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行山上早期的合作社
2019-11-12昭闻
昭闻
在新中国的历史上,农村组织发展形式先后经历了互助组、初级农业合作社、高级农业合作化、人民公社这样几个阶段,而作为人民公社基础的合作社,在建立阶段,曾经经历了徘徊和争论,最后才在中央的肯定下,得以在全国铺开。而当时受到中央肯定和办社情况比较好的,当数山西省平顺县川底村了。这个村庄在劳动模范郭玉恩的带领下,从1951年开始办社,因探索并推出了一整套农业经营管理办法,取得了农业大丰收,合作社公共积累和集体生产资料得到大幅提高,成为了当时全国农业合作化的标杆。这个社因为办的早和办得好,常常被人们称为合作第一社。然而认真翻阅平顺县这个太行老区的农村合作化史料,发现早在1946年,这个县的青草凹村就已经在劳动模范史悦昌的带领下,进行了合作化的建设,可以说史悦昌是第一个吃螃蟹的人,也是农村改革的先行者和实验者,青草凹村的土地合作社,是太行山上最早出现的合作社。
青草洼村位于平顺县浊漳河南岸,村子不大,只几百口人。由于早在抗日战争初期,共产党领导的八路军129师就进驻到了浊漳河沿岸,建立了抗日敌后根据地,成立了抗日民主政府,沿岸村庄接受共产党领导较早,有扎实的群众基础,所以青草凹村在抗日战争时期就是全县的一个模范村,当时的支援抗日,组织生产等样样工作都是领先的。
1943年,时任青草凹村政治主任的共产党员史悦昌同志,就根据上级党的指示,领导十八户贫农组织起了互助组。由于互助生产代表了广大农民发家致富的愿望,大家在互助组里的积极性很高,生产劲头很大,同时大家还注重挖掘增产潜力,深翻土地,精耕细作,多上肥料,当年秋天互助组获得了大丰收。粮食作物每亩平均产到三石(四百五十斤),棉花地每亩平均产到八十斤。互助组里丰产的事实,深深吸引着全村群众。秋收结束后,全村群眾都争先恐后,纷纷要求参加互助组。这样到了1944年,全村组织起六个互助组,全村六十九户农民全部加入了互助组。由于互助生产,人多智广力量大,单位亩产量逐年提高,总产量直线上升。
1946年秋收后,史悦昌看到群众的生产积极性很高,很多群众的集体主义观念已经逐步形成,觉得一个共产党员应该带领群众走大家富裕的道路,进一步发展集体生产。他在反复学习上级文件后,向上级党组织提出了自己的想法。上级党组织认为走社会主义道路是正确的方向,应该大胆试验,但必须循序渐进,稳妥进行。史悦昌又和史联明、史怀信等几户贫农进行了研究,大家都觉得互助组已经不能适应当前农村发展的要求了,应该有进一步的发展。只有更大范围的生产资料公有化,使牲畜、农具等得到最大化的利用,才能使农业得到更大的发展。经过几次磋商研究,大家终于拿定了主意,要早点走社会主义的道路。他们说:“样样工作宜早,不宜迟,一步赶前,步步领先。”接着他们又把这个思想宣传给了群众,广大群众在看到了互助合作的好处后,也觉得仅靠互助合作后劲不大,得有更大的提高才行。可是大家也知道,从古至今,土地都是一家一户经营的,遇到天灾病祸,根本没有抵抗能力,只能听天由命。可是怎样进一步发展,大家心里都没有底。但近几年来,在史悦昌同志的带领下,村上成立了互助组,情况明显发生了巨大变化,粮食产量提高了,吃饭的问题解决了,大家互助在一起,抵抗天灾病祸的能力也强了,说明史悦昌有眼光,跟着史悦昌往前走肯定没有错。所以,当史悦昌提出成立合作社的意见后,绝大多数群众都异口同声地举手赞成。在这年冬季,全村六个互助组合在一起,创造性地建立了“青草凹村土地合作社”,史悦昌被大家选为了社长。
青草凹村土地合作社成立后,实行了一定的办社措施和分配办法。为使有土地没劳力的户和劳力多土地少的户都能增加收入,经群众讨论后,确定实行以股分红。具体办法是:每一石产量为一股,四十担肥料为一股,二十个工为一股等等。这样的办法,适应了各种不同条件的农民要求,土地合作社受到了更多人民群众的拥护。贫农史贵锁说:“互助组好,土地合作社更好,集体劳动共同富裕,穷苦的日子再不会来啦。”
因为青草凹村这个土地合作社是个新的创举,这种经营管理方式在中国的土地历史上也没有先例,所以合作社办到半年多后,出现了新的情况。一是青草凹土地合作社作为最早的土地合作社,没有经验可循,属于探索前进,一些管理措施不成熟,削弱了办社信心。二是合作社的干部没有领导集体生产的经验,面对全新的管理形势认识不足,应对不到位,甚至彷徨无措,造成了发展不顺利。三是当时阶级斗争还是意识形态里的一个主要表现形式,一些经过土地改革的富裕中农心存不满,造谣生事,闹的人心徨惶不安。针对这种情况,上级党组织组织青草凹村党支部进行了讨论研究,大家认为这样继续下去,办不好,会影响生产,挫伤农民组织起来的集体生产积极性。为了稳定情绪,稳妥发展,待条件成熟后,再继续探索发展合作社。因此1947年4月,在上级的指示下,决定停办土地合作社,恢复了原来的六个互助组。
1951年,长治地委召开了互助组代表联席会议,为把互助组组织提高一步,经会议讨论,决定全区试办10个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平顺县的川底村被列为试办村。川底村在试办“五一农业生产合作社”一年成功的基础上,继续探索完善,于1955年转为了高级社。川底“五一农业生产合作社”办社的成功,带动了平顺县乃至长治全区的办社高潮。到1955年底,平顺县百分之九十八点七的村庄都办起了合作社,在这一高潮中,青草凹村也重新办起了合作社,由于有了过去办社的经验,青草凹村的合作社办得稳步扎实,成就明显,并迅速转入了高级社,后于1958年跨入了“石城乡前进人民公社”,一心倡导并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的共产党员史悦昌终于实现了自己的奋斗理想。
作为最早倡导和试办合作社的史悦昌,在青草凹村“土地合作社”停办后,没有因为停办而止步,继续带领互助组的群众发展生产,增加收入。1952年,山西省政府授予他“农业劳动模范”称号。他带领全村群众开通了3.5公里乡村公路,建起了一座扬程35米的高灌站,新增水浇地90亩,组织群众造田110亩,造林1300亩,并与石城、豆口等村联合修建装机76千瓦、年发电量20万度的小水电站。到1965年底,全村粮食总产量达到7.5万公斤、总收入达到8万元,人均收入由新中国成立初期的35元增加到110元。1968年史悦昌同志病故,享年67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