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荀“仁”“礼”思想之异同
2019-10-30杨韵韵
杨韵韵
摘 要:仁、礼是先秦儒家哲学中十分重要的两个范畴,孔子以仁释礼,主张仁礼合一。其后,孟子和荀子基于“性善”和“性恶”两种不同人性理论,将孔子“仁”“礼”思想发展为“依仁成礼”和“以礼促仁”两种仁礼关系论。虽然,孟荀二人对于“仁”、“礼”在道德规范层面所发挥的效用大小争论不下,但二者均是为了回答如何实现“仁”这一问题。此外,二人均强调人伦道德是人和禽兽的本质性区别,并将伦理层面的“仁”“礼”思想推至其政治主张中去,突显出伦理和政治同质的思想特征。
关键词:孟子;荀子;孔子;仁;礼;善恶
仁和礼是先秦儒家哲学中一对十分重要的范畴,面对西周“礼崩乐坏”的现实问题,孔子为了重建礼乐文明,以仁释礼,将仁礼并提,为外在的礼乐形式赋予了内在的道德内涵。此后,孟荀二人对于孔子的“仁”“礼”思想均有所继承发展,但二人思想也差异明显。本文拟通过比较孟荀“仁”“礼”思想的异同,以期理解二人思想的深邃意蕴、思想特色和优长。
一、孔子的仁、礼思想
在孔子那里,仁关乎于“人的生命本质及人格尊严”,既是一种个人、社会品德,同时也是最高的德行境界、理想目标。①礼则是从社会秩序和规范而言的,包含着具体的礼乐制度、礼仪规范、习惯法规等。关于仁和礼的关系,孔子言:“人而不仁,如礼何?”②“克己复礼为仁”③可见,在孔子看来,“仁”和“礼”之间表现为“本”与“用”的关系。
一方面,“礼”要以“仁”为本和内在凭依。礼乐制度不在于外在的容色、声音、制度等,而其真正内涵在于人参与礼乐时的内心情感。孔子的“仁”相对于“礼”来说,更具有超越性与先决性的意义和价值。另一方面,只有依照“礼”的规范而行动,才能成就“仁”。“礼”可以为各种品德提供规范与尺度,使之符合“仁”。由此说,“仁”作为最高德性,外化表现为“礼”,并通过“礼”这一方式和途径才能在人类社会中得以表达。概而言之,在孔子那里,仁和礼相依不离,相辅相成,体用不二。
孔子的“仁”和“礼”构成了伦理道德产生形成并得以稳固的两种资源,其中,“仁”是人作为价值主体而表现出的一种道德自觉,是一种内在道德资源;礼是一种外在的道德规范,约束着人们的言行举行,使之符合于社会伦理,因而可以说是一种外在道德资源。孔子“仁”“礼”思想内在的二重性也为后世儒者发展其“仁”“礼”思想提供了两种不同向度。内在的“仁”更具有恒久性,还是外在的“礼”更有约束力,对此,孟子和荀子各自所有侧重,观点不一,发展出两种不同的仁、礼思想。
二、善与恶——孟荀“仁”“礼”思想的两种人性基础
如果说孔子所言的仁礼是二者合一,而到孟子和荀子这里,“仁”“礼”在其二人思想中的地位则产生了差异。孟子将“仁”置于一个更重要的位置,主张“存心”、“求放心”,而在荀子那里,“礼”的地位更加突出,强调社会的礼义教化。孟荀二人之所以一方信任“仁”,一方强调“礼”,这与他们关于“性”的理解和界定具有迥异差别有着很大关系。孟子从性善出发,论证了“仁”的可能性和必要性,而荀子从性恶出发,则阐述了“礼”的合理性和必然性。可以说,性善论和性恶论为他们二人的“仁”“礼”思想提供了稳固的人性基础。
孟子言:“人皆有不忍人之心。”④在孟子看来,首先“性”是人区别于禽兽的部分,他认为,人虽然与动物一样存在相似的生理欲望和本能,但这些不过是人的自然属性,而人“异于禽兽者几希”才能称之为真正的“人性”。其次,孟子所言之“性善”,即指人人皆有一颗“不忍人之心”,就其具体内容而言,即人人都具有仁义礼智之四端,倘若人能够将其扩而充之,此四端则可以发展为四德,并能以此治平。换言之,孟子所言性善,实则是指人人皆有善也,而非人人都是天生纯善。由此可见,孟子的“性”已经将道德标准、道德取舍等包含于其中,正如陆建华所言,事实上,孟子“以君子之德或者说君子的道德素质为人性内涵”⑤,因而孟子之性已经不再停留于感官层面的欲望,而是将其提升至一种道德层面,强调的是一种能够体现了人的价值自觉的道德之性。正是由于孟子这种对于人性的特殊体认,他将“善”(仁义礼智之四端)看作为人内在本性的自有内容,由此赋予了人以极高的道德自觉主体地位,从而认为人对于“仁”的遵循是有所凭证的,是人依照本心而做出的价值选择和道德实践。
与孟子不同,荀子在人性论方面阐述了“性”“伪”之分,以此为其“仁”“礼”思想的逻辑起点。在荀子看来,孟子之所以不能对“性”做出正确判断,关键便是因为其不能觉察何为“人之性伪”⑥,由此荀子提出“人之性恶,其善者伪也”⑦。荀子认为,“性”是人作为自然存在的属性,“凡性者,天之就也”,“君子之与小人,其性一也”⑧。因而说,荀子之性是一种无需学习便与生俱来的一切人所共有的天然本能。而“伪”则是通过人为教化、自身学习所得来的社会属性。通过对“性”“伪”的区分,荀子进一步阐述人的本性如何表现,他指出人所生来具有的趋向性便是“饥而欲食,寒而欲暖,劳而欲息,好利而恶害”⑨。这即是人们在无所凭依之时所表现出的一种恶的趋向性。由此可见,荀子将“性”的具体内容规定为人在生理方面所表现出的自然欲望。并且,如若这种生而好利的人性本质不断扩张,最终便会导致整个社会的恶。荀子也正是基于对“性”所产生的恶果的预估,而对人的道德主体性产生不信任感,从而更加关注“礼”在引导人向“伪”和“仁”发展过程中的核心作用。
三、“仁顯礼微”、“依仁成礼”——孟子仁、礼关系论
如上所述,孟子在论述其人性思想时,将仁义礼智四端作为人的本心,这即使得“仁”的内在性进一步强化,并且提高“仁”在人之德性中的自觉地位的同时,将礼也纳入了四端之内,实现了“礼”的内在化转变。“羞恶之心,义之端也;辞让之心,礼之端也;是非之心,智之端也”在孟子看来,四端是人之为人的本质规定,四端是人性“心”中内在的固有的活动,直接生发于“心”,人性或本心也是仁、义、礼、智四端得以存在并外化的根源。
如此,孟子关于“性善”和“本心”的论述,便为“仁”和“礼”奠定了心理基础,将“仁”和“礼”均内化于人性之中。这样看来,在孟子那里,仁和礼均是一种内在的德性。尤其是“礼”,相较之荀子,孟子之“礼”存在十分明显的内在性特征。“辞让之心,礼也”,这正是强调了礼的本质植根于辞让之心,指出由于心向外实践,礼也就表现出来了。因而,“礼”像是由于人的天然心理活动而促成的应然结果,从其性质上来说,“礼”和“仁”是同质的。
不过,孟子的仁、礼虽同作为四端之一,但从二者在道德自律的作用上来看,仁、礼却明显地位不等。在孟子看来,“仁也者,人也”,显然,仁是人的本质性规定,是四端中最为重要的一端,其次为“义”。他说道:“仁之实,事亲是也;义之实,从兄是也;智之实,知斯二者弗去是也;礼之实,节文斯二者是也。”可见,四端之中,仁和义的地位相似,而礼和智则是需要从属于仁和义的,“礼”应根据“仁”的原则变化而变化。此外,这也体现着,孟子也并没有完全消解礼的外在性特征,仍带有一种作为外在规范的节制意味。如父子、君臣、夫妇、长幼、朋友之间的人伦关系,这是传统社会中最为基本的伦理关系和道德准则,在孟子看来,这五种礼的背后都具有四端之心为内在人性支撑,而一旦外化出来,又表现为“礼”的具体形式,规定着人们行为举止。从这里可以看出,孟子虽然将礼置于人性之中,但偶尔也将其当作为外在规范存在,只不过孟子少有提及作为具体形式的礼仪对于人的道德的约束作用,而主张人内心的自律。总体来说,孟子的“仁”“礼”思想强调了仁义高于礼,礼的存在是为了服从仁义,而非让人固守礼而忘义,这表现出一种“依仁成礼”的思维向度。
孟子將仁、礼诉诸于人的本性,这无疑赋予每个人极高的道德主体性,“人人皆可成尧舜”也强化了人们为学的能动性。但孟子的理想主义色彩较为浓厚,讲求寡欲,强调“存心”、“求放心”等,但实践层面问题其实并没有阐释清晰。可以说,孟子的“仁”“礼”思想更多体现了一种崇高的、纯粹的道德诉求,而落实到实践层面,答案比较笼统,且实施难度较大。
四、“仁隐礼显”“以礼促仁”——荀子仁、礼关系论
相较之孟子,荀子则更加务实,基于性恶的判断,而探究礼的起源、功能等问题,并阐释“礼”作为外在道德准则,能够对人的道德实践发挥出比“仁”更为现实的约束作用。这里,荀子并不是否定“仁”作为内在道德的重要价值,而是指出,若仅仅依靠内在的“仁”作为道德行为的约束条件,这是不稳定且不长久的,“仁义德行,常安之术也,然而未必不危也”。
荀子认为,“人生而欲”,即每个人天生均具有一种趋利避害的本能,这种与动物类似的自然属性必然会对人的伦理道德产生不利影响。而如何规避“恶”的蔓延发展,不能仅仅依靠人的仁义德行,而更为必要的则是“化性起伪”。在荀子看来,“伪起而生礼义”,礼义之所以产生,正是为了制约人欲的泛滥,规避人性恶的结果。“性”需要“伪”(礼义)的约束才能呈现完满的道德面貌。在论述礼之起源时,荀子也同时指出了礼的社会功能所在,“使欲必不穷乎物,物必不屈于欲,两者相持而长”,因而在这里,荀子所强调并非是“灭性”或“禁欲”,而是指通过圣王所创造出的“礼”来调整人性中的本能欲望和社会资源争夺之间的潜在矛盾。
由此可见,与孟子不同的是,荀子认为,人的道德并非是人性中所先天具有的,四端之心也并非是道德价值的根源,道德的真正根源应在于社会对人们的礼义教化,即通过对世俗大众实施伦理教化,而达到社会普遍的“仁”的实现。因而对于“仁”“礼”关系,荀子说道,“先王之道,仁之隆也,比中而行之。何谓中?曰:礼义是也。”“仁”是一种主观性的道德旨归,而“礼”则是一种客观性的道德标准,荀子认为要求人人都从主观要求出发而达到一种客观标准,这则是过于理想化的精神诉求,是难以达成的。而以客观标准约制每个人的道德行为,以期达到一种主观要求,这才具备更强的实践性。正是由于荀子的思想体系更偏向于现实,“社会教化”、“隆礼重法”等主张才更容易在实践中得以落实。因而说,在荀子这里,礼高于仁义德行,在道德规范方面,则是要以礼为主,借以礼仪等促进仁、义的目标达成。
五、孟荀“仁”“礼”思想之联系
综上而言,孟子和荀子虽然对“仁”“礼”地位判断差异迥然,但二人思想之间无疑也存在许多相通之处:
第一,孟子和荀子所指的“性”均是指人在原初状态下自发的、内在的、固有的发展趋势,且同样都以人伦道德作为区分人和禽兽的标准。只不过,在孟子看来,人之区别于禽兽的便是人之本性,并以仁义礼智作为本性之内容规定,其中“仁”最为关键,因而是否有“仁心”便是人和动物的本质区别。而荀子则认为,人生来之性与动物无误,否认人天生就具备道德意识,但人之所以能够与动物区别开来,关键在于人可以通过学习礼仪规范。由此,荀子将“伪”或“礼”作为人和禽兽的本质区分。但不管“仁”为先,还是“礼”为重,其指向的都是人的道德属性,强调人是道德社会中的存在。
第二,无论是“依仁行礼”,还是以“以礼促仁”,孟荀二人通往的目标均是“仁”,即都表现出的是“仁本礼用”观念。孟子将孔子之“仁”“礼”进一步内化到人性之中,弱化了“礼”作为社会道德规范准则对于人们道德实践的规制作用,但却格外提升了人的道德主体自觉,试图从自律这一向度出发,达到一种出于人本心的“仁”的状态,而在实践“仁”的同时,也实现人的道德主体自由。荀子通过对人的自然本性的阐释,着重强化了“礼”作为教化手段改造贪欲之性的作用,将社会普遍大众纳入道德评价之中,从他律这一层面出发,规范人的伦理道德行为,避免人欲之争夺、社会之混乱。
在这方面,孟子“以仁为本”这一观点争议并不大,但讨论荀子“仁”“礼”思想时,则有学者认为是“礼以主仁,非以仁主礼”,认为只有“礼”才能自为根据。而本文认为,“非以仁主礼”仍然说得通,而“礼以主仁”则有些牵强。关于“礼”“仁”的主次关系,荀子只是就二者道德规范方面所发挥的作用而言的,礼为主,仁为次,强调作为外在道德来源的“礼”比内在的“仁”更值得信任。而就二者本身而言,荀子的仁和礼仍是儒家一脉相承的“仁本礼用”关系,其礼论仍是建构在仁学基础之上的。而荀子虽然格外地突显“礼”之位置,仅是在强调“礼”作为“用”的有效性,而“礼”之践行的终极目的却在于“仁”。
第三,伦理与政治同构是孟荀“仁”、“礼”思想体系共同特征。孔子提出“修己以安百姓”,这体现着儒家从“内圣”向“外王”延展的思维理路,孟子和荀子同样发扬了这一儒家特性。孟子从“人皆有不忍人之心”推到君王应施行“不忍人之政”,以“仁心”贯通于伦理与政治之间,把政治治理约同于伦理抉择,主张“圣”或“王”担任为政者,退而求其次,为政者则要尽可能向“王”或“圣”发展。荀子在批判孟子仁政学说过程中形成了其“隆礼重法”思想,在荀子看来,礼既是端正身心的修身之道,又是稳固社会秩序的重要手段,可以说,具有伦理道德色彩的“礼”也是为政之大节也。
由此可见,基于人性善恶、天人关系等问题,各自阐述以“仁”“礼”“义”“智”等为核心的伦理思想,并进一步将伦理道德外化到政治理论与实践中去,这是孟荀二人共同体现出的思维模式,也體现着儒家学者所追求的一种从体认自身、推己及人以至感化万物的人生理想境界与学术情怀。但同时,孟荀二人的“仁”“礼”思想也各自存在弊端。孟子的“仁”“礼”思想富有理想主义色彩,过于依赖于人性善的发挥,而却不能提供遏制恶的强有力手段,具体到政治层面的治理路径,更是笼而统之,寄希望于圣人为政。荀子对于“礼”的强调,虽较之孟子的人性扩充说,更加具有可控性和实际操作性,但由于对道德主体自觉性所有忽视,也容易使得“礼”“法”给人们造成强烈的道德压抑感。
[注释]
①刘宗贤:《孟、荀对孔子仁-礼学说的发展及得失》,《东岳论丛》,2009年第1期。
②《论语·八侑》
③《论语·颜渊》
④《孟子·公孙丑上》
⑤陆建华:《先秦诸子礼学研究》,北京: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第84页。
⑥《荀子·性恶》
⑦《荀子·性恶》
⑧《荀子·性恶》
⑨《荀子·性恶》
《孟子·公孙丑上》
《孟子·尽心下》
《孟子·离娄上》
《荀子·不苟》
《荀子·礼论》
《荀子·礼论》
[参考文献]
[1]杨伯峻:《孟子译注》,北京:中华书局,2008年。
[2]张觉撰:《荀子译注》,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年。
[3]陆建华:《先秦诸子礼学研究》,北京:人民出版社,2008年。
[4]颜炳罡,刘光本:《先秦儒家的义理开合与逻辑建构》,《孔子研究》,2001年第3期。
[5]刘宗贤:《孟、荀对孔子仁-礼学说的发展及得失》,《东岳论丛》,2009年第1期。
[6]何石彬,王庆勋:《性与天道:荀子礼学的形上学依据》,《河北学刊》,2005年第5期。
[7]杨新宾,黄朴民:《孟子礼论的内在理路》,《理论学刊》,2013年第3期。
[8]韩星.荀子:《以仁为基础的礼义构建》,《黑龙江社会科学》,2015年第1期。
(作者单位:华中师范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 湖北 武汉 4300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