阶段目标性护理干预对脑卒中偏瘫患者负性情绪及遵医行为的影响
2019-10-29河南省新乡市中心医院453000李想
河南省新乡市中心医院(453000)李想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选取我院2016年1月~2018年2月脑卒中偏瘫患者92例,依据建档顺序分为研究组(n=46)与对照组(n=46)。对照组男26例,女20例;年龄51~79岁,平均(65.59±6.89)岁。研究组男28例,女18例;年龄53~81岁,平均(66.13±7.02)岁。两组年龄、性别无明显差异(P>0.05)。
1.2 方法 对照组采取常规护理,包括健康宣教、心理疏导、膳食指导、功能训练等,研究组于对照组基础上采取阶段目标性护理干预,(1)急性发作期,密切观察患者情绪状态,及时予以支持、鼓励和安慰,耐心讲解脑卒中偏瘫病因、治疗措施、康复锻炼措施等,树立康复信心,并指导、协助其进行如下运动:腕关节背伸与踝关节背伸牵张训练、双手交叉上举及桥式运动、患肢各个关节被动活动等,2次/d,20~30min/次;(2)稳定期,患者肢体功能趋向稳定,指导患者进行主动与被动康复训练,包括:①指导患者进行刷牙、上厕所、洗浴、进餐、穿衣等日常生活训练;②上下楼梯、步行、单腿站立、体位转换、平衡训练等,利于恢复患者行走功能;(3)出院指导,叮嘱患者出院后间隔2周进行1次复诊,并于门诊复诊时进行康复指导,均干预2个月。
1.3 观察指标 ①统计两组遵医行为,包括情绪控制、功能锻炼、定时复诊、规范用药、合理饮食。②干预前及干预后评估两组抑郁及焦虑情绪分值,其中抑郁及焦虑情绪分别依据SDS及SAS量表予以评估,分值越高抑郁及焦虑情绪越严重[1]。
1.4 统计学方法 通过SPSS18.0对数据进行分析,计量资料(±s)表示,t检验,计数资料n(%)表示,χ2检验,P<0.05表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2.1 遵医行为 研究组各遵医行为率高于对照组(P<0.05)。见附表1。
2.2 SDS及SAS分值 干预前两组SDS及SAS分值间无明显差异(P>0.05),干预后两组SDS及SAS分值较干预前降低,且研究组低于对照组(P<0.05)。见附表2。
附表1 两组遵医行为比较[n(%)]
附表2 两组SDS及SAS分值比较(±s,分)
附表2 两组SDS及SAS分值比较(±s,分)
组别 例数 SDS SAS干预前 干预后 干预前 干预后研究组 46 59.15±5.07 48.11±6.02 56.10±5.04 45.02±4.74对照组 46 60.02±5.29 52.06±6.13 57.01±4.85 50.01±5.00 t 0.805 3.118 0.882 4.912 P 0.423 0.002 0.380 0.000
3 讨论
常规护理虽可在脑卒中偏瘫康复期间产生一定积极作用,但未能依据患者不同时期机体功能状态进行有针对性护理及康复训练指导,故患者难以从中有效获益[2]。本研究采取阶段目标性护理对脑卒中偏瘫患者实施干预,参照其残余功能及病情特征循序渐进实施康复护理,护理内容具备灵活性及有效性,不仅注重早期康复介入,同时对恢复后期康复干预给予高度重视,充分发挥阶段性双向互动特性,可有效恢复患者运动功能。李灵芝[3]研究结果显示,通过实施阶段化护理,脑卒中偏瘫患者治疗依从性及生活能力均得到显著提升。同时,阶段目标性护理具备便捷性、灵活性、实用性及科学性等优势,充分重视心理状态在患者康复治疗期间的作用,针对患者出现的不同心理状态及时予以疏导、支持及鼓励,协助其树立机体功能恢复信心。本研究结果显示,干预后研究组各遵医行为率高于对照组,且SDS及SAS分值低于对照组(P<0.05),提示通过实施阶段目标性护理,可更有效缓解患者抑郁及焦虑情绪,且利于改善其遵医行为。
综上所述,采取阶段目标性护理对脑卒中偏瘫患者实施干预,可有效缓解其负性情绪,改善患者遵医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