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盘水市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划分研究
2019-11-14肖玖军谢元贵董艳艳廖小锋
谢 刚,陈 远,肖玖军,谢元贵,金 桃,董艳艳,廖小锋
(贵州科学院 贵州省山地资源研究所,贵州 贵阳 550001)
水土流失是全球性的环境问题之一,它会导致水土资源破坏、生态环境恶化、自然灾害加剧,威胁生态安全、防洪安全、饮水安全和粮食安全,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制约因素。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以下简称“两区”)的划分是水土保持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的重要举措。“两区”的划分与公告能为水土保持工作开展、近远期水土流失防治目标及任务确定、水土保持防治措施总体布局、国家重点项目和省级重点项目的规划及实施提供依据和技术支撑,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基础性工作。
根据水利部公告〔2006〕第2号及黔府发〔1998〕52号文,原贵州省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划分为“三区”,即重点治理区、重点监督区及重点预防区。2013年8月,根据水利部《关于开展全国水土保持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水规计〔2011〕224号)、《关于开展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复核划分工作的通知》(水保规便字〔2012〕2号)的要求,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和七大流域机构按照《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复核划分技术导则》,以原“三区”划分成果为基础,充分利用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成果,采用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对全国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重新进行了复核划定,划分为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并通过《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复核划分成果〉的通知》(办水保〔2013〕188号)向全国印发。本研究以六盘水市为对象,结合自然环境、水土流失现状、社会经济发展情况,划分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明确了全市“两区”范围,为全面防治水土流失、保护水土资源、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政府分区治理、分类指导提供了理论基础和技术支撑。
1 研究区概况
六盘水市位于贵州省西部,云贵高原一、二级台地斜坡上,地跨25°19′04″~26°55′33″N、104°18′20″~105°42′50″E,土地总面积9 914.49 km2,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5.63%。六盘水市东邻安顺市,南连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西接云南省曲靖市,北毗毕节市,地处滇东高原向黔中高原和广西丘陵的过渡地带;属长江流域和珠江流域的分水岭地区,以北属长江流域乌江水系,以南属珠江水系;地貌类型主要有山地、丘陵、高原、盆谷、台地等;属北亚热带高原山地季风湿润气候区,年均温13~14 ℃,全年≥10 ℃积温3 000~4 500 ℃,年降水量1 200~1 500 mm;土壤类型有黄壤、黄棕壤、石质土、紫色土、水稻土、石灰土、红壤、潮土、棕壤、山地草甸土、沼泽土等;在贵州林业气候分区上属黔西暖温带干湿交替温凉气候区,森林分布属贵州西部常绿阔叶林带,平均森林覆盖率为52.77%。
2 数据来源与研究方法
2.1 数据来源
本研究水土流失数据来源于2015年贵州省水土保持公告(2011—2015年);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森林公园、各乡镇森林覆盖率数据均由六盘水市林业局提供;各乡镇土地利用、坡耕地数据由国土资源局提供;石漠化数据来自《贵州省水利建设生态建设石漠化治理综合规划-石漠化综合治理专项规划(2011—2020)》;风景名胜区、工业园区、经济开发区、城镇发展规划区数据由市政府相关部门提供。
2.2 研究方法
六盘水市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的划分均以乡镇为最小基本单元,采用定量指标与定性指标相结合的方法。具体划分时以贵州省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划分标准为依据,并根据全市实际情况,对指标进行相应调整和细化,最后划分出全市的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及其他区域。
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是指水土流失相对轻微,林草覆盖较好,存在水土流失风险,一旦破坏则难以恢复和治理的区域。主要包括受人为破坏后难以恢复和治理的地带,河流的两岸及源头,以及水库周边植物保护带,重要水源地,国家、省或区域重要的生态屏障和生态功能区。
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是指水土流失严重、集中连片、危害大、具有一定规模的区域。主要包括重要河流水系、湖库淤积影响较大的水土流失区域;造成土地生产力下降,直接影响农业生产和农村生活,需开展土地资源抢救性、保护性治理的区域;涉及贫困人口集中地区、少数民族聚居区等特定区域,急需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和提高群众收入的区域。
2.2.1 划分原则
划分原则包括统筹协调原则、相似性与差异性原则、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原则、行政区划完整性原则等。
2.2.2 划分标准
六盘水市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划分定量标准为微度侵蚀率≥70%和林草覆盖率≥60%,定性指标或标准见表1。达到集中连片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即可划定重点预防区:符合定性指标之一;定量指标全部满足。
表1 六盘水市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划分定性标准
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划分定量标准为水土流失率≥35%、中度以上水土流失面积比≥18%、石漠化率≥25%、坡耕地面积比≥15%。定性指标或标准见表2。定量指标全部满足或定量指标基本满足且符合定性指标中的一个即可划定为重点治理区。
表2 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划分定性标准
2.2.3 划分方法
在国家级、省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划分的前提下,利用ArcGIS软件空间数据处理功能将全市各乡镇水土流失等级及比例、林草覆盖率、坡耕地面积比、石漠化率等数据统计并与乡镇矢量数据属性链接,得到相关数据。
根据各分区划分指标,采用定量指标与定性指标结合,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进行划分。通过ArcGIS属性表字段筛选功能,对满足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划分指标的区域进行统计,得到最终结果。
3 结果与分析
3.1 土地利用状况
表3为2015年六盘水市土地利用状况。由表3可知,全市林地面积最大,面积为3 797.13 km2,占土地总面积的38.31%;耕地面积次之,面积为3 085.11 km2,占土地总面积的31.12%;水域面积最小,面积为99.88 km2,占土地总面积的1.01%。各地类按照面积排序为林地>耕地>未利用地>草地>建设用地>水域。
表3 2015年六盘水市土地利用状况
3.2 水土流失状况
表4为2015年六盘水市水土流失状况。由表4知,全市轻度侵蚀面积最大,为1 890.71 km2,占土壤侵蚀总面积的50.91%;中度侵蚀面积次之,为1 036.14 km2,占27.90%;剧烈侵蚀面积最小,为118.60 km2,仅占3.20%。不同侵蚀强度面积排序为轻度侵蚀>中度侵蚀>强烈侵蚀>极强烈侵蚀>剧烈侵蚀。整体表现为土壤侵蚀强度越强,土壤侵蚀面积越少。
表4 2015年六盘水市水土流失状况
3.3 两区划分结果
(1)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六盘水市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主要集中在湿地公园、水源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及饮用水源地,包括省级和市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范围。根据划分结果,全市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面积为498.56 km2,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5.03%,涉及水城县、钟山区、六枝特区、盘州市的70个乡镇。其中:省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六盘水市纸厂省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面积69.25 km2,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0.70%,主要涉及水城县玉舍镇;市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包括六盘水市北部山地山原市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六盘水市中部山地河谷市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六盘水市东部山地丘陵市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六盘水市南部山地高原市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面积429.31 km2,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4.33%,涉及水城县、钟山区、六枝特区、盘州市的69个乡镇,详见表5。
(2)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六盘水市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包括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和市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面积为3 318.03 km2,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33.47%,涉及水城县、钟山区、六枝特区、盘州市的69个乡镇。其中,六盘水市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包括六盘水市北部山地山原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六盘水市中部山地河谷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六盘水市东部山地丘陵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六盘水市南部山地高原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面积3 189.93 km2,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32.17%,涉及水城县、钟山区、六枝特区、盘州市的66个乡镇;六盘水市市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包括六盘水市米箩市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六盘水市新窑市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六盘水市鸡场坪市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面积128.10 km2,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1.29%,涉及水城县、六枝特区、盘州市的3个乡镇。详见表6。
表5 六盘水市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划分情况
表6 六盘水市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划分情况
4 防治对策
(1)重点预防区。在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采取的措施主要是在防止乱砍滥伐的前提下保护好现有植被及水土保持设施,对于林草地采取封山育林,以达到更好的防治效果;在坡耕地治理方面,坡耕地面积较大的地区需退耕还林;对于水源保护区,应控制化肥、农药的使用量,并在宜林地植树造林以涵养水源;对于风景名胜区,应加强绿化建设,形成自己的特色,打造绿色旅游路线。
(2)重点治理区。对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以增加植被覆盖率为切入点,主要采取封山育林措施,在植被稀疏的地方采取补植补种措施,以达到提高林木和草地覆盖率与治理水土流失的目的;对于区域内部人为活动较为频繁的区域,应强化监督力度,保护水土保持设施,巩固治理成果;要以小流域为单元,结合多种水土保持措施进行水土流失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