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侗台语族是类别词突出的语言*
2019-11-13陆天桥
陆天桥
江苏师范大学语言科学与艺术学院 江苏 徐州 221009
提要文章根据侗台语族语言的类别词是句法核心这一特点提出侗台语族是类别词突出的语言。其根据是,在表示有定意义时,名词短语的中心语是由类别词而非名词担当;相较汉语等本地区语言而言,侗台类别词与其他词类结合的能力更强;不但能与更多类的词单独结合,还经常独立担当主语、谓语、宾语等;而且经常是短语或句子中唯一不可或缺的成分。
1 引言
侗台语族在传统上多被认为属于汉藏语系,而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学者倾向于认为它属于台-卡岱语系(Tai-Kadai)。有关侗台语族在更高一个层次上属于哪一个语系至今仍没有令人信服的结论。本文研究的是侗台语族自身的语言现象,不涉及其所属语系问题。该语族涵盖侗、水、毛南、仫佬、扬黄、莫、茶洞、拉珈、佯僙、布依、壮、石、侬、傣、泰、拉那、佬、黑傣、白傣、红傣、坎梯、掸、帕克等20多种语言。侗台语族语言(下文简称“侗台语”)有一种类似而又有别于汉语量词的语法范畴,传统上国内语言学界称之为“量词”。本文将采用当前更常见的名称“类别词”(classifier)来称呼这个语法范畴,以别于逻辑学的“全称量词”“存在量词”等,以及英语语法中如many,all等的“量词”(quantifier)。这些量词一般是用来指明或限定名词的“量”(quantity)的,而非起到分类的作用(Jespersen 1954:580; Greenberg 1963:86; Dryer 1985:246; Trask 1997:180; Crystal 1999:281; Radford 2004:23; Strazny 2005:885)。为避免误解,文章基于侗台语类别词的句法功能对侗台语有关范畴将暂不采用量词这个概念。
Li & Thompson(1976:466,1981:15)根据汉语、傈僳语、拉祜语主要是标记主题(汉语用词序标记,傈僳语和拉祜语用词法标记)但不标记主语的句法特点而提出这些语言是主题突出的语言。本文则根据侗台语的句子几乎是围绕类别词而构建的这种特点而认为侗台语是类别词突出的语言。具体来说,侗台语的类别词不但在名词短语中担当中心语,与其他词类在句中同现的能力比周边语言更强,而且还经常单独出现在句子中充当主语或宾语等论元的角色。本文将通过7个方面来论证侗台类别词在名词短语和句法关系中的突出重要性:1)名词次范畴化机制与侗台语类别词;2)侗台类别词的构词能力及其中心语性质;3)短语结构树形分枝与侗台类别词的中心语位置;4)侗台类别词的语义结构与中心语性质;5)侗台类别词在名词性结构中的必须性;6)侗台类别词的句法分布与名词短语句法分布的等同关系;7)类别词的多重语法关系角色。
2 名词次范畴化机制与侗台语类别词
类别词的存在与名词的次范畴化(subcategorization)密切相关。很多自然语言中的名词通常需要经过范畴化才进入句子,但是它们的实现方式各有不同。Dixon(1982:204,1986:105-111,2010:27)观察到世界各语言里的次范畴数量多有差异,如多数印欧语仅有表示阴、阳等类别的2、3类;澳洲Dyirbal语表示男、女、可食植物、中性的有4类;澳洲Yidiny语和非洲班图语系瓦希里语(Swahili)、Shona语等表人类、动物、植物、单复数等的有约10-20类;而柬埔寨语及越南语有100多种;美洲玛雅语系Tzeltal语达400种。Dixon注意到各语言这种名词分类的手段各有特点,有的是采用形态方式,如班图诸语言的前缀;法语和德语的冠词;拉丁语的后缀。也有依靠词汇句法的方式,如澳洲Dyirbal语的词缀和自由词素兼用;汉语等的量词以及侗台语的类别词等。名词次范畴化的标记域在各语言中也是表现各异,如法语等只标记冠词、名词、形容词等,而班图语系的斯瓦希里语则标记名词短语里的指示词、数词、形容词,甚至动词(Dixon 1986:106)。实际上,可以说名词次范畴的类别越少其语法化程度就越高、越不以语义来区分,如印欧语体词的性数范畴等;而类别越多其语法化程度则越低、越以语义为参照,如侗台语上百种的类别词即是。一般来说,前者名词的次范畴较固定,通常是每词一属,而后者则松散些,很多是一词多属。如Dyirbal语每个名词都固定属于4类中的一类,而它附近的Yidiny语中的名词则一词属几类,且并非每词必配一类(Dixon 1982:204)。Dixon将前者称为语法型名词性类系统(noun class),后者为词汇-句法型的名词分类系统(lexico-syntactic noun classification)。汉语量词系统和侗台类别词系统皆属后一种分类系统,但汉语量词的语法化程度要高于侗台类别词,可修饰它的词类相对较少。其实,侗台类别词还算不上一种名词类别标记,因为它并不附属于名词或其他句子成分,而是一种表示属名的高自由度的类别名词(陆天桥2007)。
国际语言学界之所以将东南亚许多语言中貌似汉语量词的词类称为类别词是因为它经常出现在有定的概念中,且似乎是根据形状、功能、生命性、文化认知等对某些事物进行分类。但是,侗台语类别词实际上也是一种句中自由度很高并可独立运用的词。虽然它从形式上来看与汉语量词有很多相似性,如壮语sa∶m1pou4lk8e2(三+类别词:人+小孩)“三个小孩”;泰语nkrian săam khon(学生+三+类别词:人)“三个学生”;毛南语ja1ai1ki4se1(二+类别词:人+老师)“两个老师”;侗语ja2pu1kn2(二+类别词:人+人)“两个人”(石林 1997:88)等,但是已有很多研究者,如袁家骅(1979)、韦庆稳(1985:30)、张元生(1993)、陆天桥(2007)等注意到了它在名词性结构中的中心语的特性。有些研究者则认为有的侗台语如壮语的量词可被前面数词修饰又可同时被后面的名词修饰而组成“数+量+名”结构,所以壮语的量词具有句法上的“双重性”(薄文泽 2003:11)。也有很多国外学者注意到东南亚多个语系中的类别词似乎是一种具有完全独立功能的词而非附属成分,如在类似越南语、孟语(即Hmong,属苗语)和侬语(属侗台语)中,类别词可以在没有数词的情况下独立出现,其功能是使一个名词短语个体化(Simpson 2005:807)。Dryer(2008:60)注意到此地区藏缅语的“数词+类别词”结构也显示出中心语的特点,而名词倒是一种从属成分。其实类别词的中心语特点并非东亚或东南亚所独有,类型学家Aikhenvald(2000:105)也观察到了喀麦隆和尼日利亚的Ejagham语中,“类别词而非名词是短语中的句法中心语,因为是它触发了与数词的一致关系”。正如下文所述,侗台类别词是建构名词性短语能力极强的一种名词次范畴,是句子中最为重要的语言关系。可以说侗台语的句子是围绕类别词而建构的,呈现出了类别词突出的句法趋势。
侗台类别词这些显著的句法特点固然与其中心语性质分不开,然而,什么是名词短语的“中心语”?中心语通常是指一个短语的中心,它决定整个短语的句法特征(Trask 1997:103,1999:77),在句法分布特征上代表整个短语,并决定这个短语在句子中的功能(Crystal 1980:172,1999:104),它只是被其他成分修饰而不去修饰其他任何成分(Bauer 1999)。而Dixon(2010:229)给中心语的定义是:“一般来说,中心语是一种不可或缺的并可以独自构成短语的成分。正是中心语决定了短语中其他成分的语法一致性。也正是中心语决定了整个短语的特性”。这几个条件将作为我们鉴别侗台语名词短语中心语的标准。
3 侗台类别词的构词能力及其中心语性质
在侗台语族语言中,类别词(简称CL)作为名词性短语的中心语是句法结合力很强的词类。如果将可以修饰类别词的词类数量看作配价的话,那么侗台类别词可说是一种高配价的词类。然而,它在传统的语言学中经常被等同于汉语等语言的量词,并被描写和分析为用来修饰名词中心语的从属成分,因为它似乎与汉语量词有类似“数+量+名”的句法特点。其实,侗台类别词与汉语量词相异处甚多。其中非常重要的特点是,它们能单独与数量众多的词类同现而组成名词性短语结构,除了像汉语量词那样可受到数词、指示词、疑问词等的修饰外,还可直接受形容词、动词、人称代词、专有名词、时间名词、子句等修饰。这种极强的结合能力是很多普通名词所没有的,也是汉语量词所没有的。例(1)是壮语中可修饰动物类别词tu2的词类,但这只是一个未穷尽的列表。
(1)a.tu2mou1“猪”tu2kn2“上面的动物”
CL 猪 (CL+普通名词) CL 上面 (CL+方位)
b. tu2nu∶4“弟/妹的动物” tu2nei4“这个动物”
CL 弟/妹 (CL+亲属名) CL 这 (CL+指示)
c. tu2kou1“我的动物” tu2la2“哪个动物”
CL 我 (CL+人称) CL 哪 (CL+疑问)
d. tu2ba∶n3wu∶2“王村的动物” tu2dam1“黑色动物”
CL 王村 (CL+地名) CL 黑 (CL+形)
e. tu2tak8sa∶m1“老三的动物” tu2bin1“飞的动物”
CL 老三 (CL+人名) CL 飞 (CL+动)
f. tu2n2l∶n2“昨天的动物” tu2m2bou3kjai1“你不喜欢的动物”
CL 昨天 (CL+时名) CL 你 不 喜欢(CL+子句)
在这些结构中,类别词是主要中心成分,而其他成分是从属修饰成分。相比之下,汉语量词的修饰语种类则很有限,可直接修饰量词的主要是数词、指示词、疑问词,以及少量的表示形状的形容词,如“哪个”、“这一大碗”等。虽然粤语有“我条女”(我的女朋友)的人称代词直接修饰量词的说法,但是不能说“*我靓条女”,因为“条”不能受“靓”修饰。另外,粤语“个月亮出嚟啦(月亮出来啦)”、鄂东南大冶方言“个碗太细了(这个碗太小了)”(汪国胜 1993:118)中的“个”基本上已经虚化为表示定指的前缀,而非中心语。这种单独与名词同现的结构有时还是由于“一”的省略形成的,如广东澄海闽方言“点钟还做未了(一个小时还做不完)”(陈凡凡和林伦伦 2003:71),而不能受其他成分修饰。即使如此,汉语方言中可以做前缀的量词不但其数量有限,而且它们后面的成分也是以名词为主。就是说汉语量词要带何种修饰语、与何种词类同现受到很多句法限制。我们说侗台类别词的构词配价高于名词或高于汉语量词是因为它们几乎可受任何词类修饰,而侗台语普通名词(亲属称谓、时间名词、容器名词等除外)则经常不受数词、指示词、人称代词、子句等的直接修饰,如毛南语常见sa∶m1t2(三+CL:动物)“三个动物”、t2na∶i6(CL:动物+这)“这个动物”、t2nda∶u1(CL:动物+咱们)“咱们的动物”、t2nda∶u1kam3wo3(CL:动物+咱们+不+知道)“咱们不知道的动物”等,而鲜见*sa∶m1kwi2(三+水牛)“三头水牛”、*kwi2na∶i6(水牛+这)“这水牛”、*kwi2nda∶u1(水牛+咱们)“咱们的水牛”、*kwi2nda∶u1kam3wo3(水牛+咱们+不+知道)“咱们不知道的水牛”等。有的研究者认为类似于例(1)那些短语中的类别词只是具有名物化作用的“词头”而已(覃晓航2005)。但是,这与下文将要谈到的侗台名词短语的类型学特征是不相符的。
中心语的另一个特点是,它被其他成分修饰而不去修饰其他任何成分。在例(2)壮语和例(3)侗语的名词短语中,第一个成分很明显是被后面的成分所修饰,而非相反。
(2)a.pou4sa∶1“高的人”
CL:人 高
b. pou4dei1“好人”
CL:人 好
(3) a. tu2nm1“黑的动物”
CL:动物 黑
CL:动物 黄(杨汉基和张盛1993:37,66)
如果说像侗语tu2a∶i5a5(CL:动物+鸡+那)“那只鸡”的短语看上去还有点像“词头+名词+指示词”结构,名词a∶i5“鸡”似乎是名词中心语的话,那么,tu2pha∶1′pha∶1′a5(CL:动物+高+高+那)“那个高高的动物”和 tu2a5(CL:动物+那)“此动物”(杨汉基和张盛1993:61,71)则不好说 pha∶1′ pha∶1′ 是中心语而tu2是词头了。尤其是在一个名词短语中,类别词后面出现一个或数个子句时的确不好说此类别词是这个子句的词头,如例(1)所示。侗台类别词可受很多词类修饰而且不修饰它们,这显示出了它们的中心语地位。类别词可在句子的语法关系中经常扮演重要角色也就不奇怪了。
4 短语结构的树形分枝与侗台类别词的中心语位置
侗台类别词之所以不从属于后面的成分是由于侗台语名词短语具有“中心语左置”(left-headed)或“中心语居首”(head-initial)的典型结构特点。这种结构的特点是中心语在左而修饰语在右,如侗语ni42(母亲+你)“你母亲”、水语a∶nai1ja∶2(房子+皇帝)“皇宫”、毛南语tɛ2khun5(父亲+昆)“昆的父亲”、壮语ba∶n3ji∶2(村+杨)“杨村”、傣语xun1ho1xmup4m∶n3ti2m2(国王+统治+村+管+地方)“统治臣民的国王”、泰语khon(朋友+你)“你的朋友”、老挝语khón päk lăy(人+嘴+多)“饶舌者”等。所以例(1)中的那些短语是不能依照汉语的句式来解释的。如果由于类别词出现于名词前就认为它是词头的话,那么象壮语tu2n2l∶n2m2au5te1pai1ka∶i1a4ma1han4(CL:动物+昨天+你+和+他+去+街+买+回来+那)“你和他昨天从集市上买回来的那个动物”这样的名词性结构中,我们解释不清为什么“词头”的后面可以带上一个开放性长度的子句,因为所谓词头(prefix)只是附属在词根(base)或词干(stem)之前的一种附加成分(Crystal 1980:17,1999:7; Strazny 2005:12-14)。所以,即使我们因为它出现在形容词、动词或甚至短语或子句之前而更乐于称之为“名物化成分”(nominalizer),它仍然是整个名词性结构的中心语。在短语或复合词中有一种被称为“聚类名词”(class noun)的结构,如英语的strawberry“草莓”、blackberry“黑莓”、foxberry“狐浆果”、waxberry“杨莓”、jamberry“鹅莓”等,以及汉语的冬瓜、西瓜、南瓜、甜瓜、哈密瓜等,其中所包含的 berry和“瓜”常被称作“聚类词素”(class term),它们界定了这些名词所指的类别(见 DeLancey 1986:440;Beckwith 2007:142)。(1)Beckwith 和 DeLancey将policewoman、businesswoman等称为class noun(聚类名词),是个开放的范畴;并由于其中的woman的作用类似stewardess、actress等词中的词缀-ess,他们称之为class term(聚类词素),是个封闭的范畴。而Aikhenvald (2000:86)和Bisang(1993:5)则将类似于strawberry、blackberry之类的词称为class term,而称berry为class noun,是个封闭范畴。本文采用Beckwith等的称谓因其更为贴切。但侗台语聚类名词与英语或汉语的相应结构其构成方式是不相同的。侗台语的聚类词素(简称CT)经常由本文所说的类别词来承担,位于左边而非右边。这种以类别词作为左置中心语的情况其实非常类似于拉丁语族语言的中心语居首的构词法。请比较以下侗台语族和拉丁语族“中心语+修饰语”的名词短语例子:
(4)壮语:pou4da1ka∶i1(CT:人+城里)“城里人”
pou4la∶u4(CT:人+老)“老人”
ko1kji3(CT:植物+香蕉)“香蕉树”
ko1ro2(CT:植物+榕)“榕树”
法语:homme politique(人+政治)“政客”
homme méchant(人+坏)“坏人”
arbre fruitier(树+果的)“果树”
arbre résineux(树+树脂的)“针叶树”
意大利语:uomo politico(人+政治)“政客”
uomo cattivo(人+坏)“坏人”
albero da frutto(树+介词+果)“果树”
albero del banano(树+介词+香蕉)“香蕉树”
林奈氏生物分类系统的“属名+种名”的命名方法体现了拉丁语族名词短语中心语居首的句法,如Homo sapiens(人+智)“智人”、Canis familiaris Linn(犬类+家养+林)“(由林奈命名的)家犬”。侗台语的名词短语也明显地表现出了这种特点,如毛南语的t2nk8ɛp7(CL:动物+鸟+鸭)“野鸭”,其中的t2(CL:动物)相当于林奈分类系统的“属名”,(2)毛南语动物类别词t2的声母读浊送声母。为了避免与约定俗成的侗台语“先喉塞音”声母/d/混淆,现特写作/t/。nk8“鸟”相当于“种名”,ɛp7(鸭)则是个附加修饰语,直译就是“有鸭特点的鸟类动物”。那么,毛南短语t2nk8ɛp7ju1na∶i6(CL:动物+鸟+鸭+绿+这)“这只绿野鸭”就可表示为下页图1的短语结构图。
DeLancey(1986)认为台语(即侗台语族中不包括侗水语支、黎语支、布央语支等的语言)的大部分类别词来自聚类词素。从本文例子来看,此说甚妥。从下文可以看出这两者其实很多时候仍然不好区分。
图1 毛南语中心语居首的名词短语结构
侗台名词短语是否在所有情况下都是左置的中心语呢?不尽然。在数词充当修饰语或特定语体中会有中心语居尾的情况。侗台类别词在受到数词的修饰时遵循中心语右置(right-headed)或中心语居尾(head-final)的原则:
图2 毛南语中心语居尾的短语结构
当这种后起的右置结构与上述的左置结构在同一个名词短语中同时出现时,便产生了“中心语中置”(head-medial)的结构,也就是类似于英语the young girl in red dress“穿着红裙子的年轻女孩”这种修饰语分布于中心语两侧的名词短语结构:
图3 毛南语中心语中置的短语结构
大多数情况下,侗台语族的南部类型如泰语、老挝语等的复合词或名词短语中如果出现类别词的话也是遵循中心语居首原则的。如(5)的泰语和(6)的老挝语例子:(Sealang 2010)
5 侗台类别词的语义结构与中心语性质
语法关系往往与语义关系密切相关。侗台类别词在短语语义关系中是上坐标词(superordinate),而它所代表的整个短语是下义成分(hyponym)。从语义学的观点来看,名词性短语与它的中心语之间具有一种语义的上下义关系。在一个短语和它本身的中心语关系中,中心语是短语的上坐标词,而短语则是其中心语的下义成分,即中心语的语义涵盖了短语的语义,比如短语extremely heavy books“非常重的书”在语义上是其中心语books“书”的次一级的类别,它表示了书的一个小类(Bauer 1999)。与此相应,壮语名词短语tu2ma1nei4(CL:动物+狗+这)“这只狗”的实际意义是“这个犬类动物”,是类别tu2(动物)的一个小类,这表明了tu2是这个名词短语的最终上义成分,是整个短语的中心语。Rosch et al.(1976)将有形的世界划分为三个层次:上坐标层(superordinate,如“家具”),基本层(basic level,如“椅子”),从属层(subordinate,如“餐椅”)。张元生(1993)所描述的壮语“大类名+小类名”的结构正与此类似,如ko1pjak7ka∶i5la∶n2(CL:植物+菜+芥兰)“芥兰菜植株”、ko1fai4a∶n4(CL:植物+树+龙眼)“龙眼树植株”等。这种上下义的语义构成方式说明了壮语的类别词短语是根据“感知分类法”(perceptual taxonomy)(Zubin 1986)来建构的,是一种中心语居左的短语句式,亦即常说的右分枝短语。
6 侗台类别词在名词性结构中的强制性
检验某个成分是否为一个结构中的中心成分可以用删除法来检验。由于侗台类别词的中心语性质使得它在名词性结构中是必需的,删掉它的话将使得整个短语缺少核心成分而难以成立,而如果删掉其他附属的次要成分的话,此短语仍然成立。在下列这个以动物类别词tu2为中心的壮语名词性短语中,通过删除检验可发现其他的成分都是附属的修饰语,只有它是唯一不可删除的。例(7)短语包含了两个有可能起到中心语作用的名词性成分 tu2(CL:动物)和ta∶k7“山蚂蟥”。
(7)sa∶m1tu2ta∶k7dam1nei4“这三只黑色山蚂蟥”
三 CL:动物 山蚂蟥 黑 这
在传统侗台语言学分析中,ta∶k7“山蚂蟥”被看作是短语的中心语,分别被数量词短语sa∶m1tu2“三只”、形容词dam1“黑”和指示词nei4“这”所修饰。但是,这个短语除数词sa∶m1“三”外其他成分也是必须按图3所示的左置中心结构的句式来分析,它的中心语应该是tu2,即“动物”,整个短语表达的意思是“这三个黑色的叫做山蚂蟥的动物”。这是可用删除法来检验的。如例(8)-(14)所示,例(7)中除tu2之外几乎所有成分都可分别删除而变成以下的结构:
(8) sa∶m1tu2ta∶k7dam1nei4“这只黑色山蚂蟥类动物”
三 CL:动物 山蚂蟥 黑 这
(9) sa∶m1tu2ta∶k7dam1nei4“这只黑色动物”
三 CL:动物 山蚂蟥 黑 这
(10)sa∶m1tu2ta∶k7dam1nei4“黑色动物”
三 CL:动物 山蚂蟥 黑 这
(11) sa∶m1tu2ta∶k7dam1nei4“山蚂蟥类动物”
三 CL:动物 山蚂蟥 黑 这
(12) sa∶m1tu2ta:k7dam1nei4“三只山蚂蟥类动物”
三 CL:动物 山蚂蟥 黑 这
(13) sa∶m1tu2ta∶k7dam1nei4“三只动物”
三 CL:动物 山蚂蟥 黑 这
(14) sa∶m1tu2ta∶k7dam1nei4“这只动物”
三 CL:动物 山蚂蟥 黑 这
一个名词短语的修饰或限定成分越多其概念的外延就越小。既然短语是其中心语的下义项,那么,例(8)-(14)都是动物类别词亦即上坐标词tu2的不同层次的下义项。这符合上坐标词是下义项的中心语的标准。如果我们删掉短语(7)中的动物类别词tu2的话,整个短语立即不成立:
(15)*sa∶m1ta∶k7dam1nei4(这三山蚂蟥)
三 山蚂蟥 黑 这
例(15)之所以不可接受是因为这时的ta∶k7被当成了中心成分,而名词词素ta∶k7一般是不独立担当短语中心成分的,特别是在这种包含有定意义的短语中。独用的ta∶k7是一个表示“托盘”“委托”“曝晒”等意义的词素,与“山蚂蟥”无关,而且不能受数词、指示词等修饰。与类似于ka1“乌鸦”这样的词素一样,ta∶k7“山蚂蟥”多数情况下只是一个粘着性词根(bound root)而很少用作中心语。这说明类别词在名词性结构中是中心成分,也是不可缺少的最重要的成分。
侗台语在表示有定概念时,名词一般不独用。以类别词来对句子中概念进行范畴化是侗台语的重要语义手段。当需要表达具体性的概念时,类别词是必需的,即使在有名词参与的情况下也是如此。当一个概念涉及到名词而这个概念又是表示实体事物时,特别是表达个体化或具体化的概念时必须选用一个类别词。这在侗台语族的壮语、毛南语等北部语言中表现得尤为突出,而泰语、老挝语等南部语言也具有这种句法趋势。泰语的nók níi(鸟+这)“这鸟”和nók tua níi(鸟+CL:动物+这)“这只鸟”的区别是后者隐含了一个较高程度的具体性(Singhapreecha 2001:261),后者常用来指示眼前的具体事物。在表示抽象概念时,汉语的抽象名词可根据修饰语的不同而采用或不采用量词,如“三个故事”“我的故事”等,日语助数词的情况与此类似,如“三つの話”(三个故事)、“私の話”(我的故事)等。但是在侗台语中,特别是像壮语、毛南语这样的北部语言中,普通名词是很少与人称代词同现的,更遑论抽象名词了。所以,下面例(16)符合语法,而例(17)却不符合语法。这是因为受到人称代词修饰后这里所指的故事是有定的,故此情形下名词不独用。
(16)a.tiu2k3te1“他的故事”(壮语)
CL:条 故事 他
b. dat8ku6zi2man2“他的故事”(毛南语)
CL:个 故事 他
(17)a.*k3te1“他的故事”(壮语)
故事 他
b.*ku6zi2man2“他的故事”(毛南语)
故事 他
在泰语中,虽然níthaan“故事”可以不用类别词而直接受到khăw“他”的修饰,变成níthaan khăw“他的故事”。但是,对比较挑剔的母语者来说,在这种情况下人称代词是不直接修饰名词的,一般要用一个领属介词来当中介(Nantiwa Mahitdhiharn,个人通信),如例(18)所示。
故事 (领属) 他
故事 CL:故事 长
故事 CL:故事 这
很多情况下,在侗台语中指示词往往不能作为独立句子成分出现,而必须借助类别词。Enfield(2007:97)指出,老挝语的名词性短语中如果有类别词则它将是中心语,而其中的指示词是附属成分。类别词与指示词之间的句法关系要比名词与指示词的关系要密切得多。“像诸如nii4‘这’之类的限定词,它们不能作为独立的名词短语出现在句子中”。在以下老挝语例子中,例(20)是错误的,而例(21)才是正确的(Enfield 2007:139-140):
(20)*kuu3sikin3nii4“我要吃这。”
我 要 吃 这
(21)kuu3sikin3tonii4“我要吃这只。”
我 要 吃 CL:动物 这
侗台语类似“这”“那”等指示词一般只当作限定词使用,如北部壮语武鸣话的指示限定词nei4“这”一般只当作修饰语,而不能独立担当句子中的论元成分。(4)很多侗台语言都通过声调屈折来区别指示代词和指示限定词,如壮语的nei3“这(里)”和nei4“这”、泰语的ni“这(里)”和níi“这”等,前者是指示代词常做句子成分,而后者则是指示限定词常做限定成分。如表示“这件事情不好”或“这个东西不好”时罕用*nei4bou3dei1(这+不+好),而只说 ki3nei4bou3dei1(CL:泛指+这+不+好)“这个/些不好”。侗台语指示限定词最典型的修饰对象是类别词而不是名词,如壮语不说*k3han4(故事+那)“那个故事”,而必须说tiu2k3han4(CL:条+故事+那)“那个故事”;毛南语不说*ku6zi2na∶i6(故事+这)“这个故事”,而说dat8ku6zi2na∶i6(CL:个+故事+这)“这个故事”。(5)年轻一代的毛南母语者开始可以接受像ku6zi2 na∶i6这样的短语。综上所述,实际上类别词的必需性经常体现在具体性(specificity)上面。在谈到具体的事件时,类别词是必不可少的。例(22)中的泰语句子说明了侗台类别词在名词短语中比名词具有更强的必须性。
(22)a.rótmeekhanníi pay sayăam “这辆公共汽车去暹罗广场。”
公共汽车 CL:车辆 这 去 暹罗
b. rótmee khan níi pay sayăam “这辆公共汽车去暹罗广场。”
公共汽车 CL:车辆 这 去 暹罗
在名词rótmee“公共汽车”和类别词khan(CL:车辆)这两者中,khan是必需的,而rótmee并非必需(Iwasaki & Ingkaphirom 2005:250),所以例(22)中可以删除rótmee而句子仍然成立。例(23)虽然仍合乎语法,但只出现在比较随意的对话中,而在正式场合中肯定会使人皱眉头(Nantiwa Mahitdhiharn,个人通信)。
(23) ?rótmee khan níi pay sayăam “这辆公共汽车去暹罗广场。”
公共汽车 CL:车辆 这 去 暹罗
7 侗台类别词的句法分布与名词短语句法分布的等同关系
在句法的运用中,类别词可替换名词或名词性短语。根据“分布对等原则”(Distribution Equivalence),如果一个结构中的其中一个成分的分布与整个成分的分布相当的话,那这个成分就是中心语(Bauer 1999)。侗台类别词的句法分布与它所在的名词短语是一致的,因为它可以代替整个短语而使句子仍然成立并不产生很大的语义偏差。Haas(1942)发现“泰语的类别词可以自由地在句中代替名词”。Singnoi(2008)认为泰语的类别词“可以代表中心语,代替名词,承担体词短语的中心语”。侗台类别词可代替名词而名词却不一定能代替类别词。在毛南语的例(24)-(25)中,t2可以代替kwi2而基本上不改变句子的主要意思。只是例(25)中的施事者是动物,而例(24)的施事者为某种更具体的动物。
(24)kwi2la∶u4vɛ4k1, kwi2ni5na4kja1“大牛干活,小牛吃草。”
水牛 大 做 工 水牛 小 吃 草
CL:动物 大 做 工 CL:动物 小 吃 草
而在例(26)-(27)的毛南语例子中,类别词ai1是不能用名词zn1来代替的,因为后者不能直接受指示词na∶i6“这”、ka5“那”修饰。
(26)ai1na∶i6kwa∶i1ja∶i5, ai1ka5a∶ap7“这个人聪明,那个人愚蠢。”
CL:人 这 聪明伶俐 CL:人 那 愚蠢
(27)*zn1na∶i6kwa∶i1ja∶i5, ai1ka5a∶ap7“这个人聪明,那个人愚蠢。”
人 这 聪明伶俐 CL:人 那 愚蠢
壮语的类别词也是经常在句子里单独代替整个体词性短语而独立充当句子中论元的。例(28)中的整个短语po6kou1“我父亲”可以用例(29)中的pou4(人类的类别词)来代替。由于例(28)中方括号内所表示的是外延小一些的人类,而例(29)中方括号内所表示的外延更大的人类,所以例(29)可以代替例(28),而相反的情况则不然,因为这里的“人”并不限于“父亲”。这是由于语义辖域宽窄的不同。
(28)[po6kou1] ku6h∶1,[p6te1]jou5a∶n2“我爸做工,他爸在家。”
父亲 我 做 工 父亲 他 在 家
(29)[pou4] ku6h∶1, [pou4]jou5a∶n2“一人做工,一人在家。”
CL:人 做 工 CL:人 在 家
这实际上属于一种回指功能(anaphora)。名词性回指其实是用另一个名词性成分来复指刚提到的事物,或者语境中已涉及到的事物。它也是判断类别词是否可以代替名词的一个标准。与汉语量词一样,回指功能是侗台类别词的一大句法特点。如壮语的例(30):
你 想 买 狗 吗
——kou1s∶3au1tu2dam1pa∶i6la3“我想要下面这只黑的。”
我 想 要 CL:动物 黑 边 下
这里的ma1指无定的狗,而tu2则指有定的狗,指明是下方的黑色的狗。这说明类别词具有代替名词或名词短语的功能。
Dixon(2010)判断短语中的中心成分的第三个标准就是能够决定短语句法特征的成分是中心语。从例(1)的情况来看,名词短语可以由类别词与一系列的词类结合而构成:类别词+名词、类别词+动动、类别词+形容词、类别词+指示词、类别词+子句等。具有体词特点的类别词与非名词性的词类结合构成了短语后,这个短语的性质是体词性的,所以可以判断类别词是中心语。从短语结构的理论来说,在图 1中,类别词处于零投射的层次,是中心语,而其所在的整个短语则是类别词的最大投射。因为位于最大投射层次的结构的性质是取决于零投射的成分的,所以例(31)中的这些老挝语名词性短语的性质取决于类别词khon2。因为这些例子的每个短语中的其他成分都只能充当修饰语,而在句中都不能单独作为论元出现的。所以这里的类别词khon2是中心语(Enfield 2007:138)。
(31)a.sòòng3khon2“两个人”;
二 CL:人
b. khon2nii4“这个人”;
CL:人 这
c. khon2qùùn1“其他人”;
CL:人 其他
d. khon2suung3“高人”;
CL:人 高
e. khon2thii1caw4hên3“你所见的人”
CL:人 (关系词) 你 看见
任何带有中心语的短语结构都是一种向心结构(endocentric construction)。向心结构是由具有句法相关性的一系列词组成的,而其中的一个成分在句法功能上相当于整个短语,它决定了整个短语结构与句中其他成分的关系,这个成分往往就是中心语(Crystal 1980:131)。如果按这个标准来判断侗台语名词短语的中心语的话,则例(32)-(33)中的壮语tu2和pou4是短语的中心语,因为这两个类别词决定了它所在短语的性质,而正是由于这些不一样的性质决定了这两个短语所选择的主要动词不一样。
(32)tin1te1tu2pi1hap8l∶t8lo6“脚被蚂蟥咬得流血了。”
脚 被 CL:动物 兵/蚂蟥 咬 血 了
(33) po6te1pou4pi1tup8ta∶i1lo6“父亲被当兵的打死了。”
父亲 被 CL:人 兵/蚂蟥 打 死 了
8 侗台类别词的多重语法关系角色
主语、谓语、宾语是世界很多语言中三个最重要的语法关系。一般来说,典型的主语和宾语是由体词或体词结构来承担的。而在侗台语中,特别是在中部和北部语言中,这些语法关系不是由类别词领衔的话就是由类别词单独承担。由于侗台类别词的体词性非常强且在名词性短语中担任中心语,因此它们经常单独代替名词短语单独用作主语、宾语、谓语,甚至只由几个类别词来构成一句话。虽然侗台语族各语言的情况各有所异,但却具有相同的趋势,特别是在北部语言中尤其是这样。与汉语的量词不一样的是,类别词并不需带其他指示词、数词或名词等即可单独出现在主语位置。例如:
(34)a.pou4pi2pou4pjn1“一个胖一个瘦。”(壮语)
CL:人 肥 CL:人 瘦
b. tu2hu1tu2i5“一只大一只小。”(壮语)
CL:动物 大 CL:动物 小
c. sou1pou4an1“你们一人一个。”(壮语)
你们 CL:人 CL:物体
例(34)中的这些句子不好说都是省略了数词,因为如果将数词插入的话反而不符合语言习惯,如例(34)c说成*sou1pou4deu1an1deu1(你们+CL:人+一+CL:物体+一)或?sou1it3pou4it7an1(你们+一+CL:人+一+CL:物体)的话,则前者不符合壮语的表达习惯,而后者则只出现在非典型语体,如干部所主持的群众大会中,因为壮语语法不允许数词“一”出现在类别词之前。侗台语特别是北部语言的类别词还可以像汉语量词一样重叠而单独出现在主语位置。例如:
(35)ai1ai1ju∶n3wo3man2“人人都知道他。”(毛南语)
CL:人 CL:人 都 知道 他
但这种表示“每一”意思的概念不能像英语等语言那样可出现于主语或宾语的位置(如Everyone knows him;He knows everyone),而只能出现在主语的位置,即具有一种句法作格(syntactic ergativity)特性(比较Dixon 1994:154-155),就是说侗台语中重叠的类别词被标记为与主语为同类的成分,不过这只是词序标记而非形态标记罢了。这个特点与汉语量词相仿,如只有“人人都认识他”而没有“*他都认识人人”。虽然侗台南部语言的类别词没有这么活跃,但是它们代替名词出现在主语或宾语中的趋势还是存在的。如例(36)中的泰语lêm就可以不用指示词或数词等的参与而出现在主语和宾语的位置:
CL:本 封面 软 联系代词 我 买 不 好
别 买 CL:本 封面 软 了 (裴晓睿 2001:41)
例(37)更进一步表明,类别词可以不带其他修饰语而同时单独出现在主语和宾语的位置:
(37)a.kai3i∶3,pou4ta2pn3“别抢,一人拿一本。”(壮语)
别 抢 CL:人 拿 CL:本
旧社会 过去 CL:人 吃 CL:人 (吴启禄 1983:100)
其实,如前所述,侗台语的句子中还经常出现所有成分都由类别词担当的情况。它们单独出现在主语和谓语的位置。有时候这也许可以看作是省略了主要动词,但所隐含的动词经常很难确定,须根据语境而定。例如:
CL:动物 CL:物体 CL:动物 CL:物体
CL:人 CL:物 CL:人 CL:物 (梁敏1980:39)
CL:家 CL:次 CL:人 CL:动物
虽然有的语言也有类似于这种类别词单独出现充当句子成分的用法,但它受到的句法限制要多得多,如在澳洲菜市场上常听到的类似量词独用的例子:Dollar kilo!“一块钱一斤!”,但它只局限在货币和度量衡等有限的名词次范畴中。另外,名词短语中只含有类别词而没有名词的情况也许可以看作类似the poor这样的英语无中心语名词短语(headless noun phrase),但是,我们必须看到在表示有定的概念时,侗台语的典型短语句法是只以类别词为中心而不以名词为中心。另外,“无中心语”名词短语常可找回“省略”掉的名词,而很多侗台类别词短语是找不到被省略的成分的。即使有时可以勉强填入一个名词,那也是一种有标记的用法而已。就是说以类别词为中心的名词短语实际上没有省略掉什么,而只是一种典型的句法结构罢了。
9 结语
上述的跨语言分析显示,侗台语类别词的名词次范畴化功能和句法重要性是其他语言所不能比拟的。在侗台语族语言中,名词次范畴化最重要的策略就是类别词的使用。侗台语类别词是名词短语的中心语,这是因为在由类别词引导的名词短语中通常不可缺少的语法成分就是类别词。从林奈生物命名法的语义结构和句法结构中可以看到,侗台语类别词短语“大类名+小类名”的语义表述结构与林奈拉丁语命名法“属名+种名”的语义表述结构有异曲同工之处,而且也都采用了修饰语右分支的句法规则,即大类名及中心语位于语首,小类名及附属成分位于后方。当名词进入句子被个体化或具体化的时候,即被次范畴化的时候,类别词的使用是强制性的,这种强制性与数词或指示词的出现与否无关。这些类别词具有比名词更强的结合能力,可以受到更多的语法成分的修饰。侗台语类别词的句法分布与名词短语句法分布存在等同关系,它们通常可单独出现在主语和宾语这样的论元位置,并可代替整个短语而使句子仍然成立并不产生很大的语义偏差。侗台语类别词可代替名词而名词却不一定能代替类别词。典型的侗台语短语或句子通常是围绕类别词而构建的。这些特点在侗台语的北部类型中尤其明显,南部类型的泰语、傣语、老挝语等也存在此方面的趋势。类别词的无处不在并近乎万能的语法特征彰显了侗台语类别词突出的句法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