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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

2019-11-17

民主与法制 2019年45期
关键词:销售者抛物侵权人

因食品质量问题造成损害,该由谁赔偿损失?

编辑同志:

前几天,家里做了馒头,吃完以后全家人上吐下泻,去医院挂了几天吊瓶才恢复。我拿着做馒头剩余的面粉,去粮油店要求店主赔偿。但是店主检查面粉之后告诉我,这袋面粉是在运输过程中受潮造成的变质,他作为面粉的销售者对此没有过错,让我自己找运输公司要求赔偿。请问:我应该找谁赔偿我的损失?

重庆 袁浩

袁浩读者:

本案涉及产品侵权责任中被侵权人可以向谁提出赔偿的法律问题。店主所说是不正确的,您的损失应由面粉销售者进行赔偿。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同时,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三条也对此作了相同规定。您是在粮油店购买的存在质量问题的面粉,因此可以要求销售者赔偿您的损失。其次,您无需直接向面粉运输方主张赔偿。对于销售者,本案涉及向有责任的第三方追偿的问题。产品到达消费者手上前,要经过生产、运输、仓储等多个环节,每个环节都应保证产品质量。因其中任何一个环节产生质量问题,在销售者承担赔偿责任之后,法律赋予其向造成责任一方追偿的权利。因此销售者可以向运输方追偿,但是不能将责任直接推给运输方,而拒绝向消费者赔偿。

业主盗用供热系统的热水怎么办?

编辑同志:

我是某热力公司的一名员工。前几天接到个别业主反映室内温度低,我单位便组织人员进行排查。随后发现某一楼洗车行商户,私自将暖气管道拆卸,将供热系统内的热水用于洗车。

经我单位催告后,该商户仍未停止其非法行为。请问:对于这件事我们应该怎么办?

哈尔滨 林希

林希读者:

根据您的描述,主要涉及两个问题:一是如何能够有效阻止洗车行盗用热水的行为,二是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谁承担。根据《黑龙江省城市供热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首先,您可以向您所属辖区的供热主管部门进行反映。根据该条例第60条的规定,由供热主管部门对该洗车行盗用供热系统热水的行为,处以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另外,由于该洗车行盗用供热系统热水的行为给贵公司的经营与管理造成了影响和损失,贵公司可以依据《黑龙江省城市供热管理条例》第39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确定签订《供热合同》的双方主体,如果洗车行并不是合同相对人,那么您应当在向洗车行要求停止侵害并承担赔偿责任的同时,根据《供热合同》相对人的过错程度,要求其一并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高空抛物,责任谁来承担?

编辑同志:

近日,我们单元有一位住户,往楼下扔啤酒瓶。万幸的是,没有人员伤亡,但是楼下停放的车辆前挡风玻璃遭到了破坏。我丈夫对我说,这种情况赔偿需要本单元户主平分。请问:我需要承担责任吗?有没有免责的办法?

山西 尤丽丽

尤丽丽读者:

您所提出的是高空抛物侵权责任承担的问题,我国法律对此有明确规定。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建筑物、其他设施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致人损害,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七条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意见》,其中高空抛物、坠物造成严重后果的,可按照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

在此提醒您,对高空抛物、坠物侵权责任,如果能确定具体侵权人,当然就由该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如果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当然,如果您有证据证明没有实施抛物行为的情形,比如,损害发生之时没有逗留在建筑物内,或者由于自己所处的位置等原因,即使实施抛掷物品的行为也无法把物品抛掷到损害发生地点。只要您能举证证明自己存在上述情形之一,就可以免除侵权责任的承担。

快递员发生交通事故,谁来赔付?

编辑同志:

我是一名快递员,前几天由于下雪地面湿滑,在驾驶电动车送货途中时,不慎连车带人摔了出去。我的腿和胳膊都骨折了,一段时间内都不能正常工作,家里没了经济来源。我去向快递公司请求赔偿,快递公司说我受伤是由于自身驾驶不当造成的,与他们无关,拒绝给予我任何赔偿。请问:我可以请求快递公司赔偿我的损失吗?

北京 杨松

杨松读者:

鉴于您是在送快递的途中,即在履行工作职责时发生了交通事故受到了伤害,这是属于工伤。您所在的公司是应该对您受到的损失进行赔偿或者补偿的。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因此,快递员在送快递的过程中出现了交通事故,这是属于工伤。快递公司应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快递员因为工作的原因致使财产或者人身遭受的损失进行补偿或者赔偿。建议您依据法律规定,向您所在的快递公司索要赔偿。如果该公司仍然拒绝赔付,您可以自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请求进行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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