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职业体育组织的发展逻辑
2019-11-26张文健李业杰
张文健,李业杰
(1.温州大学 体育学院,浙江 温州 325035;2.新疆大学 科学技术学院,新疆 阿克苏 843100)
自新中国成立到20世纪80年代,中国建立了令国人引以为豪的专业竞技体制,在世界体坛取得了辉煌的成就。但成就与问题同在,国家对竞技体育投入大,群众体育投入匮乏,造成竞技体育与群众体育的互动机制断裂。这种体制“虽然有利于资源的统一配置,但不利于发挥市场的积极性,不利于社会组织的成长与发育、不利于社会来分担竞技体育的责任,于是就制约了竞技体育资源来源的多样性和可持续性发展,限制了其发展规模的不断扩大”[1]。为保持竞技体育的稳定发展,中国在保留计划经济时期“举国体制”的同时,也依托市场机制开展了竞技体育的市场化改革,中国职业体育组织就是专业竞技体育改革后的一种新的社会经济组织形式。从中国职业体育组织的发展逻辑来看,职业体育组织是“举国体制”的市场化延伸,仍然是“举国体制”的有机组成部分。
1 我国专业竞技体育体制的构建逻辑
新中国成立后,中国作为新生的社会主义后发展国家,在外部受到西方敌对势力的排斥而内部经济、文化又很落后的形势下,建立了权力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与自主性极强的国家组织体系。新中国成立之初,中国奥委会没有获得国际奥委会的承认。1952年的赫尔辛基第15届奥运会前夕,国际奥委会又制造了“两个中国”的政治问题。我国体育代表团在赫尔辛基奥运会的临近比赛前才获得参赛资格,在比赛的第10天抵达赫尔辛基,且没有获得一块奖牌,对中国体育造成很大的压力。当时的体育工作由团中央军体部负责协调管理。中国体育代表团回国后,团中央军体部部长、全国体总秘书长荣高棠提出加强我国体育运动领导机构设置,在政务院下设一个全国体育运动事务委员会的建议。为了快速提高我国体育运动发展水平,维护国家形象,我国于1952年11月成立了中央人民政府体育运动委员会,并于1954年改称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运动委员会。受“两个中国”政治问题的影响,中国体育代表团没有参加1956年的墨尔本奥运会,1958年8月,中国奥委会宣布退出国际奥委会,竞技体育的政治效应备受关注。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国际间的体育赛事竞争日趋激烈,体育的政治功能日渐突出,体育运动受到高度重视,被纳入到社会主义建设的整体发展战略之中。由于我国的经济基础薄弱,体育资源高度稀缺,为了快速提高体育运动水平,我国形成了集中国家力量重点发展竞技体育的赶超型战略,建立了专业竞技体育体制。“专业竞技体育体制的特征是国家对竞技运动实行统包统揽,通过‘组织一条龙、思想一盘棋、训练一贯制’的行政管理方式实现国家和政府所赋予的特定任务。当时提出的‘国内练兵、一致对外’的口号,比较准确地反映了中国专业竞技体育体制的政治目标。”[2]
改革开放前,中国经历了反右运动、文化大革命等多次政治运动,中国政治、经济、文化等诸多领域都遭受了空前的浩劫,中国竞技体育的发展也遭到一定的破坏。这一时期,中国奥委会与国际奥委会的纷争长达20余年,尤其是“乒乓外交”取得成功,竞技体育的政治效应更加突出,专业竞技体育的影响力进一步扩大。中国竞技体育与重工业、军工业等少数几个行业作为国家优先发展的行业,经历了多次的政治动荡后,非但没有衰落,反而取得了令世人瞩目的骄人成就。在1979年2月举办的全国体育工作会议上,确定了我国赶超世界体育强国的发展目标,要求体育竞赛活动都要依据参加奥运会和世界锦标赛来安排。原国家体委主任王猛同志在1980年的全国体育工作会议上指出:“体育的发展不应消极地依赖于经济条件,忽视人的主观能动作用,无所作为。在我国,体育纳入国家计划,能够运用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实行集中统一的领导,调动各个地方和各个方面的积极性,按比例、有重点地分配财力、物力。这样就能在经济比较落后的情况下,使体育上得快一些。”[3]虽然在报告中没有明确提出“举国体制”概念,但却肇始了后来被称为中国“举国体制”内涵的权威解释。
关于中国国情实际的认识和对中国体育发展的积极对策设想,就是中国“举国体制”赖以形成的认识依据与政策基础。通过统一领导,有计划、有组织、有重点地发展竞技运动,就是“举国体制”所要着重解决的重大而又急迫的问题。20世纪80年代后,我国明确了体育竞赛活动要以奥运会为最高目标来开展,形成了中国竞技体育的奥运发展战略。中国体育发展早期借鉴了前苏联的某些经验,但又与前苏联的体育发展模式不同,前苏联主要是在计划经济背景下发展起来的,而中国竞技体育的举国体制发展模式肇始于建国之初的计划经济时代,最终是在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背景下成熟起来的。中国竞技体育领域的“举国体制”经历了一个很长时期的实践和探索,伴随着中国竞技体育发展的“奥运战略”逐渐发展和成熟起来,推动了中国竞技体育的快速成长。“举国体制”是带有鲜明时代特色和制度特色的体育运行管理机制,对中国当代竞技体育的迅速发展起到了制度保障作用。
2 市场经济为专业竞技体育的职业化改革发挥了导向作用
2.1 市场经济为建立职业体育运行机制创造了充分的条件
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我国的工作重心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十二届三中全会确定了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1987年党的十三大进一步提出“国家调节市场,市场引导企业”的指导思想,从理论上确认了市场经济的地位,指明了深化改革的方向。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建立起来,竞技体育体制中的一些深层次矛盾越来越突出,“原有的运动项目管理体制已难以适应体育事业发展的要求。体育经费紧张,高水平体育人才缺乏,全社会参与体育的积极性、创造性不高、体育工作效率低下,体育事业发展乏力和后劲不足等问题在新的经济环境下暴露得日益显著”[4]。为了探索新的运动项目管理体制,20世纪80年代末,国家体委开始实行运动项目管理体制改革,1988年对足球、武术、登山等运动项目协会采取了实体化改革试点。
1992年10月,党的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确定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在社会变革的过程中,专业竞技体育体制受到的冲击也越来越大,随着人才市场的开放,专业运动员依靠分配就业的难度越来越大,运动员招生难的势头也随之而来。原有体制存在的问题逐渐凸显出来,为顺应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不断完善专业竞技体育体制,体育体制改革势在必行。原国家体委主任伍绍祖在1992年的全国足球工作会议闭幕式上讲到:我们集中一些钱,养一些人,夺得一些世界大赛的金牌,这是我们过去的办法,过去苏联、东德也是这种办法。这也是一种有效的办法,我们不要全盘否定它。但是要做为一个有活力、有后劲的体制,这就显得不够了,所以我们的着眼点,是改革体制和转换机制,而不是着眼于金牌。为了顺应市场经济改革的需要,实现体育组织从事业化单位向社会化组织管理机制转化。1993年5月国家体委在《国家体委关于深化体育改革的意见》中提出:改变单纯依赖国家和主要依靠行政手段办体育的高度集中的体育体制,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体育体制和良性循环的运行机制。在具体实施方法上,国家体委提出了“稳住一头,放开一片的原则”,鼓励国家办与社会办相结合、集中办与分散办相结合的做法。重塑了国家队管理体制,国家队集中办的项目只保留少数科学化程度要求高的奥运优势项目。除足球、篮球、排球和少数普及程度低而技术水平高的项目外,其他集体项目采取在大赛前选拔运动员组队参赛,由胜队为主挑选其他队的优秀选手组队,这些项目的国家队交到地方和部门实行集中管理和集训,不设常年集中的国家队。
2.2 协会实体化改革为职业体育组织创立了组织制度基础
在计划经济时期,专业竞技体育体制具有极高的体育资源配置效能,对我国竞技体育的发展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这种由体委系统独办的封闭体制很难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竞技体育发展的要求。协会实体化改革就是为了适应社会发展需要,在专业竞技体育体制的基础上,引导社会力量投资竞技运动,扩大竞技体育人才的培养途径,进一步推进运动项目的发展。协会实体化改革是一场深刻的组织管理结构变革,将体育行政部门管理运动项目的模式转变为社团事业型协会管理的模式,项目协会成为拥有独立法人的实体。协会制依据运动项目的特点、运动水平和担负的任务等情况,确定了协会的实体化形式,把奥运会重点项目和传统优势项目转变为事业性协会实体,其他运动项目根据实际需要转变为纯社团性协会实体。国家体育总局重新确定了运动项目的投入方式与方法,国家对奥运会上取得单项前三名、集体项目前八名的运动项目实行重点投入,这些项目包括篮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田径、游泳等共18个项目;对其他奥运会项目及可以夺取亚运会金牌且具有悠久历史和民族传统的项目实行有限投入,这类项目主要包括足球、网球、棒球、花样游泳、艺术体操、武术冰球、冬季两项、跳台滑雪、自由式滑雪等共21个项目;普及程度高、赛事活跃、经济效益较好的运动项目逐步依托社会,融入市场机制,国家对这些项目逐步减少投入。
实行协会实体化改革后,足球、篮球、网球等项目逐步向职业化过渡,与国际职业体育赛事接轨。根据项目特点,对足球、篮球、网球、乒乓球等职业化项目的训练形式与赛事体系进行了不同形式的改建。协会实体化改革为社会各行业、企业、社会团体参与职业体育俱乐部的建设提供了政策上的支持,社会资金对职业俱乐部的投入比例开始逐步扩大,中初级业余训练渠道也得到了有效拓展。
3 职业化改革是“举国体制”的市场化延伸
3.1 足球职业化改革先行的历史必然性
我国竞技体育多年来实行的是省市队按行政系统组建的体制,面对市场经济的冲击和竞技运动投资要求的提高,原国家体委在20世纪90年代对我国体育体制实行了大刀阔斧的改革。专业竞技体育体制的问题与缺陷在足球项目上表现得十分突出。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足球水平徘徊不前,几次冲击世界杯和奥运会失利。受奥运金牌战略的影响,很多省市为了集中资金投入奥运优势项目,纷纷砍掉足球项目,足球运动出现逐渐衰退的态势。足球运动的不利局面在群众中引起强烈反响,要求足球改革的呼声日趋高涨。面对足球项目内外交困的局面,原国家体委认为足球改革势在必行,达成了以足球管理体制改革为突破口,足球组织管理体制改革可以先行一步,引导体育改革全面推进的总体思路。
足球俱乐部制是世界足球发展的大势所趋,吸取国外职业体育的先进经验,结合我国的具体情况,在全国范围内建立足球俱乐部体制可以与世界接轨,也符合足球运动的发展规律。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足球俱乐部不仅有利于足球运动社会化的发展,也有利于我国体育组织管理体制的创新。足球项目实行职业化改革既可以充分调动广大教练员、运动员的积极性,也有利于扩大后备力量和足球人口,这是达成在全国范围内实行足球俱乐部体制改革思路的基础。1992年,原国家体委提出了以足球改革为突破口的意见,拟定了《关于足协实体化改革实施方案》。该方案提出,中国足协可以依照足球项目的需要,自主使用国家拨款和自筹经费,接受审计部门的监督和检查,经过5年的缓冲期实现足球项目经费自理,为竞技体育体制改革摸索经验,开拓新的发展道路。
3.2 职业化改革推动了专业竞技体育人才的市场化流动
体育职业化改革是对体育组织利益的改革,既涉及到组织机制和利益问题,也涉及到个人利益问题;难度很大,不可能一蹴而就,因此需要并表现为一个从倡导、宣传到试点、推广的过程。为了适应职业化改革的需要,打破竞技体育人才的区域壁垒,激发体育人才的积极性,原国家体委在1993年对竞技体育人才管理制度实行了改革。参加全国单项竞赛的运动员实行竞赛资格证制度,取消了运动员的户籍和行政区域限制,运动员达到参赛资格,就可以凭证注册参加全国单项比赛。竞技体育人才管理改革政策为竞技体育人才的市场化配置提供了制度保障,跨行业、跨地区的竞技体育人才市场开始启动。
我国实行足球职业化改革后,一批职业足球俱乐部相继成立,竞技体育体制改革也随之全面展开。按照原国家体委深化体育改革的统一部署,对专业竞技体育实行管办分离,协会实体化改革全面展开。为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深化竞技体育体制改革,合理配置竞技体育人才资源,国家体育总局于1998年10月制定了《全国运动员交流管理办法(试行)》。该办法为运动员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行业体协的流动提供了政策支持,协调了各方面的责、权、利关系,调动了各方利益群体参与人才交流的积极性。随着竞技体育人才行政区域界限被打破,运动员、教练员相继进入人才市场。体育运动学校、业余体校学校等人才培养单位拥有了更大的自主权,在为本地区完成人才培养输送任务的同时,根据竞技体育人才市场的需求,可以采取有偿转让的形式,为省市有偿培养后备人才。体育人才管理体制改革不但为竞技体育人才市场化流动提供了制度保障,也拓宽了地方体校与院校联合培养人才的渠道,形成了省、区、市、军队之间横向联合培养后备人才的格局。
4 中国职业体育组织发展模式的形成
从中国竞技体育实践及其宗旨导向来看,举国体制为中国竞技体育取得巨大成就提供了制度保障,中国职业体育是竞技体育的市场化延伸与补充,体育职业化改革同样也离不开举国体制的支持。我国体育职业化是由政府发动、以政府的权威性为保障发展起来的,因此,即使在将来的很长一段时间里,我国职业体育的发展仍然会受到政府导向下的官办与民办相结合的混合体制的制约。
首先,职业体育是竞技体育市场化的产物,职业化改革提高了竞技体育组织的经济效率,组织目标、组织结构、组织文化等组织资本方面的创新激发了组织与个体的积极性与创造性,促进了社会资本对职业体育的全面介入。我国职业体育组织改革是一个目标模式转换与体制机制创新的过程,我国职业体育的发展与创新不能单纯模仿西方职业体育的发展经验,需要以我国国情为依据,建立符合中国特色的职业体育运行管理机制。职业体育体制机制创新要以政府目标与俱乐部目标的协调发展为依据,进行合理的功能定位,明确政府监管部门与俱乐部投资主体的责权关系。目标模式转换就是要处理好政府职能目标和市场发展目标的关系,把政府公共目标和企业目标区分开来,“完善职业体育市场准入制度,政府管理职能必须向服务行政方向转变,促进政府、社会与市场的良性互动和资源的良好整合”[5]。政府职能部门要坚持为国争光的核心目标,协调好不同主体的利益关系,要充分发挥体育公共服务的职能,发挥举国体制优势,推进职业化运动项目的普及发展。
其次,我国职业体育组织发展模式演进是以运动项目为导向的渐进式创新。我国职业体育组织渐进式改革与创新表现为:采取了先易后难,先突破薄弱环节、逐步摸索经验的做法。我国的职业体育改革路径从足球、篮球等项目起步,逐步推进到乒乓球、羽毛球、网球等项目。我国职业体育组织改革与创新的渐进式是由运动项目的特点与市场潜力决定的,不同项目在从专业队管理模式向职业体育组织管理模式转变的过程中存在一定的差异性,不同项目的职业化发展路径各有特色。足球、篮球项目投入大,市场开发前景好,又无法纳入奥运金牌战略,适合全面的市场化推广。足球、篮球俱乐部采取了较为彻底的企业化管理模式,原来的专业队完全转让给了俱乐部,国家减少了竞技体育后备人才的投入,竞技体育后备人才的培养任务大多转移给俱乐部与社会培训机构。乒乓球、羽毛球是奥运金牌必争项目,有比较好的群众基础。为保证乒羽项目在奥运会中的竞争力,乒羽项目在职业化后,保留了专业训练体制下的人才培养模式与训练模式。与足球、篮球项目的职业化发展模式相比较,乒羽项目职业化的双轨制特征尤为突出。我国的职业化改革由政府部门发起,是举国体制的市场化延伸,职业体育俱乐部在获得专业运动队的经营权后,对专业竞技体制的人才培养体系还有很强的依赖性。根据项目特点,合理定位职业体育与举国体制的目标与职能,加强举国体制与职业体育的目标融合,建立职业体育与专业竞技体育、学校竞技体育人才流动的互补机制,才能保证职业体育健康发展,促进竞技体育水平的全面提升。
最后,我国职业体育组织发展模式的建立也是一个产权制度创新的过程。我国职业体育是由专业竞技体育转变而来的,专业竞技体育属于公共产品,产权性质为公有产权,完全依赖国家投入。我国体育职业化改革是对专业竞技体育的市场化改造重组,是在转换专业竞技体育的产权属性、融入社会资本的过程中完成的。我国职业体育既有市场化特征,也有着显著的行政化特征。政府作为体育职业化的发起者,在改革中占据主导地位,起着导向作用。从政府的角度看,职业体育是在政府的主导下,完善举国体制,推动中国竞技体育实现更快更好发展的一种手段,职业体育发展模式必然受到举国体制的约束。职业体育产权制度创新是对体育组织利益的重新配置,因运动项目特点与资金投入的不同,职业体育产权的市场化转换形式也存在着明显差异。职业体育人才培养与输送体系是职业体育生成发展的基础,政府在其中发挥的功能角色地位往往决定着赛事的所有权形式与经营模式。中国职业足球、职业篮球、职业网球与乒乓球等职业化项目的产权特征都与项目特点和政府的目标定位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职业足球与职业篮球等项目的俱乐部拥有较为完整的产权,这些赛事的市场化程度较高。国家对职业羽毛球与职业乒乓球等项目投入大,俱乐部只拥有赛事少部分产权,这些赛事受到行政指令的影响较大,市场化程度较低。职业体育产权制度创新需要依据运动项目发展的社会基础,在市场培育的实践过程中逐步调整政府与俱乐部产权主体功能角色定位,发挥政府职能部门的举国体制优势,为职业体育提供政策与人才培养等方面的支持,为社会力量投资职业体育提供广阔的市场空间。
5 结语
中国职业体育改革是依托市场机制开展的竞技体育的市场化改革,中国职业体育组织就是专业竞技体育改革后的一种新的社会经济组织形式。从中国职业体育组织的发展逻辑来看,职业体育组织是“举国体制”的市场化延伸,是在对专业竞技体育的目标模式、项目管理模式、产权模式的改进与创新中逐步建立起来的。职业体育依托市场获得了巨大的社会资本,有效拓展了中国竞技体育的资金渠道,促进了专业竞技体育人才的市场化流动。专业竞技体制在世界体坛取得了辉煌的成就,为保持竞技体育的稳定发展,中国职业体育组织在目标机制上紧紧围绕奥运争光计划,在组织管理上并没有脱离专业竞技体育体制,在管理构架上仍然是“举国体制”的有机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