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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绿色建筑评价体系的现状及特征分析

2019-11-18

山西建筑 2019年20期
关键词:建筑评价山西省绿色

邢 伟

(太原理工大学,山西 太原 030024)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市化进程大大加快,建筑行业也随之迎来了飞速发展的新阶段。由于传统建筑的能耗巨大,建筑业面临的能源危机和环境污染问题日益严重。20世纪80年代,绿色建筑理念进入中国,我国开始逐步探索适合中国国情的绿色建筑评价体系。2006年,我国开始实施《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在绿色建筑评价体系方面取得了重大突破。经过了近十年的实践,暴露出了一些新问题。我国还需要学习和借鉴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对现在的绿色建筑评价体系进行深入研究和不断完善。

1 绿色建筑评价体系的概况

21世纪初,我国绿色建筑从无到有、从少到多地发展起来,基本建立了管理制度,逐步完善了和规范了标准体系和评审程序,不断对现有体系进行扩展。绿色建筑产业的技术不断成熟,发展势头强劲。

1.1 管理制度

《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法》执行以来,申报管理和监督工作有序开展,建设部根据实际动作的情况,适时对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和管理制度进行调整和变革,逐步完善评审程序,使其更加科学、透明、公正。

2009年,《一二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法》出台,明确了各地方经审批同意,可以自主组织开展地方一星级和二星级的绿色建筑标识评价工作,推动了各地方因地制宜地发展绿色建筑,截止到2013年年底,全国已在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成立了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和评价的相关机构,形成了从国家到地方的分级管理制度,基本建立了绿色建筑体系,促进了我国绿色建筑健康有序发展,开创了新局面。

1.2 标准体系

我国绿色建筑发展起步以来,学习和借鉴国外先进的研究成果,致力于探索适合我国国情的绿色建筑评价体系,经过不断地尝试和完善,逐步建立自己的标准评价体系。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同时也出现一些问题,例如:基础数据库不够完备,“全寿命周期”控制不到位,扩展性和适应性不强等。

近年来,为了弥补国家标准扩展性和适应性的不足,国家开始编制针对不同类型绿色建筑的个性评价标准,例如《绿色医院建筑评价标准》《绿色工业建筑评价标准》《绿色办公建筑评价标准》等。同时,各地方建设部门根据区域的自然、经济和文化的实际情况,以《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为基础,编制了具有地方特色的评价标准,丰富和补充了我国的绿色建筑评价体系。

1.3 评审数量

我国开展绿色建筑评价以来呈现迅猛发展,从住建部历年统计数据可以看出,未来几年全国绿色建筑标识项目数量将有更大幅度的增长。2008年—2015年各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统计见表1。

表1 2008年—2015年各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统计表

1.4 体系扩展

随着经济水平和科学技术的发展,我国主要从两个方面对评价体系进行扩展:

1)传统建筑绿色化改造。

传统建筑因建造技术落后,没有考虑到建筑节能环保,大部分存在巨大的能耗和严重的环境污染。但是如果将传统建筑全部拆除,会造成浪费,拆除过程中也可能对环境产生不良影响,所以绿色化改造是最理想的方法。2012年5月,科技部出台了《“十二五”绿色建筑科技发展专项规划》,文件中首次提出“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技术研究”,为传统建筑绿色化开辟了道路。

2)绿色城市建设。

绿色建筑初始发展阶段仅仅考虑单体建筑,没有形成规模效应。随着绿色环保观念的日益深入人心,建设绿色生态城市成为一种趋势。对一座城市或城区的“绿色”程度的评判标准的建立,进一步扩展现有的绿色建筑评价体系。2012年,住建部评选出8个首批国家绿色生态示范城区:深圳光明新区、湖南省长沙市梅溪湖新城、河北省唐山湾生态新城、云南省昆明呈贡新城、天津中新生态城、重庆市悦来生态城、江苏省无锡太湖新城、贵州省贵阳市中天未来方舟生态城。

2 绿色建筑评价体系的指标体系

绿色建筑评价指标体系分为:节地与室外环境、节能与能源利用、节水与水资源利用、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室内环境质量、运营管理等六大类。指标体系的具体分布与数量见表2。

表2 住宅和公共建筑的指标体系的分布与数量 项

2.1 绿色建筑评价体系的标识认定

住建部依据相关评价标准和管理制度规定,对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进行审定、公布和通过,并颁发标识认证书及绿色建筑评价标志。经过审批的地方建设主管部门,可以自主开展本地的一星级和二星级的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评审工作。

建筑项目如需申请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通过工程质量竣工验收;

2)物业正式运行超过一年;

3)施工过程中没有发生过重大的质量安全事故;

4)没有拖欠工人工资和项目工程款。

我国绿色建筑评价标识有两种:一种“设计标识”,以工程设计的施工图为评审对象,证书和标志有效期为2年;另一种“运营标识”,以工程竣工的实际状态为评审对象,证书和标志有效期为3年。

绿色建筑申报类型分为住宅建筑、公共建筑和工业建筑,每种类型都分为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住宅建筑项目和公共建筑项目的申报指标要求分别见表3,表4。

表3 住宅建筑项目申报指标要求

表4 公共建筑项目申报指标要求

2.2 绿色建筑评价体系的一般流程

我国绿色建筑评价的一般流程大致可以分为四个阶段,具体为:第一阶段评估对象类型确定、第二阶段信息的收集和数据的测试、第三阶段计算评估结果、第四阶段形成评估结论,各个阶段一般流程见图1。

3 山西省绿色建筑评价体系的发展概况

山西省随之也带来了日益加重的建筑能耗和环境污染,山西省面临着转型发展严峻考验。近几年,山西省工程质量相关管理部门全面落实国家标准和法律法规,依法加强对工程质量的管理和规范。其中,管理和规范绿色建筑的发展是山西省提升工程质量的一个重要趋势。

山西省对于绿色建筑及其评价体系的研究和探索从未停止。为确保绿色建筑发展取得实效,山西省成立了全省绿色建筑日常管理机构,并相继出台和实施一系列法律法规和激励引导政策。

2007年年底,山西省太原市率先推出了《太原市绿色建筑标准》,并于2008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标准由绿色住宅建筑和绿色公共建筑两个建筑类型组成,各个类型均有六类指标,与国家标准相一致。《太原市绿色建筑标准》所评价的绿色建筑,住宅建筑主要以小区为主;公共建筑以单体建筑为主。根据该标准,绿色建筑的室外装修和室内布置,都有章可循。

2011年1月,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制定了《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实施细则》,并于2011年3月1日起开始实行。这个文件推动了山西省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工作规范开展,促进我省绿色建筑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2013年8月,为了加快推进山西省绿色建筑发展,结合山西省综合改革试验和转型跨越发展的实际,山西省发改委和住建厅联合发布了《山西省开展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意见》,该意见中提出:进一步推动了山西省绿色建筑评价体系的发展和完善。

4 山西省绿色建筑及其评价体系的发展建议

山西省启动绿色建筑评价工作以来,每年可以达到“绿色建筑”标准的项目逐年递增,但是数量并不多。有很多建筑仅仅与绿色、环保、节能相关,但在技术水平上还有一些差距。造成现状的主要原因有山西绿色建筑领域的研究不够深入,绿色建筑评价体系不够完善,政府的支持力度不足,房地产开发商的绿色环保意识不强等。基于山西省绿色建筑及其评价体系的发展现状,本文提出几点建议:

1)完善评价体系,加强规划引导;

2)扩展评价体系,丰富体系内容;

3)做好方案论证,创新工作机制;

4)加强绿色建筑相关的新理念、新技术、新能源和新产品;

5)强调全寿命周期,重视废弃物处理;

6)强化监督管理,完善考核办法;

7)加强政策激励,提供资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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