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幼儿教师收入,提升学前教育质量
2019-11-19◎柏檀
◎柏 檀
一、 “幼有所育”的三维解读:数量充足、质量合格、价格合理
2018年11月, 《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 (以下简称 《若干意见》)正式推出。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名义专门印发关于学前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这在建国以来还是第一次,具有重要的里程碑意义。 《若干意见》的推出,表明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 “幼有所育”的民生目标进入了具体落实阶段。
实现 “幼有所育”,基本路径在于大力发展学前教育事业。而考察学前教育事业的发展状况,无外乎三个维度:一是数量,即保证幼儿园数量能够使更多的适龄儿童获得正规的学前教育;二是质量,即保证幼儿园提供的保教活动能够符合幼儿生理和心理的发展需要;三是价格,即保证幼儿园的收费是大部分幼儿家庭是负担得起的,并且收费与其提供的服务是相互匹配的。任何关于学前教育的政策设计,都应以考虑其对学前教育的规模、质量、价格的影响为出发点。并且,在不同的地区、不同的学前教育发展阶段,政策设计应倾向于重点解决规模、质量、价格中的某一方面的问题,以实现学前教育的均衡发展。
目前,我国已经连续实施了三期 “三年行动计划”,大大改善了我国学前教育的发展规模,幼儿园数和在园幼儿数都有明显的提升。2017年,全国共有幼儿园25.50万所,在园儿童达到4600万人 (2012年该数值为3686万),学前教育毛入园率达到79.6% (2012年该数值为64.5%)。由此看来,近年来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的大力投入,已使得学前教育资源数量得到大幅提升。另外,2017年我国公办园占比为44.1%,普惠性民办园占比26.5%。换句话说,有超过70%的幼儿园获得了政府的资助,其定价是受到政府相关部门约束的,因此收费是相对合理的。这表明学前教育的价格今年得到明显改善。但是,近年来一些幼儿园暴露出的严重侵害儿童的事件表明,保育教育质量是当前学前教育的主要问题,应成为今后学前教育政策设计关注的重点。
二、当前学前教育最突出的问题:质量问题
《若干意见》中关于当前学前教育存在问题的表述是: “学前教育资源尤其是普惠性资源不足,政策保障体系不完善,教师队伍建设滞后,监管体制机制不健全,保教质量有待提高,存在‘小学化’倾向,部分民办园过度逐利、幼儿安全问题时有发生。”认真解读这一段话可以发现,除了 “学前教育资源尤其是普惠资源不足”是关于学前教育数量的, “部分民办园过度逐利”是关于学前教育价格 (逐利的手段主要是高收费)的,剩下的六点问题都是与学前教育质量密切相关的:
“政策保障体系不完善”中当然包括质量保障体系的不完善, “教师队伍建设滞后”必然导致教育质量低下,质量问题堪忧才需要加强 “监管体制机制”, “保教质量有待提高”当然是学前教育质量不高的根本体现, “小学化”倾向说明学前教育质量观念存在明显偏差, “幼儿安全问题”则是最严重的质量问题。因此,在学前教育资源不断扩大、普惠性幼儿园逐步普及的当下,教育质量问题当前学前教育领域最为紧要、最为突出的问题。
三、学前教育质量的主要影响因素:教师质量
近年来,为了不断提升学前教育质量,很多地区都出台了各种幼儿园评级政策,以不同的幼儿园等级来显示对教育质量的不同评价 (一些地区的合格幼儿园被区分为从 “市三级”到 “省一级”的六个等级),并以幼儿园等级的提高来代表教育质量的提升。纵观各地的评级标准不难发现,办学条件 (特别是园所面积、设施设备等)成为了评价幼儿园的首要因素。以至于人们谈到学前教育质量,首先就会联想到办学条件。但完善的办学条件就一定有好的办学质量吗?这就相当于认为,只要家里拥有一个豪宅,孩子就一定拥有一个幸福的童年。这种关于幼儿园的评价逻辑存在很大问题并可能将学前教育的发展导向歧路。近年爆出虐童事件并带来巨大社会冲击的“携程幼儿园”和 “红黄蓝幼儿园”等,都是等级过硬、办学条件过硬的 “优质幼儿园”,但它们的教育质量离合格还差得很远!
著名哲学家雅斯贝尔斯说: “教育的本质意味着:一棵树摇动一棵树,一朵云推动一朵云,一个灵魂唤醒一个灵魂。”幼儿教师是每个人一生中第一个摇动者、第一个推动者、第一个唤醒者。学前教育首先是一种服务活动,它体现为教育者 (幼儿教师)和被教育者 (幼儿)之间的一种互动关系。办学条件只是为这种互动关系提供了一个空间、一个环境、一个机会,而真正的教育质量取决于幼儿在这种互动关系中是否获得了“身心和谐发展”。幼儿的 “身心和谐发展”只能在教师的教育与引导中慢慢生发,而不可能在豪华园舍和完备设施中自然滋长。梅贻琦说, “所谓大学者,非谓有大楼之谓也,有大师之谓也”。对一个幼儿园来说,又何尝不是如此呢?所以,要提高学前教育的质量首先需要提高教师质量。
四、幼儿教师质量不高的根本原因:收入偏低
事实上,对于幼儿教师质量问题,政府及相关主管部门一直都非常关注,各级各类关于学前教育的政策文件中都少不了 “加强幼儿教师队伍建设” “完善幼儿教师培养体系” “强化幼儿教师培训制度”等内容。但是,始终未有明显改观的事实是,幼儿教师供给严重不足、幼儿教师素质总体较差。根据数据统计,2016年中国幼儿园在园儿童 (包括附设班)达4413.86万人,仅2011到2016这五年间,全国幼儿园里就多出了990万孩子。而与此对应的是,全国幼儿园所有教职工人数总和只有381.8万人,教职工幼儿比约为1:12,一个幼教职工要面对12个孩子,学前教育师资力量严重缺乏。
造成学前教育师资短缺的根本原因是什么呢?是我们的大学培养的学前教育专业学生太少了吗?或许相对于旺盛的需求,学前教育专业的培养人数的确偏少,但笔者所观察到的另一个原因可能更重要:大部分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 (特别是一些名牌高校相关专业的本科及研究生阶段的毕业生)没有选择学前教育作为自己的职业!如果大量具有良好的学前教育职业素养的学生未踏进学前教育这一领域,那么充斥在这个行业里的大部分老师会是怎样的学历与资质背景呢?当“携程”和 “红黄蓝”等幼儿园发生虐童事件时,人们总是发现出事教师竟没有教师资格证。如果这些高端幼儿园都聘用了一部分没有教师资格证的老师,人们不禁要质疑,那些普通的、甚至低端的幼儿园所聘任的老师又会是怎样一个资格水平呢?
接下来的问题是,为什么大量的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选择放弃自己的专业?是他们不热爱自己的专业吗?绝不是!相反,根据笔者自己 (本人所学专业并非教育类)的接触,学前教育从业者往往对自己的职业有一种特殊的情怀,但即便如此他们中依旧很多人未选择或离开了学前教育事业。理由很简单,幼儿教师的收入待遇普遍较低。麦可思研究院发布的一份调查报告显示,2016届 “幼儿与学前教育”职业类的本科毕业生,毕业半年后的月收入为3504元,比全国本科平均水平低872元;2016届高职高专毕业生中从事 “幼儿与学前教育”职业类群体,毕业半年后的月收入为2706元,比全国高职高专平均水平低了893元。大量幼儿园聘用无证教师上岗,并不是因为人才市场上找不到持证的教师,而是幼儿园提供的收入待遇实在无法吸引持证教师,大量的持证教师投入了各级各类培训机构里,而且新的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依然会流入这些培训机构。从这个角度看,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加强幼儿教师培训对于提升学前教育质量固然非常重要,但它所带来的只是学前教育师资存量的质量提升。而以合理的收入和恰当的待遇吸引合格人才进入学前教育领域更为重要,因为唯有这样才能带来学前教育师资的增量改善。
从公平理论来看,人们在工作中的努力程度不仅取决于本人的实际报酬的数量,还取决于对本人是否获得公平报酬的判断。多数幼儿教师对自己的收入待遇感到并不公平。在公办园中,这种不公平感主要来源于编制内教师和非编制教师的巨大收入差距;在民办园中,这种不公平感主要来源于教师的微薄收入与幼儿园举办者的高额收入。公平理论认为,当人们无力提高自己的工作报酬时,理性的做法便是减少工作投入:巨大的心理落差可能导致幼儿教师减少对保育教育工作的投入、甚至向幼儿转嫁和发泄自己的各种不满情绪。从这个角度看,幼儿教师收入过低是幼儿园 “虐童事件”不断发生的主要诱因之一。
五、提高教师质量的制度设计:教师收入与保教费收入同步增长
对于幼儿教师收入过低的问题,各地主管部门进行了各种政策尝试,效果不一。其中非常重要的一种方式是,对民办幼儿园教师给予财政补贴:一些地区为民办园教师购买社会保险,以提高幼教工作的保障性;一些地区给予民办园教师教龄补贴,教龄越长补贴越多,以减少教师的流动性。但这些措施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增加教师收入的资金都来源于地方政府,而对于经济发达水平不高、财政收入有限的地区来说,这种做法的可行性不高。
《若干意见》中指出,目前学前教育存在的主要问题之一是 “部分民办园过度逐利”。以发生虐童事件的北京红黄蓝幼儿园为例,出事教师的工资每月只有3000元左右,而该幼儿园国际班学生的保教费是每月5500元。按照教育部2013年公布的 《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 (暂行)》中相关规定,保教人员与幼儿的比例应为1:7~1:9。 按此测算,教师的薪金支出占幼儿园保教费收入的10%都不到。恰恰是在幼儿教师收入上的刻薄做法,才给了部分民办园 “过度逐利”的空间。在虐童事件发生的同期,北京一个合格的住家保姆的工资可以达到7000元,并且包吃包住,远远高于该出事教师的收入。如果劳动力市场是有效的,那么我们就可以大致推断说,由于幼儿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低于家庭保姆,那么大部分幼儿教师的职业竞争力应该也是低于家庭保姆的 (公办教师当然不包括在这类教师之列)。
而在经合组织 (OECD)国家,用于教师薪金的支出通常占幼儿园保教费收入的60%—75%,也就是说幼儿园的绝大部分收入都用在了教师身上。较好的收入待遇,自然能聘请到较为优秀的专业人才,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必然推动幼儿园教育质量的改善。同时,高额的教师薪金支出大大约束了幼儿园的利润空间,学前教育机构的非营利性才能真正落到实处。
借鉴OECD国家的经验,建议我们在政策设计上 (特别是在扶持普惠性民办园的政策设计上)引入一条新的内容:将幼儿教师薪酬总支出与幼儿园保教费总收入挂钩,即教师薪酬总支出不得低于幼儿园保教费总收入的某个比例。这一比例可以根据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自行决定并逐步提高,但教师待遇随保教费收入增加而增加的机制必须形成。
为了实现教师收入与保教费收入相联系,还需要行政主管部门做好一个基础性工作:信息公开。实际上学前教育领域很多乱象产生的根源恰恰是信息不对称,政府克服这些乱象的重要手段就是提高幼儿园的信息披露水平。学前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应该单独设立网站,专门公布各个幼儿园的保教费价格和幼儿教师的基本薪酬。这些信息的公开,不仅能真正实现教师收入随保教费收入增长而增长,同时还有利于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实现市场对学前教育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保教费价格的公开,有利于形成幼儿园之间的竞争从而抑制幼儿园的涨价动机;教师收入水平的公开,有利于幼儿园为防止师资的外流而提高教师的薪酬和待遇。在这样一种机制中,其引导作用的是市场这只无形之手,政府这只有形之手只是提供了竞争规则。
2007年麦肯锡公司在对 “世界上最优秀的教育系统如何保持最优”进行分析时就曾断言:教育系统的质量不可能超越教师的质量。同理,学前教育系统的质量不可能超越幼儿教师的质量。沿着这个逻辑,本文的基本推论是:若想提高学前教育的质量,必须提高幼儿教师的质量;提高幼儿教师的质量,必须以提高教师收入水平为前提;提高幼儿教师收入水平的可行做法是,实现教师收入与幼儿园保教收入同步增长的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