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元补助款,牵动的是民心
2019-11-18李观成
文/李观成
(作者系兴文县石海镇兴晏村党支部纪检委员)
“李委员,你来看,公示栏上我的补助是500元钱,但我咋个只收到了400呢?”近日,我根据《村纪检委员履职清单》,到村上各个组去督查组务公开情况。骑车来到兴晏村一组组务公开栏前,还没停放好摩托车,就听到有人喊道。
说话的是该村一组的低保户王大娘。我快步走过去,仔细查看了公示栏里张贴的《冬春救助资金明细》,名单上显示王井琼领取救助资金为500元。
基层纪检干部是打通纪检监察规范化建设工作“最后一公里”的保障,100元补助款,牵动的是民心,我意识到这个问题的严重性,马上帮王大娘背起装满玉米的背篓说“:走,大娘,我随你回家查看一下一卡通记录。”
来到大娘家翻看一卡通后,发现2019年3月4日,确实只有400元的冬春救助金打进了卡里。
“难道王大娘真的少领了100元?”我立即将了解到的情况和自己的疑问一同报告给了镇纪委。随即,镇纪委安排我继续督查,并重点查看各组冬春救助金发放明细,走访相关农户,核实资金到位情况。
当天走访完最后一户农户,我便马不停蹄地赶到镇纪委汇报情况。镇纪委查阅了民政办2018年冬春救助资料,发现王大娘的补助金额为400元,并不是公示栏里写的500元,且该批救助金均已发放到户,未发现资金被挤占、抵扣、挪用等情况。
可为什么公示金额与实际发放金额不一致呢?原来,村上填写申报救助资料时,将王大娘当作一类救助对象填报申请。经镇民政办审核确认,王大娘户人口为2人,应列为二类救助对象,救助标准应由500元降低为400元。但相关人员在摘抄组务公开资料时,误将审核前的申报金额500元公示出来,造成群众误会。
事情水落石出,我心里也松了一口气。镇纪委对负责摘抄组务公开资料的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他也意识到了自己因工作疏漏造成的危害,做了深刻检讨。为了向王大娘解释清楚,我和民政办主任、民政协理员连夜赶到王大娘家,详细解释了公示金额不一致的原因。
“你们专程来给我回复,太有心了。现在村上有了纪检委员,我们心里更踏实了。谢谢,谢谢!”解除了心中的疑虑,王大娘感激地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