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语篇框架下的“原因”概念与“事实”概念∗
——以俄狄浦斯王悲剧原因分析为例
2019-11-27王冬雪
王冬雪
(北京外国语大学,北京100089;山东第一医科大学,泰安271016)
提 要:“事实”是“原因”的根源,在特定的语篇中,对“原因”的找寻正是基于相应的“事实”表达。“事实”曾被归结为从等价的指称形式中选取的相应的语言表达方式。我们认为,此处“等价的指称形式”并非源自于时间的延续,而是源自于空间的并列,选择其中某一种语言表达形式也即以某一个“可能世界”为依托去寻求对应的“事实”表达。在描述特定“可能世界”的语篇中,相应的指称系统为“原因”的找寻提供有意义的“事实”依据。本文通过探求“原因”与“事实”之间的内在关联揭示两个概念的语篇属性,并以俄狄浦斯王悲剧原因分析为例,提出并证实“‘事实’与‘原因’共存于语篇范畴中”的观点,旨在从根本上探寻概念语义等价关联的深层起因。
1 引言
“原因”是针对语言进行逻辑分析的重要概念。自亚里士多德以来,“原因”概念一直在发展。在漫长的发展过程中,它先后被归结为“事物” “属性” 和 “ 状态” ( Степанов 1998:521-531)。20 世纪 60年代,“原因”概念迎来发展的新时期,以唐纳德·戴维森(D.Davidson)和泽诺·万德勒(Z.Vendler)为代表的语言哲学家开始对“原因”概念进行阐述,并在一定程度上结合“事实”与“事件”。戴维森首先将“原因”归结为“事件”。随后万德勒将其与“事实”联系起来,并在一定程度上扩展戴维森的“原因”概念。
自20 世纪80年代以来,俄罗斯语言学界开始对“原因”与“事实”概念展开探究:阿鲁玖诺娃(Н.Д.Арутюнова) 和 斯 捷 潘 诺 夫 ( Ю.С.Степанов)分别对“事实”与“原因”加以论述,并将两个概念限定在语言范畴之中。当从逻辑—语言特征角度审视该问题的时候,与“原因”“事实”概念相关的所有内容都经由表达某一可能世界的语篇体系呈现出来,语言表达形式的抉择是以“可能世界”为基础,并在等价的指称表述中进行。传统逻辑利用替换原则揭示指称与真值之间的内在联系(孙学钧1993:9)。但是,当问题涉及内涵语境时,替换原则随时可能面临“内涵困惑”,这主要是因为替换原则的有效性受到内涵语境的制约。据此,我们将从内涵语境,也就是语篇的角度阐释“原因”与“事实”概念及二者之间的内在关联。本文将聚焦“原因”与“事实”在语言哲学领域中的内在关系,从二者所具有的语篇性质入手,探求二者语义等价关联的深层起因,力图解决如下两个问题:第一,“原因”“事实”与语篇、可能世界之间存在着怎样的联系;第二,“原因”与“事实”概念对哪一范畴的依赖程度更大,是语言还是语篇,其原因何在。
2 对戴维森和万德勒的“原因”与“事实”概念的扩展
最早将“原因”概念与世界建立关系的是美国语言哲学家戴维森与万德勒。1967年,戴维森在其所著的Causal Relations中指出,哲学家所谈论的原因及因果关系一般都基于“原因是个别事件,因果关系在事件之中应运而生”这一假说(Davidson 1967:702)。随后,在万德勒同年所发表的同名文章中,将“原因”归结为“事实”,并由此提出“原因是事实”的著名论断(Vendler 1967:712)。
戴维森的论述立足于因果关系论断的本体论。当从具备原因的事物转向“原因”概念本身之后,万德勒与戴维森的观点发生分歧:事件虽然可以有原因,但是,因果关系的语言表达同很多其他的语言领域类似,都迫使人们相信因果关系本体论中的基本要素除事物和事件之外,事实也归属自然本体论的基本范畴(Вендлер 1986:264)。我们同意“原因是事实”的观点。万德勒的“原因”是一种形而上学的混合体,是充实的事件与枯燥的事实之间所达到的某种“不相配”的组合。我们力求在“事实”中找寻事件的“原因”,即把“事实”归入与事件所产生的因果关系之中。
为什么“原因”可以被归结为“事实”,而非“事件”?主要原因是“原因”与“事实”皆不具备时空性特点。“事实”成为认识某个现实“事件”的结果。“原因”是某种事实类的东西,不能像“事件”那样实现完好的时空结合①。即“原因”不能“开始”或“结束”,不能被“观察”或“倾听”,也不可能是“持续的”或“遥远的”。另一方面,“原因”本身同“事实”类似,都可以用来论及、推导或解释其他事物,甚至可能采用相同的方法。结合概念本身所具备的哲学性质,能够成为“原因”的是“事实”,而非“事件”。
相关概念在俄罗斯语言学界得到一定程度的发展。20 世纪80年代,俄罗斯语言学家阿鲁玖诺娃通过事实与命题之间的密切联系将“事实”概念限定在语言范畴之内,理解“事实”的关键存在于和现实相关的命题之中(Арутюнова 1988:157)。换言之,“事实”概念源于语言范畴中的命题。20 世纪90年代,斯捷潘诺夫把“原因”概念置于非语言范畴之外,并将其看成是在语言正确使用的前提下将“事实”与“事件”结合之后所形成的某种关系(Степанов 1998:524)。
历经西方及俄罗斯学者对相关问题的研究,“原因”与“事实”实现由非世界范畴向语言范畴的转化,二者先后被置于语言范畴之中。就“原因”而言,由于我们对“原因”概念的理解本身就是在语言范畴内展开的,因而,无论从哪个角度而言,对这一概念的理解都要结合语言。就“事实”而言,罗素曾把“事实”界定为一种“断言的行为”(Рассел 1957:177),并且认为,“事实”预先由描述世界的语言所确定(Степанов 1998:523)。根据这两方面,“原因”与“事实”都在语言范畴内被发现或揭示出来,所以在语言系统之外去探寻某一“事实”是否是某一事件的“原因”没有任何意义。相对于“原因”概念本身,发展变化的不只是人们对这一概念的看法,还包括语言的界限,因为概念本身的形成都须要借助符合某一“可能世界”的语言表达。
论断“原因是事实”巧妙地把对“原因”概念的研究转向对“事实”概念的分析。20 世纪20年代,罗素在讨论“关系”问题的时候,在其Logical Atomism中提出“事实不能被命名”(Russell 2010:141)。能够表达“事实”的是命题,而不是一个独立的词或字母。罗素所提出的“表达事实的语言符号不是名称,而是命题,或原子句”成为“事实”问题研究的发端(同上:12,141)。此后,由该问题所引发的命题与世界中现实片段之间的关系问题一直成为学界关注的焦点。随后,维特根斯坦在“图式论”中发展“事实”概念,并将“事实”界定为世界逻辑构成的基本要素。直到20 世纪60年代后期,万德勒Causal Relations的问世标志着美国对“事实”问题的研究暂时告一段落。万德勒阐述了“原因”概念,但是确定“事实”究竟为何物却成为解决“原因”问题的关键。
当由“原因”转向“事实”之后,我们发现“事实”所属范畴的复杂性。基于阿鲁玖诺娃的思想,我们发现,“事实”概念本身不只具有语言性的一面,同时还具有一定的本体论特征。一方面,“事实”由命题所限定。“事实”源起于命题,它无法摆脱命题的意义与逻辑结构。由于世界上存在构成命题的人类意识,因此才会有“事实”的存在。对“事实”进行限定的正是命题本身。命题作为语言的基本构成单位,将“事实”限定在语言之中。另一方面,命题意义同时也指向逻辑空间中的“事实”(王冬雪 2015:66-67)。19 和 20 世纪之交所形成的语言哲学句法图式表明,在新的句法图式中,世界不再由空间中的“事物”构成,而是充满“事实”或“事件”。从哲学角度来看,“事实”作为世界的逻辑构成要素出现,这一点充分体现出“事实”的本体论特征。有关“事实”的归属问题,我们认为,“事实”既存在于世界之中,也存在于语言之中。无论是“事实”的现实性,还是“事实”的语言性,都只从属于“事实”的某一个侧面而已。
3 “原因”与“事实”的语篇本质
“语篇”“原因”与“事实”是针对心智空间而提出的3 个重要概念。在20 世纪60-70年代,为了在俄语语言系统中表达特殊心智,“语篇”首先被看成是在特殊意识形态中对语言的特殊使用。这种所谓的特殊使用激活语言的一些特点,随后引发特殊语法及词汇规则,最终创造出特殊的“心智世界”(Берестнев 2009:143-157)。
20 世纪 80年代初,杰米扬科夫(В.З.Демь⁃янков)对“语篇”做出如下定义,“语篇是由一个以上的命题或独立的命题部分而构成的具有主观性的文本片段”(Степанов 1995:37)。语篇的原始结构形式是几个通过逻辑关系而彼此相互联系的、语义表达连贯的原子命题组合。当问题涉及连贯性与语篇性相互关联时,学者们意见不一:以Carrell 为首的学者将语篇性看成是连贯性;以Dressler 为首的另外一些学者则将连贯看成是语篇形成的基本条件之一(于林龙 于海洋 2017:29)。对此,我们支持第二种观点,并且认为,与其说构成语篇的是几个连贯的命题,不如说构成语篇的是语篇创造者及其解释者的共有世界。描述施事者、事物、状态、时间、行为等的普通语境正是从语篇中构建出来的,语篇作为语言成分的环境而出现,并成为表达某一“可能世界”的工具。
上文提到,对“原因”概念的理解要在语言范畴内展开。因果关系是人类描述周围世界及人类自身的手段(Богуславская 2004:34),人类要依据语言对因果关系进行理解。因果关系的存在是相对于所描述世界中的现实片段而言的。自万德勒提出“原因是事实”以来,因果关系理论以一种崭新的面貌与“事实”交融在一起。
本维尼斯特(Э.Бенвенист)曾试图通过对拉丁语前置词prae 的逻辑分析展现出该语言体系中的因果关系:prae 在表达一个事件先于另一事件之前的同时,也表达了“原因”意义(Бенвенист 2010:148-155)。我们认为,本维尼斯特论述的不当之处在于他在脱离语境的前提下将词汇语义进行重合。在描述特定事实的命题之中,语词的出现与使用都受命题语境的制约和影响,换言之,语词的使用及其意义在一定程度上依赖于命题语境(崔凤娟 王松鹤2018:16)。表面上,虽然prae在某些情况下对应俄语中的перед,而在另外的情况下又对应俄语中的 вследствие,但词汇本身的用法取决于来源语言系统本身:当prae 表达原因意义时,原因与外在因素无关,而只在于主体的某种感觉。当“原因”存在于主体之内时,已然与存在方位无关。“原因”不能在存在于主体本身的同时,将感觉从主体中割裂出去并停滞于主体之外。
“原因”作为表达心智空间的重要概念之一,是在语篇范畴内对发生在某一世界现实片段中的事情进行证同。这样,“原因”概念便和“语篇”紧密相连。在系统化语篇中,对世界的其他方面和科学本身而言,我们可以利用事物的本质提供一种有益于理解因果关系的模式,而对“原因”概念的理解就是在这种意义上与语篇范畴进行联系。
同样,“事实”不只具有语言性,更具有自身的语篇性特征。万德勒将“事实”定义如下:“命题是源于多种简单释义形式的抽象化结果之一,事实是从多种等价指称表达中抽取出来的且比命题更加抽象化的结果。事实是一种抽象性实体,无论是哪种事实,都包含一系列在指称上等价的真值命题”(Vendler 1967:711)。总之,“事实”成为从一系列在指称上等价的真值命题集合中选取出来的比命题更抽象化的实体,所有已知或可知的相关“事实”都应该与真命题相符。
“事实”的语言表达取决于内涵语境,也就是描述某一“可能世界”的语篇。唯一与“原因”所不同的是,“原因”可以同时出现在几个不同的可能世界中,但相应的“事实”表达是在不同的可能世界中所进行的不同类别的抽象化结果。在抽象化过程中,起决定作用的是语篇中的指称系统,在任何语篇所描述的世界中,发生作用的是同义替换规则对不同迂说形式的处理与描述“事实”的命题的真值情况。诚如,表述 Эдип не знал,что он женился на своей матери 与 Эдип не знал,что он женился на Иокасте 之间的区别主要体现在命题在非内涵语境上的对比,根据这一点,词项“自己的母亲”与“伊俄卡斯特”无法实现相互替换,所以,对二者所做出的真值判断也是不一样的:前者为真,后者为假。然而,基于语句 То,что Эдип женился на своей матери,привело к тяжёлой трагедии 与 То,что Эдип женился на Иокасте,привело к тяжёлой трагедии 之间的区别主要体现在命题于内涵语境上的对比,这导致两个词项可以实现相互替换。由此可说明,事实在指称上是明朗的,而命题则不是事实,相对而言,命题比较隐晦。
在对语言进行逻辑分析的过程中,两个概念不仅存在于语言系统之中,更是存在于描述不同“可能世界”的语篇之中。当我们的研究从不同语言的相同内容表述转向由同一语言裂变出的不同语篇之后,研究由共时转向历时,由平面转向立体。本维尼斯特没有考虑到空间的并列,而只考虑到时间的延续。我们所了解的有关世界的一切都经由语言表达出来。语言表达的方式,具体地讲,也就是从在指称上的等价形式中选取哪种语言表达方式,对于“事实”和“原因”都很重要。指称上的等价形式并非源自于时间的延续,而是源自于空间的并列,选择其中某一种语言表达形式也即以某一个“可能世界”为依托去寻求对应的“事实”表达,这直接决定了某事件的“原因”表述是否具体、是否准确。在描述某一“可能世界”的语篇中,相应的指称系统为“原因”的找寻提供有意义的“事实”依据。
4 “原因”与“事实”在语篇中的呈现方式
语篇范畴相对于“事实”和“原因”概念的重要性经典地体现在俄狄浦斯王的悲剧原因之中,同时也是“空间”并列的典型(陈雪 2007:142-154)。在俄狄浦斯并不知道这个名为伊俄卡斯特的女人是他母亲的情况下,造成悲剧的原因既不是“他娶伊俄卡斯特”,也不是“他娶自己的母亲”,而是“伊俄卡斯特就是俄狄浦斯的母亲”,这也正是同时符合两种语篇体系的“事实”表达。
在逻辑层面上,语篇被看作一种“状态”,是在该语言所描述的世界中客观实在之间的相互联系、相互作用、共同组合之后所产生的一种“状态描写”,是“语篇”这个逻辑—哲学术语完全意义上的“可能世界”。每一个语篇描述的都是特定的“可能世界”。当语言针对特定“可能世界”进行描述时,对“原因”及其相应“事实”的找寻正是在描述该“可能世界”的指称系统内进行的,也正是在语篇框架下寻找相应“事实”的语言表达。
源自于描述不同“可能世界”的语篇出现在指称上等价的不同命题形式,选取这些等价的指称形式的依据并非是时间的延续,而是源自空间的并列。不同语篇的指称系统作为“事实”表述的空间前提,决定“事实”的语言表达形式本身。然而,“空间的并列”并不意味着对空间的简单叠加。从空间上讲,语句不仅要与地域性社会群体相协调,还要直接同世界(宇宙)相符合(王冬雪2016:76)。随着语篇的不断延展,世界也在逐步“形成”。每个语篇所表达的内容都归属于某一“可能世界”。在设定语篇及指称系统之后,“原因”排除空间上的并列,而选择其中一个“可能世界”作为自身的空间前提,此时,属于“原因”的事实表述并非从属于语言范畴的宇宙整体,而是每一次都对应由明确的逻辑语言环境所限定的“语言分支”或片段,也就是语篇。
语篇是针对特定世界所进行的语言表述,这是语篇和语言之间的本质区别。语篇不是简单的语体,它首先是文本,但远不只是文本。语篇不仅存在于包含特殊语法、特殊词汇及特殊语义的文本之中,更存在于特殊世界之后的文本之中。语篇不仅是文本的现实,更是维护这个现实的系统。在此基础上,语言被理解为“系统的系统”,而语篇是具有特殊社会现实形式的“语言中的语言”。表面看来,不是所有的语言都能萌发出语篇。随后我们可以看到从不同时期的古希腊语言中裂变出的有关俄狄浦斯王悲剧原因的“语篇”。
针对不同的语篇所做出的“原因”论断是不同的:第一种悲剧原因表述(“他娶伊俄卡斯特”)来源于希腊语言中的某一个语言分支,这种语言分支为俄狄浦斯和他周围的人所共有。同时,这一表达存在于俄狄浦斯所生存的世界中,属于俄狄浦斯语篇系统中的“事实”表达。另一方面,虽然“俄狄浦斯娶伊俄卡斯特”与“俄狄浦斯娶自己的母亲”表达不同的命题,但却指向同一个事实,因为“伊俄卡斯特”和“俄狄浦斯的母亲”指称同一个人。在俄狄浦斯所处世界及相应语篇中,俄狄浦斯知道他娶伊俄卡斯特,但同时他也知道他与伊俄卡斯特结为夫妻(以及同一个语句的其他迂说形式),事实上是他娶自己的母亲。因此,万德勒认为,在“我们的世界”中,悲剧原因是第二种事实表述(Vendler 1967:711)。在总结俄狄浦斯悲剧原因时,阿鲁玖诺娃因循万德勒的观点,认为明示俄狄浦斯和伊俄卡斯特的婚姻,并不能揭示出其后接踵而来的灾难原因。伊俄卡斯特是俄狄浦斯的母亲,这不是在对俄狄浦斯的妻子进行证同,而是从因果关系的角度引入关键性的信息。因此,有关俄狄浦斯悲剧原因,阿鲁玖诺娃做出如下论断,“不得不承认:悲剧的原因是俄狄浦斯娶了自己的母亲”(Арутюнова 1988:164)。
“原因”概念总是存在于描述某一特定世界的语篇范畴内。在不同的语篇体系中,俄狄浦斯悲剧的原因被归结为不同的事实表述。在整个希腊语所处的广阔世界中,以上两种悲剧的原因都是对“事实”进行表述,只是语篇体系不同而已。当把第一种原因表述置于阿波罗神的语篇系统中,则不能成为俄狄浦斯悲剧的真正原因;当把第二种原因表述置于第一种语篇体系之内,则表达无法被理解,因为在俄狄浦斯语篇系统中,“他娶了自己母亲”这个事实不存在。
在对语言进行逻辑分析的过程中,语篇系统保留与“事实”和“原因”的相关性联系。万德勒对俄狄浦斯悲剧原因的总结比在第一种语言分支中总结出来的悲剧原因传递的内容更多一些。说“想到父亲的死,哈姆雷特很痛苦”比说“想到丹麦前国王的死,哈姆雷特很痛苦”更好一些。虽然这种情况很少见,但是没有什么东西能与“事实”割裂开。在这个例子中,没有什么想法能够像“原因”那样发挥着自身的作用。尽管万德勒和阿鲁玖诺娃所总结的悲剧原因表达更多的内容,但却不能认为这是对俄狄浦斯悲剧原因最准确的“事实”表达。针对第二种原因表述,尽管与第一种表述一样都隶属于希腊语,但却指向阿波罗神所处的世界,并同时隶属于索福克勒斯和万德勒语篇中的“事实”表述。以上两种原因表述并非是彼此之间的迂说形式,所证同的也不是同一个事实,尽管两种表述都属于同一种民族语言,即索福克勒斯时期的古希腊语言,但是,当语言获得个性化形式并进入语言交际者和解释者的理性意义系统之后,所得出的原因论断也就不再归属于原有的语篇系统(隋然2005:103-104)。
“原因”与“世界”的联系依赖于空间的并列,该意义上的不同世界是指称上的不同世界。在空间概念下,一旦俄狄浦斯所处的“世界”突然转向阿波罗神所处的“世界”,语篇系统随即发生变化,语篇内部的指称系统也发生变化,这便导致在不同语篇系统中针对同一个“原因”出现不同的“事实”表述,由此导致俄狄浦斯悲剧的爆发。最终,在俄狄浦斯并不知道这个名为伊俄卡斯特的女人就是他母亲的情况下,俄狄浦斯悲剧原因既不是“他娶伊俄卡斯特”,也不是“他娶自己的母亲”,而是“伊俄卡斯特就是俄狄浦斯的母亲”,但不仅仅是符合两种语篇体系的事实表达,同时它也归属于语篇创造者和解释者共有的语篇范畴。
5 结束语
“原因”与“事实”在很大程度上不仅保留与语言系统,而且保留与语篇系统的关联。对两个概念的分析不应脱离语篇范畴,否则可能产生无意义的“事实”表达。通过对俄狄浦斯王悲剧原因的分析,我们发现,相比于语言系统而言,语篇对于“原因”和“事实”起到更为重要的作用。在俄狄浦斯语篇和万德勒语篇中产生两种“事实”表达,其中任何一个表述针对另一个语篇系统而言都是不相符的。“原因”概念与“事实”概念都存在于描述特定世界的语篇体系之内,寻找那些摆脱语篇的“事实”如同绕开科学去揭示“原因”概念一样会变得不可思议。
注释
①“事件”不同于“事实”的本质特点即具体发生的事件具有其自身的时空性特征(孙颖李贵鑫2015: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