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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带一路”背景下湛江音乐类非遗保护路径的再思考

2019-11-12甘咏梅

中国艺术时空 2019年3期

甘咏梅

【内容摘要】 广东湛江作為海上丝绸之路的重要地理节点和有机组成部分,音乐类非遗资源非常丰富,价值十分独特,但传承的困难也很巨大。在非遗保护既有的“确认、立档、研究、保存、保护、宣传、弘扬、承传和振兴”等方式方法之外,利用当今数字化技术及互联网络的有利条件,借助“一带一路”建设的难得契机,通过建设相应的资源数据库、数字化博物馆及专业网站或专题网页,以传播促传承,以应用促发展,无疑是解决这个难题的重要途径。

【关键词】 “一带一路”  湛江音乐类非遗 资源整合利用 传承保护路径

湛江拥有诸多具有鲜明地域特色的传统音乐文化资源:雷州音乐、廉江安铺民乐八音、吴川十番八音、雷州锣鼓八音、硇洲女子八音、陶鼓、雷州歌、哎歌、吴川民谣、莲花板等,均是湛江“非遗”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千百年来湛江地区广大民众娱乐审美、生产生活、精神信仰与情感表达的艺术浓缩,蕴含着粤西民众独有的思维方式和价值取向,体现着粤西传统文化的魅力。

但是,在经济全球化和社会现代化的时代语境下,湛江音乐类非遗资源正遭遇前所未有的传承发展困境,且形势严峻,不容乐观。主要表现在传人老化、演出锐减、观众流失、传播乏力。一些非遗项目在节目创新和文化供给上的保守、僵化及与需求的脱节、错位,导致了音乐类非遗艺术生产与产品供给的活力不足,不能适应现代民众日益增长的文化审美需求。虽然,“湛江市非遗保护中心”及各级非遗保护机构都已经成立,但是,相关工作相对滞后,使得音乐类非遗未能得到及时有效的保护和传承。

具有悠久发展历史和深厚文化积淀的广东湛江,是构成古代海上丝绸之路起点之一的重要交通枢纽城市,如今又获批为“21世纪海上丝路重要支点城市与广东省域副中心城市”,在“一带一路”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中将发挥重要作用。内涵丰富、种类繁多、风格独特的湛江音乐类非遗,若能在“一带一路”倡议推动下得到合理开发和传播,就可以转化为源源不断的文化生产力,并对促进粤西传统音乐文化的保护和“一带一路”的人文合作发挥积极作用。

一、“一带一路”给湛江音乐类非遗的传承保护提供了新契机

作为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新实践、实现合作共赢的新载体、沟通世界文明的新纽带,“一带一路”倡议为湛江音乐类非遗资源的保护发展,提供了新平台和新机遇。最为突出的表现,是对湛江音乐类非遗资源的开发利用提供了开放共享的全新供给渠道。这是由于,从某种意义上说,“一带一路”的实施,是对不同国家和制度下不同民族在生活习俗、价值观念、宗教信仰等文化文明方面互鉴与交流的一次大推动。而通过“一带一路”倡议实施过程中庞大文化贸易网络的构建及其拉动,包括音乐类非遗在内的文化交流,不再仅仅被定位为满足自身区域人们的自然需求,而是必然地会有条件、有机遇突破特定族群及其社区的传统需求,变单一的区域内部交流为跨境跨地区的对外文化交流,进而成为沿线人们共享的文化形态或文化产品。

“人类世界是一个由多元文化组成的社会。各种不同文化模式之间的交流、沟通和互动,是人类文化发展的基本动力。”[1]作为“一带一路”沿线地区的湛江,只要努力把本地丰富的非遗音乐资源与区域民俗风情结合起来,保护好非遗的本质生命力,并从中提炼出符合本区域民众认同的音乐文化基因与品牌象征符号,利用数字创新技术,就能实现创新发展。而对湛江音乐类非遗内容资源的创新发展,实质上就是通过音乐类非遗保护的“理念更新”,推动音乐类非遗传承发展的“机制创新”和“传播革新”,实现湛江音乐类非遗由文化遗产向文化资源乃至文化资本的“身份转变”,最终实现湛江音乐类非遗资源的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其中,“理念更新”是指走出传统被动的“被保护”困境而着眼于自身价值的当代“激活”与积极“利用”。即抓住“一带一路”的发展机遇,将原有传统本土的单一式文化供给方式,转化为全球性大众化的文化需求服务,并借助互联网络及相应平台,向沿线乃至全球提供开放式传播。也就是说,变被动应对的文化遗产传承保护而为文化资源及文化资本的创新输出。在此等主动传播的创新实践中,实现自身传承保护与服务全人类的双赢目的;所谓“机制创新”,就是创新工作模式,建立传播平台。为了借助“一带一路”合作交流而实现非遗保护和对外交流的双赢目标,必须在对湛江音乐类非遗进行数字化发掘保存的过程中,积累对外交流的内容资源,建立面向网络的全媒体传播平台,实现湛江本土音乐资源的全球共享。为此,就必须要进行“传播革新”。也就是告别单一载体,丰富传载手段。即在传播平台的网络化构建上,既注意文字、图片、音响、影像的全息化采集保存,又注重在综合推进的过程中进行多学科(音乐、文学、语言、翻译、传播等)的交叉配合。即既借重现代数字化技术优势,又凸显湛江本土音乐资源特色。这既有利于“一带一路”沿线音乐类非遗文化的保护与传播,也有利于传承与弘扬中华传统音乐文化。同时,还可以通过争取沿线国家的理解、支持与协助,有效整合政、商、学、教、旅等资源,统筹促进湛江音乐类非遗资源与相关国家和地区相类资源的交流互鉴,实现区域音乐文化的资源共享,切实服务沿线国家和地区的民众需求。

二、湛江音乐类非遗保护路径创新的思路及设想

湛江音乐类非遗资源的传统呈现方式,主要集中在日常性演出及纸媒文字与广播唱片等较分散和被动的艺术传播载体中,为了借助“一带一路”合作交流的契机,实施现代化的传播呈现,首先要借助数字化技术和互联网平台,对湛江音乐类非遗资源进行文字、图片、录音、录像等各种载体的全息化记录和存储;其次将这些数据资源进行标准化输入、专业化分类和系统化整合处理;最后通过网站或网页建设,将这些系统资源进行面向全球的网络传播开发与利用,同时开展与沿线国家和地区的共享交流。以此达到既保护湛江音乐类非遗资源又服务“一带一路”文化交流的双重目的。

(一)利用现代数字技术,建设湛江音乐类非遗资源的信息数据库

以文化遗产为主题的数字化革命正在全球范围内迅猛展开。世界各国为了迎接信息时代的到来,都在大规模地将文化遗产转换成数字化形态,进行保存和利用。启动数字化手段保存与展示非遗,可以扭转其因存在形式的单一性和传承方式的传统性而日趋衰落的被动局面。目前,粤西非遗的保护工作模式是十分单一和滞后的,资源的收集与记录,仅仅停留在拍照、录音、录像与文字记述等基础层面,但这些资料若得不到及时有效的专业化整理和保存,就会使普查工作失去意义。因此,有必要发动与整合国内外专家学者与代表性传承人包括地方高校的科研与教育资源,对湛江音乐类非遗资源进行研究性的整理。然后再进行专业分类、资源筛选和学术清理,实施高水平的文、图、音、像数据库建设,并进行高质量的安全载入和保存。

近些年,随着微博、微信和网络直播平台等的出现,湛江音乐类非遗的传播方式得到了一定的拓展,但资源传播的碎片化和不成系统又让其发展受到阻碍。为此,建立统一的湛江音乐类非遗文化共享数据平台是使其健康和持续发展的关键。而政府在此过程中的作用至关重要,可以借助制定和出台政策,推动网络平台的相互协调,并建立统一的传播机制。例如,通过统筹协调湛江音乐类非遗资源的数据库建设,统一发布权威性和专业化的资源信息,以抵消和防止碎片化乃至错误信息的流行与泛滥。

(二)利用现代网络服务,建立湛江音乐类非遗的数字化博物馆

所谓数字化博物馆,就是利用当代科技中最为便捷的数字化存储、网络化传播和即时性浏览方式,将传统博物馆因受制于时空限制的物理性展示方式,转化为数字传输和网络传播的虚拟性即时展示及个体性浏览。换句话说,传统的博物馆功能主要偏向文化的保存和管理,而数字化博物馆则是以互联网作为核心功能,着重通过现代技术手段实现文化遺产的多向利用即价值放大。正如有人所指出的:“一般未来的数字博物馆将包括馆内业务、观众服务、博物馆运营、文化中心等四个重要的板块,配套一流博物馆的建设要求,不断加强科技化的管理模式,数字化地再现历史文化痕迹、丰富体现典藏内容和精神,达到增加客户体验,丰富博物馆价值的目的。”[2]而随着未来科技的进步和新媒体艺术的大量引入,未来的数字化博物馆将成为人们日常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而非传统博物馆式的高成本文化体验与消费。因此,建立面向“一路一带”建设的湛江音乐类非遗资源数字化博物馆,在大量节省建设成本的同时,也极大地提升了由于数字化博物馆服务与移动互联网有效结合而给现代受众提供高效查询与检索湛江音乐类非遗信息资料的实际效率。这不但为“一带一路”沿线民众创造了湛江音乐类非遗知识互动交流的信息平台,也为湛江音乐类非遗的国际化传播提供了基础。

由于数字化博物馆是建立在网络上的虚拟博物馆,这也赋予其传播方式以全新的形态和特点。无形性和活态化是音乐类非遗的重要特点,而传统音乐类非遗的传播,大多以日常演出及传统媒体如报纸、书籍等相对孤立和静态的方式传播,难以向外界传达他们的鲜活动态与全息魅力。而数字化博物馆的建设及传播,将随着虚拟现实技术的不断成熟,借助媒介技术的各种新形态包括VR、AR与3D立体技法等,不仅把传统静态的文字和乐谱等数据变成真实立体的音像传送,还可形成可视化的虚拟表演场景,实现真实、立体的数字动态传播。同时,在数字化博物馆里建立的虚拟陈列、虚拟剧场、动漫演示和实时点播等,也将全方位多层次即时性地为广大民众通过了解、学习和欣赏、体验服务,让全世界的人通过此类数字化的博物馆,真切地感受湛江音乐类非遗的独特文化魅力。

(三)利用主题性网络传载,实施湛江音乐类非遗的国际化传播

目前,湛江音乐类非遗的传播非常乏力,宣传的力度也非常之小,传播途径单一,难以走入大众视野,当然也就谈不上彰显价值并获得发展。而互联网技术的日常化运用,为打破这种困境提供了思路。互联网的传播和接受具有快速、海量、远程、可搜索、即时性、个体化等特点,突破了传统媒介信息传达的时空限制。而网页作为网络传播的内容载体,综合了文字、图形、声音、影像等多种格式的信息,为人们提供了一个更为便捷多样的信息获得与交流平台。随着“一带一路”倡议的进一步落实,在文化的对外交流中,建设以湛江音乐类非遗为主题的专业性网页甚至专门的网站,实施日常性的对外传播,同时加大多语种的翻译传播及资讯服务,使之融入更多区域和国家人群的生活,将是切实可行且前景光明的事情。对于世界各国的专家学者与艺术爱好者通过湛江音乐类非遗专业网站或网页了解湛江音乐类的非遗资源,提升湛江传统音乐文化的国际影响力,促进湛江音乐类非遗的可持续发展,无疑都会起到积极而又巨大的作用。

而前述“湛江音乐类非遗资源信息数据库”建设和“湛江音乐类非遗数字化博物馆”建设,正是建设并运营“湛江音乐类非遗网页”或“湛江音乐类非遗网站”的前提与基础。三项工作环环相扣、层层递进、多位一体。其中,有关湛江音乐类非遗的类别形态,诸如“鲜花舞”“姑娘歌”“木鱼腔”“哎歌”“东海嫁”“粤西渔歌”“雷剧”“粤西白戏”“下四府粤剧”“湛江木偶戏”“安铺八音”以及其他有音乐性构成的舞蹈形式等,都可以成为“湛江音乐类非遗网页”的独立专题,或“湛江音乐类非遗网站”的独立网页。而构成上述音乐形态的“人、事、物、艺”,均可作为支撑其各自网页或专题的丰富内容。尤其是超越了传统文字、谱子和图片、音响等传播介质的音像结合资源,以及文、图、音、像的组合式立体性传播,必将极大地丰富湛江音乐类非遗的现代传播内涵,强力提振湛江音乐类非遗的现代国际影响。同时,在进行相关音乐艺术的知识与本体传播之外,配套进行这些音乐艺术的学术性研究成果传播,无疑会深化传播的效能,产生综合的效用。

总之,“一带一路”背景下湛江音乐类非遗保护的现实路径之一,就是要依托数字化交互技术,利用现代传媒尤其是互联网络技术,充分拓展湛江音乐类非遗文化的传播渠道,以传播促传承,以应用促发展;通过搭乘“一带一路”顺风车的方式,在“走出去”的传播实践中,赢得“回归来”的传承振兴!就像“一带一路”倡议的实施,不只是有利于一个国家和地区的发展,而是促进区域经济与文化的共同发展一样;借助“一带一路”倡议的实施,建立湛江音乐类非遗以传播促传承的全新传承与发展模式,也非一时的权宜之计,而是切实而又长远的顺应时势之举,值得予以特别关注和切实地推动。

(责任编辑:赵倩)

附注:本文为岭南师范学院粤西地方音乐保护研究成果。

注释:

[1][美]拉里.A萨默瓦,理查德.E.波特:<跨文化传播》周琪译:新华出版社,2002年。

[2]孙丹丽:《大众文化传播视角下的数字博物馆的发展趋势》,《新闻爱好者》2017年第9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