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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渊冲“形美”原则下《将进酒》英译本对比分析

2019-11-13王玉华北理工大学

新生代 2019年12期
关键词:将进酒原诗长句

王玉 华北理工大学

一、引言

笔者在许渊冲先生“三美”原则的指导下对《将进酒》的两个译本进行对比研究。由于已分别从“意美”和“形美”两个原则对孙大雨和龚景浩的译本进行分析,现在“形美”原则的指导下对孙译和龚译进行对比分析。

二、许渊冲“三美”原则中的“形美”

许先生认为译诗除了传达原诗内容之外,还要尽可能传达原诗的形式和音韵(许渊冲,1979)。虽然“形美”的重要性次于“意美”和“音美”,但是,如果在实现“音美”“形美”的基础上,还能再实现“形美”,那这就可以称得上是完美的译本了。但是,由于中英文之间语言、语音、行文方式等方面存在差异,将中国诗歌翻译成对等形式的英文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如果做不到,那么至少也要做到大体上相似,这也就是许先生(2006)所说在翻译诗歌时是很难做到与原诗的形式完全一致,只能大体相近,如能译得对仗工整,那自然是再好不过了。

三、“形美”原则下《将进酒》英译本对比分析

3.1 整体排列

《将进酒》全文12行,12句。两个译文在诗行的数量上有着明显的差别。孙译文一共25行,除将“五花马”一句译作三行外,其他都是原文一行译文两行。龚译文一共30行,比孙译多出5行,稍有冗长之感。就诗行的数量与排列来说龚译文因为每行长短不一,太过错落,与原诗相差较大,没有在形式方面还原原文。就整体形式而言,孙译更忠实于原文的形式特点。

3.2 句型选择

除了诗歌整体排列外,形美还体现在句型的选择上。

例1:《将进酒》

Drink Your Fill !(龚景浩,2006:76)

Carouse, Please(孙大雨,2007:131)

从《将进酒》题目的翻译来看,二者的译文不相上下。从句法角度讲,“将进酒”是一个祈使句,意思是“请喝酒”或“请干杯”。孙译与都是祈使句,语气强烈,彰显了李白豪迈的个性和狂放的风格。

3.3 首句排比

《将进酒》的开头是两个“君不见”长句,结构对仗,是个排比句。从这点来看两者都注意重复“君不见”。龚译和孙译分别如下:

本研究中还显示ALDH2基因多态性与OSAHS易感性无关,这与杨静等研究结果相似。在男性高血压患者合并OSAHS调查中,他们的研究发现乙醛脱氢酶突变与OSAHS的发生之间没有任何相关性,其可能原因为虽然突变基因型携带者的酒精代谢能力比野生型GG携带者低,但这种代谢能力的降低,从另一个角度又限制了突变基因型携带者的酒精摄入量[11]。因此认为酒精代谢酶的活性与摄入酒精量的协同作用可能是造成本研究中ALDH2基因Glu487多态性与OSAHS无关联的原因之一,也可能与本研究标本量较小、参与酒精代谢的酶较多、单一酶影响作用有限有关[12]。

Can't you see:

The water in the Yellow River flows from the sky,

Can't you see:

In grand houses the worry is about hair color change———

In the morning it was silken black;

(龚景浩,2006:76)

Seest thou not

The waters of the Luteous Riverrush down from the sky,

Seest thou not

White locks are wailed at before bright mirrors/ in halls high,

(孙大雨,2007:131)

孙译“Seest thou not”后接两个长句,与原文的长短数量相一致,忠实地再现了原文的文体特点。而龚译第一个“Can't you see”后接一个长句,第二个后接的却是一个长句一个短句。从诗句长短这点来看,孙译在数量与手法的运用更接近于原诗。

3.4 工整对仗

例2:烹羊宰牛

Boiling beef and preparing lamb(龚景浩,2006:76)

Let mutton and beef be broiled(孙大雨,2007:131)

原文中“烹羊”与“宰牛”两个结构完全相同,龚译将其处理为语法结构相同的句式,注意到了原文的结构对仗,照应了原文,而孙译则没有照顾到了两者的对应。

四、结论

由于笔者先前已从“意美”和“形美”两方面对孙译和龚译进行了对比分析,所以在此,想从整体阐述“三美”原则下《将进酒》英译本对比分析。

首先,从“意美”来看,孙译更能传达出原文恢弘壮阔,潇洒豪放的意境。孙译善用修辞,使诗歌更加生动形象,再加之典故的恰当运用,增加了诗意的表达,丰富了有限字词的内涵,使诗歌更加委婉。从“音美”来看,孙译充分发挥了自己的创造性,很好地再现了原诗的“音美”。押韵是诗歌必不可少的一部分,译文如果不押韵就无法再现原诗的神韵。从“形美”来看,孙译本更忠实于原文形式,更好的传达了《将进酒》的形美,保留了诗歌本身的文化特色。。形美表现在句子的对仗、结构等方面。与英文诗歌相比,中国诗歌更为规则,这种差异是翻译的难点。

孙大雨和龚景浩的译文体现出完全不同的风格,两者译文在遣词造句、传达原文风格等方面都各有所长。

通过对比李白《将进酒》的两个英文译本,可以看出诗歌翻译是一门独特的艺术,既有译者创作成分,又有独特的美学价值。而有些人却将中国古典诗词译成自由体,甚至将其写成散文形式,这在中文和目标语读者中都是不可接受的。许渊冲先生提出的“三美”原则兼顾了蕴含在诗歌中的“意、音、形”三大特点,可以创造性地表现出原诗的美感,适用于中国传统诗歌的翻译。运用“三美”原则翻译中国古诗可以将原诗之美与译文之美珠联壁合,能对原诗的理解与译诗的学习产生积极的意义,也能提高我们对诗歌的文学和艺术鉴赏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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