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整出版纪律 重构把关流程 重塑敬畏之心
——在高质量发展背景下出版社加强图书质量管理的探索
2019-11-12李云
◎文/李云
质量是出版业的立身之本,新时代呼唤更多社会效益第一、双效统一的精品力作。随着《图书出版单位社会效益评价考核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关于加强和改进出版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等重要文件的出台,高质量发展成为出版企业共同的鲜明旗帜、根本要求。只有牢固树立质量意识,加大管理力度,狠抓制度完善,责任到人到事,才能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基础保障。
毋庸讳言,当前出版质量整体形势不容乐观。可从三个维度进行扫描:其一,选题质量不高。过去一段时间,一些出版企业在出版物的短期盈利能力上下大功夫,在重点选题规划、原创选题开发方面却投入较少,导致公版书、跟风书铺天盖地,而提到优质原创图书、中长期项目却乏善可陈。其二,出版节奏
过快。据2018年统计数据,全行业年出书已超过50万种,新品超20万种。出版社不少编辑早已从过去做慢工细活的匠人变成跑流程跑进度跑码洋的项目经理。速度成了第一要务,经济指标成了重中之重,导致精品少单品效益低只能向品种规模要效益,而品种规模过大又只能短平快的恶性循环。其三,保障机制不健全。传统出版社,三审三校一读是由不同部门的专职人员负责完成,在出版业转企改制过程中,不少出版社把审校室、质检室等解散了,有的虽然保留相应机构,却用来消化富余人员,根本起不到质量保障作用。
有鉴于此,本文结合时代要求和实践经验,主要为地方综合性出版社加强质量管理提供一点参考。
一、重整出版纪律,严明奖惩制度
《办法》的出台,严肃出版纪律,亮剑出版红线,量化社会效益考核,指导出版社重新审视出版质量这个生命线。过去有的出版单位片面追求经济效益,甚至不惜牺牲社会效益换取经济效益的做法,走不远,也行不通了;必须及时调整思路,重整出版纪律,用健全的制度对出版活动进行引导、约束。
第一,重整出版纪律,及时修订制度。作为一家地方综合性出版社,天地出版社根据《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中办发[2015]52号)及《办法》《意见》等新要求,及时修订本社《意识形态责任制实施细则》《出版导向管理问责办法实施细则》《选题三级论证制度》《编辑工作管理条例》《校对工作管理条例》等,全面细化《三审三校制度实施办法及相关奖惩办法》(以下简称《奖惩办法》)。基于本社北京、成都两地共设有4个分社的实际,凡重要文件下发前,均组织班子、分社中层及骨干编辑、平台支持部门中层及骨干等不同层级的学习讨论,班子、中层及骨干理解消化吸收后再及时向全社发布,以确保执行制度的严肃性、完整性。
第二,严明奖惩制度,狠抓主流风气。对覆盖全社编审校全体人员的《奖惩办法》,采取总编辑到分社集中培训、总编辑在线答疑、新员工入职培训等多种形式,让每一位编审校人员对自己应负的岗位职责、质量责任有了清晰具体的认识,彻底修正了过去个别编辑不重视审稿把关、过分依赖审校人员的风气。同时,根据各级质量检查情况,及时严格执行奖惩。去年我们对一位造成严重质量问题的编辑采取了取消发稿资格、全社通报、顶格处以罚金的处罚,对其直接领导及相关责任人也进行了相应处罚。这对全社上下都是一次严肃的警示教育。依据《奖惩办法》,我们对编校质量优秀的编审校人员,及在“韬奋杯”编校大赛、省级编校大赛、文轩公司编校大赛等各级比赛中获奖的人员及时予以奖励,在全社形成奖优罚劣的质量管理主流风气。
二、重构把关流程,完善保障机制
综合性出版社一般产品线较丰富,出书量较大,编辑人员也较多。为适应《办法》《意见》的新要求,追求高质量发展,守住审稿把关的质量底线,必须下大力气从流程上守住重要关口,从机制上做好基本保障。
第一,坚持选题三级论证制度,从源头上杜绝问题书稿。坚持选题三级论证制度,坚决不出超范围图书(比如:养生类、地图类);逐年优化产品线,围绕重点产品线制订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凡涉及新增产品线的选题,均要求编室、分社内部进行比已有产品线更严格的论证后方可提交到选题论证委员会进行讨论;按照《出版管理条例》《重点选题备案办法》等相关规定,凡须报送相关部门审批或者专题申报、重大选题备案的书稿,均严格履行相应手续后按规定申报选题,确保图书导向正确。
第二,依靠云因系统,打通北京、成都两地发稿流程,依托线上系统实现三审三校严格按照流程制度实施。不具备相应初复终审资格的人员,无法在线上填写三审报告;三审报告不完整,无法进行打印,也就无法发稿;同时,经开通相应权限,社长、总编辑能随时在系统上便捷地调取全社图书的三审报告,了解审读把关情况。
第三,发稿环节,杜绝人情。总编室在见三审报告、发稿通知单,并核对出版合同、选题批复意见后才会办理发稿手续,缺任何一项、缺任何一个责任人签字,都坚决不予发稿。今年,又根据实际需要增加一个签字把关环节:分社领导须对本分社所有书稿三审意见的处理情况进行严格把关。把关确认后,须在三审报告上终审意见后签署是否同意发稿的明确意见。这一环节重点检查初审是否对复终审修改意见进行了认真处理,以杜绝三审意见不一致的书稿进入发稿环节。
第四,印前检查,“照章”办事。付印前,责任编辑通读清样,并签署“同意付印”的意见;另外,图文书稿须由初复终审人员签署“图片已审,同意付印”的意见。总编室据此加盖“付印清样章”,印制中心在安排下厂前进行复查,无此章的图书不得下印。封面设计稿须经责编、分社社长(或分社总编辑)、总编辑(或社长)签字后方可付印。
第五,加强审校力量,搭建审校平台,建立“1+1”审校案例群分享制度。扩充原有质检校对力量,引进具有丰富审稿经验的编审、副编审人员及具有中级职称的校对人员,建立起一支面向两地全社需求的专业专职审校队伍。并配备专业复合机,从硬件上满足两地稿件审校流转需求。同时,建立“1+1”审校案例群分享制度,由1名审读老师与1名专职校对结对子,负责在每周五给指定分社编辑群分享本周3-5则典型审校实例,以举案说法的方式强化编辑质量意识,提高中青年编辑审稿水平。
三、重塑敬畏之心,强化精品意识
常怀敬畏之心,方能行有所止。《办法》强调,出版单位的使命任务是:“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发展目标是:“推出更多传承文明、传播知识、推动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的优秀出版产品,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推动社会主义文化繁荣昌盛”。要担当起这样的新时代使命,实现这样的发展目标,出版从业人员的敬畏之心不可丢,精品意识不可失。
第一,坚持政治标准,坚定政治站位,传播主流文化价值。出版单位要多层级深入学习领会《办法》《意见》精神,重新彰显出版人的文化尊严、文化使命、文化担当。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生产导向,遵循出版生产传播规律,守好思想文化宣传主阵地。
第二,出版工作始终围绕高质量发展这条主线,多出精品力作。过去较长一段时间,部分出版单位唯经济论,追求挣快钱,导致公版书、跟风书、概念书、鸡汤书源源不断涌向市场。不少编辑为一个语不惊人誓不休的书名、一篇旨在引流的软文殚精竭虑,而对书稿本身的质量却往往草率处之。徒有其表的劣质书让出版人失信于广大读者,出版文化含量走低使出版业的公信力大打折扣。是时候重塑出版人对出版工作的敬畏之心,回归出版价值,多出精品力作,为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鼓与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