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审议通过《山西省落实党对反腐败工作全过程领导实施细则(试行)》
2019-11-19
支部建设 2019年9期
2月27日,省委书记骆惠宁主持召开十一届省委第106次常委会议,传达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信访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研究我省贯彻落实意见,审议通过《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2019年立法计划》《政协山西省委员会2019年度协商工作计划》《山西省落实党对反腐败工作全过程领导实施细则(试行)》等文件。
会议指出,制订《山西省落实党对反腐败工作全过程领导实施细则(试行)》,是我省深化监察体制改革的又一重要成果。各级党委要充分认识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全过程领导的重大意义,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及省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履行好主体责任,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推动各项改革措施落到实处,不断提升全面从严治党的质量和水平。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执纪监督,履行好监督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