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期网络空间扫黑除恶与法律规制
2019-10-28黄河
黄河
编者按:当前,为期3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入深水区、攻坚区。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两高”“两部”联合发布司法解释性质文件,专门就网络空间黑恶势力犯罪办理作出规定,将组织或雇佣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黑恶势力列为扫黑除恶的重点打击对象之一。然而,司法实务与理论界对认定网络“水军”为黑恶势力的标准、打击网络“水军”涉案人员的范围等的理解,存有争议。为澄清认识,求同存异,助力网络空间法治建构,国家检察官学院、中国犯罪学学会共同举办影响力案件第三期研討——“新时期网络空间扫黑除恶与法律规制”,以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网络“水军”案为例,邀请法学理论界、司法实务界、网络监管部门以及新闻界的有关专家学者,围绕新时期网络空间扫黑除恶的特点、监管与打击、网络空间综合治理的法理基础与路径等,开展广泛研讨。承办方《中国检察官》杂志社,将与会嘉宾发言实录,整理后予以刊发,以飨检察同仁及其他法律职业者,期待推动网络空间“扫黑除恶”顺利进行。
随着网络技术的迭代更新,以网络平台和流量接口为媒介的网络空间逐渐形成,并有与线下物理世界相并列之势,我们正习以为常地穿梭于线上与线下、虚拟与物理之间。技术改变社会,社会改变则呼唤新的法律治理。中央自去年以来,一直强调要及时发现、打击网络空间、新兴领域黑恶犯罪,并表示要加快出台依法打击网络涉黑涉恶犯罪等法律政策文件。因此,举办专门研讨网络黑恶势力犯罪的影响力案件研讨会,正得其时、意义重大。
本次研讨会是“法·善”系列沙龙的组成部分,旨在通过搭建司法办案人员与法学家之间的交流讨论平台,精准聚焦和及时回应司法实践的难点热点,进一步推动法律适用。事实上,互联网正如其名,如同一张网,将所有人都网罗起来,如何避免互联网沦为法外之地,既关系到国家治理能力的现代化,也深刻影响着网络时代的每一个人。
对于网络黑恶势力网络空间治理问题及其法律规制,可以围绕“三态”来展开:第一态,网络黑恶势力的样态。网络黑恶势力外在表现为哪些情况,有什么特点,当前网络上有没有黑恶势力,如果有,表现为什么样态。这是本源性问题意识的逻辑始项。第二态,形成网络黑恶势力的生态。无论是讲法律规制还是犯罪治理,都无法绕开形成网络黑恶势力的生态。网络黑恶势力产生于怎样的生态,又是什么样的情况造成了网络空间存在这样一群黑暗的势力,也需要好好研究。这是体系性实现犯罪控制的关键所在。第三态,治理网络黑恶势力犯罪的心态。即对待网络黑恶势力,打击此类犯罪,应该保持什么样的心态。治理犯罪需要有刑事政策考量,也要有法律规制,立法、司法人员,以及法律从业人员面对网络黑恶势力犯罪的打击及网络空间的治理,应持什么样的心态,需要认真反思。这是自省性防范犯罪控制自身风险的反思立场。
本次影响力案件专题研讨会有着很好的理论和实践融合的基础。实践部门提供了网络空间扫黑除恶鲜活案例作研讨对象,对此类案件是不是网络空间的黑恶势力,可以展开讨论;有扫黑除恶的规范性文件作依据,中央已经出台了许多规定,2019年“两高”“两部”也先后出台了4个办理扫黑除恶案件的重要文件;有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5个扫黑除恶的典型案例作指引,对黑恶势力犯罪行为打击范围以及打击精准度等,提供了案例参考。除了上述实践基础、规范基础之外,研讨更有理论基础,有许多网络空间犯罪研究方面的专家学者,怀揣宝贵的学术知识莅临研讨。让我们直面问题,汇集法律学界、司法实务界、监管部门、新闻界等多方面的真知灼见,将为更好地研究网络空间扫黑除恶的新特点、新动向、新策略提供帮助,为民事、行政、刑事全方位立体化精准化加强网络空间治理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