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高新区法院为何邀请律师监督法官?
2019-11-17钮国洪罗思章
本社记者 钮国洪 罗思章
2018年11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下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司法公开的意见》,这标志着人民法院的司法公开已经从三大公开平台建设、四大公开平台建设走向全面公开。在司法全面公开的大背景下,如何以公开倒逼公正,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人民法院主动开门纳谏、广开言路,把社会监督做实、做深、做专。
“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谁的监督最在行?学者,当然是法律领域的专家,但是距离审判实务有点远。律师和法官,是同行亦是对手,“不打不相识”,监督法官就是“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近日,在高新区法院的会议室内,该院的院庭领导、法官代表和成都市律协部分律师相对而坐。这一次对席的法官不在高高的法台,律师们侃侃而谈却不是发表辩护意见,而是给对面的法官们“找问题”,现场气氛轻松热烈。这是高新区法院举办的一次题为“法律职业共同体背景下律师参与法院工作社会监督研讨会”的现场。
提到社会监督,大多数人能想到的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群众。高新区法院为什么要另辟蹊径,找经常“找茬儿”的律师呢?
“法院工作离不开法律职业共同体的监督。”会议开始,院长刘庆华抛开官方会议的客套讲话,直言不讳地告诉现场的律师,要给他们提供一条通道,参与到监督法院审判执行工作中来,欢迎“泼冷水”,从推动个案的公平正义到实现社会的法治进步。
审判监督庭负责人从我国台湾地区的司法实践和西方国家法官与律师的良性沟通机制点明了律师“中选”的理由:同一法律体系和程序构造中两种职业,遵循相同的法律规则、职业思维、价值信仰和道德规范。既要突破同体监督的局限,又要拥有专业“挑刺”的眼光,非律师莫属。
律师参与法院工作监督,究竟监督什么?研讨会上,10名律师先后发言,分别从法律职业共同体背景下,律师眼中的好法官、哪些工作可以纳入监督范围、什么是合格案件、什么是瑕疵案件等内容,展开热烈的讨论。
元绪律师事务所(成都分所)律师高金林率先抛出了他对法官的殷切期望:“我眼中的好法官是能够礼貌地倾听意见,能够公正地解决问题的法官。”“能不能让律师把话说完,不要轻易打断。”“法官,一定不是庭审中说话最多的那个人。”“律师监督法官,最直接的就是监督法官是否依法保障了律师充分行使权利。”
成都市律协维权委员会委员艾述洪律师直接对参与裁判文书评查和庭审评查提出建议:“裁判文书要客观全面地体现辩护意见、代理意见,对律师庭上提到的重点意见、焦点意见要着重进行回应……一篇错字太多的裁判文书肯定有损司法尊严,判决中允许的错别字总量要予以控制,如果涉及当事人实体权利的错别字就是严重错误。”
“律师能不能监督自己办理的这个案子,还是以社会成员的身份监督其他的案子而回避自己的案子?”这个问题一提出,现场律师和法官们立即展开了激烈的讨论。
随后的发言中,多名律师提到裁判文书说理不够,让人难以信服,无法向当事人解释;也有律师提出,应当将判后答疑工作纳入评查范围。可以邀请律师旁听案件或从网络自由抽取案件进行监督。应当建立促进“同案同判”的机制,增强法律适用的确定性。有律师还提出,法官与律师应互相尊重、互相监督,如果建立了法官和律师常态沟通的渠道,也应将法官对律师的监督纳入其中,促进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
实际上,在这次向律师开放监督的大门之前,高新区法院已有邀请社会第三方介入该院“三项精品”评选活动的探索。
据介绍,早在2018年,该院就开始探索司法公开“6+1”模式,被最高人民法院指定为首批“司法公开示范法院”。司法公开的经验入选中国司法公开蓝皮书。
2017年,他们委托高校专家学者参与评审该院的优秀裁判文书、优秀庭审和优秀案例。这次他们又瞄准了作为法律职业共同体成员的律师。正如吴晋副院长所说,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的需要,就是邀请律师监督法院工作的价值所在。律师的监督一定是实质大于形式。我们唯一的目标,就是让处于成都经济发展前沿的高新区司法环境更好、司法水平更高、司法形象更佳。
律师监督法院工作,这条通道怎么建立才有效、可行,本次研讨会引发了各种观点的碰撞。成都市律协副秘书长唐前宏表示,法院和律师之间的双向交流非常必要。法院和律协的合作有先例,但这次研讨会提出的课题更具体,监督的范围更广、更深,双方后续的任务是把监督上升到制度层面,商讨如何建立常态化的工作模式。律协愿意做法官和律师之间进行良性沟通和交流的联络纽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