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验视域下建构小学道德与法治高效课堂方案探究
2019-10-25薛辉
薛辉
摘 要:随着新课改的逐步推行,当前小学道德与法治课堂也发现了诸多变化,为充分展现学生的主体地位,促进学生的良性成长与发展,教师可借助体验式的模式进行教学。而体验教学方式的引入,有助于让学生在不同的环境当中感悟课堂内容,加深知识理解,有效使学生在体验中提高其道德素养以及知识应用能力。
关键词:体验视域;小学;道德与法治;高效课堂
随着素质教育的逐步推进,体验式教学受到了诸多教师的关注。而在小学道德与法治课堂上运用体验教学方式,能够有效提升学生课堂参与积极性,也有助于优化目前课堂授课模式,真正让学生作为课堂主人进行体验式学习,掌握道德与法治相关的课程内容。基于此,本文将结合体验式教学模式在小学道德与法治课堂上的具体应用策略进行探讨。从而,为后续优化小学道德与法治课堂教学提供参考。
一、打造体验教学情境 融课堂知识于情境思考中
在小学道德与法治课堂教学过程中,为提升体验式教学在课堂中的重要作用,教师应将课堂知识融入情境的思考当中,鼓励学生通过思考以及借助学生间讨论来对此节课所讲授的内容有大致认识。在此基础之上,教师还可借助更具趣味性的导入方式来吸引学生目光,选取与学生生活相近的素材来进行授课,并借助问题的引导来让学生在课堂知识学习当中深度思考,也让学生在营造的情境之下主动探究知识并分析道德与法治课堂内容与生活的密切联系性。
例如,教师在讲授《让我们的教室清洁又美丽》这部分知识时,为了培养学生的责任意识,使其主动在为班集体服务过程中提高实践能力,同时也为了让学生在课堂学习中知晓“做值日是每位学生应当尽到职责”,教师可这样开展课堂教学。首先,可借助体验教学氛围的营造使学生对课程讲授知识有深刻的理解,教师可借助这样的对话来营造体验情境:“同学们,我们准备选出优秀值日生,你们能够介绍下自己是怎样做值日的吗?需要一边介绍一边进行情境模拟哦!”,通过这种方式让学生对“值日”有更加系统的认识;之后,教师继续让学生反思:“通过讨论,大家也知晓我们在值日过程中还有哪些不足,为了以后让我们的教室变得清洁又美丽,我们需要怎么做呢?”通过问题的抛出,充分激发学生的反思意识。
二、营造小组合作氛围 融课堂知识于探究体验
为提升体验式教学模式在道德与法治课堂中的授课效果,也为了让学生在课堂探究当中来掌握相关知识,教师可借助小组合作的形式来让学生进行探究与分析,充分借助学生之间的互动来开展小组合作。通过这种形式并结合学生当前的发展特征以及认知特点来安排授课内容,可以促进学生真正掌握课堂知识,并在探究体验当中提升其探究能力。
例如,教师在讲授《我们给自己定规则》这部分知识时,为了让学生能够在体验式的情境中来进行知识的探究,也为了让学生懂得遵守规则的重要性,教师可这样开展课堂教学。首先,借助小组合作的方式开展课堂教学,让学生在相互讨论中说出对“大家定的规则需要大家来共同遵守”的理解;之后,为学生展示课件内容,播放不遵守规则所导致的恶劣后果相关案例,引发学生的反思;再之后,教师向学生提问:“同学们怎样制定規则呢?你们对班级建设有什么规则建立意见吗?”借助小组间的讨论来引发学生的思考,让学生在小组讨论中对“班级公约”有更为清晰的认识,也为以后打造良好班风提供条件。
三、通过课外实践活动 融课堂知识于体验践行中
为真正提升小学道德与法治课堂内容的教学效果,教师还应将课外实践活动与课堂授课内容相结合,让学生将课堂所学的知识融于体验活动中,通过这种形式来让学生意识到道德与法治教育实际上与生活教育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从而,贴近生活的实际,也让学生对道德与法治内容有更加深刻的认识。所以,在后续的课堂讲授过程中,教师应结合教学内容来安排课外实践活动,为学生践行相关的理论以及掌握知识提供条件。
例如,教师在讲授《校园探路》这部分知识时,为了让学生更加熟悉自己的校园,并了解校园设施、场馆以及需要注意的事项,教师可这样开展教学。首先,借助校园图片以及宣传片的展示来让学生对自己的活动空间有基本的认识;之后,教师可以组织学生开展实践活动,以增加学生对校园的认识,带领学生开展“校园寻‘宝’”活动,通过带领学生对学校的各个功能教室以及学校的各类植物的介绍,激发学生热爱校园、热爱生活的情感,也有助于让学生在集体实践中增进同学间的友谊,也更为高效的开展这部分内容的学习,实现课程授课目标。
总而言之,在小学道德与法治课堂授课过程中,体验式教学模式对优化课堂结构、提升教学效果,以及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具有重要的帮助。因而,教师更应当积极引入体验式教学来开展授课,既提升课堂教学效果也有效的完成课堂授课目标,也培养学生良好的道德与法治知识运用能力。
参考文献:
[1]王飘飘.小学道德与法治体验式教学初探[J].新课程导学,2018(S1):11+15.
[2]许长虹.小学道德与法治教学中的德育研究[J].教学管理与教育研究,2018(13):2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