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刑事政策的基本原则
2019-11-14方丽洁广州大学广州市番禺区510006
方丽洁 广州大学 广州市番禺区 510006
刑事政策早期作为抵制犯罪的对策一直以造成刑罚的恐怖、威慑效果为核心,随着现代刑事政策的推进,刑事政策转变为治理犯罪的合适而有效的手段并成为国家系统性的政策。刑事政策是探求犯罪的原因,从而树立防止犯罪的对策。为了使刑事政策的实施向着正确的理念、思想发展,刑事政策必须遵循罪刑法定原则、科学主义原则、谦抑主义原则、人道主义原则、教育改造原则。国家和社会整体才能通过刑事政策合理而有效地组织对犯罪的反应、才能提出反犯罪斗争的战略、方针、策略、方法以及行动的艺术、谋略和智慧。
对于刑事政策的概念,中外学者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界定各有不同,在众多的刑事政策的著作中都找不到两个完全相同的对刑事政策的定义。
对于刑事政策,学界主要有如下一些观点:
1.德国学者费尔巴哈认为,刑事政策是“国家据以与犯罪作斗争的惩罚措施的总和”,是“立法国家的智慧”,是“立法国家的智慧”。
2.德国学者李斯特认为,刑事政策“国家和社会据以组织反犯罪斗争的总和。”“最好的社会政策,亦最好的刑事政策”。
3.德国学者希泊尔认为,刑事政策“乃就目的性之观点,对于刑法成效指观察。它并非一门独立之科学,而是在刑法领域中研究现行刑法之适用性以及刑法在未来尽可能符合目的构想之发展”。
4.法国学者安塞尔认为,刑事政策是“由社会,实际上也就是立法者和法官在认定法律所惩罚的犯罪,保护高尚公民时所作的选择”;是“集体对犯罪的、越轨的或反社会活动的有组织的果敢的反应”,其既是观察的科学,又是反犯罪斗争的方法战略或艺术。
根据各个国家不同学者的不同看法,并且鉴于我国当前法制现实中普遍存在的刑法工具主义、刑法万能主义、重刑主义倾向以及弥漫在公众和立法者、司法者中的情感逻辑思维,在反思我国的刑事政策思想、构建我国刑事法制体系,提出符合我国现阶段具体国情的、打击犯罪客观需要的、合理的组织对犯罪的反应的刑事政策理论体系是非常有必要的。尽管对于刑事政策的定义各有千秋,但是刑事政策的实施需要坚持的理念、思想各个学者大致都保持一致,即刑事政策需要遵循的基本原则。刑事政策的四个基本原则分别是罪刑法定原则、科学主义原则、谦抑主义原则、人道主义原则。
一、罪刑法定原则
罪刑法定是对罪刑擅断主义的否定,是以限制基于国家权力的刑罚权、保障公民人权免受国家权利侵害的自由主义为基调而设计的法治国家的刑法原则,是深受中世纪刑罚权无节制扩张和滥用之苦而做出的无价选择。在罪刑擅断主义的刑事政策支配下,犯罪与刑罚均委由法官恣意裁判,法律上不必预先设定客观、具体的标准,刑罚法规形同具文,国家刑罚权恣意行使,公民人权丝毫得不到保障。罪刑法定刑法制约的对象由作为刑罚惩罚的承受者的犯罪人转向了行使刑罚权的国家。人权的保障与刑罚权的限制始终是罪刑法定的精髓与本质所在。因此,能不能有效地限制以国家刑罚权的行使为核心的国家公权力的运作,就成为罪刑法定关注的根本问题,进而成为在行使法领域是否实现法治的基本标志。
二、科学主义原则
科学原则强调,刑事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必须建立在经验科学的实证研究成果基础上,必须根据对犯罪现象、犯罪原因、犯罪趋势的规律性认识,探求有效而合理地对犯罪的反应方式,以达到预防犯罪的目的。刑事政策是预防犯罪、维护秩序的手段,手段的有效性首先取决于对犯罪现象的事实状况和运动规律的科学认识。有效的刑事政策必须要以科学的研究为基础不可。李斯特指出:“刑事政策是以对犯罪原因和刑罚作用的科学研究为基础的各种原则的全体”。也有的学者说:“如果要知道一个国家刑事政策的发达程度,只要看该国有关犯罪的科学的发达程度即可。没有刑事科学的支撑,刑事政策无从发达。”安塞尔强调:“作为一门科学,刑事政策学,尤其是从社会防卫论的角度去看,是介于犯罪学和刑法学两者之间的中间科学,并且特别强调社会防卫论始终主张联合所有的人文科学以对犯罪现象进行了多学科性的研究”。
三、谦抑主义原则
谦抑主义原则,是指对具有公共危害属性因而具有刑法干预必要性的行为,应该强调刑法的合理配置,排除刑罚万能思想。按照大谷实教授的见解,“刑法干预谦抑性的法理至少包括补充性、不完整性和宽容性三个基本的思维和判断。”补充性,是指刑法所具有的保护法益的最后手段的特性。不完整性,是指刑法不介入市民生活的各个角落的特性;宽容性,是指即使现实生活中已发生犯罪,但从维持社会秩序的角度来看,缺乏处罚的必要,因而不进行处罚的特性。刑法谦抑原则要求刑事政策的制订和实施必须讲究刑罚资源投入的必要性、经济性、有效性,尽力避免不必要、不经济、无效甚至有害的刑罚资源投入,刑罚的运用应当力求以最少的投入产生最佳的效益,同时尽力避免刑罚副作用。
四、人道主义原则
人道主义原则作为刑事司法中的适当程序原则的保障、科学主义刑罚的合理化及刑事政策中的法治主义的指针,已经成为现代刑事政策的指导理念。刑事政策是为解决作为社会问题的犯罪问题而制定与实施的犯罪问题的核心是处于社会关系中的人际冲突,形式上表现为犯罪人与被害人的冲突,实质上是反映作为个体人的罪犯与作为群踢人的社会的冲突。因而,刑事政策的核心可以归结为解决人的问题。刑事政策必须以人为本,理解人、关系人、帮助人,满足和解决人的需要,尊重人性尊严,促进人的发展,注重人权保障,实现刑事政策的人文关怀。
要了解刑事政策的进程,知道刑事政策的来龙去脉,把握刑事政策真正的面目,建立适当的刑事政策,就必须遵循刑事政策的基本原则,遵循刑事政策实施所必须要坚持的理念和理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