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农民专业合作社助推乡村振兴发展策略研究
2019-11-19高云莺
高云莺
改革开放四十年,中国经济实现了跨越式发展,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人民生活水平得到极大提升,科学技术水平日益接近世界发达国家现有水平,文化事业繁荣发展,人民幸福感大大提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这一矛盾,在乡村最为突出,如何在乡村振兴这一国家战略下,破解和落实“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是全党、全社会都值得深入研究和实践的课题。
一、乡村振兴战略的提出及深化路径
自2017年10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首次明确提出乡村振兴战略后,这一战略持续受到关注并逐步深化。2017年12月29日,中央农村工作会议首次提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并清晰划定了乡村振兴战略的路线图和时间表,还提出“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2018年2月4日,中央一号文件,即《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发布,搭建起乡村振兴的四梁八柱;2018年3月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山东代表团审议时,对这一战略作出了重要阐释,提出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和组织振兴,让乡村振兴成为全党全社会的共同行动;2018年5月3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并提出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出阶段性谋划;2018年9月21日,中央政治局第八次集体学习,学习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党和国家事业全局,深刻把握现代化建设规律和城乡关系变化特征,顺应亿万农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对“三农”工作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破解城乡矛盾,激发发展潜力和后劲,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历史任务,是新时代做好“三农”工作的总抓手。[1]
二、福建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现状
福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起源于20世纪80年代中期,发展于90年代中后期。合作社已逐步从起步时期的技术互助、信息共享发展到现在的资金、技术、信息及劳动等多方面的合作,合作领域也逐步从生产向品牌、加工、营销及流通一体化经营格局发展。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数量规模呈发展态势,带动效应不断增强
自2015年6月,《福建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实施以后,福建农民专业合作社进入了更为迅速的发展时期。来自福建工商行政管理局的数据显示,2016—2018年福建省每年新注册4千家以上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截至2018年底,福建共有农民专业合作社41 256家,拥有资金高达1 336亿元。福建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数量快速增加的同时,近年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规模出现扩大的态势。福建工商行政管理局的数据表明,2016—2018年福建省每年新增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平均资金规模分别为279.33万元,258.16万元以及315.95万元,见图1。
图1 2016-2018年福建省农民专业合作社累计资金和户数
在带动效应方面,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为社员节约生产投入品成本,降低农产品流通成本,并为社员争取产品价格提升,社员收入也比非社员同业农户高。在《福建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正式颁布后,福建各级农业部门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学习贯彻,把依法发展农民合作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指导服务,强化政策扶持,有力地推动了农民合作社的稳步健康发展。截至2017年6月30日,福建省农民合作社成员数98.6万人,带动非成员农户数100.6万人,分别比《福建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实施前增长46.7%和21.5%。[2]福建省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数据表明,截止到2016年底,在调查的461.96万普通农户中,有94218户普通农户参与了农民专业合作社,占比为2%,在调查的13.13万规模农户中,有7098户普通农户参与了农民专业合作社,占比为5.4%。[3]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以从事种植业为主,以闽西和闽北地区居多
从产业分布来看,福建农民专业合作社大多数以种植业为主,覆盖范围也比较广泛,基本上覆盖了粮食、蔬菜、水果、食用菌、花卉、茶叶、畜牧养殖、水产养殖、农林水产品加工出售、农机植保服务、金融服务、劳务服务及体闲观光服务等。一方面,从事种植业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数量占据多数,福建省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显示,在普查的17835个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单位中,5686个进行农作物种植,4034个有茶桑果园及食用坚果种植,此外还有295个从事林下经济活动。另一方面,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种植业收入占比也在一半以上,福建省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显示,参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规模农户种植业服务收入占服务业总收入的52.02%,企业性质农民专业合作社种植业服务收入占服务业总收入的59.16%,事业性质农民专业合作社种植业服务收入占服务业总收入的55.36%,详见表1。
福建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地区之间发展不平衡,农民专业合作社在闽西和闽北地区居多。福建工商行政管理局的数据显示,2017年底实有户数排名前三位的分别是宁德市(7007户)、南平市(6033户)、三明市(5740户),分别占全省总户数的18.13%、15.61%、14.85%;排名后三位的分别是福州市(2869户)、厦门市(1989户)和莆田市(1589户),分别占全省总户数的7.42%、5.15%、4.11%(详见图2)。
表1 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服务收入占总服务收入的比重(单位:%)
图2 2017年福建省农民专业合作社区域分布图
(三)部分农户或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了农产品电子商务
随着电子商务快速崛起,福建省部分农户或农民专业合作社也抓住机遇开展了农产品电子商务。根据福建省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数据我们发现,在所调查的7 098家参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规模农户中,有302家使用电商销售农产品,占比为4.25%,平均电商销售额12.22万元,电商销售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为1.44%;在所调查的17 835家农民专业合作社中,有818家使用电商销售农产品,占比为4.59%,平均电商销售额70.67万元,电商销售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为4.16%(详见表2)。
福建省部分农户或农民专业合作开展农产品电子商务与互联网的普及密切相关。具体地,将福建省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数据中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单位数据在县区层面加总发现,县区使用电脑上网、使用手机上网以及使用互联网购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越多,县区内农产品电商销售越高(详见图3)。
表2 福建省规模农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的电商销售情况
图3 规模农户上网情况和农产品电商销售额的关系
三、福建省农民专业合作社助推乡村振兴面临的挑战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中复合型人才的缺乏,制约了农业专业化发展
农业现代化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目标,而农业专业化是促进农业现代化发展的重要动力。然而复合型人才的缺乏使得农民专业合作社无法通过降低专业化风险和提高专业化生产收益帮助农户更好地在专业化与家庭安全之间进行权衡,进而阻碍了农业专业化发展。[4]对于农业专业合作社,既需要合作社好的带头人,也就是合作社发展的“头雁”,也需要复合型的合作社社员,目前这两方面人才都缺乏。原因如下:第一,对于合作社的领头人,除了具备农业经营能力,还需要具备管理能力、协调能力,对于一些专业性强的农业专业合作社,还要具有科技能力,这种复合型人才本身就比较少,尤其愿意到条件比较艰苦的农村从事农业生产和经营的人更少;第二,目前,福建很多乡村都存在“99、38、61”现象,如闽北、闽西等革命老区和苏区,也就是说农村青年读书后返乡创业就业的比较有限,大部青年人愿意留在城市就业或打工,即便有些青年愿意留在乡村,因劳动力素质不高,长期生活在闭塞的农村生活环境中,市场意识、经营意识缺乏,或者说观念陈旧,对于新平台、新模式、新技术了解不多。第三,留在乡村老年人居多,老年人受劳动力素质、观念、技能等方面的限制,虽然有的老年人掌握一些传统的工艺与技艺,但很难成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助推乡村振兴所需要的复合型人才。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品牌培育不足,阻碍了农业产业化经营
乡村振兴的重点是产业兴旺,农业的产业化经营是实现产业兴旺的重要途径。在品牌化竞争时代,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品牌培育既可以提高专业合作市场竞争力,又是促进我国农业的产业化经营的现实需要。[5]但是目前福建农民专业合作社品牌培育不足,严重阻碍了农业的产业化经营。福建的农产品资源比较丰富,有众多的优质产品,比如,宁德黄鱼和海参、霞浦紫菜、龙岩花生、连江海带、平和蜜柚、永春芦柑、云霄枇杷、莆田桂圆干、长汀河田鸡等。但从整体来看,福建省农民专业合作社品牌培育还存在诸多问题:第一,农产品在生产加工过程中缺乏有效的标准化指导,尚未有全省普遍使用的质量可追溯系统,即便有,系统中的数据的及时性、准确性也缺乏社会共识,行业影响微弱;第二,福建农产品品牌意识不够强,投入资金不足,虽然有一些特色农产品在全国享有一定知名度,但是品牌影响力不够大,缺乏品牌竞争力;第三,福建以农业专业合社创建、培育的品牌比较少,很多都是企业自创,未能形成品牌合力。
(三)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社绿色发展理念薄弱,不利于生态农业发展
在资源与环境合理发展的双重压力下,发展生态农业成为实现乡村振兴路径之一。福建作为全国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发展生态农业必将成为全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发展现代农业的不二选择。但是目前福建省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社绿色发展理念薄弱,不利于生态农业发展。福建是闻名遐迩的生态省,相对来说生态理念更为深入人心,但是对于一些经济落后地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绿色发展理念不足,原因如下:第一,农民专业合作社未找到“绿水青山”转变成“金山银山”的路径,对于生态理念认识不到位;第二,农民专业合作社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农业专业合作社领头人和社员的绿色生产、绿色经营意识缺乏,对循环经济、绿色经济了解不多;第三,在生产过程中,对于化肥、农药、塑料、水污染等方面的管理不到位。
四、福建省农民专业合作社助推乡村振兴的策略
(一)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产业驱动力,助势乡村产业兴旺
乡村振兴战略中,产业兴旺是基础。产业兴旺的考核指标有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农业劳动生产率、农产品加工值与农业总产值比、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接待人次等。专业合作社在助推产业兴旺时,首先要发挥自身的独特优势,专业合作社与政府行政部门、一般市场经济主体、社团组织相比,它是推进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的直接组织,其对组织链的高效整合能力,更有助于提升农业劳动生产业率的效率。其次,要进一步发挥专业合作社的组织能力,促进区域内、产业上下游间的合作,真正把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政府服务机构和培训机构等各级主体有机联合起来,提高抵御市场风险能力,积极打造国家级、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再次,要发挥专业合作社在市场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针对区域内原有产业发展现状,进行与之匹配的政策、资金、技术引导和指导。最后,要通过专业合作社平台,为农民提供多门类、多层级的专业性培训,为产业发展输送更多“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人才。
(二)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科学引领力,助推乡村生态宜居
乡村振兴战略中,生态宜居是内在要求。生态宜居的考核指标主要有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村庄绿化覆盖率、对生活垃圾进行处理的村占比、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等。在助推乡村生态宜居方面,首先,专业合作社要借势绿色发展,在农业生产资料现代化经营服务网络、农副产品市场购销网络、日用消费品现代化经营网络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中,针对福建各市、县、区的专业合作社、种养殖业、加工业、流通业合作社,加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净化美化体系、监督体系建设。其次,要指导全系统农资企业从卖农资向卖服务转变,通过科学配方施肥,减少水土污染。最后,利用系统自身闭环的管理和运营体系,积极参与福建美丽乡村建设,大力发展特色农业、休闲农业和观光农业,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
(三)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基层凝聚力,助力乡村乡风文明
乡村振兴战略中,乡风文明是紧迫任务。乡风文明的主要考核指标有,村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覆盖率、县级及以上文明村和乡镇占比、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专任教师本科以上学历比例、农村居民教育文化娱乐支出占比等。在助力乡风文明方面,首先,要利用这个农村商品流通的主渠道、生力军和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管理服务中心,大力弘扬合作社务实、肯干精神,助力农民专业合作社文化嵌入农村文化,影响与带动广大农民自觉遵守乡规民约,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促进乡风文明。其次,要进一步发挥专业合作社在产业发展中的作用,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助力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只有增加了农民收入,才能让农民有空闲、有精力、有经济基础作为后盾积极参与农村文化建设。
(四)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双元平衡力,促进乡村治理有效
乡村振兴战略中,治理有效是重要保障。治理有效的主要考核指标有村庄规划管理覆盖率、建有综合服务站的村占比、村党组织书记兼任村委会主任的村占比、有村规民约的村占比、集体经济强村比重等。在农民专业合作社促进治理有效方面,首先,要进一步增进专业合作内部与专业合作社间的融合,拓宽专业合作社服务职能,使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融合发展,进而促进地方产业,强大集体经济,提升地方集体经济强村比重。其次,借助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契机,积极探索集体用地入股方式,使农民与村集体结成利益共同体,进而提高村民的身份认同和参与感,倒逼村委会和集体实现村务公开,形成乡村治理有效的环路。最后,通过专业合作社,让资源、服务、管理有效下行到基层,促进乡村“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提升农村规范、治理水平。
(五)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双元协同力,助推乡村生活富裕
乡村振兴战略中,生活富裕是主要目的。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城乡居民收入比、农村自来水普及率、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硬化路比例等。在助推生活富裕方面,首先,农民专业合作社要借势乡村振兴战略这一契机,主动抓住机遇,结合福建省地区发展实际,将深化合作社发展中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将把握农村特别是广大农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作为自己的发展目标。其次,主动对接经济发展落后地区,创新引领、帮扶模式,发展专业合作社的“头雁”作用,围绕“建基地、创品牌、深加工”等重点任务,建立优势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再次,福建作为电子商务较发达地区,专业合作社,要进一步借势新商业模式,建设好电子商务平台,培育区域品牌、拓展销售渠道、丰富产品展示形式,共同构建福建农产品供销体系。最后,专业合作社要利用福建海丝核心区这一区位优势,落实“一带一路”福建方案,推进产业转型升级,打造自己的竞争优势。
福建有地缘优势,有产业基础,有发展契机,通过整合发挥这些优势,厘清乡村振兴中发展的瓶颈,进而形成专业合作社助推乡村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特色模式,进而促进福建开放型经济体系建设和产业高质量发展,服务于“两个一百年”目标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