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育现状及提升策略研究
——以湖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为例
2019-11-15王海明湖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王 耿 王海明 周 赣/湖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2018年9月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关于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双创”升级版的意见》(国发〔2018〕32号),该文件指出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战略支撑。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双创”升级版。
为了响应党和国家对加强高校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的要求,近年来,株洲市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育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但株洲市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育发展现状如何?制约株洲市创新创业教育提升的因素有哪些?如何推进株洲市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育更好地发展是需要深入分析研究的。
一、株洲市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育发展现状
株洲市现有职业学校40所,在校生超10万人,创新创业教育影响力巨大。通过对株洲市示范性高职院校湖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创新创业教育师资、校企合作、创新创业教育效果等情况调研发现,该校创新创业教育专业师资比例十分不乐观,几乎为零;教师自身创业经历比例近乎为零;稳定、有效开展校企合作进行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的企业不足10家;创新创业教育开展的形式中课堂教学所占比例高达76%;创新创业教育成果主要以创新创业教育大赛为主,学生成功创业的比例比较低;创新创业教育机制不够完善等。窥一斑而知全豹,不仅该校如此,根据对株洲市其他高职院校进行调查发现,各个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情况基本如此。可见株洲市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育存在师资基础薄弱、教学形式单一、质量较低、校企合作不足等突出问题。
二、株洲市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育发展的制约因素
株洲是一个新兴工业城市,具有“中国电力机车的摇篮”的美誉,如何将高职院校的创新创业人才培养与轨道交通、陶瓷、通用航空、新能源汽车、机械等株洲特色产业有机融合、服务校企合作、打造一流的创新创业教育职教集团,对株洲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具有深远意义。但存在株洲市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育质量不高、成果少、较难助推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等问题,其主要原因如下:
(一)创新创业教育理念不清
高职院校对创新创业教育认识普遍存在思路模糊的情况,在认识上还存在偏差。创新创业教育本质是“育人”,核心是综合素质提升,教育应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应“覆盖全体、分类施教、专创融合、思创融合”,应“着眼地方、依靠地方、服务地方”。各高职院校还未能充分意识到创新创业教育对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学生成长成才的重大积极作用。
(二)创新创业教育师资力量薄弱
由于株洲市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育兴起时间短,很多高职院校将创新创业教育归于团委或就业处,没有设立创新创业教育专门机构,缺乏教师成长的统筹部门。教育师资普遍力量薄弱,创新创业教育专业师资数量更是十分缺乏,大部分创新创业教师为校内行政岗位兼师,缺乏创业实践经历,自身专业基础薄弱,且教师缺乏系统培训,同时对创新创业教师激励措施不完善。以上因素导致株洲市离打造一支专兼结合、理论知识深厚、实践丰富的高素质创新创业教师队伍还存在较大差距。
(三)创新创业实践教学亟需拓展
株洲市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育在实践教学方面开展的产学研融合深度不够,创新创业教育方面的产学研合作层次较低,产学研合作缺乏稳定、长效的机制,面向创新创业教育的研究成果转化率低。发达国家,大学生创业一般从事高智力、高科技领域,而我国,以株洲市为例,相当一部分学生创业实践主要是从事开服装店、家教、零售等行业,只有少部分从事软件编程、芯片设计等高科技领域,创业实践的领域和层次拓展深度远远不够,高职学生接触真正的创业机会较少,高职学生创新创业实践能力还未真正建立。
(四)保障与激励机制不健全
《2019年中国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曾指出:“地级市高职院校的经费投入与教师编制的不足,制约着高职教育内涵发展和服务能力提升”。经费投入及教师编制不足直接制约了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育的师资质量,限制了创新创业教育的实验实训设备及场地建设,从而影响创新创业教育质量。根本上而言是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育保障机制、激励机制等体系不健全,影响了其在创新创业教育引资、引智、整合校企、人力等资源方面能力较弱。
(五)创新创业教育理论研究不足
当前大部分高职院校对创新创业教育理论研究深度不够,主要照搬西方国家创业教育理念和方法,尚未开发出立足地方、适合本地高职教育特点的课程教材、理论方法及设备设施。调研时发现株洲市高职院校就普遍缺少本土化、行业特色突出、规范化的课程教材,目前创新创业教材质量普遍参差不齐,课程教材缺乏实践检验和可操作性。同时在挖掘学生创新创业潜能、启发创新创业意识的理论研究方面还远远不够。
三、株洲市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育提升策略
株洲市高职院校数量多、影响广,肩负着为地方产业发展、经济发展提供高素质技能人才的重任。而现阶段株洲市高职教育的中心任务是为地方经济转型及产业升级培养创新创业型人才。伴随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推进,创新创业教育必将成为株洲市高等教育改革提升的着力点,株洲市高职院校需立即转变认识,主动摸索创新创业教育新模式和新路径,借助智能化、物联网等现代教育技艺充实创新创业教育,理清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的思路。当前,株洲市高职院校应立足株洲市,利用行业特色,积极探索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提升策略,从体制机制上攻克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育存在的系列障碍,推动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育向更高的水平发展。
(一)强化顶层设计,打造创新创业品牌
强化顶层设计,加强领导。各高职学院应成立创新创业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校长全权负责、深度参与,全面负责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并定期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建立教务处牵头,创新创业学院、团委、招生就业处、学生工作处、产学合作中心等部门齐抓共管的组织领导机制,构建“招生—培养—就业”一体化工作机制,按照对口管理、分工合作、共同推进的原则推进创新创业工作,并定期研究相关事宜;建立健全创新创业教育学院等学生创业指导服务专门机构,做到“机构、人员、场地、经费”四到位。
株洲市高职院校在学校中长期规划及学校教育综合改革方面应单列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内容,必须注重将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人文教育结合,将“立学为民,治学报国”的工匠精神、社会责任及家国情怀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必须制定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打造“创新创业教育、创新创业管理、创新创业服务、创新创业实践、创新创业实战”五位一体的创新创业模式,实现创新创业人才、资金、基地、平台、经验、案例、项目六大方面精准帮扶;按国家创新创业教育目标要求修订人才培养方案,整合校内外优质资源,构建创新创业课程群,打造具有地方、行业特色的创新创业教育品牌。
(二)完善体系建设,服务学生创新创业教育
一是完善创新创业课程教育体系。以大学生创业意识和培训为聚焦点,建设融公共必修课、选修课、专门培训课程、专业课程嵌入式模块为一体的创新创业教育课程,培养创新创业专业指导教师,以确保100%的学生接受过创新创业教育、20%以上的学生参加过创新创业培训。
二是完善创业实践和服务体系。以大学生创业需求和服务为集结点,建立与大学生创业规划、验证、孵化、运营全程契合的创业实践和服务体系,开展现代学徒制培养。结合湖南省黄炎培、“互联网+”创业大赛每年举办大学生模拟创业大赛,推动校园创业模拟市场常态化,强化大学生“创业孵化园”建设,引导5%以上的学生参与科技创新创业实践。
三是完善课内与课外教育融合体系,深度开设《职业指导》、《创新与创业基础》等课程,开展就业专题讲座、青年创业大讲堂、大学生创业意识(GYB)培训、大学生创业大赛等课外学生创新创业活动,培育和增强学生创新创业能力。依托学生创新基金、校园文化艺术节、社团等激发学生创新创业热情。
(三)深化校企合作,融入创新创业市场
株洲市各高职院校需深化校企合作,探索产学研在创新创业教育实践上的运用。使创新创业教育积极适应产业调整和职业教育改革新趋势,依托铁路行业优势,深度融入轨道交通产业链,做到“三个不断线”即“调研走访不断线,讲座交流不断线,项目合作不断线”;建立各种合作平台,在创新创业教育基地建设、专业建设、实习实训、成果转化等方面加强校企交流与对接;大力利用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完善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激励机制,夯实铁路运输企业创新创业教育培训项目,大力开拓株洲本土创新创业教育培训市场;充分利用地方企业实践基地平台,大力开展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实训、教师培训和项目开发。将创新创业教育与地方需求、行业特色有效对接,实现政府、行业、企业、学校、学生彼此成长、互利共赢的良好局面。
(四)优化保障激励措施,释放创新创业活力
株洲市高职院校推动创新创业教育,必须有较完善的保障激励措施,紧抓创新驱动发展带来的机遇,紧跟社会进步,适应创新型社会发展,快速创新和改革人才教育机制体制,充分发挥校内外优质资源为大学生供应更高层次更宽领域的创新创业学习和实践机会,为创新型社会提供强大的人才支撑。
1、组织与机制保障激励
(1)成立机构:高职院校应成立创新创业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校长任组长,统筹研究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工作。成立创新创业学院专门机构,负责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组织创新创业教学的专业教师、创新创业协会或工作室,选派指导教师开展孵化基地运行与学生创新指导工作。
(2)设计体系:高职院校应系统设计创新创业孵化工作体系,形成必修双创课程、选修创新课程为主线,以创新创业竞赛、创新创业活动、创新创业项目等为抓手,专门基地、专业教师、专项推进的全时空、全方位双线创新创业教育体系。全面驱动本校的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建设。
(3)协作运行:高职院校应制定创新创业工作实施方案,形成创新创业“教育、管理、服务、实践、实战”五位一体的创新创业模式,构建“创新创业学院牵头、部门实施、教师积极参与、学生为主培育”的创新创业孵化工作格局。
2、政策与制度保障激励
(1)株洲市高职院校应制定创新创业教育培训制度。将创新创业教育理念、方法的培训纳入学校整体的培训计划,开展面向学校全校教师和领导干部的培训。
(2)株洲市高职院校应制定创新创业教育质量评价制度。将创新创业理论教育、实践教学、创新创业大赛成绩、教研科研成果纳入创新创业质量评价体系,开展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全方位、多角度的科学评价。
(3)株洲市高职院校应制定创新创业教育激励制度。将创新创业教育质量纳入单位的绩效考核体系;建立大学生创新创业学分累计和认定政策等。
(4)株洲市高职院校应制定创新创业基金使用管理制度。确保基金使用科学、合理、高效、安全。
3、人才与服务保障激励
株洲市高职院校必须充分认识“人才是发展的第一动力”这一重要共识,积极创造条件,提供充足经费,从物质与精神各方面支持鼓励师生创新创业、校企产学研合作。设立师生创新创业基金,并纳入学校年度预算。争取政府部门创新创业项目专项资金和社会企业支持。以“创客小屋+创新创业工作
室+研发生产基地”为建设思路,从株洲市财政局、教育局、科技局等单位争取扶持资金。学校设立创新创业研究课题,鼓励师生立项创新创业课题,为课题提供足够研究资金,为教师理论研究、学生创业打下了基础。
株洲市高职院校应每年安排专项资金孵化师生创新创业项目,争取国家及省级、社会企业资助。积极争取社会组织、公益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风险投资基金。
株洲市高职院校应整合多方资源、多渠道搭建学生科技创新创业基地。高职院校应建立面向全体学生的、与专业融合的创新创业基地、面向有创业意向学生的校企融合的创新创业孵化基地、面向工商注册项目的创新创业园。与株洲市大学生创业孵化园、株洲市高科孵化器、株洲市动力谷众创空间、株洲市职教城众创空间积极联合共建校外基地。
四、结语
在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宏伟征途上,株洲市高职院校应应遵循教育规律、结合校地特色,深化认识,精准定位,激发活力,才能有效提升创新创业教育质量,高质量推进创新创业教育,才能完成时代所赋予的实现高等职业教育内涵式发展的伟大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