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中国特色的协商民主
——对习近平总书记“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重要观点的解读
2019-11-17民进内蒙古区委会
◇ 文/民进内蒙古区委会 黄 霞
“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1]是习近平关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新观点新思想。这个重要观点“揭示了‘中国之治’同中国政治制度的逻辑联系,凝结着坚持好、发展好人民政协制度的深邃理论思考,是党的人民政协理论的最新成果。”[2]新时代新形势下,践行习近平“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重要思想,是人民政协和各民主党派“下功夫、求突破”的关键路径,为此要在所有协商民主的活动中坚持党的领导、完善协商程序、恪守理性原则。
一、协商民主要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是人民民主的真谛。协商民主是实现党的领导的重要方式,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习总书记强调:“在中国社会主义制度下,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找到全社会意愿和要求的最大公约数,是人民民主的真谛。”“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是用老百姓都明白的语言来完整、准确表达的“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在我国有根、有源、有生命力,是中国共产党人和中国人民的伟大创造,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是党的群众路线在政治领域的重要体现。”“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完整阐释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人民当家作主”的理念。
怎么理解“有事好商量”?俗语说:“咱们是兄弟,有事好商量”。把其中的隐义延伸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这个事情上,“有事好商量”包含的意思是说作为执政党的中国共产党把老百姓当做“兄弟”,把各民主党派、无党派民主人士、人民团体和各界爱国人士当做同舟共济的“合作者”,所以有事就都可以沟通,共同谋划,好商量;同时也意味着,有事商量是要有主有从的,是要有领导和核心的。这个领导者、核心力量就是中国共产党。我们中国式的“有事好商量”,一定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协商民主。我们的“协商民主”是“在中国社会主义制度下”的,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实行的人民民主”。只有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才能够找到全社会意愿和要求的最大公约数,使“人民依法有效行使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的权力”。
在这一点上,我们与西方协商民主理论有本质的区别。西方协商民主理论强调在“公共协商”中“参与者”的绝对平等性,这种范式的协商民主必然面临“统一或共同政治体缺乏”[3]。没有全社会的统一政治共同体,现实社会结构的差异性会导致协商参与者承担公共利益的责任不足,不会为更大利益而节制甚至牺牲自我利益,无法达成共识,协商无果、协商无效是常态。这种西方范式的协商民主,空耗社会资源,是落不了地的民主,完全不是我们想要的民主。我们通过“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这个根本原则解决了这个问题,使协商民主成为摸得见、看得着的真正民主。“中国现行的协商民主制度是中国共产党在推进选举民主的基础上的又一次新探索,是推动中国的民主化进程的又一个创举,是对世界民主政治模式的新贡献。”[4]
人民政协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制度安排,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加强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必须坚持党的领导。这是人民政协和各民主党派参与所有的协商民主活动必须坚持的根本原则。正如习总书记所指出的:“做好人民政协工作,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包括各民主党派、各团体、各民族、各阶层、各界人士在内的全体中国人民的共同选择,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也是人民政协事业发展进步的根本保证。人民政协事业要沿着正确方向发展,就必须毫不动摇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各民主党派一定程度上代表了不同阶层的爱国人士,人民政协“代表性强、联系面广、包容性大”,在协商民主中是优势。但要使各种协商有效、达成共识,就必须克服有可能的不当竞争、固执己见,就要自觉接受中国共产党引领,以期凝聚共识,汇聚起推进改革发展的智慧和力量。
二、完善协商民主的程序
新时期在推动协商民主广泛、多层的基础上,还要加强协商民主制度化建设,形成完整的参与实践的制度程序。关于协商民主的制度化问题,习总书记具体指出:“必须构建程序合理、环节完整的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体系,确保协商民主有制可依、有规可守、有章可循、有序可遵。”这里的关键是“程序合理、环节完整”,其着眼点是协商的有效性。
怎么理解“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成语说“广谋从众”。俗语说:“众人拾柴火焰高”。既称为民主,本性一定是“人民当家作主”,要给每一个利益攸关方以充分的发言权。从某种意义上讲,“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是一种全方位的民主,一种“大民主”。而要使“大民主”能够产生共识、有效起来,必须设定合理的协商程序。通过程序的疏导,过滤那些一己之私,导出良策。在推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伊始,中央就明确提出“从实际出发,按照科学合理、规范有序、简便易行、民主集中的要求,制定协商计划、明确协商议题和内容、确定协商人员、开展协商活动、注重协商成果运用反馈,确保协商活动有序务实高效。”[5]以求为方方面面的协商制定出合适的程序。
在中国共产党的引领下,通过不断加强协商民主制度建设,中国形成了完整的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体系,克服了西方范式协商民主的两个无法破解的难题。
其一,西方协商民主理论始终忧心“文化多元主义的存在对协商理性的破坏。”西方范式的协商民主不敢用程序约束“众说纷纭”的建议,而期待协商参与者在“政治互动中的偏好转换”。之所以如此,这是因为西方协商民主理论脱胎于德国“传统的批判理论”。然而多元文化在当今世界与社会是现实存在,其导致协商意见的分散乃至对立比比皆是。即使协商参与者能够搁置利益冲突,由于文化背景的不同,对于同一事物,其看法依然冲突不和。而中国为各种协商制定程序能够为大众所接受,这归功于中华文化中“求同存异”的传统理念。习总书记指出,协商民主源自中华民族长期形成的天下为公、兼容并蓄、求同存异等优秀政治文化。
其二,西方协商民主理论认为“现实社会中巨大的不平等”会影响协商参与的公平性。西方范式的协商民主倡导对民主本质进行再思考,却无力实现“个人主义和自利道德的矫正”。换言之,由于不能制衡社会既得利益集团对民主的霸凌,弱势阶层无法取得平等的话语权,也就无从建设保障协商公平的制度与程序,于是西方范式协商民主就只能是一种观念形态。而中国共产党及其领导的国家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保证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通过选举外的制度和方式让人民参与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的管理。我们用完整的制度程序,推进协商民主的广泛、多层。
在完善协商民主制度、构建程序合理、环节完整的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体系方面,习总书记给人民政协提出了具体任务:人民政协要发挥作为专门协商机构的作用,把协商民主贯穿履行职能全过程,推进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制度建设,不断提高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更好协调关系、汇聚力量、建言献策、服务大局。人民政协和各民主党派参与协商民主活动,有义务本着“既尊重多数人的意愿,又照顾少数人的合理要求”的原则,为各类各种具体协商方式,即提案、会议、座谈、论证、听证、公示、评估、咨询、网络等提出程序建议,并在协商实践中不断提高程序化水平。当下,各种公共协商特别是基层协商,存在各种程序不当的问题,诸如利益各方“不能充分表达诉求”“不能真实表达诉求”,以及“以简单多数为准”等等。在注重求同存异、克服众说纷纭弊端的同时,应当探索能够“把事做实”“商量得越多越深入越好”的具体协商程序,避免“花架子、做样子”。
三、协商民主要恪守理性原则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人民政协工作要聚焦党和国家中心任务,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把协商民主贯穿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全过程,完善协商议政内容和形式,着力增进共识、促进团结。针对人民政协和各民主党派履职问题,习总书记指出,“人民政协要提高政治把握能力,坚定理想信念,增进政治认同,提高运用科学理论分析判断形势、研究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要提高调查研究能力,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实际摸清真实情况,集合众智提出解决办法,努力使对策建议有的放矢、切中要害。民主党派要加强思想、组织、制度特别是领导班子建设,提高政治把握能力、参政议政能力、组织领导能力、合作共事能力、解决自身问题能力。
在践行习近平“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的重要思想,推进中国社会主义协商民主进程中,人民政协和各民主党派具有特殊的地位和作用。其关键在于“有事会商量”,而要在各种各类的协商中做到有事会商量,要领是恪守理性原则。事实上理性是协商民主的本质。协商民主的理性是“公民美德”,是“相互理解、自制与尊重、妥协”,是“集体责任感”,是“对公共利益责任的担当”,是“为更大利益而节制甚至自我利益的牺牲”,更是一种素质、能力和水平。协商理性于人民政协和各民主党派而言就是“建言资政质量”。习总书记指出,“完善政党协商制度决不是搞花架子,要做到言之有据、言之有理、言之有度、言之有物,真诚协商、务实协商,道实情、建良言,参政参到要点上,议政议到关键处,努力在会协商、善议政上取得实效。”[6]
要恪守理性原则,不断提高建言资政质量。良策与诤言源自实践,而“零碎的想法、一般的观感、笼统的表态”不是深入实际、调查研究的结果,是不理性的表现,于事无补。要“下功夫、求突破”,关键是要在调查研究上下功夫,在国家面临的重大现实问题中下功夫,在群众最为关切的问题上深入下去,摸清楚,不要走马观花,不要敷衍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