谨防职级晋升成为“大锅饭”
2019-11-22■郭纯缪玲
■郭 纯 缪 玲
推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晋升“双轨制”,应该说健全完善了公务员激励保障机制,极大地调动了基层干部积极性。但基层在分享改革红利的过程中,一些新的问题也随之而来。
近期,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推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晋升“双轨制”,应该说健全完善了公务员激励保障机制,极大地调动了基层干部积极性。但基层在分享改革红利的过程中,随之而来的一些新问题引发了公众新一轮关注,据笔者调研,主要表现在以下三方面:
一是认识偏差。由于基层单位对职级晋升相关文件的解读宣传不深不透、对干部职级晋升的相关疑问困惑解答不及时或回复缺乏权威性,导致一部分干部对政策的认识存在偏差。有的干部便开始臆想,有了“职级晋升”这一政策文件护体,必定能让自己从中“分得一杯羹”;有的干部甚至觉得只要自己不犯大错,工作年限一到,就能享受到职级晋升待遇,于是坐等“天上掉馅饼”,每天“一杯茶、一支烟、一张报纸看半天”的“等靠熬”。
二是执行异化。凡是设事的地方,具体执行过程中难免会出现不同程度的异化,职级晋升也概莫能外。受诸多内外因素的影响,基层在执行职级晋升过程中极易走偏,产生权治式异化和补偿式异化。权力层表态或干扰等人为因素带来的标准稍微降一降、条件略微松一松等现象即为权治式异化;基层单位在确定职级晋升对象上,往往掺杂一些换位补偿因素、倾向于搞平衡的做法即为补偿式异化。不论具体操作是以何种异化形式出现,都将给政策在披上神秘面纱的同时更平添了许多不确定性,相应地也将容易出现滋生腐败的新土,产生“要级跑级卖级”新地带。
三是监督缺位。不同于职务晋升后的试用期设置及试用期转正考核等一系列相匹配的成熟监督制度和运行机制,职级晋升往往便是“一晋了之”,具体到人头上更是只能晋不能退。只要成功晋级,后续便再无对此类人员工作表现方面的监督考核,干与不干、干好干坏均不影响已晋级别,加之部分人本身思想出现滑坡,于是便容易出现管理学上所谓的“彼得现象”。那些晋级前表现好的,在新晋升一级后倘若晋升下一级明显无望的,便开始“两耳不闻工作事”地混日子,这更是有悖职级晋升这一大好政策激励鼓励干事创业的初衷。
职级晋升不是“大锅饭”,要想充分发挥出政策的激励导向作用,让打着“混日子一样晋升”如意算盘的公务员无机可乘,就必须建立起一套科学严谨的操作机制。一是晋升标准严在前。按照落实新时期“好干部”标准,不降条件、不搞“土政策”、不乱开口子,严格对照《规定》中要求的资历条件。加重必要条件的审查,尤其注重政治标准和政治素质,切实把好入口审核关,真正让政治表现好的“老实人”得实惠。二是考察测评重在实。职级晋升不同于职务提拔,组织部门在考察测评环节要善于把握内在变化,注重多途径、全方位、立体化为考察人选准确画像,合理通过延伸调查,结合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专项考核和任期考核结果,分析研判人选的一贯表现。注重与所在单位领导和同事、服务对象等进行个别访谈,侧面了解干部“德、绩、勤、廉、能”,考实群众公认度。三是“能下”情形再细化。职级晋升实行能上能下,除了《规定》中明确提出的“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受到降职处理或者撤职处分”等硬杠杠,基层要结合实际,分级分类将“不能胜任职位职责要求和违反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等具体为可对照操作细则,科学畅通“下”的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