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王石头的重要性和非重要性
2019-11-20非鱼
文/非鱼
坐在我面前的是王石头。
“不死了?”
“没法死。”
我并不知道她到底叫什么,她没有说,我没有问。王石头这个名字,是我在心里给她取的。原因很简单,她坐下来的时候,土灰色的羽绒服随着身体的松懈,在沙发上摊成一堆,就像一疙瘩圆滚滚的石头。
“死都没法死,我憋屈。”
我在一家自媒体公司工作,说起来是记者,其实就是接听电话,解答投诉,甚至遇到像王石头这样的,做一个蹩脚的心灵按摩师。谁的头顶都是一会儿蓝天,一会儿乌云的,我还一肚子憋屈呢。
之前王石头不停地给我打电话,说活不成了,要跳楼,要上吊,要吃老鼠药。每次,我都苦口婆心地劝她,给她找出一万种活下去的理由,说得脑袋缺氧。但过一段时间,她又会打来电话,我一接,她就不由分说地哭起来:“这回我是真真活不成了,你别劝我,我现在就吃安眠药。”
最后一次打来电话时,我刚被头儿训过。原因是我提出要调部门,我受够了每天的鸡毛蒜皮,我不是在媒体上班,更像一个居委会大妈。头儿说我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小事做不好,到哪儿都是一堆废材,说得我满腔怒火,又无处发泄。正好,王石头打来电话,说她不得不死。
“要死就赶紧。跳楼、上吊、卧轨、吃安眠药、点煤气、抹脖子,哪种方法都行。”我恶狠狠地说。
王石头大概没想到我会这么回答,她愣了一下,喉咙里发出不停嗳气的声音。
“报警找110,死不了伤了找120。”我不由分说挂了电话。
过了几天,头儿说有人找我。在会客室,我见到了王石头。她一开口说话,我就知道是她,一个多少次要死而没死的女人。我说:“要死肯定有死的理由,为啥?”
王石头说:“日子过不下去了,哪条路都堵死了。”所有的路都是由一条路引出来的。起头是她得了乳腺癌,还好发现得早,没有扩散,切了一个乳房就完了,连化疗都不用。可她所在的单位找了个借口把她开除了,她丢了工作,天天在家穿着睡衣,愁眉苦脸,老公看了心烦,回家就发脾气。闺女让她检查作业,她心不在焉,总是弄错,闺女也嫌弃她。她更是心懒,屋子也不收拾,饭也做得七生八熟。老公开始跟她吵架甚至动手打她。于是,她开始一次次地想一死了之。
最后一次给我打电话的时候,老公在外面几天不回家,一回来又打了她。她真的想死,就死在家里,割腕,让家里变成一片血海,让老公一进门就害怕。念着我以前对她的好,她想给我说一声谢谢。谁知我劈头盖脸一顿吼,反倒让她不知所措。
我的脸红了一下:“真抱歉,我那天心情不好。”
她说:“也就是那天,我愣怔了好半天,这世上竟然没有一个人关心我的死活,我死了又有啥意思?”
“这是你不死的说法?”
“不是。是我闺女的辫子。”
那天上午,她一直坐在屋里想死不死,咋个死法,饭也没做。闺女跟她爸买了凉皮和烧饼在客厅吃,说下午要排练节目,老师让统一梳新疆辫子。她老公说不会,闺女饭也不吃了,抽抽搭搭地哭。听见闺女哭,她心烦,冲闺女吆喝:“别号了,我给你梳。”
想到马上要死了,这是给闺女最后一次梳辫子,她的心还是疼得不行。一根根辫子编得很认真,编到最后泪都滴到闺女头上了。辫子编好了,闺女照照镜子,转了一圈,让满头的小辫子飞起来,开心地说:“妈,你手真巧,编得真好看。”说着搂着她脖子,在脸上亲了一口:“妈,我以后每天都要编这种辫子。”
呼啦一声,好不容易堆起来的石头块垒全倒了。她叹口气:“还真死不成了,死了谁给闺女编辫子?”
“就是,起码你编的辫子好看,你闺女离不了你。”
“可我还是憋屈啊。”
“谁不憋屈?要是憋屈都去死,那世界上人早都死绝了。”
“唉……也是啊。”
王石头临走的时候从包里掏出一个塑料袋塞给我,脸憋得通红说:“这是我腌的泡菜,你尝尝。”
我接了,她临出门的时候,我问她:“还不知道,你叫什么?”
她说:“我叫祝红梅。”
我笑着说:“嗯,比王石头好听。”
她大瞪着眼:“王石头是谁?”
摘自《海燕》
名师导读
选的两篇小说,都表现了文中人物在生死面前所做出的选择,让我们见识了人性中的微妙一面。
《生死抉择》中的牧师迈克,原本是一个虔诚的基督徒,固守其所信奉的“除了上帝谁也不能夺走他人的生命”的观点,为此和医生乔伊成为了观点上的死对头。但在肝病面前,他最终选择了妥协,主动向格林太太表示,她可以捐献脑死亡的儿子的器官。《论王石头的重要性和非重要性》中得了乳腺癌而被单位找借口开除的祝红梅,原本已经做出了结束自己生命的计划,但因为帮女儿编辫子而被女儿夸赞并要求“妈,我以后每天都要编这种辫子”而放弃了原先的计划。
由此看来,人性中是有着脆弱的一面的,一旦这根脆弱的弦被拨动了,这个人原有的思想与观念或许就会发生某种程度的改变。对此,人们无需去挥舞道德的大棒,用道德绑架这些做出了某种改变的人。因为,生死是一个严肃的课题,面对死亡,人还是会流露出平时不易流露的东西。古人都曾说过:“鸟之将死,其鸣也哀。人之将死,其言也善。”所以,当我们在小说中读到人物因为生死考验而发生了某些变化时,不要感到不可思议。人的生命是宝贵的,人的生命也不仅仅属于当事人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