鉴定,现将成果报告如下。

一、研究内容与方法

(一)研究内容

大学的中国模式,是改革开放40年来中国大学在现代化进程中所呈现出来的独特发展理念、独特动力机制、独特制度安排和独特发展经验的综合体。该课题主要研究了如下几个主要问题:一是大学中国模式合法性的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和实践逻辑;二是研究大学中国模式的设计理念,分析大学中国模式设计理念的特征、形成机制、结构和未来发展趋势;三是研究大学中国模式的分权制度,既包括外部治理垂直结构的分权与水平结构的分权,也包括大学内部不同性质权力的分配;四是研究大学中国模式的动力系统;五是通过比较各国大学模式的主体特征来比对大学中国模式的特殊之处。

(二)研究方法

该研究在方法论上坚持运用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和辩证法的观点分析和解释问题,在研究立场上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体系为指导,自觉树立学术研究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服务、为改革开放服务的价值取向。在具体的研究视角上,基于多元现代性的理论观点和社会历史学等学科的分析范式,对大学中国模式进行纵向与横向的剖析,以全面把握大学中国模式的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和实践逻辑。该研究认为大学中国模式的结构应包括独特的设计理念和独特的分权制度两个组成部分,在研究中从分析大学中国模式理念与制度产生的制度环境出发,全面和系统讨论设计理念与分权制度形成的机制、结构和特征。在具体的分析工具上,该研究借鉴中国本土产生的“实践社会学”的分析框架,透过分析大学改革的重大事件及其过程,重视从动态的、个案的角度进行切入。

在具体的研究方法上:一是采用文献分析的方法。在研究过程中,对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高等教育改革发展中的各种政策文件进行收集整理,包括中央的高等教育政策、部分地方政府的高等教育政策以及部分大学自己制定的发展规划、管理制度等。通过分析其内容与实施效能来呈现大学中国模式的样态与价值;二是采用个案分析法。针对典型大学、典型大学改革事件、典型人物等进行分析,从微观视角对大学中国模式进行深度透视;三是采用比较分析法。将大学中国模式,与大学美国模式、大学英国模式、大学俄国模式、大学欧陆模式、大学日本模式进行比较,从中发现大学中国模式的独特性。

二、结论与对策

(一)大学中国模式的合法性得到三重逻辑的证明

1.大学中国模式合法性的历史逻辑

儒家大学是大学中国模式的文化底色,虽然儒家大学到清末遭遇了西方大学制度的冲击和挑战,但是它并未消亡,而是在与域外大学文明对话中转型为中国现代大学文明的有机部分。我国大学的近代化是在外部压力下主动选择的结果,具有转型升级的性质。转型过程中大学的“他性”不断注入,但“我性”并没有离场或缺位,近代中国大学的性格实则是他性与我性的交融。高等教育的延安道路,是中国共产党独立自主开创的高等教育模式,它遗传给大学中国模式以“红色基因”。

总之,在近代中国引进域外大学文明的过程中,中国的学术传统并没退场,而是发挥了文化粘合剂的作用,从而能够有效地将域外制度嵌入到中国传统的社会结构中。而延安道路所表达出的大学叙事在客观上起到了消解西方现代性文化霸权的作用,从而使中国大学的现代转向始终保持自身的特色。

2.大学中国模式合法性的理论逻辑

多元现代性理论与大学中国模式二者之间,在文化逻辑上具有内在的一致性。多元现代性理论对大学中国模式建设的意义有如下两个方面:一是有助于我们更加清醒地认识到现代大学普遍主义背后的文化霸权;二是有助于我们更加坚信大学中国模式也是高等教育现代化的替代性方案。

高等教育生态学基本理论观点对于解释大学中国模式具有重要意义,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大学中国模式的定型具有十分有利的客观条件;二是大学中国模式比较好地解决了大学移植过程中的生态学难题。

高等教育中心转移理论对于理解大学中国模式也具有理论意义。大学在世界各地的发展是不平衡的,客观上存在“中心大学”和“边缘大学”两个体系。前者具有辐射与示范作用,后者对前者在一定程度上形成了依附的关系。高等教育中心转移的理论成果表明,中心大学和边缘大学的地位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会随着社会环境和大学发展变化的实际而发生转移。获取中心地位的过程还会比较曲折,也难以设定固定的时间表。但是,这种可能性的获得也是来之不易的,如世界高等教育发展过程表明,除了社会环境这一个外生变量外,大学自身的改革和完善这一内生变量,也是高等教育教育中心形成的重要因素,有时还是决定性的因素。

3.大学中国模式合法性的实践逻辑

大学中国模式的核心要义,就是通过来自基层的改革实践来建构与检验大学模式,而不是从预设的理想结构出发。我国的高等教育改革具有增量改革的典型特点,即在原有的结构之外加入一种新的结构,形成新旧并行的制度安排。这种特殊的改革方式,使我们无法从过去的理论中找到依据,也无法从域外直接引进相关理论,而是必须探索出一条自己的高等教育改革模式。 改革开放40年来我国高等教育发展实践足可以证明,大学中国模式是一个有效的高等教育现代化方案。大学中国模式有效地提升了高等教育资源供给水平,大学中国模式也有效地提升了大学的学术能力。

(二)大学中国模式形成了独特的设计理念

大学中国模式的设计理念应具有如下八个特点。

独特性。大学中国模式设计理念必须与其他类型的大学模式设计理念所不同,否则难以构成大学中国模式的要件。

自主性。大学中国模式设计理念在建构中不会排斥向不同国家的大学文明学习,但它的主体内容理应是中国人自己创造的,而不是从外部舶来,是中国高等教育文化自觉、文化自强和文化自信的产物。

系统性。大学中国模式的设计理念应该具有稳定的性格和整体性的结构,而不是“只言片语”或“忽东忽西”。

共识性。大学中国模式的设计理念的来源是多方面的,它一定是各种观点整合的结果,是各种不同观点通过博弈达成的共识,并实践中获得广泛的响应。

进取性。大学设计理念具有强烈的社会关怀,它的文化追求不是学理上的知识目标,而是社会改造。特定时代的大学设计理念,往往不是单元的,而是多样的,各种设计理念之间往往会产生激烈的冲突,这些冲突来源于认知和利益多种原因,而真正的大学设计理念必须具有进取精神,有着强烈地走向主流的意识,能够旗帜鲜明地与其他理念进行博弈。

先进性。大学的设计理念具有价值属性和文化立场,或者说有正确的理念和错误的理念之分。错误的大学设计理念指导下建立起的大学模式,不会将大学引向进步,而是会引向落后。大学中国模式的设计理念是那些对中国大学构成积极影响的那部分内容,是代表先进文化和正确价值观的理念。

实效性。按照大学中国模式所设计的方案和制度安排,被实践证明是有效的,可以比较好地完成高等教育的国家使命和个人发展的需要。

示范性。大学中国模式的设计理念对其他国家和地区产生了一定的吸引力,并对域外国家和地区的大学改革产生积极影响。

大学中国模式设计理念,具有独特的生成机制,体现在如下几点:一是古今文化贯通;二是中西文化交融;三是内外逻辑并举;四是上下力量结合。

大学中国模式设计理念的基本结构包括如下五个部分:一是形成了“复数”的大学职能观;二是形成了本体论的大学价值观;三是形成了协同性的大学发展观;四是形成了包容性的大学办学观;五是形成了多样化的大学质量观。

面向未来,我们要重新审视大学设计理念变革的“三种倾向”,即大学理念供给的“行政化倾向”、处理大学理念分歧的“不争论倾向”、大学理念研究中的“单一现代性倾向”。要基于新发展理念对大学设计理念系统再造,并且要完善和推广中国特色的大学理念话语体系。在“事实层面”建立中国特色大学理念话语体系的内容架构;在“逻辑层面”建立中国特色大学理念话语体系的合法性基础;在“价值层面”建立中国特色话语体系的核心理念;在“表达层面”建立中国特色大学理念话语体系的传播渠道。

(三)大学中国模式具有独特的分权制度

1.实践理性是大学分权改革的核心理念

所谓实践理性,就是改革不预设前提,不根据书本权威理论或域外“先进模式”来设计改革,也不是在出台了理想化的方案后再进行改革,而是在大的方向定下来后,通过总结经验来不断完善改革方案,并最终以实践效果判断改革方案的优劣成败。

2.渐进性改革是大学分权改革的推进路径

中国大学分权模式的形成,是一种特殊的渐进式改革,其特点如体现在如下五个方面:一是注意大学分权改革的“顺序和时差”;二是通过“试点”对大学分权改革方案进行总结和推广;三是在大学分权改革的制度供给上以“增量改革”带动存量改革;四是在大学分权改革的价值上强调处理好“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五是大学分权改革方法论的选择上提出“以实干代替争论”。

3.在央地关系向度形成“强中央与强地方”并存的大学分权模式

我国大学分权改革类比较近似于权力和责任的分散,即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共同承担责任、共同拥有权力。这种权力分散型改革,既增加了省级政府统筹高等教育发展的权力,但也并没有因此而影响和削弱中央政府对高等教育的宏观调控能力,从而形成了“强中央”与“强地方”并存的新型大学分权模式。

4.在府学关系向度形成了“强政府与强大学”并存的分权模式

我国府学关系向度的分权改革也具有非常典型的中国特色。在中国社会转型的特殊制度环境下,国家和社会都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呈现出“强国家”与“强社会”并存的治理模式。大学和政府的关系也具有同样的特征,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已经不能随意支配高等学校的办学和管理,而大学也不能离开政府供给的规则而独立行动,政府和大学之间正在形成一种对话关系和机制,大学外部治理逐渐从“政府控制模式”向“政府监督模式”转变。

5.大学中国模式具有独特的大学内部分权模式

大学内部分权的形式有:基于利益相关者的大学内部分权、基于组织层次的大学内部分权和基于权力属性的大学内部分权。中国大学内部分权模式的特征表现为。

一是“有中心的多元治理”模式。“有中心”所指的大学内部治理结构的各种权力,并不是处在同一个能级水平上,而是存在主要权力和次要权力,主要权力主导、引领、规范和监控次要权力。“多元”是指这一治理的结构,也有其他的权力类型在独立地发挥作用,体现出集中领导与分布式管理的结合,行政管理、学术管理和民主管理的统一。

二是集中领导权与分散管理权的转换机制灵活。我国社会政治理念中具有“包容性智慧”的传统,在我国大学内部治理中也得到充分体现。集权与分权两种治理模式之所以能够被整合在一起,主要的原因就是在集中领导权与分散管理权之间的转换机制灵活。我国的高等教育政策,既可以体现在国家的教育立法,也可以体现在中央权威部门的文件,也可以体现在中央领导的讲话精神和重要指示。由于政策来源的多元性,因此国家可以根据环境的变化和战略重点的转移,迅速调整政策,如果集权有利则采取集权,如果分权有利则采取分权。也正因为如此,国家很多教育政策文件都在文件名前面加上“暂行”的字样,为后来及时调整预留了空间。

三是不同性质权力的之间叠加效应明显。中国大学治理模式是包含不同性质权力共同发挥作用的结构,并且不同性质权力都自成系统,有组织、有规则,有制度化的合法身份。但是不同性质权力之间并非是相互制衡的关系,而是相互促进的关系。不同治理主体的权力运作是通过“协商民主”的方式进行的,而不是简单的依靠“一人一票”来决定政策的存废。我国大学内部的重要学术决策,既是各种权力博弈的结果,更是各种权力合作的结果,不是非此即彼,而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这种决策的模式制定出来的方案,既是相互妥协的产物,也是不断说服不同观点者的过程,更是一个政策动员和预备实施的过程。

(四)大学中国模式具有独特的动力系统

由于我国大学具有特殊的分权模式,这决定了我国大学的发展不是单一力量在起作用,而是多种力量形成了一个类似动车组的复合型动力系统。这个系统包括如下四种力量:一是中央政府高等教育政策的“引力”;二是地方政府高等教育政策落地的“增力”;三是市场“看不见的手”的“推力”;四是大学追求卓越产生的“内驱力”。

(五)启示与建议

1.要充分认识和理解大学中国模式的双重性

大学中国模式,是一种特殊的知识制度,是共性和个性的统一。大学中国模式的共性,是由于大学高深知识的内在本性决定的,它构成了大学发展的内在逻辑,不会因为外部环境的改变而改变,大学中国模式如果不遵循内部逻辑,不体现大学的共性,则大学必将陷入总体性危机。大学中国模式的个性,是高深知识生产传播过程中社会属性决定的,中国的大学必须植根于中国特定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结构中,必须努力形成自己独特的模式。

2.要充分认识和理解大学中国模式的包容性

虽然是改革开放以来形成的,但是如果没有中国几千年儒家大学的文化传承,如果没有对近代西式大学的学习和借鉴,如果没有高等教育延安道路的自主探索,那么也不会有大学中国模式的出现。大学中国模式,在本质上是多个大学模式的整合,但又不是简单的相加,而是具有集成创新的特点。大学中国模式的未来发展,也必须要按照这一路径向前推进,走古今贯通、内外并举、中西融合、上下结合的创新之路。

3.要充分认识和理解大学中国模式研究与推广中的特殊方法论

研究和推广大学中国模式,必须要抛开普遍主义与特殊主义、政治论高等教育哲学与认识论高等教育哲学二元对立的思维惯习,要努力寻求不同观念和制度的“中间地带”。这些中间地带往往就是大学中国模式特殊性格之所在。

4.要充分认识和理解大学中国模式所产生的文化效应

因为有了大学中国模式的理论涵养,我们在大学学科、专业、课程、队伍、文化等建设上就会自觉以“中国为中心”,将“扎根中国大地办大学”真正落到实处。

5.提高中国大学模式的适应性

大学中国模式是大学生态链中的一个新的物种,而且是一个具有强大生命力的物种,但是它还没有进化到生态链的顶端,还需要在各种环境中不断优化自己的基因,以提高大学中国模式的适应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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