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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院校教师学术评价体系现状及重构分析

2019-11-02许宏超

时代经贸 2019年29期
关键词:成果学术职业院校

李 琰 许宏超 姚 瑶

职业教育是现代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肩负着为经济社会发展培养高素质劳动者的重大使命,在我国深化教育改革、培育具有“工匠精神”的技能型人才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坚定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完善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这些关于职业教育的重要论述,为我国职业教育体系改革和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指明了方向。发展产教深度融合的职业教育,需要从职业教育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视角出发,持续推动职业教育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新型城镇化建设、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等同步规划、同向发展。[1]职业院校应该通过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科技成果转化来服务于社会经济,促进地方经济发展。职业院校教师的学术内容由其所在院校的办学定位及层次所决定,其学术评价标准和手段不能简单地照搬照抄其它普通高等学校的做法,在鼓励教师承担科研课题、发表学术论文的同时,兼顾职业院校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办学方向和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服务区域经济的任务,因此需要完善对个人或组织进行学术综合评价的指标体系,以便对不同类别人员实行差异化评价。

一、国内外关于教师学术评价体系研究的相关论述

近年来,我国在教师学术评价体系研究方面有了很大的进展,出现了各种不同的评价模式与方法,针对职业院校教师,也不断探索学术评价体系建设。但总的来说,目前现有的学术评价制度和实践对优化教师评价体系、引导职业院校教师提高学术水平的作用还很不够。[2]经过对国内外主要期刊上发表的关于教师学术评价的文章进行梳理,可以看出现阶段教师学术评价体系研究主要是针对普通高校教师,甚至对中小学教师学术水平研究也略有涉及,然而关于职业院校教师学术评价体系的专门研究或相关文献还很少。可以说,国内学界关于职业院校教师学术评价方面的研究仍然处于起步阶段,相关体系和标准依然没有构建,还有很多问题和领域需要去探索。

早在2004年,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第20条就明确提出,要建立和完善哲学社会科学评价和激励机制。评价哲学社会科学要注重原创性,注重实际价值。要完善哲学社会科学成果的奖励制度。要依法保护哲学社会科学的知识产权。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教育部办公厅于2018年11月7日发出关于开展清理“唯论文、唯帽子、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专项行动的通知,明确要求“健全立德树人落实机制,扭转不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推行代表作评价制度,注重标志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影响”。接着,2019年3月4日科技部、财政部、教育部、中科院四部门联合召开“减轻科研人员负担七项行动推进会”,会议充分肯定了七项行动取得的阶段性成效,在各部门各单位的共同推动下,针对不合理的项目申报、考核标准等相关科研管理制度与流程,陆续推出实施一系列措施,以小切口的具体整改举措带动改革取得大成效。[3]另外,从2019年参加全国“两会”的一些代表的提案看,学术评价仍然是教育界人士所关注的重点问题,职业教育领域的学术评价尤为突出,已经成为亟需解决的重要难点。2019年4月19日清华大学发布《关于完善学术评价制度的若干意见》,并提出了“七大任务”,包括研究制定符合学科特点的分类评价制度、教师评价体系、研究生学位论文评价标准、大学生荣誉奖励体系等,该《意见》是清华大学全面推进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进程中,建立符合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治理体系和价值追求的学术评价制度的重大进展和成果。从国外学术教育机构对教师学术评价领域的研究看,国外高校长期以来坚持以同行评议为主,随着《科学引文索引》(SCI)、《社会科学引文索引》(SSCI)、欧洲的Scopus引文数据库等检索工具、美国Dimensions等统计与评价平台相继推出并获得国际各大知名高校的认可后,世界各国有关引文数据评价与同行评价的实践与争论一直延续至今。[4]

二、职业院校现有学术评价体系的弊端

(一)学术评价引导教师学术追求日趋功利化

马克斯·韦伯认为,科层制的管理模式虽然提高了管理效率,但是也损害了组织的价值含量。目前我国高等院校二级管理中的权力分配模式是科层制,现行的学术评价体制为了横向比较教师学术成果,忽略了学术价值的重要性,而是简单地对学术成果的等级和数量进行统计,教师的职称评审和荣誉、收入等均由这种量化的学术成果统计所直接决定,为了在现有的学术体制内获得较高评价,部分教师无奈放弃学术成果价值的提升,转而研究学术成果数量的积累,尤其在职业院校中表现更为突出,一些教师为了评职称、增加奖金被迫放弃技能、实践教学,而是挖空心思“探寻捷径”,如论文造假、剽窃他人成果、论文代写等现象时有发生,这些现象其本质是一种严重的功利主义行为。

(二)学术成果评价的等级化和外行评价

学术知识的价值是为了解决科学发展和人类生存所面临的各种问题,学术成果的价值体现在其应用过程和辐射范围方面,因此只要能够造福于人类、造福于科学,学术知识本身是没有高低贵贱之分,且学术成果从产生到应用要经历很长时间,其价值在很短的时间内也很难被体现出来。[5]但是,现有的学术评价制度为了在最短的时间内对学术水平和学术成果进行整齐划分,不得不广泛采用学术成果评价等级化的方法,将高校教师的科研成果根据其来源、影响因子、奖励等级等分成三六九等,将论文或出版物的等级作为评价其学术价值的依据。职业院校培养人才主要是以市场为导向,职业院校教师从事学术研究多以行业发展和市场动态为主要依据,所以其学术成果无法在短期内彰显其价值,然而学术评价的等级往往与教师的职称评定、职务聘任、项目申报、评优评先紧密挂钩。因此,学术成果等级的高低无时无刻不牵动着教师的神经,导致职业院校教师不再关心市场和行业的变化,而是费尽心思地发表、出版高级别的学术成果,以获取短期内个人荣誉和经济利益。另一方面,当下部分职业院校执行教师学术评价的主体为学术委员会,而学术委员会多由学校行政领导、职能部门负责人和部分教授代表组成,不同学科之间具有较大差异,学术委员会成员只对自己擅长的领域发表权威评价,而其他领域的成果多参考受评人的日常贡献、成果级别等因素,“外行专家评价”的现象屡见不鲜。

(三)职业院校教师学术评价存在唯量不唯质

目前社会上衡量高等教育学术水平高低的主要方法是看学术成果的级别和数量,也就是学术成果数量越多,级别越高,则说明其学术底蕴深厚、学术价值巨大。但学术成果真正的价值并不能完全以数量来衡量,而是应该以其本身的创新性、创造的社会价值和应用范围来衡量的,尤其是职业院校主要以培养高水平专业技能人才为己任,更应该关注学术成果的实际应用和市场认可度。因此,职业院校教师学术评价只能通过同行的评价以及实践的检验来证实。但是,当下职业院校教师学术评价组织者往往基于科研管理便捷的需要普遍采用“唯量不唯质”的评价手段,并根据学术成果等级和数量进行学术积分,看似公平合理,其实忽略了工学结合、校企合作在职业院校教学中的应用,这种简单粗暴的学术评价方式不仅导致产生大量内容空洞、重复率高的学术垃圾,也不利于培养既懂得扎实理论基础,有具有较强岗位实操能力的“双师型”职业院校教师。同时这种简单的学术评价方式也错误地引导了广大教师一味地追求学术成果的积累,忽视了技能水平的磨炼和提高,扼杀了职业教育创新精神,助长了浮躁不实的科研风气。[6]

(四)职业院校学术评价机构的行政化现象突出

职业院校和其它普通高等院校一样,实行教育教学序列和行政管理序列双轨制,这就使学术科研与行政管理混合在一起,学校领导这既是学术带头人,也是最高行政管理者。虽然“去行政化”的口号已经喊了多年,每年的两会提案中也多次提及让行政远离学术,但是在我国当前的教育管理模式下,要实现真正的“教授治学”并非易事。职业院校区别于其他社会机构的最主要特征是其既具有学术化根基,又背靠行业背景,因此,职业院校教师学术评价工作应该交由兼具学术能力和行业背景的专家进行管理,实现真正的同行评议。但是,现实生活中学术权力始终处于弱势地位,行政权力往往越俎代庖,对学术成果给予行政导向,损害了职业院校学术评价的公正性,导致学术质量的不断降低,官本位思想盛行、学术风气日益浮躁。

三、重构职业院校教师学术评价指标体系

(一)建立健全学术评价制度,完善学术评价程序

由于职业院校专业设置主要基于市场为导向,针对人才市场需求不断进行调整,在课程开设上也常根据市场、工艺变化而改革,因此健全的学术评价制度可以保证不同学科教师学术评价的公平性,制约学术评价组织者主观随意性的发挥,保证评价结果的客观性。

(二)树立“唯质不唯量”的评价理念

当学术评价管理机构的结论与同行评议之间出现不一致的时候,要侧重考察被评人学术成果的质量和社会认可度,扩大学术评价范围,结合行业背景扩大学术评价的维度,引导广大职业院校教师进行契合行业背景、符合市场发展规律的学术研究,也减少低水平、粗糙滥造的学术垃圾。

(三)实现职业院校学术评价机构的行业化和去行政化

职业院校是背靠行业面向市场的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机构,职业院校教师的学术评价应该交给同行学者或者行业专家完成。学术评价机构行政化是导致学术评价体系产生偏差的重要原因,当前职业院校学术评价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复杂,其中不乏部分行政职能部门负责人和其它行政领导,这就导致了行政权力在不同程度上影响了学术评价体系作用的发挥。尽管现阶段部分职业院校在职称评定、课题申报、评优评先等方面都引入了同行专家评价的机制,但学术评价依然没有摆脱行政权力的影响。这就需要职业院校实现学术评价机构的行业化和去行政化,实现同行评价同行,让“教授治学”落到实处。[7]

(四)学术评价方式上的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

学术评价体系的构建离不开评价指标,科研成果积分制的方法可以使学术评价更加高效和直观,特别是要对不同的评价指标进行具体分数核算,可以引导教师提升学术水平、扩大学术影响力。因此,我们也不能完全否定量化指标给职业院校教师学术研究带来的激励作用,而是需要在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之间取得一定的平衡,一方面,要认真做好学术评价指标的梳理,区分纵向课题、横向课题、学术论文、著作、教材、专利、社会服务、社会兼职等维度,另一方面,也要确定学术成果的社会价值、行业认可度、成果转化率等,才能精准地衡量职业院校教师学术水平。同时,针对职业院校服务区域经济,培养复合型人才的办学特点,也要尽可能实现学术评价手段的灵活性和多样化,使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充分融合,针对不同学术成果的特点灵活使用。

职业院校是以专业技能为抓手,以市场为导向的高等教育机构,职业院校教师的专业发展更强调职业性:关心市场变化,了解企业文化、工艺流程、技术路线。因此职业院校教师学士评价体系的构建更应该考虑职业教育的性质、任务,切勿过分强调论文和专著的数量,要重点做好实践经验和动手操作能力的评审,调动广大教师参与教学实践的积极性,以完善、合理的学术评价指标体系促进职业教育“双师型”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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