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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引领内陆开放型经济高水平发展的对策研究

2019-11-11汪萌萌

创新科技 2019年7期
关键词:创新

汪萌萌

摘 要:新常态下内陆开放型经济的发展处在从“要素驱动”和“投资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变的关键时期,要实现这种转变,面临着创新要素数量不足和结构不优、整合全球生产要素能力不强、思想观念以及体制机制约束等问题。进一步提升内陆开放型经济的发展水平,需要加快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为创新转型发展提供制度保障;以比较优势为出发点创新内陆区位和资源互补合作方式;积极融入全球创新链,着力提升国际分工位势;“引进来”和“走出去”并重,推进区域创新生产要素结构升级。

关键词:创新;内陆开放型经济;现实特征和制约因素

中图分类号:F1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0037(2019)7-44-7

DOI:10.19345/j.cxkj.1671-0037.2019.07.006

内陆开放型经济是开放型经济在区域层面的表现形态,具有阶段性、地域性特征[1]。新时代,发展内陆开放型经济是我国优化经济发展格局、推动东中西区域协调发展的关键举措。通过揭示内陆开放型经济发展的现实特征和制约因素,提出创新引领开放型经济的思路和对策建议,对于提升内陆开放型经济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1 内陆开放型经济的内涵和特征

内陆开放型经济是指以内陆地区为载体,在良好的开放环境、规范的市场秩序和制度规则以及科学合理的开放战略基础上,通过整体性开放,形成高效的内部运行机制、较强的自主创新能力和国内外市场开放融合发展的一种区域开放型经济形态。

内陆开放型经济具有以下特征:一是区域性。“内陆特色”是内陆开放型经济区域性的鲜明特征,是开放型经济一般规律在特定区域的发展阶段和历史条件下的具体体现。内陆开放型经济的发展是将内陆特色开放型经济与一般规律相结合、伴随着内陆地区对外开放战略和进程的不断完善和推进的动态演进过程。二是统一性。内陆开放型经济是内陆欠发达地区通过全面开放推动生产要素有效流动、加速融入国际产业链、参与国际分工,进而促进自身发展的经济形态。内陆地区由于国家阶段性非均衡发展战略、区域比较优势、经济基础等存在差异,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落后,因而内陆开放型经济重在强调开放和发展的内在统一性。三是协调性。内陆开放型经济要求把区域性开放、政策性开放转变为东中西优势互补的全方位制度性开放,是国家顶层设计、地方政府引导、市场推动走出的具有内陆特色的开放发展之路,是缩小区域经济发展差异、推动东中西區域协调发展的有效途径。具体来说,内陆开放型经济通过立足区域实际,在发挥比较优势和后发优势的基础上,推动形成生产要素双向流动的资源要素整合的开放模式,引致涓滴效应逐步缩小区域发展差距,给东部发达地区经济转型升级腾挪空间,从而形成与东部地区优势互补、资源互济、协调发展的新格局。四是全面性。内陆开放型经济不排斥阶段性实施政策性开放,但要求向制度性开放转变,加快对标国内、国际先进标准,进一步加大许可、产业政策、竞争政策、环境保护、知识产权、营商环境等方面的改革力度。内陆开放型经济的发展既包括国际开放,也包括向东部沿海地区和区际的开放;既强调经济领域的开放,也重视社会、文化的交流融合;既强调制造业等实体经济的开放,也重视金融等虚拟经济的稳步开放;既强调创造公平竞争的内部市场环境,也重视与各国经贸规则积极对接,是更深层次、更宽领域、更大力度的全方位高水平的开放[2]。五是创新性。在新一代开放模式下,内陆开放型经济发展目标、利益诉求、主要抓手和政策保障都体现了新的时代特征。“一带一路”背景下内陆开放型经济发展既要贯彻新的发展理念,秉持更加积极主动的开放新态度,推动形成陆海内外联动、东西双向开放的新格局,也要充分发挥制度创新、科技创新对内陆开放型经济的引领作用;既要创新、丰富和夯实开放平台、载体、通道等硬环境支撑,也要求产业创新发展模式、综合配套服务水平及体制机制等软环境的提升,这都是内陆开放型经济创新性的重要体现。

2 内陆开放型经济的现实特征

本文以是否直接靠海为标准,将省级行政区划分为内陆型省(区市)和沿海型省(区市)。其中,北京作为国家首都,具有特殊性,做剔除处理,形成了本文研究的20个内陆省级行政区:中部有河南、安徽、湖南、湖北、江西、山西6个省份,东北有黑龙江、吉林2个省份,西部有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内蒙古、四川、云南、重庆、贵州、西藏和广西12个省(区市)[3]。

2.1 开放载体平台成为内陆开放经济发展的突破口,但是区域辐射带动效应不强

近年来,内陆地区开放载体平台呈现出快速发展的态势。从数量和种类上看,截至2018年底,内陆地区共设有5个自由贸易试验区,30个综合保税区,112个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15个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17个国家级出口加工区,82个一类口岸,6个国家级临空经济试验区,2个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和目前全国唯一由国务院批准设立的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试验区[4]。

从开放成效来看,“一带一路”与自贸试验区等开放平台发展“双轮驱动”,综合立体交通枢纽全面布局,河南、陕西、四川、重庆和湖北5个省市围绕高标准自由贸易区建设,陆空互动、多式联运的现代综合交通和物流枢纽加速形成;空港、陆港产业加速集聚发展,“中欧班列”和“空中丝绸之路”等开放通道提质增速;现代物流、信息、能源通道更加通畅,要素配置质量和效率显著提高。双向开放顺利推进,以自贸区为代表的开放载体成为内陆地区大招商的金字招牌,项目支撑不断强化,引资质量不断提高,国际国内大企业大项目集中落地。传统贸易做大做强,新业态、新模式优势凸显。开放平台成为地区进出口额高速增长、外贸主体活力提升的重要引擎。例如,2018年中国(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实现外贸进出口总额2 649.79亿元,增长33.9%,占全省进出口总额的75.4%;河南省在连续两年高速增长的基础上,2018年全省跨境电商进出口(含快递包裹)总额1 289.2亿元,增长25.8%,成为内陆外贸新的增长点[5]。区域合作日益深化,例如,陕西省与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共享自贸试验区创新平台,东进与青岛、宁波和唐山等沿海港口城市合作开行海铁联运国际货运班列,西联西部畅通向东物流通道;河南省加快推进“五区联动”建设,以“四条丝绸之路”为纽带联通陆海、沟通欧亚、辐射全球,与开放通道周边区域经贸合作日益加深。宁夏和贵州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成为西部内陆开放发展的强劲引擎,黑龙江、云南和广西等沿边地区依托边境经济合作区,与周边毗邻国家经贸合作落向实处。

但是,内陆地区开放载体平台区域辐射带动效应仍然不强,开放平台产业同质竞争严重、功能趋同,开放平台载体所处区域内部空间支撑不足、城镇化支撑乏力,与开放平台载体相配套的对外贸易流通网络的连通性不高。这些问题均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内陆开放型经济比较优势的发挥。

2.2 内陆开放经济体制不断完善,但不协调、不可持续的问题突出

党的十八大以来,内陆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建设全面推进,以“一带一路”建设为统领,以开放载体平台为体制机制创新的新高地,内陆开放型经济体制机制建设取得新成就、迈出新步伐。

内陆地区通过优化营商环境助力自贸区建设,通过创新政府服务推动投资和贸易便利化,成效显著。商事制度改革加快推进,河南省持续推动准入环境建设,进出口整体通关时间压缩了57%和93%;四川省在自贸试验区、国家级开发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扎实推进“照后减证”,企业办证流程不断简化[6];重庆市着力提升政府服务能力和效率,创新服务企业方式,实施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投资贸易便利化程度不断提高,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布局扩大,截至2018年底,20个内陆省(区市)中河南、湖南、湖北、江西、四川、云南、贵州、广西、青海、甘肃、新疆、内蒙古和吉林均按照国务院部署初步建成了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内陆口岸功能不断拓展,布局更加完善,服务“一带一路”建设能力进一步增强,以陆、水、空港为依托,空中航线、中欧班列、跨境E贸易、邮政和边境口岸联通世界,水果、冰鲜水产品、肉类、粮食、汽车等功能性口岸产业支撑能力显著提升。外商投资向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管理模式转变,促进开发区体制机制创新和转型升级发展。河南、山西、重庆、四川和陕西加工贸易产业集群加速形成,成为内陆地区引领国际贸易发展的重要支撑。

但是,内陆开放型经济营商环境优化、区域合作制度和金融保障体系建设方面不协调、不可持续的问题突出。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总体呈现出“东高西低”的格局,而且呈现营商硬环境差距缩小、软环境差距扩大的特征,大部分西部省(区市)的软硬环境仍然相对落后。内陆地区跨区域治理资源短缺、配套制度滞后、跨区域治理结构失衡,导致内陆各省(区市)之间各自为政、产业结构趋同、治理资源浪费等现象,影响了内陆区域开放平台发展极化和扩散效应的发挥。在金融体系保障方面,利用外资和对外投资方面机制改革创新仍然滞后,对于吸引外资机构入驻并没有有效的政策措施出台[7]。

2.3 国际贸易总体规模不断扩大,但是发展不平衡、不充分

内陆地区的国际贸易在度过了2008年的金融危机、2009年的短暂低迷之后,总体规模开始不断扩大,中部六省累计进出口额已从2009年的784.33亿美元增加到了2018年的3 140.53亿美元,西部12省(区市)进出口总额从2009年916.85亿美元增长到2018年的3 617.76亿美元,东北黑龙江和吉林两省从2009年的279.67亿美元增加到2019年的470.08亿美元,国际贸易已经成为推动内陆地区经济发展的主要动力之一。

内陆地区对外贸易的发展不仅表现在规模的扩大和数量的增长上,更表现在外贸结构的改善和优化上。在贸易方式方面,相比东部沿海地区“加工贸易优势逐渐减弱,一般贸易和服务贸易强势崛起”的态势,内陆地区加工贸易正逐渐成为内陆开放型经济参与国际分工的重要途径。四川、河南、重庆、陕西和山西这5个省市的国际贸易均是以加工贸易为主要贸易方式,新疆以自治区边境小额贸易为主要贸易方式,其他内陆省份安徽、湖南、湖北、江西、黑龙江、吉林等则以一般贸易为主导。

在出口产品结构方面,内陆地区大类产品出口构成已经由工业制成品和初级产品并驾齐驱逐步向工业制成品为主转变,整体出口结构不断优化。例如,2018年重庆市共出口高新技术产品2 314.92亿元,占当年出口总额的68.18%;2018年河南省共出口高新技术产品2 277.38亿元,占当年出口总额的63.63%。

在进口产品方面,技术密集型产品的比重不断增加,带动自主创新、优化产业结构的作用在日益增强。值得注意的是,中部省份近年来进口高科技产品的总额和占进口贸易的比重不断上升,但外方企业的技术保密和本地企业的学习、模仿和创新的能力不足,导致进口贸易的技术溢出效益有限。西藏、甘肃、青海、宁夏、内蒙古、黑龙江和吉林等省份全年进口贸易总额仍然非常小,对经济发展的拉动作用有限。

在进出口市场结构方面,内陆地区进出口市场结构过度依赖传统市场,但总体上看我国沿边省份情况好于其他内陆省(区市)。例如,2018年云南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地区)进出口贸易额达1 331.6亿元,增长30.3%,占全省外贸市场份额的67.5%;广西对“一带一路”参与国家和地区的进出口总额达2 244.4亿元,总体规模明显好于内陆贸易大省河南(1187.9亿元)、陕西(1 283亿元)和四川(1 652億元)等地区,更优于其他内陆开放型经济发展滞后的省(区市),如宁夏、甘肃、青海、吉林、山西、西藏等地区[8]。

2.4 加速融入全球生产和国际分工,但“低端嵌入”特征明显

现阶段内陆地区的贸易产业正处在逐步由资源和劳动密集型产品向高新技术密集型产品转化、加速融入国际价值链的关键阶段。

随着“一带一路”倡议的深入实施和内陆地区自贸区建设的不断推进,加工贸易成为内陆地区融入全球分工体系的主要贸易方式。2018年,河南、山西、四川、重庆和陕西5个对外贸易发展较好的内陆省市,加工贸易进出口总额均超过各地区进出口总额的1/2,处于绝对的主导地位。不可否认的是,由于内陆地区参与国际分工的主要是劳动力和土地资源等传统生产要素,许多出口产品看起来是高科技产品(如智能手机、电脑),但留在本地的主要是劳动和资源密集型环节,附加值较低。另外,内陆地区加工贸易生产链条普遍较短,未能与生产性服务业融合发展,阻碍了区域加工贸易向“微笑曲线”的较高阶段延伸。表现之一为加工贸易企业较少对生产性服务环节产生需求,研发设计、销售环节大部分由国外加工贸易委托方来完成。例如,河南富士康及其关联企业主要生产计算机、智能手机、消费性电子等零组件、机构件及系统软件等,研发设计、销售服务等业务并未在当地开展。从表面上看,借助开放,内陆河南、重庆、山西、四川和陕西5个省市的出口品(特别是包含了大量外商投资企业生产的出口品)实现了高科技产品对劳动密集型产品的替代,但实际上没有改变以劳动力、土地资源等传统要素比较优势参与国际贸易的实质,所能得到的只是其中在制造环节中所付出的劳动、土地和环境的价值。

内陆以一般贸易为主要贸易方式的14个省(区市),贸易产品中资源、劳动密集型和资本密集型产品的比例较高。例如,2018年云南出口的主要商品为农产品、机电产品、化肥等劳动密集型商品;湖北省出口产品主要包括集成电路、液晶显示板、汽车及零部件、轨道交通装备等劳动和资本密集型产品。出口企业由于并不具备核心技术和销售通道,因而仍然处在全球价值链的中低端[9]。

2.5 资本双向流动“质”“量”齐升,但是结构性矛盾依然存在

由于内陆各省(区市)在经济规模、市场规模、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基础设施建设、劳动力成本、科技投入和区域性外资政策等方面的差异,内陆地区吸引外商直接投资的水平存在差异。2008—2018年,东部地区吸引FDI的高占比逐渐降低,中部、西部和东北地区虽然占比较低,但也在逐步增长,外商投资的区域布局也更趋于合理。尤其是2015年以来,我国内陆中部六省基于国家中部崛起战略、中原城市群建设不断推进,开放体制机制不断完善,开放平台、载体和通道加快建设,成为继广东、江苏、山东、浙江等外贸大省之后备受外商直接投资青睐的区域。2018年中部六省外商投资额约占全国实际使用外商投资额的32.71%,成为继沿海诸省之后最受外国资本欢迎的投资地区;西部吸引外商投资的比重也在不断扩大,约占全国总额的12.94%。

外商投资的行业布局更加优化,呈现出了外资流入以第二产业为主、第三产业增速最高、第一产业最少的特征。以湖南省为例,2018年全年实际使用外商直接投资161.9亿美元,其中,第一产业6.2亿美元,增长18.0%;第二产业80.9亿美元,增长8.3%;第三产业74.8亿美元,增长15.4%。第二产业成为吸引外商直接投资的主阵地,第三产业中外商直接投资增速迅猛。

总体上看,内陆地区吸引外商投资的趋势与全国一致,但是“走出去”能力不足,外商投资区域不均衡的问题依然存在[3]。从对外投资规模来看,内陆地区对外投资规模仍然较小。例如,内陆省份湖北省2018年对外直接投资总额为8.4亿美元,湖南省对外实际投资额16.7亿美元,与广东省(138.0亿美元)、浙江省(190.72亿美元)、山东省(70.27亿美元)、江苏省(94.8亿美元)相比,规模总量差距明显。从外商投资的区域分布来看,中部地区优于西部地区和东北黑龙江、吉林两省,部分沿边地区和西部城市外资流入规模严重不足。例如,2018年内陆地区云南、广西、新疆、宁夏全年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量均不足5亿美元,青海和甘肃全年实际利用外资金额均不到1亿美元。

3 内陆地区开放型经济的制约因素

3.1 自主创新能力不足

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是实施开放型经济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客观而论,以往内陆开放型经济发展也在某种程度上是由创新驱动,但以跨国公司为媒介的全球价值链,实现跟随和模仿,具有高强度投资的重要特征。因此,内陆开放型经济的创新与真正意义上的自主创新仍然存在较大的差距。具体来说,内陆地区自主创新特别是原创力不强,对外技术依存度较高,这是开放内陆型经济发展在全球产品价值链和国际产业链中处于附加值较低环节的根本原因所在。

3.2 整合全球创新要素能力欠缺

从本质以及微观角度看,当前以全球要素分工为主导的国际分工,实质就是跨国公司在全球范围内整合和利用全球优势要素和资源。过去内陆地区发展开放型经济,受到内陆地区自身的要素禀赋结构限制,决定了其在全球要素分工中主要处于“被整合”的地位。虽然近年来,尤其是“一带一路”倡议提出之后内陆地区特别是中部六省集聚全球生产要素的数量和质量不断提高,但是“集聚”和“整合”并不相同,内陆本土企业“走出去”整合全球生产要素包括创新要素的能力还比较弱。

3.3 企业的创新驱动发展主体地位仍不稳固

近年来,内陆地区在完善市场经济体制方面取得了巨大进步,但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并没有完全确立,企业微观活力不强仍然是制约创新效应释放的重要因素。市场环境需要进一步优化、政府干预需要进一步减少、竞争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等问题仍然存在。因此,如何通过进一步的改革,让企业在市场公平有序的竞争中充分发挥自主性,激发企业创新动力和市场活力,充分发挥创新要素的真正驱动作用就显得尤为关键。

3.4 创新驱动的体制机制障碍依然存在

实施开放型经济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质就是要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需要破除一切制约创新驱动的体制机制障碍。但是需要注意的是,目前仍然存在著很多不利于创新驱动战略实施的体制机制问题[10]。例如,制约创新的行业垄断和市场分割现象仍然存在;创新行为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不健全、限制新技术新产品新商业模式发展的不合理准入障碍、思想观念的束缚问题突出。思想观念束缚问题不解决,其他所谓新技术、新方法、新机制等问题的解决都是无从谈起的。

4 创新引领内陆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对策建议

4.1 加快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为创新转型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第一,建立更加规范、更加透明、更加成熟、更加公平、更加法制化、更加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第二,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有效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第三,合理定位政府职能,实现从政府主导向通过制度设计、增强市场微观基础活力转变;第四,进一步深化涉外投资管理体制改革,有效推进贸易投资便利化;第五,积极探索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管理模式;第六,加快实行“备案为主、核准为辅”的境外投资项目管理模式。第七,以建立内陆地区与开放型经济相适应的行政管理体制为深化内陆区域合作的突破口,推进跨区域一体化建设,加快在创新要素、人力资源、生态保护、文化旅游等领域的合作;第八,借鉴长三角、珠三角等地区的区域合作经验,提升黄河上中游、长江上中游、珠江上中游等经济一体化的行政管理组织水平,发展面向周边地区特别是东部发达地区的对外贸易市场,形成区域内交通共享、资源互补、信息互通,内陆地区外贸市场融合统一发展的良好局面。

4.2 以比较优势为出发点,创新内陆区位与资源互补合作方式

中部地区应立足自身的工业基础、劳动力、自然资源、政策和产业比较优势,将区级开放和“一带一路”国际开放相结合,抢抓东部地区和产业转移的机遇,不断创新产业协作模式。例如,拥有内陆重要水路枢纽港——芜湖港的安徽,应借助优越的交通便利条件参与相邻沿海沿边省(区市)的对外贸易协作;在机械制造、智能手机生产、化工等产业具有突出优势的河南省,应基于人力资源丰富、产业体系健全、区位优势明显的特征,着力发展技术含量高的劳动力密集型产业以及高新技术中的劳动密集型生产环节,承接国际制造业的大规模转移,加快高端人力资源和优质资本积累,实现资本和技术密集型产业对资源和劳动密集型产业的替代;作为传统资源大省,山西省和江西省应积极引进和发展资源深加工项目,延长支柱产业链条,带动全省外贸发展;西北地区的陕西、甘肃、宁夏、青海、新疆等省区,可以利用当地比较优势加强与中东国家的经贸合作,培育具有区域特色的优势产业,打造特色经济增长点。内陆沿边地区以打造边境与跨境经济合作平台为重要抓手积极对接“一带一路”,创新边境经济合作区与东部地区各类园区合作模式,以强化主导产业支撑推动广西、新疆、云南、内蒙古、黑龙江等边境合作区的对外贸易转型升级,在制度与政策上与接壤国家加强合作,增大中介效应。鼓励内陆地区探索建设“飞地产业园区”、跨省合作园区等合作模式,支持沿海发达地区与山西、河南、甘肃、黑龙江、安徽、吉林和新疆等资源比较优势突出的地区共建进出口资源深加工基地。

4.3 积极融入全球创新链,着力提升国际分工位势

积极融入全球创新链,有效弥补创新资源短缺。利用好科技全球化机遇以及国内外两种资源和两个市场,在全球范围内优化组合资源,集成全球优势要素,增强开放型经济创新驱动的发展能力,加快由中低端向中高端转型发展的进程。河南、安徽、湖北、湖南、四川和黑龙江等传统农区应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加快培育一批国际化、专业化的农产品生产商、流通商和跨国农贸企业,借助自贸区、出口加工区、跨境电子商务试验区等开放平台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在农业生产、双向投资、国际贸易、技术交流和产能互补领域的合作。云南、贵州、广西、陕西、新疆、宁夏和内蒙古等特色农区在巩固蔗糖、橡胶、牲畜、水产和水果等传统出口优势产业的基础上,建设一批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基地(区),借助“互联网+外贸”推动优势农产品出口。河南、重庆、山西、四川和陕西等劳动力、区位和政策等比较优势突出的省市要积极承接国内外产业转移,鼓励加工贸易与新型商业模式、新型贸易业态相结合,逐步推动加工贸易从初级代工生产向贴牌代工、设计代工和自主品牌生产出口,推动劳动密集型工序产业向技术密集型工序产业价值链的上下游升级延伸。内陆地区要充分发挥自身的制度性和技术性后发优势,在积极学习、模仿、引进和推广发达地区先进经验的基础上,不断升级改造传统产业的同时,加大对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研发的投入力度,充分利用各地的高新区、经开区和各种的新区、试验区、保税区、示范区、边境合作区的政策优惠、要素集聚、创新示范等优势,积极与全球市场对接,使其成为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的沃土。内陆地区要对鼓励类外商投资特别是技术创新能力强、管理先进的外商投资在资金、用地、所得税等方面给予支持和优惠,充分利用外商投资弥补中西部地区工业化进程中技术、经验、管理、渠道、人才等方面的短板,加速中西部地区工业化的进程。

4.4 “引進来”和“走出去”并重,推进区域创新生产要素结构升级

高水平“引进来”,集聚乃至整合全球创新要素。在继续大力引进和集聚国际先进生产要素的同时,注重提升整合各类先进生产要素进行创新活动的能力。尤其是要确立“全要素”的发展理念,充分发挥通过“引资”带动其他先进生产要素集聚的功能,即实现更高水平的“引进来”。通过集聚更为全面优质的生产要素,尤其是高级管理人才和科技型人才等“外智”,提升内陆在发展开放型经济中整合各类先进要素进行创新活动的能力,从而能够有效解决内陆地区创新动力不足和创新要素积累不够等问题。当前,全球实体经济的产能和要素重组正在加快进行,新技术变革、新产业兴起与传统产业的改造并存,内陆地区加快“走出去”步伐,可以更多的方式获取国际优质要素和技术。值得注意的是,在全球要素分工条件下,尤其是基于全球价值链的全球产业链重构和布局下,资本输出不应仅仅是并购和购买发展所需的能源、原材料,也不仅仅是基于消化内部的过剩产能,而应是通过资本输出带动全面对接全球价值链和全球创新链,就地“虹吸”和整合国际先进生产要素,从而更好地服务于开放型经济创新驱动和转型发展。同时,要大力推进区域内传统产业的升级和智能化改造,并率先向全球价值链中高端迈进,使其成为带动区域要素结构升级的主战场。例如,河南省食品加工制造业、汽车装备业和手机产业基础扎实,享有多个国内著名品牌,可进一步吸引相关产业赴河南省投资发展,形成集群效应,打造高端食品基地和汽车装配基地;安徽省应继续以中德产业园区为基础,发挥中国科技大学的科研优势,进一步深化与欧美发达国家的产业合作,形成跨国产业合作基地。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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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Under the "new normal", the inland open economy development is at the critical period of transforming from "element driven" and "investment driven" to "innovation driven". To achieve this transformation, some problems are faced, such as insufficient quantity of innovation elements, imperfect structure, weak capacity of integrating global production factors, and the constraint of concept and institutional mechanism. To further improve the development level of inland open economy, we need to speed up the construction of a new open economy system to provide institutional guarantee for innovation, transformation and development; innovate the inland location and resources complementary cooperation mode, with comparative advantage as the starting point; actively integrate into the global innovation chain and strive to improving the international division of labor; pay equal attention to "bringing in" and "going to the global," and upgrade the structure of innovative production factors in different regions.

Key words: innovation; inland open economy; realistic features and constrai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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