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代+责任=董秘
2019-11-15骆琼琳
骆琼琳
2000年参加工作至今,我一直任职上海申达股份有限公司。起初是资产经营部科员,2006年开始做了12年的证券事务代表。申达股份脱胎于传统国有企业,经过资产重组剥离不良资产和冗员,伴随着优质资产上市,管理部门更为精简和扁平化,几乎每个部门都承担了综合的管理职能,我所在的证券办公室和资产经营部也是合二为一。得益于申达股份的机构精简,我担任证代时管理的维度从不囿于证代这一岗位,投资和资产处置也是我的职责范围所在。由于当时公司董事会秘书是由副总经理兼任、工作比较忙,很多事情就放手给我做,作为证代有点像“影子董秘”。2018年,我出任董秘,兼任资产经营部经理。
衡量一个证代做得好不好,首先看是否符合董秘的职业水准。首先,相关法律规则必须烂熟于胸。这是安身立命的根本,无需多言。其次,工作的主动性。凡是董秘负责的日常事务,包括信息披露、公司治理、投资者关系管理等,均要事事关心、精益求精。再次,解决实际问题的实操能力,切忌纸上谈兵。作为公司证券事务的负责人,必须具备董秘的专业素养和能力,在公司范围内是解决相关问题的专业人士;在同行圈里是规则和案例的解读者。其实,知识的积累和更新并不难,勤奋就行;但会在实践中活学活用才是灵魂,而这需要时间的磨砺。此外,最容易被忽略的是精准的角色切换。一个好的证代和董秘一样,要会说话、说对话;对内对外、对上对下,全方位沟通无障碍;同时掌握与董秘和谐相处、优势互补的艺术是前提,尤其是在国资背景的企业里,必须懂得尊重管理的层级,在授权范围内力求做到极致。
俗语说“不在其位,不谋其政”,这在某种程度上可能恰恰成为职务晋升的阻碍。我刚入职公司时,一位前辈曾说:“一个好员工要站在老板角度思考,站在员工角度做事。”知识固然重要,但思维方式更重要,因为思维方式决定了知识的使用方式。拔高思维高度,理解企业全局,才能全方位地为上司或老板实现更高的目标服务。
证代是一个人,而董秘则是一个团队:董秘及其带领的董办团队。我做董秘后,案头工作有人分担了,具体信息披露等工作由证代或董办其他工作人员来做,我有时间去考虑战略、资本运作等事务。我觉得,做证代和做董秘的一個本质性区别,在于责任。做证代的时候,遇到问题后你会去请示领导,不是自己做决定。做了董秘,一些事情自己就可以决定了;一些事情你去请示,领导可能会让你自己决定:这样一来,你需要再三思考相关事情、把握好,这是一份责任。另外,上市规则说,“上市公司董事会应当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董事会秘书不能履行职责或董事会秘书授权时,证券事务代表应当代为履行职责。在此期间,并不当然免除董事会秘书对公司信息披露事务所负有的责任”。信息披露的监管处罚,处罚不到证代,处罚的是董秘等董监高。就是说,作为证代,你犯了错,但最终承担责任的不是你,董秘则是直接承担责任的人——权责对等是有道理的。所以,在某种意义上说,证代+责任=董秘。
现在,越来越多的证代出任董秘,也有证代转型去做财务、法律等方面的工作,不要一门心思想着董秘这个位置。要相信好饭不怕晚。我也是做了十几年证代,才做到董秘。关键是要做好自己,然后坚持不懈,那么,你想要的结果会水到渠成,可能不用想太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