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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企业对缅甸投资面临的风险及对策

2019-10-28孟萍莉吴若楠

对外经贸实务 2019年10期
关键词:对外投资中国企业缅甸

孟萍莉 吴若楠

关键词:中国企业; 缅甸; 对外投资 ;风险与对策

缅甸是“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重要节点,在实现中方倡导的“一带一路”和“孟中印缅经济走廊”建设中发挥着重要作用。2018年9月,中缅双方签署备忘录同意开展“中缅经济走廊建设”。这是中国在“六大经济走廊”后,第二次与单个国家建立的经济走廊,标志着“一带一路”框架下中缅合作的深化、具体化。受此影响,中缅两国投资增长迅速,铁路、公路和电力互联互通以及其他基础设施项目合作正在稳步推进。然而,当前缅甸国内的投资环境并不完善,还存在着政治法律风险、金融风险、劳工问题等风险。在此背景下,本文重点研究:如何规避在缅投资的风险,加快推进中缅经济走廊建设。

一、中国企业对缅甸投资的现状

(一)投资规模

1988年之前,缅政府推行闭关锁国,外资的流入被禁止。1988年,缅甸军政府执政后,颁布《外商直接投资法》吸引外资,外国资本开始进入缅甸。1989至2006年期间,中国是缅甸的第六大直接投资来源地;2006年后中国企业对缅直接投资开始稳步增长,2008年中国企业对缅直接投资流量为2.33亿美元,存量为4.99亿美元,成为缅甸的最大直接投资来源地;2010年中国企业对缅直接投资达到近十年来的最高值。2010年开始,随着缅甸的营商环境不断改善,以美国为首的发达国家不断加大对缅甸的投资力度,中国企业对缅直接投资受发达国家投资挤压有所减少,由2010年的8.76亿美元下降到2011年的2.19亿美元。2012年开始,该状况有所缓解,但中国企业对缅直接投资仍呈下降趋势。

一带一路倡议提出后,中缅经贸合作方式增多,如合作经营、工程承包、经济援助等,而直接投资相对减少。总体来看,虽然中国企业对缅直接投资流量的波动幅度较大,但是存量稳步增长。到2017年底,中国企业对缅直接投资存量达到55.25亿美元,占缅甸吸引外资存量的19.8%,排名第一,这还不包括港澳注册的中国大陆企业对缅的投资额。

(二)投资领域

受缅甸外交动态和引资政策的影响,中国企业在缅甸的投资呈现阶段性差异。1989-1998年,中国企业对缅的投资以贸易导向型为主,集中于木材、玉石和农产品等缅对中国出口的领域。1999年以后,中国企业对缅投资逐步转向资源寻求型,重点投资油气、矿产及水电资源开发等领域。2013年来,随着一带一路的深入推进,中国企业对缅投资受到国家政策影响侧重于基础设施、能源设施领域。此外,中国企业还对缅甸提供经济和技术援助。据缅甸计划与财政部2017年12月公布的数据,2011年4月至2016年2月底中国企业对缅甸援助了12个项目,总金额1.0亿美元。这些援助项目涉及基础设施建设、能源开采以及农业投资等。2018年中缅经济走廊启动,在原有投资的基础上,中国企业对缅的投资拓展到旅游、金融、信息等领域。

二、中国企业对缅甸投资面临的风险

(一)政治风险

缅甸新政改革以来社会整体上相对稳定,但鉴于缅甸国内复杂的政治、民族、宗教问题,中国企业赴缅投资仍面临诸多不确定性。一是国内局势动荡引发的不确定性。一直以来,缅甸国家构建都面临着若开邦罗亚人问题和缅北地方武装两大障碍。这两个障碍是缅甸国内局势动荡的重要原因,导致了数次武装冲突。国内局势动荡恶化了缅甸的投资环境、对投资者的人身安全造成威胁,导致中国企业赴缅投资的安全风险上升,直接影响中缅经济走廊建设过程中具体项目的开展。二是极端民族主义情绪引发的不确定性。受西方国家散布的“中国新殖民主义”的煽动,部分缅甸民众开始出现排华倾向,极端民族主义者以资源和环境为由向政府施压,最终迫使缅政府叫停一系列正在进行的中资项目,密松水电站项目和莱比塘铜矿项目被搁置就是典型的例证。总之,缅甸国内各派势力错综复杂,中国企业赴缅投资的政治风险较大。

(二)政策法律风险

受法制体系不健全和法治水平不高的影响,中国企业赴缅投资存在较大的政策法律风险。缅甸民盟执政以来,先后出台《投资法》和《公司法》,简化了投资审批程序,并逐步放开外商投资领域,但开放程度依然有限,开放领域仍集中在传统的农业、水产养殖和酒店行业。除上述两部法律外,缅甸现行部分法律因严重过时而缺乏可执行性,如《合同法》、《财产转让法》还是殖民时代制定的。另外,缺乏强有力的执法体系、腐败严重等问题的存在,导致缅政府缺乏有效的执法能力。据缅甸金凤凰中文报社的报道,在透明国际最新公布的“全球清廉指数”排名中,2016、2017、2018年,在182个国家和地区中缅甸清廉指数分别排在136、130、132位。尽管缅政府也在加大反腐力度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基层和民族邦地区,政务不公开、不透明,行业行贿、索贿等腐败现象依然涌现。整体而言,缅甸的法制体系有待完善,政府执法能力差,给投资者带来许多不确定性。

(三)金融风险

受金融体制和服务相对落后等因素影响,缅甸金融环境不佳,中国企业赴缅投资面临金融风险。外商在缅甸当地银行融资相对困难,尽管在2015年缅甸允许外资银行进入后情况有所改善,但融资规模仍远低于需求额。因此,大部分中国企业不得不在国内融资。但投资项目地处缅甸境内,风险评估难度大,国内金融机构出于谨慎原则不愿贷款或大幅提高贷款利率,增加了赴缅投资项目的融资难度。另外,在缅投资还面临着收汇风险以及汇率变动风险。缅甸实行外汇管制措施,外资项目的款项通常要经过繁琐的审批程序才能对外支付,延付或拖欠现象时有发生。例如,2016年3月,由于缅甸央行的美元储备不足,我国万宝矿产公司投资缅甸矿业所得盈利被延付从而产生较大损失。缅甸缺乏有效的汇率和利率形成机制,且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弱,使得缅甸的汇率波动频繁。在缅投资的项目周期越长,汇率波动风险越大,投资收益受损的可能性就愈大。综上,中国企业赴缅投资必須充分考虑融资难、收汇风险和汇率变动风险,减少损失。

(四)劳工问题

中国企业赴缅投资需解决高素质人才不足、劳资关系紧张所引发的劳工问题。缅甸劳动力丰富,但劳动力素质较低,技术人才短缺。据缅方的统计数据显示,截止2017财年末,缅甸的劳动力人口约为3304万,约占全国总人口的62.44%;另据世界银行的报告显示,缅甸中、高等教育入学率分别49%和12%,均处于世界较低水平,整个国家对于专家型、技术型以及高级管理人才的需求缺口较大。在此情形下,赴缅投资企业往往需要调配非缅劳动力赴缅工作。然而缅政府仅允许有条件引进本国劳动力无法胜任的工种。另外,缅甸新《外国投资法》规定,外资企业所聘用的技术人员中,缅甸雇员的比例在营业的前两年不低于25%,随后两年不低于50%,第五、六年不低于75%;而且,外资企业还需承担对缅甸雇员进行技术培训的责任。这无疑增加了外资企业的经营成本和管理难度。特别是随着缅甸劳工的权益意识逐渐增强,一些非理性诉求也相应增多。再加上工会等非政府组织的策划,少数劳工的行为往往演变为有组织的罢工、示威,甚至打砸抢等暴力事件。近年来缅甸国内因劳资纠纷引发的罢工事件频繁发生,给中国企业赴缅投资带来新的挑战。

(五)基础设施落后

缅甸经济发展水平不高,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对外开放前,缅甸经济发展落后,政府财力不足无法进行基础设施建设,致使缅甸的基础设施严重滞后于东南亚其他国家。改革开放后,缅政府致力于引进外资、发展经济。虽然通过吸引外资、获取国际援助和低息贷款来弥补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缺口,但受经济发展水平影响短期内仍无法使国内的基础设施状况得到明显改善。2015/2016年世界经济论坛全球竞争力报告显示,在全球140个经济体中缅甸的基础设施整体质量排名134位。而近两年的全球竞争力报告中,缅甸并没有进入排名,说明缅甸的基础设施环境并未得到改善。落后的基础设施将会影响投资项目的推进效率,也会增加中国企业的投资成本。

三、中国企业赴缅投资的对策建议

(一)建立健全风险评估体系和预警机制

緬甸国内复杂的局势使得中国企业赴缅投资面临诸多的不确定性,为避免中国企业遭受损失,应建立健全风险评估体系和预警机制。首先,中国政府可以依托中国驻缅甸使馆经商参处和商业协会等组织成立专门的投资风险评估机构,第一时间收集缅甸政局、政策和法律法规等更为全面的信息,及时地判断缅甸的投资风险状况,提出防范风险的政策措施,加强中国企业对缅投资的前期预警。其次,企业应构建自身的海外投资风险评估体系,对缅甸的政治风险、法律风险、金融风险和社会风险等进行有效的评估。再次,企业可以与国际风险评估机构开展合作,采用国际标准评估投资风险,增强评估结果的可靠性和参考性。

(二)审慎选择投资领域

目前,缅政府虽采取一系列措施吸引外资,但也加强了对投资方向、投资方式等方面的要求。缅甸最新投资法将投资项目类别划分为三种类型:禁止类、限制类、鼓励类。例如缅甸政府禁止外商投资淡水水产业、中小型矿品加工、浅层油井开发等项目,鼓励实施森林保护、交通建设、电信服务等投资。中国企业赴缅投资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文化禁忌和宗教信仰,审慎选择投资领域,以降低法律风险。在投资方式的选择上,缅政府鼓励采取BOP和PPP,中国企业应熟悉这两种运营模式,与缅政府以及当地实力强大的企业建立良好的伙伴关系。此外中资企业应遵守我国国内的法律法规,及时进行项目备案,积极配合我国相关部门及商会的协调,避免出现恶性竞争,打造良好的中国品牌。在投资区域上,应尽可能避免选择动荡区域,重点投资缅甸设立的经济特区和政策优惠力度更大的一类投资区域等。

(三)分散项目投资的主体风险

企业可以通过合资经营或投保的方式分散和降低赴缅投资风险。针对缅甸投资的金融风险,中国企业可以寻求与当地企业、缅甸政府、大型跨国公司等的合作,共同出资、共担风险;在项目管理上可以聘请当地人才参与项目建设,缓解融资难的问题,有效分散项目的建设、运营风险。同时,企业可以利用投保的方式转移部分风险,并在风险发生后获得赔偿。赴缅投资企业应及时向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投保包括政治风险、商业风险在内的信用风险保障产品,或者购买中国进出口银行提供的商业担保服务;还可以在缅甸境内向缅甸保险公司投保人寿、工程、石油天然气等相关险种。

(四)妥善处理各方关系

面对缅甸国内复杂的形势,中国企业赴缅投资应妥善处理各方关系。赴缅投资的企业应注意避开武装冲突频发地,妥善处理缅甸的中央和地方、少数民族与缅族之间的关系,降低政治风险和安全风险。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企业应兼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注重履行社会责任,切实保障当地居民利益,缓解当地居民的排华情绪,降低项目被搁置的风险。面对缅甸国内西方势力对中国的排挤,中国企业应处理好同媒体、工会和其他非政府组织(NGO)的关系。中国企业可以利用专门网站或本地媒体来宣传自身主张、展示项目运行情况,增加企业和项目的透明度,让民众充分了解项目的真实情况,从而打破某些媒体的不实之论,树立中国企业的良好形象。另外中国企业应及时与工会、民间组织和宗教团体进行沟通了解雇员、民众的合理诉求,并尽量满足这些诉求,减少对抗和摩擦。尤其在企业管理、环保评估、劳工关系方面,中国企业应邀请当地人士参加,增强企业经营的本土化。

参考文献:

[1]祁欣,杨超,经蕊,林梦,范鹏辉,王志芳,田原,武芳,幸瑜,杨剑.缅甸新政后经贸合作新变化与投资机遇[J].国际经济合作,2017(1):73-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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