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新课标下初中生物实验教学方法研究
2019-11-18黄明
黄明
摘要:随着我国经济高速发展,科学技术的发展也日新月异。在这种大环境下,我国的教育也不甘落后,提出了教学改革新理念——新课标,基于新课标下初中生物实验教学方法的研究也提上了日程。生物学是一门基础科学,我国学生使用的教材有很多版本,本文主要针对冀教版的初中生物实验做为主要讲解对象,为在新课标理念下冀教版的生物实验课程注入新活力。
关键词:初中生物;实验;教学方法
1新课标下初中生物实验教学的作用
1.1培养学生发现、观察新事物的能力
所谓观察发现新事物就是通过实验可以很快达到实验的直观效果,让同学们在直接看不到的东西中借用一定的仪器比如显微镜,来观察物体的细胞组织等,发现肉眼所看不到的新事物。从而培养学生形象思维转变为抽象思维的能力,更进一步认识这个物体的特性。
1.2增强孩子的动手动脑能力
生物这门课程是一门偏向于实验的课程,在实验过程中学生会参与中,会对一些实验进行操作,比如观察洋葱细胞,就需要学生自己取洋葱表皮细胞放置于载玻片上,并注意保证所取洋葱表皮的完整性,只有夾取的表皮足够完整,放置的足够平整,才能更好地观察出洋葱细胞的形态,这时学生的手法拿捏的轻重很重要,还有做完实验之后对载玻片的清洗等操作也是需要注意很多,以防损坏教学器材。在这个操作过程中很好地锻炼了学生的动手能力,增加了生物基础知识的理解和直观的认知能力,加强了记忆力,使枯燥的生物学变得更加有趣。
1.3提高学生判断分析能力
在生物实验中学生不仅要按照相关的要求进行规范操作,还要在操作中根据实验过程判断出正确的结论,并在实验过程中对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总结不足,分析原因,天长日久就会提高学生的判断分析能力。
2确保有效实施新课标下初中生物实验教学的策略
2.1转变传统教学观,提高自身认知
这一点主要是针对教师来说的,由于受我国考试机制的影响,我国很多教师为了达到知识点速背的目的,一般给孩子安排实验的机会少,实验课多是讲授课或课件演示课,这样往往造就了高分低能的学生。所以老师要转变传统教学观,提高自身认知,加强实验操作,在掌握扎实理论基础上培养孩子动手能力。
2.2及时纠正孩子的偏科思想
由于受升学的影响,孩子们会认为生物是一门小科目,不重视生物课。我发现,通过胡萝卜的组织培养实验,顺势引导孩子联系到实际农业生产中去,可提高很多孩子的兴趣,使他们知道生物实验的重要性和实用性。类似实验可慢慢吸引学生重视生物课,从而达到纠正孩子的偏科思想的目的,这是提高新课标下初中生物实验教学作用最根本的方法。
3新课标下初中生物实验教学的方法
3.1激发学生兴趣法
生物实验能力是每个学生都要具备的最基础的能力,也是最基本的操作技能。都说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只有激发出孩子们对实验的兴趣才能会使实验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才会激发孩子的求知欲,探索欲。比如冀教版对《生物体的结构层次》做实验,其中发现细胞这一节老师可以事先告诉孩子一些比如番茄,菠菜,刀片,载玻片和生理盐水,镊子,消毒牙签,碘液,吸水纸,纱布,抹布,废物缸等教学器材,激发孩子的兴趣,实验过后并且让孩子试着总结一下实验的目的和未来的用处是什么。这样就可以达到激发孩子求知欲的目的。
3.2预习实验法
有句俗语叫未雨绸缪,就是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从小养成提前预习课程是很好的一个学习习惯。老师提前布置好预习任务,让学生可以在预习中发现难点,重点,分别搞清楚,实在搞不懂的上课学习的时候也可以做到心中有数好好听讲。这样就会提高学习效率,增加学习自信心,增强学习效果。比如冀教版《形形色色的植物》,其中有一节苔藓植物和蕨类植物。由于我们北方的气候关系很难找到这些植物,通过提前预习是最好的方法,可以提前认识这些形形色色的植物。
3.3加强实验现场巡视法
虽然布置让孩子们提前预习了,但是孩子的学习能力是不同的,接受能力也不同,所以学习效果肯定也千差万别,所以老师不能任由孩子们自己操作,要在实验现场来回巡视,及时发现他们操作的不足,发现规范的多加表扬,并可以让学习能力差的孩子多学习动手能力强的孩子。老师也要巡视完之后做到示范操作才可以,用于纠正孩子们的不足,比如载玻片应该怎样拿,显微镜使用注意事项,生理盐水的用量等,这样就会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4结语
针对新课标下初中生物实验教学方法的研究,是我国新时代教育发展的需要,是引领世界潮流的必经之路。本文对初中生物实验教学方法的研究最终的目的是希望对我国的生物教学理论体系添砖加瓦。也希望通过有趣的实验教学能让学生更加直观的了解生物学的奥秘。除此之外,还可以培养学生动手动脑的能力,不会成为理论的天才实践的傻子。
参考文献
[1]王娇娇.新课程理念下初中生物学探究类实验教学策略研究[D].吉林:东北师范大学,2011.
[2]于国玲.浅谈利用初中生物实验教学,提高初中生物课堂教学效率的有效方法[J].科教导刊-电子版(上旬),2019,(4):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