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能在司法实践中的伦理问题研究
2019-11-25刘子豪
刘子豪
【摘要】人工智能在推动信息技术发展同时,在司法实践方面产生了伦理问题。文章分析了人工智能在司法实践中应用的现状,针对司法实践中出现的伦理问题提出了相应的应对措施,使人工智能技术能够真正满足司法实践需求,推动司法工作不断向规范化方向发展进步。
【关键词】人工智能;司法实践;伦理问题
一、引言
人工智能快速发展,逐渐渗透到人们工作和生活中,司法实践领域也不例外。智能技术具有工作效率高,减轻工作者负担的优点,但是由于人工智能具有超前性,在促进司法领域发展的同时也伴随着许多风险。因此,要针对在司法实践中存在的伦理问题进行研究分析,提出具体解决思路,同时还要加大对于人工智能监管力度,预估未来发展的需求,制定相关监管制度和方式,使人工智能在司法实践中能够不断发展进步,促进司法工作更加完善和规范。
二、我国人工智能助力司法实践的现状
随着我国科学技术的发展,人工智能开始应用于司法实践中,给司法部门带来一定冲击,带来机遇的同时也伴随着司法数据安全和数据等风险挑战。
司法领域由于工作压力大,法官、检察官等不断流失。我国针对这种情况,推行了法官、检察官员额制度改革,但短时间内很难改变司法人力资源匮乏的现状。近几年,人工智能不断助力司法工作,执行人机交互工作,缓解了当前司法人力资源紧张问题,使司法工作人员从繁重的工作中解放出来。
人工智能不但能够助力司法工作,而且能够强化监督。由于案件存在证据不足问题,司法工作者在分析证据和运用证据过程中容易存在判断偏差的问题。人工智能助力办案系统,可以规范办案人员工作流程,避免个人认知错误情况出现,进一步促进了司法公正。
人工智能在司法实践方面能提升司法部门工作效率,人工智能经过法律文件分析,直接能呈现分析结果,从而替代工作人员需要十多个小时才能完成的工作。人工智能能够快速高效地完成工作,降低了工作成本,降低了风险。未来若干年,人工智能可能会替代人类完成司法实践工作。
三、人工智能在司法实践中存在伦理问题
(一)人工智能在司法实践中裁判限度问题
司法工作中需要人工智能,但也要考虑司法使用者对于智能的需求。当前人工智能在工作中作为辅助者身份,在司法实践中能够实现人机配合完成工作,智能机器提供相关裁判信息,由工作人员进行裁判最终决定,能够达到公正裁判的效果。但是,随着人工智能的不断发展和使用,未来工作岗位发展方向能够实现无人操作。利用智能技术进行机器自行裁判,在这个过程中容易忽视很多存在的问题,智能机器通过数据分析进行司法裁判能否保证结果的公平公正性?由于机器没有思维能力,在司法裁判中能否存在自由裁量权?在司法裁判过程中,司法工作者会根据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进行裁判,根据不同情况可能出现裁判不同结果的问题,智能机器能否胜任?虽然人工智能发展很完善,但是在司法裁判中一旦超过限度,会对司法部门的权威和公信力产生威胁。对智能工作中产生的问题,责任承担方面还存在需要研究讨论的内容。
(二)人工智能在司法实践中数据风险问题
人工智能助力司法实践,能够替代人类工作和劳动。司法实践工作与大数据相关密切,象征着人工智能将参与大数据操作。由于大数据中存在操作不透明的问题,对于司法公信力会产生一定挑战。在智能技术参与数据工作中,客户的隐私数据面临着被泄露的风险,公民数据处理存在在默认条件下被搜集和披露的问题。对于这一情况,没有相关法律法规来制约,一旦发生数据安全问题,会导致案件发展产生不可逆转的后果。由于法律不够完善,人工智能参与司法工作存在一定的风险和不确定性。在人工智能逐渐取代人类工作的情况下,要制定完善的法律法规来规避数据存在的风险问题。由于智能能够搜集大量数据和信息,只有应用规章制度对其加以制约,才能够有效防范智能技术工作方面的风险问题。
(三)人工智能替代危机
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网络的普遍应用,使人工智能不断渗透到各个工作崗位。虽然现阶段人工智能还不会在司法相关职业中取代人类,但由于司法工作需要进行沟通和分析,所以智能机器还要依靠工作人员配合操作。未来随着智能技术不断完善,人工智能取代人类工作并不是不可能的。目前,美国研发的人工智能机器人在律师工作中替代了美国律师大部分工作,而且准确率达到90%以上,超过了人类工作者。除了司法工作领域,人工智能在其他领域应用程度也很高,智能技术正在不断发展和完善。随着技术的发展,社会就业压力更大,很多毕业生找不到工作,工作者面临失业情况。人工智能技术参与各行业工作,科技发展伴随人类懈怠退步的问题,人工智能带来的替代危机是当前需要解决的问题。
四、司法实践中人工智能伦理问题优化路径
(一)强化司法工作者主体地位
人工智能不断应用与发展,可能出现司法工作者主体地位被削弱的问题。对于其伦理问题,要从司法工作者主体地位出发,尊重法官在司法领域中的独立作用,尤其是在司法管理和裁判执行方面,可以通过智能系统形成预警制度,在智能系统中输入大量具有历史经验的判决文书,当法官裁决结果和智能系统出现分歧时,系统能够对于判决中存在的偏差进行分析,允许法官对预警系统修改判断,使用裁量权做出自主判决。这样保证了人工智能在司法实践中预警时提供建议,保证了法官、检察官在司法中的主体地位。
人工智能应用在司法中还要尊重法官、检察官的参与性。在司法裁决中,有时法官、检察官会根据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的汇报对案件做出法理性裁决。而司法理论要求司法工作者在裁决过程中要参与审判全过程。目前,智能技术在减轻工作者工作负担的同时,与法官、检察官参与过程产生了冲突,系统根据对数据的分析和过滤将待处理案件传递给法官、检察官。这期间,有许多缺乏证据的案件容易被过滤掉。智能技术还存在一些技术缺陷,与法官、检察官主体参与性产生冲突,还要需要不断完善和修正,强化法官、检察官决定权力和司法实践中的主体地位。
(二)加强个人隐私信息保护
随着人工智能在工作领域的不断应用,个人隐私保护成为各单位机关思考研究的问题。由于智能技术对于公民相关数据能够进行使用,涉及个人隐私的伦理问题,而我国目前还没有针对个人隐私保护方面建立相关的法律规章制度,虽然在个人信息保护方面提出了要求,但对于隐私权并未提供法律保护。现阶段人工智能应用广泛,能够收集到很多公民个人信息。
针对这一问题,相关部门应该尽快推出相关政策立法,加强政务监督功能,用来作为个人隐私权的保障。除此之外,还要对个人数据加强保护。人工智能时代发展使得对个人数据采集更加便利,个人数据信息保护存在一定安全问题,因而要完善个人信息保护制度。目前我国有关保护个人数据信息的相关法律制度较少,缺乏对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统一系统的立法。个人信息也属于人们财产的一部分,相关部门要给予重视,加强保护,完善人工智能技术下个人隐私权的保护机制。
(三)建立完善预警机制
国家对于网络突发事件制定了相关的预警制度,根据对社会影响程度和可能造成危害程度进行分级,预警等级大致分为四级,按照高低程度分为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预警标识。要求相关网络机构和网络企业通过检测分析,对于网络可能产生的漏洞和病毒进行网络预警,防止突发事件对其造成较大的影响,对于重大事件能够起到防范作用。人工智能技术也要遵循网络预警的规定。按照智能技术特点,建立完善的预警系统,在智能技术参与人类司法实践工作中,防止系统漏洞和数据泄露等问题的发生,形成提前防范预警意识。对于产生的安全隐患进行评估,减少对司法实践的影响,促使人工智能系统更加完善,使其工作能够得到安全的保障,运行更加规范。
五、结语
综上所述,人工智能作为社会发展的一项新技术,为人们工作生活带来了便利。在司法实践中,人工智能提供了更多数据分析,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司法工作者的工作压力。但是对于人工智能参与工作方面,司法工作者要保障信息安全,确保人工智能技术不被滥用,能够正确指引和约束,使其发挥积极作用。在人工智能逐步取代人类工作发展中,要针对人工智能技术建立相关法律制度,建立相关法规和伦理规范体系,执行预警系统,对人工智能安全方面进行监管和评估。探讨人工智能介入司法实践的主要应用领堿及其影响,从而分析探讨人工智能在司法实践中所面临的人权、责任、道德伦理问题表现,希望通过这些伦理问题的技术、伦理规制与伦理原则、公众道德素质及文化素养、监督管理方面成因系统分析来进行相应的对策研究,使人工智能技术朝着更加有利于人类社会和司法实践的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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