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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城市座标

2019-11-12程新兵

火花 2019年10期

程新兵

我从不掩饰我对城市的喜爱,虽然,我没有出生在那里,但当我长大的时候,我的足迹一直在追寻城市的旅途中,我期待着在那里收获一场爱情、寻觅一份工作、搭建一个小窝,尽管这只是我的一个小小愿望,为此我却奋斗了多年。

我行进在一首歌中,那是《写给城市的诗》:在地下铁进行,这座城市的旅行,像闭上眼睛去探寻,可能发生的爱情。我想我是非常非常幸运,没有太多不必要的打扰和原因,专心倾听,我心里面的呼吸,和靠近我生命的声音。在这城市里,充满各种梦境,每个出口有不同风景,人们聊的话题,下雨声像低语,对我来说都好像诗句。在这城市里,我坚持相信,一定会有那么一个人,想着同样事情,怀着相似频率,在某站寂寞的出口,安排好了与我相遇。我无数次幻想歌词中的场景,憧憬着它的降临;无数次醒来觉得自己早已是歌中人,只不过我还未停下我远行的脚步,从一个城市穿行到另一个城市,从一个梦想编织另一个梦想,日子依旧漫长,步履依旧蹒跚,惆怅依旧萦绕,我还是我自己。

想象一座城市的美是最愉快的一件事,即便你从未去过,将来也不会去,但是不妨碍你把所有美好字眼叠加,哪怕是重复再重复,那又有什么关系呢?大城市有大城市的大气,小城市有小城市的旖旎,国外城市有异域的风景,国内城市有本土的乡情,无论置身在哪座城市,触碰它的气息就会如痴如醉、如梦如幻,一切都是那么甜蜜。

这里高楼林立,街道上车水马龙,街巷灯红酒绿,人人都爱它的繁华与喧嚣。熙来攘往的人群,像潮水,霓虹刺眼,灯光恍惚,亦幻亦真。酒吧内外大呼小叫恣意放纵的人群,古香古色的街道闪烁着名牌啤酒的广告灯,到了深夜虫声唧唧、满眼烟岚,透过夜幕依稀看见乡村的模样。

城市里,一座座高楼大厦拔地而起,干净宽敞的马路,绿化优美的街道,公路两旁茂盛的树木,五颜六色的花朵,将城市装扮得分外美丽,出行方便的交通,便捷的购物,热闹繁华的城市夜景,使得人们心中充满幸福。

城之于我,远较我之于城要来得重要得多。正因如此,我不顾一切、死乞白赖地将那些城市叫作是我的,似乎因此我们的关系就能近一些。也许真的起了作用,当我这样甜蜜地叫着她时,那一个个枯寂死板的城市立马变得鲜活起来,从地图上站起来冲我招手微笑了。尽管我只是芸芸众生中的一粒小蚂蚁,但我坚信,我的命运与城市的命运紧紧联系在一起,虽然我只是一个异乡人,但我曾在这城里生活过。

探寻一座城市,是一次奇幻之旅,去的地方多了,你就会发现一个有趣的现象,每个城市的人,都有着对自己生活的城市独一无二的认知,有的以历史厚重为座标,比如北京、南京、西安等,历史悠久,文化灿烂;有的以发达程度为座标,比如上海、香港、深圳等,商贸活跃,经济发达;有的以秀丽风光为座标,比如杭州、厦门、桂林等,景色秀美,游人如织;有的以边陲风貌为座标,比如拉萨、大理、敦煌等,独特风情,惊艳无双……

一个城市的座标是一个城市的灵魂,这些浸润历史的建筑或景点,饱含现代气息的商贸或工业,打下了城市深深的烙印,成为一个城市鲜明的外在座标。城市的座标如同待字闺中的窈窕淑女,成为无数外地人向往和追求的对象。每个人心中都有一座城,对应一个座标,在万千城市中,你总能找到适合自己的城堡,那是追梦人起航的地方。

没有来到城市之前,我的生活印迹全部在乡村。村庄是我的座标,庄稼是我的玩伴,云朵是我的衣裳,树木是我的心跳,小小的我把县城当成一个很大很大的地方。当我怀揣理想,扛着背包,从乡村出发,沿着铁路,越过高山,跨过平原,趟过河流,往城市行进,城市对我来说,一切都是新奇而又陌生的。城市的繁华迷乱了我的双眼,城市的疆域错乱了我的记忆,在长相雷同的高大建筑物面前,在人来人往的街头,我胆怯到迷路,因为我还未找到自己的城市座标。

我钟爱城市的早晨,尤其喜欢感受早晨特有的新鲜清透感觉。当薄疏的晓雾被轻风驱得几近罄尽时,一轮新的朝阳,便从迢远的东海面上踏着晨曦铺就的烂漫霞路,冉冉升腾到天光熹微的苍穹上了。太阳像一个熊熊炽燃的火球,越燃越大、越燃越亮。很快的,满世界都炫目璀璨地泛起了黄澄澄的金光,天地间顿时充满了盎然的生机与活力。

清晨的城市是忙碌的,公园里放着广播或音乐,无数的人来到公园晨练。菜市场热闹喧嚣,居家的阿姨或小媳妇来回穿梭,叫卖声、还价声、算账声交织在一起,勾勒出早市的繁忙。街上道路挤满了车,车上挤满了人,每到一站人们行色匆匆离去,一眨眼消失在高楼大厦或低矮店铺,城市像一条鲸鱼张开大嘴,那些陌生的面孔就再也寻不到踪迹。

每个城市都有一处至高点,或山峰或楼顶,站在上面,高空俯瞰,城市的全貌尽收眼底,那纵横交错的道路和桥梁,就像一条悠长悠长的缎带,紧紧披在城市的胸前,牢牢系在城市的过去与现在的交接处。它那彩色的下摆错落有致轻盈欲翔:一头,飘向东部的发达;一头,导引西部的开发;一头,招徕南部的富裕;一头,延展北部的开放……

黄昏时分,夕阳用它最后的余晖,渲染了城市的五光十色,留在下班归来的人们记忆里,形成了下班后惬意的生活。当晚霞烧红了半边天时,南方海边沙滩上有的在悠闲地漫步,有的在拾贝壳,有的在尽情地嬉笑;北方的风景湖边散步的人群络绎不绝,于是,从南到北,海边、湖边的欢声像海浪一样一阵高过一阵,暮色像一张灰色的大网,悄悄地撒落下来,笼罩了整个城市,城市开启了夜的模式。

夜色就像一个腼腆的姑娘,她安静地舒展着腰肢,也许她从繁华中走过,一场又一场的伪装,早已卸下了白天的那份正经。城市的夜,何等迷人,灯红酒绿,斑离繁华。每当入夜的时候看万家灯火明,心中阵阵感慨。乡村的夜是寂寞的,而城市的夜是多姿的,城市的魅力更多的还是在夜里。

当夜色入侵城市的繁华,窗外的月牙,在深蓝的世界漂泊着,它用皎洁的光芒告诉那些寂寞的路人,至少还有个伴。喜欢夜色,也喜欢月儿的光华相伴。翻开一页又一页懒得读的书,心猿意马,我也向往城市夜的繁华,满桌的可口佳肴,一桌人觥筹交错,酒过三巡说着不着边际的话,倾诉着心底的压抑,这座城市没有属于我的一席之地。看着他人在夜里尽情享受的一刻,那么开心、放肆,而我只是这座城市的过客。

为自己找一个借口,卸下白天的疲惫,今夜只想好好休息。到不了的地方就是远方,回不去的地方就是故乡。人生到处都有渡口,就像城市的十字路口,谁也不知道下一站会是什么样的风景。也许,是一千年的守候,也许,是前世的五百次回眸,我从南到北,从东到西,转换了不同城市,变换了不同岗位,终于在南方的一个海滨之城居住了下来,生活开始趋于稳定,我的心亦不再漂泊。

当我用三年时间在陌生的城市站稳了脚跟,用五年时间遇见自己的爱人,用十年时间搭建了自己的小窝,城市之于我不再是陌生,不再说些言不由衷的话。一个城市有地理座标,有人文座标,有建筑座标,有记忆座标,而我在多年以后为自己找到了一个心理座标,不再彷徨,不再迷茫。

楼下有土壤,楼上就开花。城市里有你想找的一切,最初你可能是投奔他人,亦或只身前往,有的人走着走着就留了下来,有的人走着走着就散了离去,有的人找到了适合的工作,有的人寻觅到了心爱的人,有的人实现了发财致富的梦想,有的人梦想破灭,甚至倾家荡产,城市的每一天都在上演传奇,也在制造痛苦,只要你足够爱它,包容它,你就会选择留下,哪怕身无分文,亦会初心不改。

每一次当我累了,遇到难处了,我总会抽一个时间回到家乡,亲近故土,只要我踏上熟悉的土地,见到熟悉的亲人,在乡村我褪去了城市的伪装,不再强颜欢笑,我是乡村的孩子,有足够的理由回到乡村寻求心灵的慰藉,短暂的相聚之后,我依旧选择远方,重新回到城市接受再次的挑战。

回忆既是甜蜜的,又是辛酸的,你无法阻止城市向前行进的步伐,爱之愈深,关心愈切,痛得也愈烈。不管你在城市生活多久,还是初来乍到,每天你都会背负一种无形的压力,这是城市的快节奏之于你的负重,督促你每天不要放慢脚步,不要逃避现实,白天拼命工作,晚上尽情释放,城市就是这么奇妙,经过一夜的疗伤,第二天你又会精神抖数地出现在城市的大街小巷,像蚕儿一样编织着自己的梦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