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社会主义学院工作条例》的体会
2019-11-17九三学社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内蒙古自治区政协
◇ 文/九三学社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 内蒙古自治区政协 刘 德
2018年12月22日,中共中央印发《社会主义学院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2019年1月24日,九三学社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在第八届委员会第三次全体(扩大)会议上进行了集体学习。这是一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为巩固和发展新时代爱国统一战线,加强统一战线人才教育培养和社会主义学院工作,以中共党内法规形式制定颁布的重要文件。《条例》全面贯彻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全面反映、总结及规划了新时代社会主义学院的职能与使命,集中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统一战线人才培养和社会主义学院工作的高度重视,体现了党中央对统一战线人才教育培养和社会主义学院工作的新精神新要求,对加强新时代社会主义学院工作,推进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协商民主与统一战线提供了方向引领。
社会主义学院创办和发展的历程,是与各民主党派的发展紧密相连、休戚与共的。几十年来,社会主义学院培养了一大批同中国共产党同心同德、亲密合作的高素质党外代表人士。它的创办、发展与统一战线和多党合作事业休戚相关,与各民主党派的发展进步根脉相连。社院与九三学社相互支持、相互合作、相得益彰、水乳交融,共同为坚持和发展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为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贡献力量。新时代多党合作事业的发展,为九三学社履行参政党职能提供了更广阔的舞台,同时也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条例》的颁布是党中央亲切关怀和重视社院工作的重要成果,是顺应新时代统一战线人才教育培养要求的重要举措,是新时代社会主义学院创新发展的重要保障,必将为新时代九三学社建设成为合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增添新的动力,它的亮点主要体现在如下几方面。
一、进一步加强了党对社会主义学院的全面领导
社会主义学院是中国共产党创办并领导的统一战线性质的政治学院,必须把坚持党的领导贯穿一切办学活动始终,在党的领导下做好统一战线各领域成员的思想政治引导工作。
《条例》在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和地方社会主义学院的领导体制、地方党委和党委统战部的职责、成立中共党组及确定党组书记人选方面均体现了“加强党的领导”。明确了“中央社会主义学院是中央统战部管理的党中央直属事业单位。中央统战部领导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党组,指导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工作”,“地方社会主义学院是本级党委直属事业单位,由本级党委统战部门指导和管理”。提出了“社会主义学院经批准可设立党组,在本单位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强调了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并要求地方社会主义学院“党组书记由本级党委统战部门负责人担任”,它加强了统战部门对社会主义学院工作的指导和管理,为推动社会主义学院实现办学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提供了根本遵循。
九三学社内蒙古区委必须深刻认识、准确把握“社会主义学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统一战线性质的政治学院”中明确的领导前提、根本性质和基本定位,始终坚持“社院姓社”,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充分发挥九三学社内蒙古区委作为“联合党校联合办”参加主体的积极作用,体现参加主体站位,承担参加主体责任。
二、进一步明确了办学的总体要求、工作方针、基本任务、培训目标
“五个是”进一步明确了社会主义学院新时代的性质定位。突出强调了社会主义学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统一战线性质的政治学院,是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联合党校,是统一战线人才教育培养的主阵地,是开展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部门,是党和国家干部教育培训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统一战线人才培养和社会主义学院工作的高度重视。“五个坚持”的工作方针是新时代社会主义学院必须坚持的基本原则。即“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坚持联合办学、开放办学,坚持严以治院”。这既是对社会主义学院长期办学经验的总结提升,也是新时代社会主义学院必须坚持的基本原则。“五项基本任务”延伸拓展了社会主义学院的政治功能。明确提出了“教育培训、理论研究和宣传、决策咨询、开展中华文化教育、研究对外交流和联谊交友”五项基本任务,延伸拓展了社会主义学院的政治功能。对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社会主义学院工作、服务统一战线事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三、进一步体现了“联合党校”的鲜明特质
《条例》规定“社会主义学院院长一般由民主党派组织主要负责人或者无党派代表人士担任”且“副院长中应当配备党外人士”,体现了“联合党校”的性质定位。规定“社会主义学院可以成立由党委统战部门、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和无党派代表人士组成的院务咨询委员会,对办学中的重大问题进行咨询和协商”,院务咨询委员会这一重要平台和载体进一步彰显了社院作为“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联合党校”的鲜明特质,是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的实践体现,既充分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的新论断,也为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作用,加强社会主义学院与民主党派的合作拓宽了新的空间。
九三学社内蒙古区委要认真学习贯彻《条例》精神,积极发挥主体作用,进一步与社会主义学院增进合作,支持学院建设,发挥统一战线人才教育培训的主阵地优势,共同努力办好民主党派与无党派人士的联合党校。要充分发挥社院的培训主阵地作用,办好各种能力提升班,激发九三社员改革创新精神,围绕自治区党委、政府中心工作,选择具有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课题,就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中的重点、难点、焦点问题深入调研,拿出更多的高水平参政议政成果。
四、进一步明确了统一战线教育培训工作的努力方向
《条例》明确了统一战线教育培训工作的努力方向,明确了教学布局,规范了班次学制,并就落实联合办学、开放办学提出了明确要求。进一步完善了教学布局,提出“以政治共识教育为核心、以文化认同教育为基础、以能力素质培养为重点”的新时代教学布局。以“进修班、培训班、专题研讨班和国情研修班”等班次类型实现统一战线领域教育培训全覆盖。同时,明确了社会主义学院班次分为主体班次和委托班次,并规定社会主义学院可以根据形势任务需要“开设新的班次”,拓宽了班次类型和培训范围。在学制方面,提出“社会主义学院可以根据实际需要,确定各类班次的学制”,为学院灵活办学提供了政策空间。社会主义学院应充分发挥教学相长、学学相长、共生多赢的优势,继续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与统一战线工作发展相适应,认准新定位、强化新共识、发挥新功能,着力探索创新新时代统一战线的教育培训机制、内容和形式。
作为民主党派,九三学社内蒙古区委要把学习《条例》与九三区委开展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深刻领会《条例》的重要意义,切实提高认识,抓好贯彻落实。一是以《条例》为遵循,高度重视并组织广大社员积极参加培训工作,以统战课程为主,兼顾文化素养的培训,以文化认同推动政治共识,深入开展“不忘合作初心,继续携手前进”主题教育活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增强“五种能力”。要更好地发挥社会主义学院凝聚新的统战群体、协调新的多元诉求的重要作用,加深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理解,自觉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为自治区发展贡献力量。二是加强与社会主义学院在科研方面的合作,积极参与建立统一战线智库,加强统一战线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研究,有效地利用好社会主义学院这个智库和平台,在开展成员培训、人才培养、课题调研、理论研究以及社会服务等各项工作时,加强与社会主义学院的联系与协调,借助外脑,促进理论成果和实践成果的双向转化,更加有效地发挥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好参谋、好帮手、好同事”作用。三是积极组织九三学社内蒙古区委领导班子成员及后备干部、代表性人士队伍、青年社员、各级机关干部开展中共十九大精神、统一战线理论、九三社章社史、履职能力素质等方面的培训,努力培养造就一支思想更加坚定、履职更加坚实、组织更加坚强的九三干部队伍。
扬帆起航正当时,砥砺前行齐奋进。建设一支综合素质高、履职能力强的优秀人才队伍,努力夯筑扎实的组织基础,是提高九三整体素质、建设新时代高水平参政党的根本保证。九三学社内蒙古区委要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的各项要求,继续勤奋工作,开拓创新,为夯实共同思想基础,实现多党合作有“新气象”,思想共识有“新提高”,履职尽责有“新作为”,参政党有“新面貌”而不懈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