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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盂县农村信用社小额贷款扶贫的实证分析

2019-11-14王国惠

山西财税 2019年10期
关键词:盂县家庭收入小额贷款

□王国惠 郭 帅

一、引言

过去国家通过国有农业发展银行直接管控农村金融市场,发放扶贫贴息贷款,但是由于金融机构本身的缺陷和存在的问题,导致存在不同程度地到期还款率较低或难以准确瞄准贫困户等问题,从而难以真正达到扶贫的目标。而小额贷款扶贫是在对过去的扶贫方式反思后在金融工具、手段和组织方面进行的创新。孟加拉国的乡村银行、玻利维亚的阳光银行等是小额贷款扶贫运行比较成功的典型案例。小额贷款扶贫的目的是使贫困户直接得到稳定的生产性贷款,促使他们走上自我发展的道路。小额贷款扶贫从提出至今,已经在世界领域内获得了一致认可。而我国的小额贷款扶贫是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杜晓山等学者在1994年仿照孟加拉国的乡村银行模式,将河北省易县作为试点引进,之后不断的扩大试点范围逐渐形成的。2000年在中国人民银行的带领下,农村信用社开始全面推行小额贷款扶贫政策。由于小额贷款扶贫是根据贫困者的需求,为他们专门设定的,因此解决了资金落实到户的困难以及到期回收的困难等问题,得到了社会的广泛赞誉,也因此获得了迅猛发展,目前已经成为精准扶贫的一项重要措施。

二、盂县小额贷款扶贫概况

(一)盂县经济社会状况

盂县坐落于山西省东部,太行山西侧,四周群山环抱、山脉纵横。上世纪七八十年代,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盂县的经济全面活跃起来,不管是农业还是工业,都走在发展的前列,经济社会也有了长足的发展。由于有着较为丰硕的煤炭、铁矿等矿产资源,盂县把精力全部用在了重工业的发展上,轻视了轻工业和服务业的发展,然而随着资源逐渐枯竭,同时服务业发展也并不繁荣,使得盂县经济开始出现明显下滑,农民的生活质量也随之下降。

随着新世纪的到来,国家开始为贫困地区的建设出谋划策,提出了许多有利于贫困地区发展的便民政策,并且由于国家新型城镇化目标的提出以及盂县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发展,使得盂县的经济形势开始有了好转,农民生活水平也正是由于这一系列扶贫政策的实施又重新走上了发展的道路。2016年盂县生产总值128224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2%。其中,第一产业增加38319万元,同比增长6.3%;第二产业增加779811万元,同比增长1.9%;第三产业增加464117万元,同比增长5.2%。

(二)盂县小额贷款扶贫运行机制

1.小额贷款扶贫的额度及期限

小额贷款扶贫的政策是2000年开始在全国推行的,但由于推广力度小及政策措施等的不完善,盂县在2005年才开始推行小额贷款扶贫政策,贫困户初次贷款可以得到的额度是500元,之后随着政府以及相关政策的支持开始逐渐上调贷款的额度,到2013年贷款额度已经上调至5000元,2016年贷款额度更是突破1万元。这样的改变不仅体现了经济基础的改变,更是农户在得到扶贫小额贷款之后,家庭收入增加的情况下所带来的更大的贷款需求。

贷款期限由生产经营项目的周期和贫困户之前还款的信用度来确定,目前已由最开始的1个月逐渐延长至15个月,使得贫困户能够更好地利用这笔贷款来帮助自己逐步实现脱贫。

2.小额贷款扶贫的运行现状

(1)盂县整体小额贷款扶贫情况。全县共计8镇6乡,2008年扶贫小额贷款总投放3个乡镇,127户,之后农村信用社扶贫小额贷款投放数额逐渐增加,并且随着十八大的召开,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提出,农村信用社更是加大扶贫小额贷款的投放力度。从表1可以看出,到2013年扶贫小额贷款户数增至1348户,比上年增长509户,并且在2016年时农村信用社扶贫小额贷款的投放惠及全县14个乡镇,2017年扶贫小额贷款户数增至2970户,说明小额贷款扶贫自实施以来取得了很大成效,实现了盂县进一步的脱贫致富,也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了贡献。

(2)农村信用社小额贷款扶贫情况。从表2可以看到,盂县农村信用社扶贫小额贷款的投放总额由2008年的10.4万元增长到2017年的2972.6万元。由数据可知贷款需求在逐年增加,其原因一方面是贫困户自身通过贷款获得了成功从而给周围人起到了示范带头作用,另一方面也表明政府最近几年在持续加大对小额贷款扶贫的扶持力度。从总体情况来看,十八大至今,小额贷款扶贫的运行情况一直处于较好的发展阶段,政府的预期扶贫目标基本实现。

(三)小额贷款扶贫在运行中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在中共中央关于小额贷款扶贫的政策背景下,农村信用社的投入不断增加,小额贷款扶贫已经从以扶贫攻坚为主要目标扩展到为广大农村地区的农民提供更多更好的服务。虽然小额贷款扶贫已经得到了不断的创新和发展,但是在实际的操作和运行过程中仍然暴露出一些问题、在某些方面依然存在制约因素,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扶贫小额贷款的投放力度。如何正确认识和化解这些存在的问题,是有效推广运用小额贷款扶贫并深化推行精准扶贫的重要前提。

1.从贷款者的角度

(1)贷款、还款手续繁琐复杂。通过调查了解到尽管扶贫小额贷款已经给大多数人带来了希望,但还有一部分人没有申请,其最主要的问题就在于申贷手续十分繁琐,致使扶贫小额贷款的普及率一般,并且由于申贷环节多且效率低下、时间较长,使得许多农户即使想贷也很难贷到。另外还款时手续也比较繁琐,很多人因为担心超过还款时间,会提前去还款,导致这笔贷款资金不能真正发挥它的作用。

表2 2008年—2017年盂县农村信用社小额贷款情况

(2)贷款用途被改变。极个别贷款者在获得扶贫小额贷款后,把贷款用于日常生活开销,还有的贷款者把贷款用于偿还债务,甚至有的把贷款用于赌博,这使得扶贫小额贷款不能真正落到实处,并没有真正帮助贫困人群解决实际问题。

2.从银行的角度

由于小额贷款扶贫还处于发展阶段,因此在制度方面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银行对小额贷款扶贫用户的档案建立不健全,包括档案内容不全或者贷款档案与合同不符合等;二是信用评级不规范,一方面农村信用社与农户之间信息不对称,并且农户本身信用意识淡薄。另一方面农户很少去正规的银行获得贷款,所以贷款信息并没有录入个人征信体系中,这严重影响了农村信用社对贷款者的管理与分类。同时农村信用社信贷人员在对贷款者进行信用评级的过程中,存在为了赶时间和完成任务而忽视操作的规范化管理的现象,从而增大了贷款风险的可能性。三是风险防范意识差,银行对于潜在的风险无法进行实时的规避和防范,从而对银行造成一定程度的经济影响。

3.从社会的角度

(1)政府干预较重。由于小额贷款扶贫的对象是广大贫困人群,而地方政府部门由于贷款项目完成的时间限制,可能会忽略操作过程中的有偿性和可持续性,较大程度干预小额扶贫贷款的发放,从而使其或多或少的带有了政府工作的影子;而且政府部门只督促农村信用社及时高效的发放扶贫小额贷款,而对后期贷款的收回却不怎么关心。这些不合理的做法,导致扶贫小额贷款资金的配置效率低下。

(2)市场环境的制约。由于市场不稳定,规避市场风险的手段不健全,也同样导致了一些问题。一是项目选择上存在盲目跟风,导致贷款人因价格变动、信息不灵等原因不能还款。二是贷款行业兴起,建立了许多贷款公司,导致农村信用社的小额贷款扶贫对象分散化,难以进行集中合理化的管理。

(四)原因分析

1.对小额贷款扶贫的了解不够,认识存在误区。小额贷款扶贫是国家为了支持贫困地区农户发展而提出的便民政策,但有一些人却将扶贫小额贷款看做是财政无偿资金的一部分,从而忽视了扶贫小额贷款的偿还性,并且一些信贷人员对扶贫小额贷款的目的了解不够充分,在实际操作时不根据规定进行操作等,都不可避免的带来了一些影响,使老百姓对小额贷款扶贫造成误会,信用意识严重降低。更有一部分人认为这笔贷款不用白不用,用了也不需要还,概念里变成了“领”而不是“贷”,这些都使得小额贷款扶贫工作很难真正高效率的开展。

2.农村信用社工作人员宣传力度不足。通过前期的调查问卷反馈的结果发现,农村信用社工作人员对于小额贷款扶贫的政策宣传很不到位,有48.98%的人群对其有一定程度的了解,有46.94%的人群对其完全不了解,仅有4.08%的人群对其非常了解。尽管现在小额贷款扶贫的力度不断在加大,但是人们对于小额贷款扶贫的了解程度仍然不够,甚至有很多人是在不了解情况的前提下获得贷款的。由于宣传力度的不足,部分人误将扶贫小额贷款理解为是“救济款”,因此心安理得地享受政府救济款项,没有还款的意愿,更谈不上积极主动的去偿还贷款,导致农村信用社扶贫小额贷款回收举步维艰,许多贷款形成呆滞,部分贷款则“石沉大海”。

3.经营管理方面存在问题。我国现行的小额贷款扶贫在经营管理体制方面存在很多问题,这不但造成了农村信用社管理能力差、经营效率低,还会因为巨大的管理漏洞而让不法分子有机可乘。扶贫小额贷款具有授信额度小、贷款笔数多、贷款户数庞大且分散、难以集中进行管控的特点,但从事小额扶贫贷款的工作人员又普遍较少,所以导致工作量异常大,无法进行持续动态的跟踪检查和信息反馈。

4.缺乏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政策的支持。由于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完善,整体信用环境较差,征信体系建设不健全等问题,导致对贷款者的失信行为缺乏必要的约束力,贷款者的失信行为并没有对其社会生活造成不良影响。同时我国相关的法律不健全,导致对扶贫小额贷款的追偿成本高,农村信用社很难依靠法律手段来保障其债权和利益。

5.受外部环境的制约影响。由于扶贫小额贷款的自身特性,决定了其比其他性质的贷款更容易受外部环境的影响。一是信用环境相对较差。目前还有一部分农民信用意识较差,这是制约农村经济健康发展的一块心病。扶贫小额贷款是否能够放出并高效收回,主要依赖于借款者的信用意识。农民逃债、赖债依然存在于广大农村地区,并且很容易形成马太效应。二是政府支持力度不足。从目前调查的情况看,虽然各级村干部对小额贷款扶贫工作的推行力度都比较大,但仍然存在着一些村委会领导班子建设不健全,干部事不关己、不负责任,对待管理工作比较消极的态度;或由于难以打破人情面,做老好人;或出于为自己谋利方面考虑,不如实向农村信用社提供农户的信贷情况等现象。三是自然条件的影响。目前,我国农业对于抵抗自然灾害的能力还相对较弱,一旦遭遇自然灾害的发生,将会导致广大农民的收成锐减,致使扶贫小额贷款很难收回,潜在风险难以控制。

三、实证分析

(一)计量分析模型

1.数据来源

对于数据的收集采取了两个阶段来进行:第一阶段采用实地调查采访的方法,通过对盂县农村信用社进行实际的走访调查之后,了解了农村信用社从2008—2017年小额贷款扶贫的实际情况,包括扶贫小额贷款的投放情况、贷款额度、扶贫户数等;第二阶段采用问卷调查的方法,因盂县共计8镇6乡,所以采用典型抽样的方法,按照扶贫小额贷款投放乡镇的实际情况,选择了三个有特点的乡镇进行了问卷的调查与收集,共计获得调查问卷247份,其中有效问卷221份。

通过调查还发现,由于扶贫小额贷款的额度相对较小,所以很多户主也会采取其他的方法来获得贷款。其中,有22.45%的户主有向其他银行贷款;有10.20%的户主有向贷款公司贷款;有19.39%的户主会向亲朋好友借款。

2.模型设定及变量描述

通过调查研究,本文采用计量经济学中的多元线性回归模型来分析扶贫小额贷款对贫困户家庭收入的影响:方程为Y=C+C1X1+C2X2+C3X3+C4X4+μ

方程中,Y表示获得扶贫小额贷款的贫困户的平均家庭收入;X1表示扶贫小额贷款的户主平均受教育年限;X2表示农村信用社每年发放的扶贫小额贷款额度,是模型中的关键变量;X3表示农村信用社扶贫小额贷款的贷款期限;X4表示其他形式的贷款额度,包括从其他银行、贷款公司和亲朋好友之间的贷款;μ为误差项;C为常数项;C1、C2、C3、C4为未知参数。

其中在实际建模过程中,由于加入扶贫小额贷款的户主平均年龄这一变量时,会导致方程出现多重共线性,所以将户主年龄这一变量剔除。

3.运行结果及分析

根据上述分析模型,将扶贫小额贷款对贫困户家庭收入的影响进行多元线性回归,将数据输入Eviews统计表中,结果见下表3。

根据上述估计结果,可以得到具体的方程为Y=0.20+0.11X1+0.43X2+0.10X3+0.35X4+μ

(1)统计检验。通过Eviews的估计结果发现,拟合优度R2为97.9%,大于70%,说明拟合效果很好,而且可调整的拟合优度为96.3%,从而更进一步说明该方程的拟合效果很好。方程的F值为158.90,F值很大,并且当C1=C2=C3=C4=0时的概率几乎为0,说明方程是显著的,即方程是存在的。常数项C的t检验值为1.18,P值为0.03,说明常数项C是显著的;X1的t检验值为3.49,P值为0.01,说明X1是显著的;X2的t检验值为8.45,P值为0,说明X2是显著的;X3的t检验值为3.14,P值为0.0039,说明X3是显著的;X4的t检验值为5.77,P值为0,说明X4是显著的,因此方程的每个变量都是显著的。D-W检验的值为1.89,该值趋于2,说明该方程不具有序列相关性。

(2)经济意义检验。常数项C表示家庭自发性质的收入,包括耕地性的收入和其他类型的收入,该值为0.20大于0,说明常数项C是符合经济意义的;C1+C2+C3+C4=0.99,很接近于1,并且C1、C2、C3、C4的取值范围都在(0,1)之间,说明它们都是符合经济意义的。

表3 扶贫小额贷款对贫困户家庭收入影响的模型估计结果

(3)经济学分析。从上述结果可以看出,在其他条件都保持不变的情况下,受教育年限每增加1年,其平均家庭收入增加0.11万元;扶贫小额贷款每增加1万元,其平均家庭收入增加0.43万元;扶贫小额贷款期限每增加1个月,其平均家庭收入增加0.10万元;其他形式的贷款每增加1万元,其平均家庭收入增加0.35万元。

(二)研究结论

通过分析模型估计结果可以得到以下结论:

1.扶贫小额贷款额度对贫困户的家庭收入具有显著的正向影响。贫困户在得到扶贫小额贷款后可以用以生产或者其他方面的投入,从而促进了收入的增长,使得贫困户的生活水平有所改进。

2.贷款者的受教育年限对其家庭收入也存在正向影响。通过调查发现,具有初中及以上学历的人群更愿意去获得扶贫小额贷款。因为具有一定文化水平的农户才更容易理解贷款的政策和意义,才更愿意贷款,并懂得将这部分贷款用于生产劳动,从而缓解家庭经济紧张。

3.扶贫小额贷款的贷款期限对于贫困户家庭收入也同样存在正向影响。因为生产劳动的周期一般较长,所以当贷款期限的时间较长时,可以使贫困户用于生产劳动的时间变长,从而使得其家庭收入增加。

4.贫困户其他形式的贷款对其家庭收入具有正向影响。根据前期的调查结果可知,贫困户获得的其他形式贷款中占比最大的是其他银行贷款。因其他银行贷款相比小额贷款门槛更高、条件更严格,所以贫困户使用从其他银行获得的贷款更加谨慎,基本都用于生产劳动,因而其他贷款同样促进了贫困户收入的增加。

四、进一步发展小额贷款扶贫的建议

(一)加大宣传力度,提高人们认识

农村信用社和政府部门要密切配合、集体行动,定期开展不同形式宣传工作,通过多种方式来提高人们对小额贷款扶贫的再认识,引导人们正确使用扶贫小额贷款发家致富,使人们真正认识到扶贫小额贷款对于其增收的重要作用,从而扩大小额贷款扶贫的影响力。大力倡导诚实守信的道德风尚,让人们走出认识上的误区,使其认识到坚持“有借有还”,既体现出借款人本身诚实守信的人格魅力,又有利于农村信用社的业务发展。只有好的信用环境,才会有好的金融环境,最后才有好的经济环境,人们脱贫致富才不会成为空话。

(二)简化办理流程,提供及时、高效的服务

从前期的调查发现,由于银行出于保证收回本金和利率的原因,对申请扶贫小额贷款的贫困户会进行多次的审核检查,流程多且手续复杂繁琐,使得扶贫小额贷款的办理和还款手续都要经历很长的审批时间。可见扶贫小额贷款并不适合于解决突然发生的紧急状况,并且缓慢的办理手续和复杂的操作流程也让着急用钱的贫困户驻足不前。因此只有将手续删繁就简,让贫困户能在较短时间内获得贷款,才能大大提高扶贫小额贷款的申请率。同时简便还款手续,也能让更多的贫困户有机会、有能力去获得扶贫小额贷款,并让小额贷款真正发挥它应有的作用。

(三)结合精准扶贫的要求,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增强风险防范意识

为了小额贷款扶贫更精准,政府一直在采用积极的政策鼓励和扶持,以此来改进需求结构,促进和谐发展,并且尽最大的努力去改变制约经济健康发展的突出矛盾。政府部门对于农民的脱贫致富问题不能只依靠农村信用社来解决,而是必须在政策上给予真正的扶持。同时还需要建立相关的法律、法规,从而保障农村信用社小额贷款扶贫的发展以及约束贷款者按时还款。农村信用社也要完善其内部风险防御机制,落实工作人员对于逾期贷款的追偿责任,并且强化监督管理职责,减少不良扶贫小额贷款的数额。

(四)拓宽资金来源渠道,最大可能的满足客户需要

全面推广小额贷款扶贫政策,必须有足够的资金来提供支持,为此必须采用各种办法、从多个方面解决资金供给问题。一是农村信用社自身要通过完善服务来加强对闲散资金的吸收能力,增加扶贫资金实力;二是应通过政府和扶贫办,加大对小额贷款扶贫的资金支持。完善中国人民银行的支持政策,实行“惠社惠农”的利率措施,实行更灵活的存贷款利率政策,提高农村信用社开展小额贷款扶贫工作的积极性。三是政府应加大财政拨款的支持,在国际市场上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的力度和范围,持续挖掘新的资金来源,增加各类商业性资金试点项目的数量。四是加强全国农村信用社之间的联系,通过建立资金的调动和流通平台来统筹管理小额贷款扶贫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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