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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情秩序的冒犯者
——评陈希我小说集《命》

2019-11-12高祎博

当代作家评论 2019年6期

高祎博

陈希我2017年出版的小说集《命》由六个中篇构成,他将视角对准了社会中最为基础的家庭生活,以此为切入点去揭示在伦理亲情的关系中被我们刻意回避的自私与虚伪,无奈与桎梏。黑暗写作的视角下陈希我将“中国式亲情”视为压抑与虚伪,施虐与被虐,但这种冒犯式的解读是否恰切,是否真的能代表中国人普遍亲情关系仍有待思考。

一、以“爱”为名桎梏下的弱者心态与施虐

每每提及“母亲”二字首先让人联想到的是深远的爱与无私,是善良与温暖的代名词,而“命”篇以邻居家常开场,以非常态的母女关系为基点去言说我们的亲情伦理中的那些身不由己与不由自主。“尤其在中国,一个人的命,绝对不只是他自己的,也是至亲的,至少是父母的,受之于父母。”小说中女儿被牢牢地囚禁在母亲以爱为名的牢笼之下,在母亲中风去世之后甚至选择了自杀。陈希我剥离的正是这种“这一切都是为你好”的“善意”笼罩下的中国式亲情中的压迫与侵犯,以及阴影中所隐藏的自私与自欺。

“命”篇中的母亲是一位学校代课老师,与丈夫离婚后独自抚养女儿,生活的没有保障与婚姻的不幸福使得她一心希望女儿能够成才,在这样的期许下她对女儿严苛到了近乎于虐待的地步,以至于在逼迫女儿学习钢琴时不慎打断了女儿的手指韧带。母亲的极端和扭曲不由得不让人联想起张爱玲经典篇目《金锁记》中的曹七巧,《十八春》中顾曼桢的母亲和祖母,这些女性其实都是一类的人。当家庭成为一个封闭的伦理空间,它只按照自己的逻辑延续着,即便这种逻辑荒谬残酷。生育的光环与神圣性就来自于疼痛,新生命的降生要以母亲承受极大的痛苦为代价。疼痛也就成为母亲与孩子之间最为牢不可破的连接纽带,但这些疼痛乃至于伤疤也就成为一种资本,一种母亲对女儿的人生加以控制的资本。陈希我对于这种伦理关系中所隐藏的上位者与下位者之间的支配与被支配,控制与被控制关系可谓是关注已久。在2009年出版的长篇小说《大势》中,他以一种充满隐喻的方式塑造出了“王中国”这样一个极端而又偏执的父亲形象。为阻止女儿女娲与日本青年佐佐木的爱情,他办假婚礼,后来甚至于在自杀前也想将女儿杀死。其实说到底陈希我笔下这样极端的父母形象的出现所要揭示是上位者对于下位者的支配,强者对弱者的支配,进而导致从身体到精神的施虐,而作为被压抑与受虐的一方在这种长期扭曲的关系中也就形成了一种习得性无助。

从《大势》到《命》,陈希我一直关注于对这一类极端乖戾的父母与卑微弱懦的女儿的形象的塑造。在陈希我的笔下,一切的情感关系的终点都是一种施虐者与受虐者之间所形成的一种扭曲的“享虐心态”,于是《大势》中的女娲并没有真正意义上去反抗过父亲,而“命”的故事里这个没有姓名的女儿更是在母亲死后选择了自杀。当受虐者失去了迫害他的上位者却反而找不到自身的存在价值。而细读文本不难从中发现即便是作为施虐的上位者的“王中国”与“母亲”在社会生活中却是处在底层的位置上,他们无法在不断变化的社会环境中建立自身的话语权,弱者的心态一方面酿就了一种偏激的戾气,“心里有一个巨大的黑洞,这个洞里翻旋着戾气,所有一切都被这戾气像旋涡一样吸进去。”他们只有通过倾轧更为弱小的存在才能达到一种自我的满足,一旦这种最卑微的自我满足不能实现的时候就要以命相搏,“生命”被视为最宝贵也最轻贱的存在。陈希我作品中传达出的是依旧是“人”如何去构建自身的存在价值的问题,在他看来陷于庸常生活中人要么是即便屈辱却只能依附于强大的上位者,又或是只能将自身的生命价值与意义外化缠缚于更为弱小的存在。

作家始终是时代和社会环境的产物,不论是“命”篇中的母亲还是《大势》中的“王中国”,在这一类角色身上所带有的戾气其实正是80年代中国社会转型过程中的失败者心理,这种心态实际上带有非常鲜明的时代特征,暴戾与执拗都是无法在新的社会生活环境中建立自身价值的一种迷惘情绪的变体。作品显露出的对于人的主体价值的关注自然与陈希我所经历的20世纪80年代的文学风尚有着密不可分的关联。新时期以来的当代文学从反反复复的意识形态斗争中逐渐抽离出来,作家的创作也由集体经验走向个人生活,消费社会所带来的影响日益深远,文学表达对于险僻怪异的热情,对丑陋事物和绝望情感的津津乐道。尽管陈希我的作品发表的时间都在2000年以后,但他这种热衷于以乖戾的方式去描绘生活的不完整性,表达破碎感、死亡、逃逸和绝望情感延续依旧是现代主义话语环境中关于大写“人”的自我表达。

“文学不是规训人回到生活逻辑之中,而是放纵人游离于生活逻辑之外。”站在生活之外的陈希我秉持着一种冷峻的敌意站在黑暗处审视着当代人精神状态,他说:“黑暗必须有深度。而且必须明白,这黑暗不是来自别人,谁有权利指责别人?是来自自身。文学就是面对我们生存的根本错误,知痛而迎,悖反之下的理性,谵妄之下的真实,黑暗之下的光,无梦之下的梦,从而走上一条超越无法逾越的苦难的净化之路。”来自于自身的黑暗其实是陈希我在自我与社会,精神与现实之间所存在的一种紧张状态,一种不断质疑的敌意。而对苦难的迷恋,对于疼痛描写的细致,对于悖逆于伦理道德的人的情感关系的书写,以强烈的艺术表现力所冲击和指向的是人的精神的虚无。

二、“父亲”的坍塌与拆解“孝”的可能

揭开“遮蔽”一直以来都是陈希我文学创作的核心词语,他将文学的创作视为是一种殉道,每一个作家都是殉道者。文学是他表达对于世界理解的最为理想的方式,他也将自己称为是一名理想主义者。李敬泽先生在《我疼》的序言中曾评价说:“所以,陈希我的探索独具意义,他的审判是向人物、向人们提出了真正内在于他们自身的问题,不诉诸上帝或者其他什么神明,上帝不在心中,人只能孤独地自抉心中之鬼,这个过程酷烈艰难,常常难以为继,但至少为精神叙事确立了诚恳的起点。”

从小说集《命》所收录的六篇故事中能明显地感受到陈希我的刻意。他有意地将场景放置在最为日常的家庭生活与伦理关系上,小说中的人物也都不带有明显的边缘性特质。陈希我想在这种常规化的生活中寻求非常规的刺激,他首先就将质疑的目光投向了中国人在维系伦理亲情关系中作为支柱的“孝”。他借小说中“我”之口说:“爱跟孝是不一样的,爱讲无条件、孝强调亏欠;爱讲平等,孝讲顺从,所以‘孝’跟‘顺’连接在一起;爱是宽容的,孝是强制的;爱是广阔的,孝是狭隘的。”为了展现“孝”的这种被遮蔽了的“强制”与“狭隘”,他在“父”故事展开上以父亲突然的失踪为轴心展现出在寻父的过程中兄弟四人各怀心思。大哥因为要支撑自家小店的生意分身乏术,老三的工作经常加班,而“我”一面要应对自己的工作,一面还要应对来自妻子的不满,以及远在海外老四,兄弟之间龃龉不断。显然陈希我不会简单而表象化地去展示琐屑的家庭生活中人的自私心态。

首先,“我”在父亲失踪这件事上表现得十分焦虑与不安,相比较于其他的三个兄弟我也更为积极地想要找到父亲的下落,但说到底是因为“其实我一直受用于被称为孝子的,平时虽然觉得冤枉,但被人称为孝子,还是像被摸顺了毛的猫。人总有荣誉感。”“孝”成了一个面子问题,人们所在意的是他人评价而非心内的认可。

自古以来中国人以“孝”治天下的观念根深蒂固,孝顺在个人的社会中的评价中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一个罪犯哪怕是杀人放火作奸犯科,但只要他还是个孝子,从情感的角度上就还至少存在着一丝被同情的理由。当人们乐享孝子的名声时,陈希我将质疑的目光投向在孝子的美名之下人们是否真的已经形成了完备的道德观念。还是说绝大多数的庸众还只停留在科尔伯格所提出的习俗水平,道德准则终究只是外在的社会评价要求,而非内化成为个体的行动准则。当“孝”成为一种好名声的时候,原本的道德准则被赋予了更多功利的价值,道德人格发展的不完善预示着思想与精神上的缺乏自我,是人在构建自我人格上的乏力与不自知。

另一方面陈希我并没有将笔触简单停留在批判子女的不尽心上,为了更为深入地揭开我们日常生活中“孝”所统辖下的人性自私,在夹叙夹议的回忆中,进一步去消解的父亲形象的崇高感,这个有如“狮子”一般的父亲专制、暴躁、自私自利,大有鲁迅在《我们现在怎样做父亲》中描述的那样:“便在长者利己与本位思想,权力思想很重,义务思想和责任心却很轻,以为父子关系,只须‘父兮生我’一件事”。于是乎,这种父不慈故而子不孝的局面也就变得顺理成章起来。“性”一直被视为是一种耻感化的存在,尤其是在家庭伦理生活中是一个被回避的禁忌话题,而为了进一步加强这种父辈坍塌,陈希我选择了他作品中最为常见的“性”的元素。年轻时风流韵事不断的父亲,在母亲去世后自然不能安分地完成含饴弄孙的退休生活。光临暗娼并做以品评的父亲如此的下流且粗俗,这也就暗示着儿子们在道德观念上的不完备来自于父亲的失范。无道德榜样可效仿,也就造成了儿子在孙子面前塑造道德榜样的尴尬。古往今来中国人以孝治天下,孝道成为维持世俗伦理的上下关系的最为有效制约机制。在陈希我看来,身处下位者的子女也就成为世俗孝道的奴隶,尤其作为上梁的父亲并不端正的时候。在创作的最初,陈希我只是想在小说中呈现一个“狮子”一般暴躁的,有别于以往慈父的人物形象。而在具体的创作中,陈希我没有采取之前作品中的边缘化策略,而是尽可能去切近最为日常的民众生活,从更为普世性的角度去解构平常认知中的父亲光环,而进一步他所要颠覆的则是作为中国伦理秩序核心的“孝”。他曾说:“至亲,特别是父母,那就是个无论如何都无法逃脱的存在了。不仅因为血缘因素,还有付出,所谓的‘爱’。只要占领‘爱’这个制高点,就没有道理可说了。哪怕是以不可理喻的方式,比如不是以理解为前提的爱,是强迫的爱,虐恋,虐恋也是恋。”但将亲情关系视为是一种虐恋这样的说法太过偏激,首先,诚然“孝”与“顺”连接在一起,但也绝不意味着无条件地顺从,只是在非原则的事情上给予退让,而这种退让的基础必然是以亲情之爱为底色的容让与理解。“孝”实际上是子女对于父母给予的爱和养育的一种回馈,就像父母对子女之爱有着各种各样的表达形式,尽孝的表达方式也绝非只有顺从这一途。其次,陈希我刻意避开了人物身份的边缘化,但作家永远是时代的产物。在文本中,父亲的形象在很大程度上来源于陈希我对于经历过“文革”的那一代人的观察,而那一代人的成长本身面临的就是政治话语压倒一切,实际上是缺乏伦理传承中上行下效的。这样父亲实际上也是特殊的历史社会环境的产物,所以同样是一种个例化的存在,以此来解构中国传统中普世的“孝道”传统并不具有足够的说服力。

“父亲”在家庭生活中是权力的代表,父权统治下的家庭生活也就成为成年人社会生活一种象征与缩影。对父亲的控诉,对父亲高大慈爱形象的解构就成为现代主义思潮下文学对原有的秩序发起挑战的一种必然的选择。洪峰1986年创作的《奔丧》和随后的《瀚海》已经开始了这种抹去神性的书写。苏童的《罂粟之家》更是将父亲一分为二,身为地主儿子的刘沉草,其生物学意义上的父亲却是一个卑贱懒惰的长工陈茂,一个像狗公一样爬上女人床榻的生殖欲望的化身。余华在1991年发表的原题为《呼喊细雨》后改名为《在细雨中呼喊》中更是将这种颠覆推向了一种极端,暴君一般的孙广才与对门的寡妇胡搞乱搞后再回到妻子的床上,在吃饭时对自己父亲极为严苛,粗暴地打骂儿子。再到毕飞宇的《玉米》中,玉米的父亲王连方,一个将公权力与生育权融为一体的存在。“打倒父亲”的文学表达暗含的其实是文学回归到个人化叙事后,个体价值的成立首先就是要去反抗与推翻先验的权力话语,而“父亲”无疑正是旧有话语体系权威的象征。

诚然陈希我在他的文学表达中去唤醒被埋藏在家庭伦理中那些合情却不合理的部分,但这样的解读其实完全无视了接受者一方的主体性,也完全否定了亲情中善的部分,而事实上并非人人都是享虐者。如果说陈希我所关注到的是中国人在伦理亲情中不自主与被缚,将血缘与亲情视为一种束缚与捆绑,那全部刨除掉这些以后家庭存在意义何在?以家庭为基础的社会又将何以为继?当代文学对日常生活的观照是为了排除传统思想中的一部分惰性与阻碍,建立更为合理的人性观,却绝非走向主体的虚无化。

三、回归日常与黑暗写作

文学的创作是解释日常生活异质性的方式,在文学的话语中作家像是上帝的使者,借由文字与虚构的情节去呈现生活、价值、感受与秘密的全貌。陈希我一直都希望以文学的方式刺穿表象的真实去抵达本质的真实,但这种本质的真实究竟是什么?事实上连陈希我自己也没有能给出答案。进而在作品与现实的关系上也呈现出了一种极为矛盾的态度,一方面他强调文学的创作绝不是对现实逼真地临摹。在他的眼中“现实主义”四个字似乎已经成为一个魔咒,它束缚了中国现代文学创作的品格,而另一方面其作品中所呈现出的尖锐,他所要揭开的暗处又都是指向于当下社会中存在的种种问题而言的。在黑暗中写作,将人们不愿去面对的自身存在的不堪以文学的话语加以晾晒,迫使人们去直面内心的阴暗与丑陋。表面上看,陈希我骄傲地站在了颂扬真善美传统的对立面,而实际上还是在延续文学的社会批判功能,批判的也正是当下的中国社会现实。

诚然文学不能成为纷繁复杂的社会现实的素描画,但他无法回避的是“中国文学”与“中国现实”之间的关系。“精神写作”所描摹与追问的依旧是“中国人”的精神实质,或者说这是陈希我身为作家从他所认知的生活现实中抽离出来的实质。他曾强调将作品的讨论保留在文学的领域内,但文本中所关涉的问题却又直接地在指向于当下的种种社会情态。比如“子”篇原载于《福建文学》2016 年第6期,当时刊载的题目为《摇篮与坟头》,从摇篮到坟头,新生与死亡原本处于两极的存在被勾连在一起,充满了隐喻感。在内容上它直指当下社会年轻夫妻的二胎生育,小说将切入的视角放置在这个尚未出生的孩子身上,他成为了这场家庭战争的导火索与观察者。以此陈希我道出了他对于当下年轻夫妻在生活中所面临的子女教育、婆媳关系、生活方式等等种种纠结之处。然而在笔者看来,陈希我并没能在生养二胎的这个话题上用他犀利的笔触真正去穿透,年轻夫妻在生养孩子与家庭生活中窘境背后真正的精神疲惫。陈希我在对年轻父母的心态处理上未免太过扁平,丈夫只执着于二胎出生将带来生活质量的下降,而妻子则一味恐惧堕胎的疼痛,似乎二胎所引发的家庭矛盾就只有经济原因这一个问题,而对于经济压力意外的精神痛点却没能做到深入挖掘。

“子”篇的故事是陈希我非边缘化的一次不成功的尝试,在人物架构上我们看到的是一个典型的中产阶层的家庭,这曾是经陈希我唯恐避之不及的“典型形象”。陈希我将叙述回归到非边缘性的日常生活中,力求在常态中寻找非常态性,于是第二个孩子的意外降临成为打破原有生活轨迹的突发事件。“摇篮”与“坟墓”的联结代表着这种被决定、非自主的出生与死亡等同的观念。但将这种理念植入到这样一个二胎家庭中就显得颇为怪异,尤其是丈夫执着于让妻子堕胎,在一步步的故事推进中反而显得并不合乎人的内在情感逻辑,找不到足够的情感支撑。是因为第一个孩子教育的不成功?抑或是文中一再出现的环境的恶化?但这都不足以构成丈夫最后的谋杀行为的动机。而陈希我的这种安排一方面是小说人物性格保持一贯的使然,另一方面这样的结尾是作者为贯彻其写作观的需要,在他看来:“我们从生下来的那一刻起,就开始走向死亡了。”生活的无信仰、缺乏内在性的本质,束手无策的虚无感在陈希我的笔下就转变为人物的偏执,于是丈夫一定要杀死尚未出生的孩子,以此来规避一个新的生命陷入到这种徒劳的人生中去。同样挣扎在这种偏执的徒劳中的,还有“家”篇中这个因为留学梦碎而痛哭不已的父亲。这个曾经被邻里羡慕的小康之家,最终因为儿子留学的巨大开销被逼入窘境。一方面陈希我在小说中讽刺了人的虚荣,教育资源的不均衡,以及对于金钱财富的狂热等等社会现象。但真正将一家人生活逼入绝境的却是父亲的偏执,表面的信念坚定恰恰反映的是内在精神的无所支撑,所以只能将送孩子出国留学作为唯一的出路,国外的环境与教育被无限美化,成为一个编织出来的理想国。哭泣被视为一种软弱的表现,而父亲的恸哭,四处哭喊自己的贫穷,正是要以这样的一种行为提醒与强化对于无能的自我认知,以荒诞的手法去描写社会经济转型中一个普通人的膨胀与幻灭。小说的结尾主人公要以更为荒诞的登月梦去羞辱自己、激怒自己,去唤醒危机感,警惕于在舒适的生活中温吞地死亡。但真正的危机又是什么呢?陈希我恐惧成为炖罐里的田鸡,但揭开遮挡、逃离束缚后的路将往何处去,他并没能给出答案。或者说这种把世界想得坏一点的写作本身所形成的思维定势在今后会不会也将成为另一个炖罐,沉浸其中的最终结果也将是逃脱但已无能为力。

陈晓明教授曾在《表意的焦虑》中说:“文学艺术总是强化人类的精神愿望和情感表达,没有什么比苦难更能让人铭心刻骨,更能震撼人心。苦难确实是客观化历史最坚定的事实基础,也是主体感受最强烈的情感记忆。”疼痛成为苦难最好的代名词,陈希我希望以各种情态的疼痛书写来概括出现代人与现代生活的本质,以反伦理的叙事加强作品的刺穿感。从这个角度上来看陈希我的“精神写作”是上世纪90年代朱文与韩东曾提出的“本质性写作”这一口号的延续,在叙事中将人物的生活加以扭曲、颠倒,推向边缘化,在这一过程中显示出一种坚硬的质感,使空洞的生活具有一种韧性。在笔者看来不论是朱文、韩东,还是站定“黑暗写作”的陈希我,他们的写作事实上都是对中国传统现实主义美学传统法则的刻意远离。颠覆成为现代主义写作的核心之一,在极力摆脱政治话语对于文学的一元化影响后,文学的审美标准正在不断的探索中不断变化。

探索人性幽暗与丑陋的部分一直陈希我文学创作的基本动力,他所要揭开的是人们刻意回避与隐藏的部分,他所瞄准的是人对自己的不自知。但不管把人物的境遇描述成怎样的扭曲阴暗、分崩离析,对黑暗的如何执着,这样的文学创作都是陈希我自身的一种焦虑,他渴望在文学的表达中能够描绘与建立人的核心价值。但一味去强调人性的恶质,对黑暗的一味追求就难免不会演变为一种没有方向的激情,这同样不会带来结果与意义的重建。文学的审美价值也是一样,皆谈美与善,真也就随之消亡,但皆言假恶丑也必然走向虚无。“精神叙事”就像是一柄双刃剑,一把柳叶刀,陈希我如同一位大夫,在显微镜下观察着人们的精神病灶,并将这些病灶纤毫毕现地剖解晾晒。每一名读者都在跟随着他的笔触在阅读小说的同时去反思自身是否也存在着同样的病症。但刀锋所过之处必然留下一片鲜血淋漓,我们也应去思考这种矗立于“黑暗”中的写作是否存在用力过猛或有失偏颇的地方,这是有待思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