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研究新视角
2019-11-17厉娜谢在阳
厉娜 谢在阳
摘要:知识经济时代下,创新已成为驱动发展、提高企业竞争力和国家综合国力的关键要素。与探索性创新强调创新过程和模式不同,突破性创新更关注创新结果,更能提高企业的创新绩效,是实现企业创新发展的重要基础。 文章通过分析探索性创新与突破性创新间的关系,揭示探索性创新行为在什么条件下能更好的发挥作用,产生重大的技术发展,促使整个产业重新洗牌,进而创造全新的市场和产业的突破性创新,从其他视角弥补突破性创新实现路径理论研究的不足。
关键词:探索性创新;突破性创新;关系研究
知识经济时代下,创新已成为驱动发展、提高企业竞争力和国家综合国力的关键要素。2019年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政府报告中进一步指出要坚持创新引领发展,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创新能力和效率进一步提升,推进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然而作为后发国家,我国企业的创新多以单纯消化、吸收为主,与欧美发达创新型国家相比自主创新能力较弱,突破性创新成果较少,越来越多的企业意识到必须依靠不断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才能赢得市场竞争,企业必须向自主创新、突破性创新的方向转变。在创新驱动发展国家战略背景下,突破性创新被视为我国摆脱长久以来对发达国家技术依赖,实现技术“跨越式追赶”的最佳窗口。
随着理论界对创新研究的不断深入,学者们同样发现相较于探索性创新,突破性创新更能提高企业的创新绩效。探索性创新通过进行新实验、新尝试并发现新机会,创新幅度较大且风险较大。突破性创新是新颖、独特或最先进的技术(Abernathy & Utterback,1978),其运用与之前完全不同的新技术,以全新的知识为基础,打破既有技术轨道,以全新的产品、生产方式等,对市场或产业做出颠覆性改造的创新模式(Schumpeter,J.A,1934),其本质是非连续的和革命性的创新过程(Tushman,1986),可能涉及产品变革、市场拓展和新的技术领域。与探索性创新强调创新的开发过程和模式不同,突破性创新更关注创新结果,通过对新技术的开发,强调新技术应用于新产品的可行性分析,使得企业的系统知识和架构知识都得到改变。二者既有共性,又存在差异。探索可能是途径,通过引入新的元素达到创新的目的,但这种类型的创新未能打破原有技术创新的路径依赖,开辟新的技术轨道。探索性创新与突破性创新之间有何关系?探索性创新行为在什么条件下更好的发挥作用,产生重大的技术发展,甚至导致整个产业重新洗牌,进而创造全新的市场和产业的突破性创新?探索性创新如何演变成突破性创新的谜团尚未解开。本文通过对比探索性创新和突破性创新实现路径的差异,网络嵌入性对于两者影响机制的不同,厘清两者之间的关系,为力求打造实现突破性创新的企业提供理论和实践指导。
一、 概念区分
探索性创新与突破性创新之间的关系探讨在理论和学术界一直未有定论,尽管两种创新类型在创新过程、新技术的探索、对组织知识基础的贡献等方面存在诸多相似之处,但在创新幅度、创新影响力、最终成果的市场化以及对现有产业的冲击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
探索与利用作为一种新的研究范式,由组织学习领域逐渐拓展到创新领域,并由此产生了探索式创新与利用式创新的概念。探索性创新被定义为以新的知识和技术路线为起点,为市场提供创新产品或服务,是企业所做的一种激进式创新行为。探索性创新强调不断追求新知识,通过进行新实验、新尝试并发现新机会,创新幅度较大且风险较大。基于资源配置角度,March(1991)认为将组织学习用利用性和探索性两个维度来衡量,认为探索的思考模式呈现的是多样、广度、间断、适应、冒险等(March,1996),因此探索能力的特点是拓宽组织的知识和技能宽度,更新组织的知识库,提供新的产品和服务。
而突破性创新和渐进性创新的分类,是根据创新的不同强度(Christensen C. M. et al.,1997)。根据“技术—产品”的观点,最早研究突破性创新的是熊彼特(1934),他认为突破性创新的技术范式和商业模式都与过去完全不同,这种新的范式破坏了原有的生产和管理模式,以及現存的资源组合,因此这种创新也被称为破坏性创新。Tushman与Anderson(1986)认为,突破性创新是技术创新的一种跳跃形式,彻底改变了现有的生产经营模式。Leifer等(2000)认为,突破性创新在产品性能上应增加五倍以上且产品成本应大幅降低(成本降低30%以上)。此外,除技术水平的实质性进展,经营业务模式的变化也应是突破性创新应有的内涵。
Green等(1995)认为,渐进式创新是通过改进和扩展现有的技术从而增强主流市场产品的性能,而不需要新知识,将使现有的市场规则和竞争情况得到保持和加强。通过技术的改进,对现有的技术趋势进行一个局部搜索,从而满足当前的客户和市场需求。
相对于渐进性创新,突破性创新的不同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从市场需求的角度来看,McDermott和O'Connor(2002)认为,突破性创新意味着在新知识中产生广泛的搜索,从而满足新客户或新兴市场。在成本投入和回报周期上,突破性创新的不确定性高于渐进式创新。与突破性创新相比,渐进式创新是基于现有资源和能力,具有持续进步的特点。突破性创新会破坏现有资源组合和市场规则,具有不连续特征,因此可能会影响到一些利益相关者(政府,投资者等)的收益,在行动上需要更大的自主权。在研发活动方面,Veryzer和Robert(1998)提出,渐进性创新和突破性创新在工作重点,设计流程和工作内容上都有显着差异。在工作重点方面,渐进式创新主要是改进原有技术,而突破性创新则侧重于探索新兴技术,这需要更多的批判性思维。在设计流程方面,突破性创新的规划早于渐进性创新,需要更强的未来愿景规划能力。工作内容方面,渐进式创新的过程包括市场评估,财务分析和概念测试等内容,而突破性创新则侧重于新技术的可行性分析。在组织学习方面,Bessant(2005)发现,不同的创新模式对组织学习有不同的需求。自适应学习对渐进性创新是不可或缺的,而创新学习对突破性创新则至关重要。
虽然有学者认为,探索式创新就是突破性创新,但从学术界对二者的定义来看,突破性创新更加强调运用与之前完全不同的新技术,以全新的知识为基础,用全新的产品、生产方式等,对市场或产业做出颠覆性改造的创新模式(Schumpeter,J.A,1934),创新结果往往涉及产品变革、市场拓展和新的技术领域的出现,创新成果的应用开发以及扩大对整个行业领域的影响力对企业成功实施突破性创新至关重要。而探索性创新单纯强调创新的开发过程中对组织知识基础的更新,通过新技术的引用继而开发出新的产品。尽管两种创新类型都具有开发周期长、风险高、投资大等特点,但二者的侧重点有所不同。前者以过程为导向,后者则以结果为导向,即突破性创新更关注于创新结果的价值能否打破原有技术创新的路径依赖,开辟新的技术轨道,成为新的技术范式并对整个产业产生重大影响。
综上,探索性创新的结果是拓宽组织的知识和技能宽度,更新组织的知识库,提供新的产品和服务;而突破性创新的结果不单含很高程度的新知识的创新,甚至可能替代既有技术,成为新技术的主导范式,促使原有组织结构的变化,还可能导致整个产业的完全改变,并最终成为新产业旗帜的。两种创新过程均要进行新实验、新尝试并发现新机会,创新幅度较大且风险较高,但对创新主体乃至整个行业产生的推动作用存在区别。
二、 探索性创新与突破性创新的关系
从概念的内涵区别上可以看出,探索性创新和突破性创新之间存在相关关系,但是相关分析并不能表明直接的因果关系,即探索性创新绩效较高不能完全等同于企业有较高的突破性创新绩效。探索性创新和突破性创新之间可能存在发挥中介作用的变量,并借助网络嵌入性带来的影响实现探索性创新与突破性创新的共同演化。
已有的研究初步探讨了探索式创新与突破性创新的关系。最初,探索式与利用式创新被认为等同于渐进性与突破性创新,其中探索式创新被认为是突破性创新,用来满足新兴客户或市场需求,需要新知识或脱离现有知识,探索式创新越多,越偏离已有知识;利用式创新被认为是渐进性创新,用来满足现有客户或市场的需求,建立在现有的知识和加强现有的技能、流程和结构上,利用式创新越深入,现有知识扎根越深。此后的研究进一步区分了这两种创新分类方式,认为渐进性与突破性创新是在行业或产业层次上的创新分类方式,而探索式与利用式创新是在企业或组织层次上的创新分类方式,在企业或组织层次上的探索式创新在行业或产业层次上也可能只是渐进性创新或仅仅是模仿创新(He Z L,Wong P K.,2004)。
组织创新始于个体层面,产业的变革始于组织层面。显然,突破性创新成果的出现,离不开企业的探索性创新。以往的研究中不乏观点表明探索性创新与突破性创新之间的关联。如杨治等(2017)认为企业的探索式创新是突破企业现有的知识体系或组织结构,探索全新的领域,如开辟新的市场和技术领域,颠覆以往技术范式而进行的创造活动。双元创新的相关研究表明,开展利用式创新有利于提升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开展探索式创新有利于新市场开发(李忆、司有和,2008)。迄今为止,国内外学者对于探索式创新的研究主要集中于战略管理视角下双元创新的主要影响因素、双元创新与持续竞争优势及绩效提升的关系、双元创新协同性及其前因后果等问题,却没有研究深入的探究企业探索性创新对突破性创新的影响。
企业的探索性创新和突破性创新之间很可能存在一定的因果关联。企业如果希望获得突破性创新成果,必然要首先开展对未知的新知识组合的探索过程,即突破性创新的实现需要企业具备一定的探索能力(Leifer.R,2000),其中既包括自身知识元素间重新再利用,也包括企业通过合作网络与组织外部新知识元素的创新性重组,后者更易形成探索性创新产品或技术,而新知识新技术的应用会显著扩大和提升企业创新成果的影响范围和影响力,甚至完全替代原有技术,使得技术轨道发生革命性改变,并继续带动产生后续一系列新的应用,创造全新的市场乃至催生新的产业出现,从而形成企业的突破性创新。由此推断,探索式创新与突破性创新之间应存在因果关系,换言之,企业的探索式创新会对企业的突破性创新产生显著影响。
而探索性创新和突破性创新之间亦可能存在一些发挥中介作用的变量,企业根据自身的知识基础和行业领域内知识元素的分布情况产生创新意向,识别潜在的创新机会,并通过合作网络实现与组织外部新知识片之间的重新组合,展开探索性的创新行为;在此过程中,企业根据对该领域的市场洞察和判断来评估创新机会价值,确定突破性创新的研发路径和方向,通过市场学习和市场信息来增强外界对突破性创新产品的接受度和支持度,通过知识利用、知识转移实现企业内外部知识整合并提高合作有效性,借助市场洞察、市场学习、知识利用等中介作用,开拓市场渠道,將突破性创新概念推向市场,并最终形成具有市场潜力获得市场认可的突破性创新成果。同时企业声誉、互补性资源的可得性、组织类型、行业类型、网络外部性等变量可能对二种创新之间的关系发挥调节作用(Montaguti,2002;Damanpourf,1991)。
突破性创新受合作网络中传递的隐性知识的影响较大,由于单纯的知识网络无法提供市场、需求经验等隐性信息,因此企业需要借助嵌入的合作网络寻找机会接触来自于用户和供应商、大学和研究机构、关联企业、行业协会和竞争者以及政府部门和其他国家等外部创新主体的知识与信息,除了获取最新的技术资源外还需要从中获取有关市场、产品的更多高质量的关键信息与知识,从而激发企业开展非连续性、具有革命性本质的创新行为,获取突破性创新成果。由于探索创新并不强调创新成果的应用、开发和市场化过程,因此知识网络对其影响作用更加凸显。探索式创新需要的知识资源具有独占性,其分布广泛但不均匀,因此知识的转移成了其实现的前提条件。
三、 总结与展望
探索性创新和突破性创新之间既存在共性,又有本质区别。渐进性与突破性创新是从创新结果视角进行的分类,而探索式与利用式创新是从创新行为倾向视角进行的分类。因此,探索式与利用式创新是相对微观层次的创新研究范式,更加适用于分析企业的创新困境(亢秀秋、沈颂东、房建奇,2019)。探索是途径,通过引入新的元素达到创新的目的,突破是结果,通过广泛的合作渠道将创新成果价值最大化。探索性创新行为需要同时借助于用户和供应商、大学和研究机构、关联企业、行业协会和竞争者以及政府部门和其他国家等外部创新主体的市场、产品等与企业创新成果市场化密切相关的更多高质量信息与知识,才能产生重大的技术发展,导致产业重新洗牌,进而创造全新的市场和产业的突破性创新。探索性创新通过市场学习和市场信息来增强外界对突破性创新产品的接受度和支持度,通过知识利用、知识转移实现企业内外部知识整合并提高合作有效性,借助市场洞察、市场学习、知识利用等中介作用,开拓市场渠道,将突破性创新概念推向市场,并最终形成具有市场潜力、获得市场认可的突破性创新成果,为力求打造实现突破性创新的企业提供理论和实践指导。然而,这种影响究竟有多大以及形成机制,国内外学者的研究至今还没有答案,仍有待于进一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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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厉娜(1986-),女,满族,吉林省长春市人,南开大学商学院博士生,北京城市学院经济管理学部讲师,研究方向:跨国公司治理、网络组织与管理;谢在阳(1992-),女,汉族,海南省海口市人,南开大学商学院博士生,研究方向:网络组织与创新。
收稿日期:2019-0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