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美”视角下《三字经》英译本对比研究
2019-11-26唐晨欣
唐晨欣
一.引言
《三字经》是我国古代儿童识字读本,书中记载了将近一千年的历史。故古人云:“三字经,通人心。三字编成便学童,天人包括在其中。若能句句知诠解,子史经书一贯通。”由此可见,尽管《三字经》篇幅短小,但是内容丰富,每行虽三字,但读起来朗朗上口,还有丰富的文化内涵。
那么,作为中华文明的传播者,为了让世界感受到中华文化的独特魅力,《三字经》的英译本就显得尤为重要:不仅要把蕴含的中华文化传递出去,让西方国家了解中国的社会关系演变过程,也给各国人们提供了教育孩子的重要理论基础。我认为《三字经》的英译也有三难:一是每行三字,二是隔行押韵,三是典故繁多。所以,我们在翻译《三字经》时,需要注意其三字的格式韵律,风格及文化内涵。
二.译本介绍及“三美”原则
赵彦春教授说,“如果不能再现《三字经》三字韵文的文体特征、文辞风格和文化内涵,那就不能算是成功的译作。”为此,他在《三字经》英译时,采用的是偶韵体,格式与原文保持一致:选择英文三字对应中文三字每行,押尾韵,节奏感强,选择的词汇都简单易懂,将原文的内容都充分表达出来,加上译文下简要的阐释,非常利于外国读者的阅读与理解。翟理斯,一位研究中国文学的英国学者。他在翻译《三字经》时也是经历了一番波折。刚开始的翻译版本备受争议,当时的人们称翻译中国韵律诗歌简直是天方夜谭,但翟理斯二改后,在文中添加了注释,译文更加注重解释。在此之后,他的翻译也影响了未来几十年《三字经》译本的发展。另一位译者就是王宝童。王宝童先生的英译文也有着大师风范,读起来也是琅琅上口,其韵律也是翻译的一大亮点。从他的译文中也可发现他文学功底深厚,遣词造句都有讲究。他能够将文本内容生动地传达给目标语读者,从而达到文化交流的目的。
许渊冲先生不仅是一位杰出的翻译家,还是重要的翻译理论家。他的译作不仅被我国的读者所喜爱,还受到国外很多学者的赞赏。他的翻译理论可以用他自已概括的一句话来囊括,即“美化之艺术,优势似竞赛。”这句话是许渊冲翻译理论的高度凝练,它包含了“三美论”、“三化论”和“三之论”。
三.英译版《三字经》对比分析
3.1 “意美”
所谓意美,是指译文要传达原文内容所产生的一种意境或联想的美。关于这一点,钱钟书先生也曾提出翻译“得意忘形”说。“得意”当指“得”原诗深层次美。许渊冲则指出,意美有时是历史的原因或者是联想的缘故造成的,译成另外种语言,没有相同的历史原因,就引不起相同的联想,也就不容易传达原诗的意美。因此,在表达原文的意思时,不仅要表达出其表面意思,还要表达出其深层含义,不仅要表达出原语的字间之意,还要传达出言外之意。许渊冲先生自己也说“诗歌的本质就是意象”。意美是诗歌翻译的最高境界,是音美和形美的最终目的和归宿。对于诗歌的意美,许渊冲先生认为:“传达了原诗意美而没有传达音美和形美的翻译,虽然不是译得好的诗,还不失为译得好的散文;如果只有音美和形美而没有意美,那就根本算不上是好翻译了。”举例:
昔孟母,择邻处。子不学,断机杼。
瞿理斯译文:Of old,the mother of Mencius chose a neighborhood; and when her child would not learn,she broke the shuttle from the loom.
赵彦春译文:Then Mencius'mother Chose her neighbor.At Mencius' sloth,She cut th' cloth.
分析:原文虽然只有十二个汉字,但有两个历史典故。对于译者来说,传达历史典故的意义是很重要。第一个典故是孟子的母亲三次搬家,为的是让他的儿子孟子喜欢读书。第二个是孟子的母亲割下织布来教育他的儿子不要停止学习。学习就像织布一样。一个人应该不断学习,永不放弃成为一个有用的人。
瞿理斯的翻译虽然传达了历史典故的基本含义但是细节之处没有斟酌。“neighborhood”一词不仅指人,也指地区。赵彦春的翻译,“neighbor”一词更合适。“neighbor”的意思更具体,传达了原文的意思。瞿理斯的翻译,当她的孩子不学习的时候,她就摔坏织布机,会让读者认为孟子并不总是想学习:孟子一不学习,他的母亲就会摔坏织布机,而这种事情经常发生。但是,事实上,孟子的母亲只摔过一次织布机,孟子也只不想学习过一次。根据瞿理斯的翻译,读者很难正确理解原文。相比之下,赵彦春的翻译就没有这样的歧义。他完全理解原文,他的翻译非常准确。“sloth”这个词和“cloth”押韵。“sloth”一词表示孟子并不是一直不爱学习,只是有的时候会懒惰。由此可见赵彦春翻译的很忠实。他的翻译有助于读者理解文本的含义。站在历史典故的立场,他的翻译更准确,表达地更圆满。
曰仁义,礼智信。此五常,不容紊。
王宝童译文:Be righteous,kind,Faithful,polite,And use your mind,Good Virtues quite.
赵彦春译文:Grace,justice,courtesy,Wisdom,and fidelity,Good order derive,From Constants Five
分析:我主要关注了“仁、义、礼、智、信”这五个字的翻译。我之所以关注这几个词,是因为他们虽然都只有一个字,但背后代表了中国古代深刻的文化内涵。我们不难发现,王宝童在翻译的时候,用 了“righteous,Kind,Polite,Use your mind,Faithful”的形容词,而赵彦春采用了“Grace,Trust,Decency,Wisdom,Honesty”这五个名词。我们知道形容词是描述性的词,它的含义具有局限性;反之,名词他的包容性更大一点,就这句话而言,我认为名词比形容词更胜一筹。另外,王宝童的译文前半部分句式还是比较整齐的,但是,“智”的翻译就显得不那么地道,也打乱了行文的流畅度。这一点也与下文提到的“形美”有关。
3.2 “音美”对比分析
所谓音美,是指译文可以借用译语诗人喜见乐用的格律,选择和原文音似的韵脚,还可以借助于双声、叠韵、重复等方法来表达原文的音美。但是刻意追求“音似”是不可取的,很难做到时也没必要强求。音美也和节奏有关。一般而言,节奏感强的诗歌读起来朗朗上口,容易让人们记忆深刻,给他们带来阅读的快感。只有具有自然节奏和音乐语言的诗歌才会得到广泛的欣赏。
中国古代诗歌运用声调模式、叠词、拟声词等追求和谐。英语中没有声调模式,但它有复现、拟声词和许多修辞手段来丰富诗歌中的语言声音。因此,在中国古诗翻译中,有多种方法可以再现声音的美。那么,译者在翻译文本时,也要尽可能地寻找英语的韵调。举例:
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
瞿理斯译文:Men at their birth are naturally good.Their natures are much the same,their habits become widely different.
王宝童译文:At first mankind,Is kind at heart.With natures alike,But habits apart.
赵彦春译文:Man on earth,
Good at birth.
The same nature,
Varies on nurture.
分析:翟理斯在翻译时,采用的是释义解读,也就是直译加解释的方法来进行翻译。虽然较为准确的传达了原文涵义,但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与《三字经》的行文特点存在较为明显的不同,未能反应出原文的诗学特征。另外,在“性相近,习相远”的翻译中,翟理斯将“习”译为“habit”,但是相对有文化背景的我们都知道,这里的“习”并不仅仅指代“习惯”,还有后天培养对人性影响的重要性的意思在里面。所以,“habit”一词在这里并不是很合适。
王宝童在翻译时,遵照原文(《三字经》原文韵式多为“AABA”的形式。如第一节中尾字分别为“出(chu)”“善(shan)”“近(jin)”“远(yuan)”。可以看出,虽然一三句不押韵,但是二四句押“an”韵。)的韵律节奏,在翻译时,特地押头韵,即“alike”和“apart”。
赵彦春的译文改变了原文的韵式,用了“AABB”式的偶韵,押韵的词分别为:“earth”“birth”“nature”“nurture”。可以看出,虽然赵彦春的译本没有和原文押韵一致,但是保留了原文的韵律,三字成句,朗朗上口。他将“性相近,习相远”翻译为“The same nature,Varies on nurture”,强调人的本性在最开始时都是一样的,但后天的培养方式不同,导致性情也会发生改变,较为忠实地传达了“性近习远”的教育思想。首尾句以on 作桥梁,分别连接“man”和“earth”,“varies”和“nurture”。而中间两句的句式排序,略有调变。参照于原句的中文版本,英译版本读音轻重有序,也朗朗上口,对原文的节奏感没有影响,反倒是别具一格。如此一来,开篇英译实乃上乘之作。赵彦春翻译的形式很简洁,用十二个字创造了整洁的形式和流畅的节奏,阅读他的译文会发现有规律可寻,让读者很容易阅读。读者也会因为作品节奏鲜明,富有音乐性,而愿意读它。
3.3 “形美”对比分析
所谓形美,顾名思义就是形式美。许渊冲认为,主要是在诗句长短和对仗工整方面,应尽量做到形似。他十分强调音美和形美的重要性,目的是坚持韵诗的翻译应保持原诗的韵律和结构。他说:“关于诗词的形美,还有长短和对称两个方面,最好也能做到形似,至少要做到大体整齐。”文字之所以可以称为诗歌的决定性因素是诗歌的形式。许渊冲先生在《翻译的艺术》中说 :“翻译是使一种语言转化为另一种语言的艺术,主要解决原文内容和译文形式之间的矛盾。”中国古典诗词的形美包括句式简练、工整、对仗等。举例:
作大学 乃曾子 自修齐至平治
瞿理斯译文:He who wrote The Great Learning
was the philosopher Tseng.
Beginning with cultivation of the individual and ordering of the family,it goes on to government of one's own State and tranquillisation of the Empire.
赵彦春译文:Great Leaning,great,
Tsengcius did create:
From personal perfection
To national progression.
分析:原文的意思是作《大学》这本书的人是曾子,是儒家思想的代表人物。他提出了“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主张。翟理斯在翻译这句话时,采用直译和解释性翻译的方法来让读者更好地理解。但是,单词的数量是35个,比原文多了好多倍。而且他的翻译形式不整齐,短的短,长的长,更不要说什么押韵不押韵了。虽然为了让读者更好地理解这句话的意思,他用了很多词来解释,但是他没能在形式上传达原文的美。尽管贾尔斯的翻译传达了原文的意思,但他的翻译形式却显得软弱无力。翻译的线条安排与原文不相似。贾尔斯的翻译没有再现原文的形式。反观赵彦春的翻译,每行有三个单词,与原文的形式一样。他的押韵翻译更具音乐性。这四行的押韵方式是/aabb/。他使用了相同的词或具有相似形式的词。例如:
“Great”和“great”,“great”和“create”,“personal”和“national”以及“perfection”和“progression”这个词。读者很容易阅读和记忆。他的翻译形式简洁而有规律,并且在形式上传达了原作的美。他的翻译再现了《三字经》简洁的特点,他的翻译为读者带来视觉和听觉的享受。由于不同的目的,这两个版本的形式有所不同。但我认为无论他们选择什么样的翻译方法,译者都应该尽最大努力在形式上传达原文的美风格。
四.总结
《三字经》是中国文化典籍系列丛书之一,它是中化文化的瑰宝。通过以上分析、研究,我们不难发现赵彦春教授翻译的《三字经》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他是将中国文化原汁原味地“直译”成英文的,我认为这体现出的强烈的文化自信和文化自觉。他的翻译传达了原文的基本含义,但每行只有三个单词,形式简洁明了,读起来朗朗上口,十分押韵,成功地再现了原文的意美、形美、音美。
作为译者,我们在翻译作品时,尤其是那些蕴含丰富的中华文化特点的作品时,应该尽力传达原文在意义、声音和形式上的美,尽我们所能实现“意美、音美、形美”。中国译者应该为向世界介绍中国文化和重建中国的话语体系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