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儿童票或免票应该“量身高”还是“看年龄”?
2019-10-28
7月12日,《关于深化交通道路运输价格改革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发布,明确了以年龄作为主要依据、身高作为补充依据的儿童票、儿童免票划分标准,6岁以下免票,6-12岁半票。
目前,有法律专家建议,在未成年人保护法中作出规定,把年龄作为购买儿童票或免票的依据。
对此,您有什么看法和建议?
点赞“量身高”改为“看年龄”
■ 武春(人大工作者)
儿童票或免票是国家和社会关爱未成年人的一种福利性举措。多年来,将身高作为购买儿童票或免票的依据,较好地维护了儿童应该享受的福利待遇,发挥了其应有的作用。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许多儿童的身高大大超过了以前的身高标准。
据有关部门统计,从1992年到2012年,全国6岁城市男性儿童的平均身高增加了8.6厘米。
如果还继续用原来的身高标准作为购买儿童票或免票的依据,显然已不符合我国实际。这可能造成许多儿童被“剥夺”享受这项福利待遇的权利,有悖于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未成年人依法平等地享有权利”的规定。
以多年未变的身高继续作为购买儿童票的依据,显然已经不符合目前的实际情况。当然,如果相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重新确定购买儿童票或免票的身高标准也是可行的。但值得注意的是,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衡量未成年人和儿童的依据,是年龄而不是身高。依据年龄来确定购买儿童票或免票的标准,比用身高来确定购买儿童票或免票的标准,更加符合实际。
近年来,我国在身份登记、证件管理等方面越来越规范,为依据年龄来确定购买儿童票或免票的标准提供了现实可行性和可操作性。依据年龄来确定购买儿童票或免票的标准,将更加有利于贯彻落实儿童福利政策,也顺应了公众的普遍期待,是与时俱进的体现。
因此,笔者认为,“量身高”改为“看年龄”现实可行、科学合理。
笔者期待,交通运输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起草的这个改革意见尽快尽早贯彻落实,并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在修改未成年人保护法时,也能把“以年龄作为购买儿童票或免票的依据”写入法律。
长得高就不是孩子了吗?
■ 秦蔡(资深媒体人)
1.2米以下免票、1.5米以下半票——这已成为我们多年来购买儿童票或免票的慣例。但其使用多年,是否就意味公平呢?
7月初,我带儿子去贵州避暑。买火车票时,儿子差点1.5米,于是买了儿童票。在贵州呆了两个月,购买返程票时一测量,儿子身高已超过1.5米,只好买了成人票。
短短两个月时间,他就从儿童变成成人了吗?或者说,比他矮的还是儿童比他高的就是成人了吗?这恐怕很难说是公平的。
随着社会经济水平的发展,人们的物质条件优越于从前,能充分为孩子提供生长所需的营养,使儿童的平均身高得到大幅提高。但购买儿童票或免票标准没有与时俱进,这显然是有问题的。
从儿保标准修订就能看出,2012年6岁男孩的平均身高已经达到了1.2米左右。按照目前的平均身高来看,恐怕有快一半的7岁小朋友享受不了免票政策,再考虑地域差异,平均身高较高的北方儿童可能到了6岁就很难享受免票政策了,而平均身高较低地区的儿童,可能超过7岁仍还能享受免票政策。这不仅不公平,简直有些可笑。
20多年前,户籍查验相对困难,因此以身高作为购买儿童票或免票的标准相对简便可行,也能保证相对公平。但科技发展到今天,户籍登记制度已基本实现数据化,以年龄作为购买儿童票或免票的标准已具备了实施基础。
此时不改变,更待何时?
办老年公交卡都看年龄,买儿童票为啥看身高?
■ 王咏(自由职业者)
谈到购买儿童票或免票,究竟是以年龄还是身高为标准,恐怕意见双方都无法说服对方。
但笔者觉得非常有趣的是,购买儿童票或免票是以身高为标准,但办理老年公交卡则是以年龄为标准——这一点一直以来都毫无争议。
是因为这样好操作吗?老年人到了65岁,凭身份证提出申请,拿一张老年公交卡“一劳永逸”。而购买儿童票或免票标准有上限,伴随着年龄增长,需要不停地验证。也就是说,每一次乘坐交通工具或者去逛公园,必须带上能证明儿童年龄的证件,倒是以身高作为标准来进行查验,一目了然,反而简便。
换一个角度来思考,我们就会发现,购买儿童票或免票的标准的公平性根本不在于是以身高还是年龄为标准,就像在老年公交卡没有实名制之前,也常有年轻人使用长辈的老年公交卡乘坐公交占国家福利的便宜,这样实在也难言公平。
用身高来判断年龄并不科学,所以标准不是重点,而在于制定标准后,如何更为简单地进行验证,如何提高标准识别的效率,公平对待身高不同而年龄一致的儿童才是核心。
保障科学与保障效率是两个维度的问题,需要综合考虑。
我们相信,随着指纹识别、人脸识别等科技技术的发展与信息数据的完善,最终以年龄为标准更为公平。但在拥有极高效率的识别技术落地之前,身高依然是相对公平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