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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世纪以来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研究综述

2019-11-25王中汝

中共山西省委党校学报 2019年5期
关键词: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马克思主义

王中汝

〔摘要〕 马克思主义是一个内容丰富、博大精深的科学理论体系,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在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中具有基础性地位。进入21世纪以来,关于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研究,取得了丰硕的成果。比如,关于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界定,有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主要是指它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等观点。关于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内容,有从非规律性或“非基本原理”角度来认识和区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所应包含的内容等观点。通过对这些研究成果的梳理总结,可以发现,在具体观点上虽有分歧,但更多的是共识。最大的共识是,既要坚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更要结合中国实践发展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关键词〕 马克思主义;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中国化马克思主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中图分类号〕A811   〔文献标识码〕E 〔文章编号〕1009-1203(2019)05-0029-07

作为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思想的社会主义国家,我国始终重视对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研究。过去,我国哲学界对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研究,主要体现在对马克思主义哲学、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与科学社会主义三个组成部分的分门别类的研究上,“而忽视对它的整体性研究。不能不说,这是一个很大的缺陷” 〔1 〕。研究缺陷的存在,使得我们在一些方面不能全面正确理解与运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在某种程度上给社会主义建设带来了不良影响。另外,马克思主义是科学性与意识形态性紧密联系的科学,“如果把马克思主义的真理性和意识形态性简单化或者庸俗化,势必会损害它的科学性,使一些人对马克思主义正确性产生怀疑” 〔2 〕。因此,准确理解马克思主义,避免把马克思主义的真理性和意识形态性简单化或者庸俗化,增强马克思主义的科学性和说服力,更好地运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指导中国改革开放的伟大实践,是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进入21世纪以来人们越来越重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研究的重要原因。

一、关于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界定

第一种观点认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主要是指它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世界观包括历史观和价值观,方法论主要是指唯物辩证法和历史辩证法 〔3 〕。与此类似的观点主张,就整个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而言,只有马克思主义哲学才是其“硬核”,是该理论体系中的最基本的理论公设,政治经济学是马克思恩格斯所处时代即资本主义社会的理论,科学社会主义则是关于理想社会即共产主义社会的论证及实践纲领。马克思主义哲学与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科学社会主义之间的关系,是现实与理想、理论与实践的关系,是“原理”与“证明和运用”的关系,后者可能是错的,但基本原理及其精神实质即“硬核”不变 〔4 〕。还有人认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就是由马克思——马克思主义奠基人确立的科学社会观、历史观和世界观。在研究马克思主义原理时,要区别基本原理和非基本原理:前者是马克思主义的社会观、历史观和世界观,后者是它们的发挥和应用;前者是理论根基,后者是理论延伸;前者反映的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普遍规律,后者反映的是因时因地而易的特殊规律或结论;前者属于坚持马克思主义的范畴,后者属于运用马克思主义的范畴 〔5 〕。

第二种观点认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不同于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立场和方法,是贯穿于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中的基本观点。“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是马克思主义科学理论体系的一系列原理中最根本、最具有普遍性的指导意义的部分” 〔6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就是马克思主义理论中最基本的观点,是作为关于无产阶级和人类解放学说的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观点 〔7 〕。这些观点,贯穿于马克思主义发展史并经实践检验证明是正确的,它们在基本原理的逻辑展开中,构成了马克思主义理论的体系框架:包括实事求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与时俱进、解放思想、实践标准、生产力标准、群众观点、理论联系实际,等等。与此同时,马克思主义基本立场和方法,体现的是马克思主义的精神实质,而非它的基本原理 〔8 〕。类似的观点认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具有以下特征:它是马克思主义创始人而非其他人的基本观点,既不是全部言论也不是个别结论;反映了马克思主义的本质特征,是马克思主义之所以成为马克思主义的根本标志;经得起实践的检验,具有强大的生命力 〔9 〕。这种观点一个极为鲜明的主张,就是强调不能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等同于马克思主义的方法——方法仅仅是揭示基本理论观点的重要手段和工具,方法论不属于基本原理范畴。

第三种观点认为,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就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经济学、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是关于实现无产阶级解放、人类解放与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学说,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就是对这个学说的严密、完整的科学论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不是脱离马克思主义各个组成部分,或凌驾其上的普遍原则。在马克思主义科学体系中,不存在既不属于哲学,也不属于经济学、科学社会主义的所谓最一般的基本原理。第一,它们揭示的对象具有普遍性。第二,马克思主义哲学、经济学、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原理,虽然分属于马克思主义哲学、经济学和科学社会主义理论,具有学科特点,但它们又从属于马克思主义整体,彼此从理论上相互支撑、相互渗透、不可分离,因此可以统称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10 〕。这种观点,在依照传统的认识从马克思主义的三个组成部分来理解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同时,有一个突出特点,即从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核心命题来理解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第四种观点认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是以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科学社会主义原理为基础的“一以贯之”于马克思主义三个组成部分中的理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不仅包括世界观、方法论,而且还应包括用这种世界观、方法论去解决现实问题而作出的具有普适性的理论概括 〔11 〕。以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科学社会主义原理为基础,突出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建立在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科学社会主义原理的基础之上。“一以贯之”,又强调了从整体性角度去理解和研究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这种观点具有一定的代表性、普遍性,例如:一方面,“马克思主义的哲学原理、政治经济学原理和科学社会主义原理之间是内涵丰富、逻辑严密的科学理论体系” 〔12 〕;另一方面,“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是统一的整体,不能人为地把它割裂开,不能只承认其中某些原理或者否定其他原理” 〔12 〕。

第五种观点认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是马克思恩格斯提出并加以阐述的最基本、最基础的理论观点。这种观点从《现代汉语词典》对“基本”“原理”的解释出发,认为“从严格的狭义的原创意义上说,只有马克思恩格斯提出并加以阐述的最基本、最基础的理论观点和学说才称之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等等,都不是原创意义上的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而是以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为理论基础,将其与时代特征和各个国家具体实际结合起来,所产生的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创造性运用和丰富发展了的形态” 〔13 〕。类似的观点认为,“对于马克思主义来说,凡是不能从马克思和恩格斯的著作中推导出来的观点都不是马克思主义,更谈不上是发展的马克思主义,而只是这些观点提出者本人的主义。例如,毛泽东的矛盾论中的大部分内容就是毛泽东主义或毛泽东思想,而不是马克思主义” 〔14 〕。

第六种观点认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是相对于“具体结论”“具体学科”和“具体实际”而言的。马克思主义科学体系存在着层次性,有基本原理和具体结论的区分。基本原理就是其一般原理,是经过实践检验而被证明的具有普遍意义的东西。具体结论就是马克思主义针对特定的问题所讲的特定结论,属于时过境迁或事过境迁的内容,只具有个别的价值。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就是贯穿于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的一般性、基本性的原则,是其基本范畴和基本理论的科学的艺术的总和。从具体学科角度看,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是马克思主义整体性的体现和要求,是贯穿于马克思主义各个组成部分和具体学科中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是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的最基本、最直接、最集中、最科学的理论表达。从不同国家的“具体实际”而言,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是马克思主义中所阐明的那些经过实践证明是科学的并且具有普遍意义的基本规律的科学概括。总体上说,按照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所揭示出的普遍的客观规律的理论表述所形成的基本范畴和基本理论的科学体系,就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15 〕。

显然,在什么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问题上,研究者之间存在着分歧,甚至还存在着对立。例如:马克思主义哲学是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与科学社会主义不是基本原理,它们之间是“原理”与“原理运用”的关系;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是体现马克思恩格斯等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基本观点的理论,而非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立场和方法,方法仅仅是揭示基本原理的工具;等等。再如,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归结为它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从根本上颠覆了我们过去的认知——科学社会主义是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的核心,也没有办法解释恩格斯对马克思的评价:马克思的两大发现,即“发现了人类历史发展的规律”与“现代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和它所产生的资产阶级社会的特殊的运动规律”,“这在他身上远不是主要的”,“因为马克思首先是一个革命家”。 〔16 〕1002-1003这说明,我们还要进一步加强对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研究。对于这个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在2016年5月召开的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上曾指出,“新形势下,坚持马克思主义,最重要的是坚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这是马克思主义的精髓和活的灵魂” 〔17 〕。可见,此处的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显然不能等同于贯彻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

二、关于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内容

第一种观点,是通过区别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马克思主义“应用”理论来甄别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内容。这种观点认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是由马克思恩格斯首创的,但并不是说马克思恩格斯所有的思想观点都属于马克思主义,更不能说都属于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应该像邓小平区分“毛泽东思想”“毛泽东个人的思想”和“毛泽东晚年的思想”一样,来区分马克思恩格斯的思想理论、马克思主义和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在马克思恩格斯的思想观点中,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劳动价值论、资本主义必然灭亡共产主义必然胜利、人类解放和全面发展等理论属于基本原理。马克思恩格斯之后由信奉马克思恩格斯学说者阐发、发展的马克思主义,能够体现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立场和方法的,也属于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包括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等。针对俄国革命、中国革命和建设实际提出的具体方针策略及其理论,就不属于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内容,而属于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具体应用,可以叫做马克思主义的应用理论,与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相区别 〔8 〕。依照这种理解,作为马克思主义与当代中国实践相结合的理论创新成果,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当然也属于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第二种观点认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是研究客观世界的发展、人的认识发展、人的自身发展、人类社会发展得出的规律性东西,要从非规律性或“非基本原理”角度来认识和区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所应包含的内容。这里存在着两种情况。一是马克思主义理论观点或结论是不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在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中,有许多被实践检验和证实的、具有普适性的理论观点或结论,如“两个必然”的思想,属于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也有一些理论观点或结论,被实践检验和证明了是“过时的”,如社会主义革命共同胜利论,就不能认为是基本原理。二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则是不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有的基本原则是基本原理,有的基本原则却不属于基本原理的范畴。例如,“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或“每个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的共产主义基本原则,消灭剥削、公有制、按劳分配的基本原则,属于基本原理的范畴。而那些被实践证明是行不通的基本原则,例如社会主义实行计划经济的基本原则,就不应列入基本原理的范围 〔11 〕。

第三种观点,是直接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内容等同于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即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这种观点认为,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提出的一些重要观点、重要结论(或者说基本观点、基本结论)属于基本原理在不同历史时期的具体运用,或者是第二个层次的原理,或者是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科学社会主义等分支学科的原理。第二个层次的原理包括:马克思恩格斯运用唯物史观分析资本主义社会基本矛盾得出的资本主义必然灭亡、社会主义必然胜利的重要结论,劳动价值论和剩余价值论,社会主义革命同时胜利论,阶级斗争论、暴力革命论与无产阶级专政学说,在未来的社会主义实行生产资料公有制、计划经济、按劳分配,等等。换言之,能够成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只是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 〔3 〕。这种观点具有自相矛盾之处。如果说基本原理是普遍适用的真理,能够称得上“第二个层次的原理”的那些“原理”,是否具有普遍适用性?如果具有普遍适用性,那么又如何理解“社会主义革命同时胜利论”“计划经济”等尚未被迄今为止的人类实践所证明或已经证明是有问题的“原理”?如果不具有普遍适用性,为何非要称之为“第二个层次的原理”?

第四种观点认为,要从整个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的角度,从马克思主义关注的不同领域,来研究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内容。属于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内容的,应该是马克思主义理论学说中那些反映事物内在的、本质联系的观点。就此而言,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包含很多方面的内容,有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等。从传统上对马克思主义组成部分的划分来看,则有哲学的、经济学的、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原理,它们之间联系密切,而非孤立的。在经济学方面,“理论界和学术界流行的认识认为主要包括劳动价值论、剩余价值论以及与私有制对立的公有制等”“比较笼统”,“并没有反映马克思经济学中有本质属性的思想观点,未能揭示出马克思主义经济学说核心和精髓所在”。就劳动价值论而言,“基本的原理即劳动者创造价值的观点”;就剩余价值学说而言,“基本原理就是雇佣劳动者创造的剩余价值被不劳动的资本家无偿占有的理论”;“马克思在所有制方面的基本原理,在本质上不是用公有制代替私有制,而是用劳动者所有制代替不劳动的资本家所有制”。总之,“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原理,主要突出了人在经济活动中的主体地位,人与人的关系是经济活动中的基本关系,劳动者与不劳动者资本家的对立是资本主义制度有着历史暂时性、不合理性、不平等性的根源,确立劳动者的统治地位,以社会主义代替资本主义是社会发展和进步的必然趋势”。 〔9 〕

第五种观点认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本身也是分层次、分范围的,在不同的范围内反映客观规律的某一原理,尽管在性质和功能上各有不同,但都属于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内容。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揭示的是自然、社会和人类思维的一般规律。其中,历史唯物主义主要是揭示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马克思主义的政治经济学揭示的是人类社会生产方式内部运动的规律,特别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内部矛盾运动的规律,以及资本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的规律和建设社会主义的规律。马克思主义的社会主义理论揭示的是由资本主义向社会主义,由社会主义向共产主义过渡的规律。马克思主义作为一个理论整体,是其哲学、政治经济学和科学社会主义的辩证综合,即以哲学作为世界观和方法论,去分析现实社会,特别是资本主义社会和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运动及其规律,从中得出社会主义结论。它所揭示的是整个客观世界、人类社会和个人发展的规律中最本质的东西。只有范围明确,才能确定其基本原理的内容 〔18 〕。类似的观点认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大致说来包括两个层次:一是揭示客观世界最一般规律的原理;二是揭示人类社会发展和社会形态更替规律的原理” 〔19 〕。还有觀点主张,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包括以下层次的内容:世界观、方法论是第一层次,这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精神实质和核心内容;世界观、方法论与人类社会普遍实践相结合,形成了第二层次的基本原理,包括反映物质生产、人与自然的关系、人与人的关系的原理;第一层次的基本原理与人类社会具体实践相结合,形成了第三层次的基本原理,包括资本主义基本矛盾原理、经济文化落后国家建设社会主义原理等。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三个层次,反映了基本原理的发展及实际运用,体现了基本原理的生命力及其所具有的与时俱进的理论品质 〔11 〕。这种观点,与前述所谓“第二个层次的原理”相近。只不过,使用的是“第二个层次的基本原理”“第三个层次的基本原理”等表述。从逻辑上看,既然是“基本原理”,既然基本原理都是普遍适用的,是真理,那么不管居于什么层次的基本原理,都是普遍适用的。

第六种观点,是首先界定了马克思主义思想观点能够上升为基本原理的标准,并根据这些标准列举了基本原理“清单”。这种观点认为,界定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基本标准:一是要体现马克思主义的根本性质和整体功能,体现马克思主义科学性和革命性高度统一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二是对更为广阔时空领域的事物本质和发展规律能予以概括;三是更具有长久的稳定性和有效性,不会因为具体条件的变化而发生改变;四是对于人们的实践活动具有更为普遍的和根本的指导意义。以此为标准,马克思主义最基本原理可概括为如下14条:1.关于客观物质世界相互联系、相互作用和运动发展的原理;2.人类社会形态由低级向高级演进和发展规律的原理;3.关于时代本质和发展阶段的原理;4.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辩证统一的原理;5.阶级、阶级斗争和阶级分析的原理;6.无产阶级革命和无产阶级专政的理论;7.关于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的原理;8.剩余价值学说和资本主义社会基本矛盾与主要矛盾的理论;9.社会主义历史必然性和工人阶级历史使命的学说;10.科学社会主义本质特征和发展规律的学说;11.社会主义革命(包括改革)和建设规律的理论;12.关于无产阶级政党学说和共产党建设的理论;13.人的全面发展和共产主义的原理;14.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原理等 〔2 〕。

第七种观点认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主要内容,就是贯穿于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的立场、观点、方法,要依据这三个维度去研究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内容 〔20 〕。尤其是,要重视并抓住马克思主义关于无产阶级解放、人的解放与自由全面发展这个核心主题,反对给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划定一个范围,“这是符合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辩证发展的科学本性的。它有利于我们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作为科学来对待,给一代一代追求真理的人们留下研究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空间” 〔18 〕。换言之,基本原理是关于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性质的规定,即其适用范围的有效性问题,而不是量的规定。任何人都不可能确定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数量,指定只有哪几条是基本原理,而应该随着实践发展和时代需求,与时俱进地提出对客观规律的理论概括 〔10 〕。

总的来看,关于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所应有的内容,争议也是很大的。正因为如此,有学者提出,既然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政治经济学原理和科学社会主义原理不等于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但与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又有着割不断的内在逻辑,所以“从马克思主义三个主要组成部分的有机结合、相互渗透和贯通中进行科学抽象,提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探索思路是值得重视的,也是可行的,这需要学界的进一步努力 〔13 〕。

三、关于如何对待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具有普适性,是就其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而言的。普适性也就是一般性,这种一般性只有在与具体实际相结合的过程中,才能获得具体内容,才能彰显其理论价值,体现基本原理的生命力。因此,强调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运用是有道理的。强调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运用,并不意味着要忽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本身,原理的完善程度是正确运用的理论前提,这样,就存在一个如何对待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问题。

一种观点认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具有普适性,并不是说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不需要发展。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是一定历史条件下的产物,它没有也不可能穷尽人类社会历史长河中的一切真理,它需要根据实践的发展而发展完善 〔11 〕。人类实践(包括资本主义制度的运行)不断发生变化,作为对人类社会发展规律、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矛盾运动规律理论反映的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本身,也不应是凝固不变的,而应不断得到丰富、深化和拓展。换言之,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虽然具有某种相对稳定性,但由于它是一个开放的体系,需要根据新问题总结新经验、得出新结论,以新的原理代替过时的旧原理。换言之,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也存在着“过时”的问题,需要与时俱进。

另一种观点认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不论是哪一个层次,在它适用的范围内都具有普遍性,都是客观真理,不存在过时的问题。这种观点在突出“适用的范围”的基础上,强调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对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运用是两个不同的问题。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在其适用的范围内具有普遍性,它的運用则是特殊的,不能用运用的特殊情况去判定其固有的普遍原理的正确或错误。

还有观点指出,要警惕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研究中的“实证化”现象,比如“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永恒化,即为了凸显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价值和意义,首先把它当成超越时空的理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被抽象化为单纯的知识,即从马克思主义经典文本中抽象出基本原理,把这些基本原理看成是既定的知识”;“削弱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批判性和革命性,即为了使马克思主义理论适应当前某种需要,有些人倒置无产阶级解放和人类解放的关系,用单纯的发展经济取代马克思的社会革命,从而窄化了和矮化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工具化”。 〔21 〕毫无疑问,“实证化”现象不仅仅是一个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研究中出现的问题,更是我们如何正确理解、对待和运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问题,后者甚至是“实证化”的根源。

马克思主义需要发展,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也需要发展,已成为学界的共识。发展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一要立足实践、面对问题,解决自己所处时代面对的问题,以不同方式为实现马克思主义的社会理想而奋斗。二要摒弃“垄断”心态,“马克思主义的本质是确定的,这并不意味着某一个国家或政党是唯一的马克思主义学派。马克思主义没有‘世袭权,也没有自奉为唯一正确的‘解释权或‘唯一模式” 〔10 〕。任何停滞、保守和对马克思主义的教条主义态度都是阉割马克思主义的批判的和实践的精神 〔10 〕。具体而言,对于像辩证唯物主义反映论、劳动价值论这样一些已成为“常识”的基本原理,应结合新的实际深化研究和认识,说出新内容。有些观点,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并未涉及,而是后来的马克思主义者依据马克思主义方法论,结合新的实践而提出来的,并成为当代社会主义实践的基本原则,因而理所当然地成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如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思想、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思想 〔22 〕。概而言之,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要在与具体实践的结合过程中,才能发挥其作用。没有生动的社会实践,就没有马克思主义的生命力。坚持马克思主义,就要在实践中运用、检验、发展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也是坚持、发展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根本途径。

四、几点启示

进入21世纪以来,关于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研究,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在具体观点上虽有分歧,但更多的是共识。理论上的分歧与争论,是关于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研究在当下深入推进的重要途径。最大的共识是,既要坚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更要结合中国实践发展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我们是立足于当代中国具体实际来探讨马克思主义的,因此要研究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原理、基本原则。它具有中国特色,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具体体现” 〔19 〕。也就是说,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研究重点放到“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原理、基本原则”方面,为习近平总书记所说的作为“普遍真理”、“具有永恒的思想价值” 〔23 〕的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丰富和发展,作出21世纪中国人的贡献。在这个历史进程中,需要把握以下几个要点。

首先,要从理论的内在逻辑角度理解和把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是在深刻剖析资本主义社会现实的基础上提出的,是历史与逻辑、科学与道义的高度统一。这就要求我们认识到,人类历史在不断延续,不能把基于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与现实但尚未被局部的实践所证明、尚待未来更大范围内的实践所验证的理论观点,从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中剔除出去。例如,马克思恩格斯强调的生产资料社会所有、社会产生计划调节,正是基于资本主义大工业生产自身的内在逻辑提出的,而非从什么原则出发、从外部强加的。不能因为现实中存在的社会主义国家的国家所有制、计划经济体制的一些弊端,就认为生产资料社会所有、社会产生计划调节等思想观点就不属于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更重要的是,要充分认识到马克思作为革命家和作为科学家“双重角色”之间的逻辑关系:“马克思首先是一个革命家。他毕生的真正使命,就是以这种或那种方式参加推翻资本主义社会及其所建立的国家设施的事业,参加现代无产阶级的解放事业,正是他第一次使现代无产阶级意识到自身的地位和需要,意识到自身解放的条件。斗争是他的生命要素。” 〔16 〕1003从这个意义上讲,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是围绕当代无产阶级及其他劳动者的地位、需要、解放条件及路径等展开的。离开这些,例如把马克思的阶级学说包括阶级斗争学理排除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之外,尽管有着种种现实理由(包括中国和发达国家阶级结构的新变化等),但这样的“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已经不再是马克思的东西了。

其次,要从人类社会发展的基本趋势角度理解和把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是从宏观上分析和把握历史发展基本趋势的。人类历史的发展是复杂的。马克思在研究资本主义运动规律时,经常使用“趋势”概念来描述、预测资本主义的经济过程。趋势,即事物发展的动向或大方向。马克思认为,“在整个资本主义生产中,一般规律作为一种占统治地位的趋势,始终只是以一种极其错综复杂和近似的方式,作为从不断波动中得出的、但永远不能确定的平均数来发生作用” 〔24 〕181。为什么“一般规律”的作用体现为“占统治地位的趋势”?马克思认为,“必然有某些起反作用的影响在发生作用,来阻挠和抵消这个一般规律的作用,使它只有趋势的性质” 〔24 〕258。或者说,规律的“绝对的实现被起反作用的各种情况所阻碍、延缓和减弱” 〔24 〕261,它的作用“只有在一定情况下,并且经过一个长的时期,才会清楚地显示出来” 〔24 〕266。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马克思主义深刻揭示了自然界、人类社会、人类思维发展的普遍规律,为人类社会发展进步指明了方向;马克思主义坚持实现人民解放、维护人民利益的立场,以实现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和全人类解放为己任,反映了人类对理想社会的美好憧憬;马克思主义揭示了事物的本质、内在联系及发展规律,是‘伟大的认识工具,是人们观察世界、分析问题的有力思想武器;马克思主义具有鲜明的实践品格,不仅致力于科学‘解释世界,而且致力于积极‘改变世界。” 〔17 〕从“方向”“美好憧憬”的高度看待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并结合“改变世界”的社会实践包括中国、外国的实践来理解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研究提供了科学路径。

再次,要从具体的历史环境与条件角度理解和把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恩格斯的理论结论,包括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在内,具有非常明确的条件限制。1877年马克思在给俄国《祖国纪事》杂志编辑部的信中指出,《资本论》第24章即“所谓原始积累”一章,“只不过想描述西欧的资本主义经济制度从封建主义经济制度内部产生出来的途径”,不能“把我关于西欧资本主义起源的历史概述彻底变成一般发展道路的历史哲学理论”,因为“极为相似的事变发生在不同的历史环境中就引起了完全不同的结果”。 〔25 〕这里的关键,是“不同的历史环境”即条件。1881年马克思指出,“在将来某个特定时刻应该做些什么,应该马上做些什么,这当然完全取决于人们将不得不在其中活动的那个既定的历史环境” 〔26 〕458。1893年恩格斯指出,“我们没有最终目标。我们是不断发展论者,我们不打算把什么最终规律强加给人类” 〔27 〕。什么是“不断发展论”?“我们的理论不是教条,而是对包含着一连串互相衔接的阶段的发展过程的阐明” 〔26 〕560,这是马克思恩格斯对未来社会的鲜明态度,也是对他们自己创立的理论的准确看法。这也是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要以更加宽阔的眼界审视马克思主义在当代发展的现实基础和实践需要” 〔28 〕的最大意义。结合当代中国与世界的实践,深化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研究,毫无疑问不能背离马克思恩格斯的教导。

〔参 考 文 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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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梁华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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