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一把高悬的利剑
2019-11-22刘奇
刘 奇
市场经济的两大基石是产权和信用,社会治理的两大基石是法律和道德。道德其实就是伦理学视角的信用准则。信用之于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基础性的价值和意义。它像一把高悬的利剑,保护守信者,制裁失信者。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国无信则衰。孔子《论语》中“耻”出现16次,“敬”出现21次,“义”出现24次,“善”出现36次,而“信”的出现高达38次。面对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总数累计已高达1500多万,而且还在不断增多的严峻现实,以诚为基、以信为本的信用体系建设应是当务之急。
所谓信用即行为主体能够履行诺言而取得的信任。双方当事人按契约规定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只要契约规定的权利和义务不是当时交割,存在时滞,就存在信用。信用是长时间积累的信任度,它是自愿自觉的,不是强迫违心的,是长期履行承诺、反复交往、不断延续的正面记录。信用的获取非一日之功,需要“积土成山”“积水成渊”,但信用的丧失则会因一件小事瞬间完成,所有正面记录一次清零。从社会学的角度看,它是一种特殊的社会心理现象,是授信人依据受信人的资信作出的一种理性判断。它又是一种社会关系,信用不仅仅是个人行为,它是发生在授信人与受信人之间的一种社会交往关系。从经济学的角度看,信用是一种借与贷的关系,是指在商品交换或其他经济活动中,授信人充分信任受信人能够实现其承诺,以契约关系进行的价值运动,是一种交易方式。从伦理道德的角度看,又是一种道德品质准则。信用是将伦理道德规范加于自身的约束行为,它以伦理上无可非议的,既是正当的、又是正面的价值为最低道德底线。
刘奇,博士生导师,国务院参事室特约研究员,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国农经学会副会长,清华大学中国农村研究院学术委员会委员,中国农业大学、安徽大学等院校兼职教授。主要著作:《刘奇文丛六卷》《中国三农危与机》《贫困不是穷人的错》《大国三农 清华八讲》《乡村振兴:三农走进新时代》等十余部。
信用体现的是双方当事人对约定义务的履行,它包括公约和私约两种,法律就是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强制约束力的社会公约。对于违反社会公约的失信行为,法律使用强制暴力限制失信人的自由,但对发生在人与人之间并不触犯法律、属于道德品质问题的不良行为,只能利用非强制的社会力量解决。尤其在经济生活中,大约有95%的失信行为是不触犯法律的不良行为,法律无法判决。违法一定失信,但失信未必违法。在发达国家,人们宁愿坐牢受到法律公约的制裁,也不愿接受社会道德的惩罚。一个人一旦信用出了问题,就等于为自己建立起了一座“虚拟牢房”,找工作没人雇佣你,没钱花无人敢借给你,住旅店要先交钱,买保险别人要100元、你得交500元,走到哪里不论办任何事情都会受到种种歧视,是一个生活在茫茫人海中的“鲁滨逊”,不管好人、坏人,没人愿意跟你合作,没人愿意与你联系,没人愿意与你交往,谁都对你翻白眼,谁都对你不相信……在这样举步艰难、寸步难行的“虚拟牢房”里生活,岂不是比实体牢房还难受!
“君子一言,驷马难追”“一诺千金”……这样的格言警句在炎黄子孙的传统文化里妇孺皆知。“狼来了”的寓言故事家喻户晓,为了一个承诺,历经几代人接力完成的事例层出不穷。被称为中国银行业乡下祖父的晋商,首创汇兑业务,能让人用一大车白花花银子换一张白纸条,把票号开到数十个国家,靠的就是信用。中国的乡村几千年聚族而居,构建成一个熟人社会,熟人社会的游戏规则,诚实守信是根本,一旦失去诚信,将会被熟人社区成员集体抛弃,甚至祸及子孙。
今天我们正处在一个百年未有之变局的大变革时代,技术化社会的高科技正在全方位颠覆着人们的生活,传统的思维方式、思想观念正面临断崖式塌陷,价值观多元让人们对是非、美丑、善恶的判断力弱化。错综复杂、扑朔迷离的现实场景让诚信在一些地方、一些领域、一些人的头脑里变得模糊不清,甚至渐行渐远。全国法院系统从2013年10月至今已通过失信惩戒系统累计限制2000多万人次购买机票、车票,霸座、抢位、乱扔垃圾、争夺公交司机方向盘等不良行为更是屡见媒体频频曝光。
社会化分工越来越细,在交通、通讯高度发达的现代社会,人们的相互依存度却越来越高,一旦失信,毁掉的不仅仅是自己,很可能是一家企业、一个产业、甚至一方经济。当年的三聚氰胺事件不仅毁掉了三鹿集团,更导致中国人对国产牛奶的消费信心至今尚未恢复,一个蒸蒸日上的牛奶产业从此一蹶不振,历经十年仍徘徊不前。在一个盛产特色农产品的地方,外地商人纷至沓来采购。一家客商不慎开车撞死一头羊,主人要求赔偿两千元,客商虽嫌价高,但身处异乡也只得接受。付钱后要把死羊带走,但主人不让,说两千元赔的是羊命,羊不能带走。商人与之理论,羊的主人慢悠悠地说:如果你撞死的是我爸,你能把他拉回你家吗?后事还不是归我处理!商人明知这是歪理又找不出应对言辞,只好作罢。此事一经传开,这里的农产品再无客商争抢的局面。
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标志,当务之急应突出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基层政府和各类基层组织要守信。基层政府和各类基层组织直接与广大基层民众打交道,一举一动、一言一行都会对社会信用的建立影响巨大。上有所好、下必甚焉,一旦失信,后患无穷。不光会影响社会风气,还会使社会治理掉入“塔西佗陷阱”,即一旦公权力遭遇公信力危机时,不论说真话还是说假话,做好事还是做坏事,民众统统认为不可信,统统不予理睬。当前一些地方大搞基础设施建设,结果拖欠企业资金,无法偿还,企业被拖垮的现象时有发生;一些地方没有经过充分的市场论证,就盲目宣传要农民都种什么或养什么,结果几年后产品成灾,卖不出去;还有个别地方没有弄清脱贫与致富的关系,在脱贫攻坚中提出让贫困户都要致富的目标任务,把脱贫与致富、政府与市场、保障与发展混为一谈,这种要求很难兑现。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基层政府和各类基层组织以身作则、恪守诚信、规范行为、做好表率,至关重要。实施乡村振兴的五大目标任务之一就是治理有效,而治理有效的关键环节就是建立社会信用体系,舍此,治理很难有效。而如果治理不灵,则其他四项目标任务实现了也会再失去。
其次是从村社、家户抓起,从学校、娃娃抓起,全面建立“守信者荣、失信者耻、无信者忧”的激励惩戒机制。就宏观层面而言,国家用于“征”的有三个方面:征人(如征兵卫国、征民应急)、征钱(如征税)、征信(征集公民信用)。在个人征信方面,全国已建立如启信宝、企查查、天眼查等130多个征信机构,国家正依托互联网建立全国统一的征信体系。就微观层面而言,可以县区为单位,因地制宜,在基层村社、家户建立信用评级制度,根据本地实际设立统一标准、统一系统、统一评级的信息采集和评价机制,全面开展创建“信用家庭”、“信用村社”活动,并与评优评先、项目建设、贷款使用、参保抵押等方面的利益分配挂钩。在有条件的村社可依托“智慧社区平台”,在公共场所安装监控设备,让偷窃、乱扔垃圾、随地吐痰等不良行为有案可查、村内曝光,让失信者不敢为、不能为、不愿为。信用体系建设是一项需要长期坚持、不懈努力的系统工程,因此必须进学校、进课堂,从娃娃时代打基础,让孩子从小就有强烈的诚信意识。应在大中小学建立一整套信用评价体系,与学生的毕业、升学、评优评先、奖学金发放、评语鉴定等紧密结合,从正面激励和反面惩戒两方面做好“他律”,以培养学生的“自律”精神。
再者是建立健全有关法律法规。据有关调查显示,美国有17部关于信用的法律,这是一种强大的威慑力量。我国在这方面刚刚起步,2016年国务院办公厅已经下发了《关于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教育,并建立健全个人严重失信行为的披露、曝光和举报制度,使我国信用体系建设迈出一大步。在法律法规尚有缺位的情况下,充分发动社会成员、利用亿万双眼睛监督,通过社会的无形力量予以惩处,应当是当下维护社会秩序、规范市场行为、推进精神文明的有力举措。各地应在这方面大胆探索,一方面解决现实问题,另一方面为推进信用立法积累经验,提供条件,做好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