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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视角综合分析法在交通事故逃逸案件侦查中的运用探析

2019-10-25徐益飞杨巧

科学与财富 2019年27期
关键词:多视角综合分析

徐益飞 杨巧

摘 要:在交通事故处理工作中,运用运动学、痕迹学、力学、逻辑学、交通心理学以及痕迹物证检验鉴定技术等学科的多视角综合分析法,充分挖掘交通事故案件的信息,通过分析交通事故现场痕迹、道路交通环境、车辆行驶轨迹、视频监控信息、以及受害者人体损伤特征,从而判断是否存在肇事逃逸车辆、逃逸车辆受损局部特征,再分析驾驶人逃逸行为和心理,进一步排查、确定嫌疑车辆、逃逸方向,发现、侦破交通事故逃逸案件,已成为侦破交通事故逃逸案件的重要思维方式和工作方法。

关键词:事故逃逸;痕迹物证;多视角;综合分析

传统的走访调查、大量摸排等交通事故逃逸案件的侦破模式,在车辆保有量大幅增长、交通事故频发、交通事故逃逸案件依然时有发生的情况下,已不能满足当前案件快速发现、侦破的实际需要。运用运动学、痕迹学、力学、逻辑学、交通心理学以及痕迹物证检验鉴定技术等多视角综合分析法充分挖掘交通事故案件的信息,通过分析交通事故现场痕迹、道路交通环境、车辆行驶轨迹、视频监控信息、以及受害者人体损伤特征,从而判断是否存在肇事逃逸车辆、逃逸车辆受损局部特征,再分析驾驶人逃逸行为和心理,进一步排查、确定嫌疑车辆、逃逸方向,发现、侦破交通事故逃逸案件,已成为侦破交通事故逃逸案件的重要思维方式和工作方法。

一、事故案例:初步运用多视角综合分析法,通过痕迹物证、人体损伤伤情综合分析,发现的一起交通事故逃逸案件。

2018年06月13日20时21分,110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称:“我开车在老明路东庐金三角东边过去点路上撞了个骑电动车的。”案件侦办单位接警后,经现场勘查、现场询问,获得以下线索:一是报警人兼驾驶人刘某称其以40码左右的速度驾车沿老明线由西向东行驶至事发地点前约十几米处时,被对向车道行驶车辆的车灯晃了眼睛,刹车、避让不及碰撞到了其前方的一辆电动自行车,待其将车靠边停车,下车后发现道路中间躺有一人后报警;二是经现场勘查未发现其他嫌疑车辆的散落物,现场道路中心线南侧附近位置有重型仓栅式货车留下的长约1000CM的刹车痕迹;三是伤者王某倒在电动自行车正东侧,现场血迹中心点距电动自行车西侧约200CM;四是在重型仓栅式货车车头部位未发现明显碰撞痕迹,疑是保险杠部位将电动自行车向前推行的痕迹;五是道路为东西走向、双向两车道,事故中心现场所在地不在路面监控视频覆盖范围内。

(一)痕迹物证的综合分析。交通事故中常见的痕迹有事故车辆间、车辆与人体间以及车辆与现场其它物体间的碰擦痕、车辆刹车痕、轮胎辗压痕、车辆与地面的刮擦痕等车体、地面、其他痕迹。事故发生过程是不会改变的,碰撞的过程时间往往很短,但遗留的痕迹证据涵盖的内容却很多,通过对造痕体与承痕体互相碰撞、刮擦所形成的痕迹物证,经过研究分析可以正确认识事故的性质,从而判断事故过程中与事故相关的人、车之间的运动状态,因此,通过痕迹物证的分析是确定是否存在肇事逃逸车辆的关键环节。上述案件中痕迹物证的综合分析如下:

1.重型仓栅式货车车体痕迹:前保险杠右侧距地高约54-60CM处表面见有多处红色漆表碰擦减层痕、灰土擦拭痕及白色物质碰擦痕迹(如图-1所示)。车辆前保险杠后下方距地高约40CM处黑色饰板右侧表面见有由前向后形成的近似等距离分布条状灰土减层碰擦痕迹且痕迹右侧黑色饰板表面见有疑似与轮胎肩处接触所形成的花纹状的灰尘减层碰擦痕迹(如图-2所示)。反映出的变形量较小,说明双方的接触力度不大,该车前部未发现其他碰撞痕迹。

2.电动自行车车体痕迹:左前角处车身防护杠局部碰撞受损凹陷变形,见有多处不规则状碰擦痕,且见有多处蓝色物质碰擦附着,距地高约47-52CM。

车辆左侧车身构件(左护板、左护板处车身防护杠、后乘坐左侧扶手、前面板左侧、前面围左侧及前面围左侧车身防护杠等)表面见有多处符合倒地與地面接触所形成的挫划痕迹,车辆左护板及左后平叉护板均受损破裂且左护板处车身防护杠距地高约26-52CM处表面见有疑似黑色橡胶物质碰擦附着。

(二)人体损伤的综合分析。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时常伴有当事人损伤,在交通事故逃逸案件办理中,通过对人体损伤的分析研究能够对案件的侦查和处理发挥重要作用。一是通过分析损伤成因来确定当事人的交通行为方式,判断当事人在事故中的过错程度;二是能够判断交通参与者的身份(驾与乘、自行车以及摩托车等骑行类车辆的骑与推等)及其运动方向;三是通过损伤分析来判断人、车碰撞时相对车辆的车速、撞击的力度;四是通过对受害人衣着及体表轮胎花纹形态等来判断轮胎类型,进而推断车辆类型。也可以根据损伤部位、损伤形态特点,结合当事人受伤时的姿势、形态,分析车辆特征,推断碰撞时的形态。

本案中王某受伤形态为左锁骨骨折,闭合性胸外伤(肺挫裂伤),急性特重型颅脑损伤。上述伤势特征反映王某被强外力碰撞或带倒,且其左上肢和颅脑所受撞击力较大。而在重型仓栅式货车车体上,未发现与之相符的车辆碰撞痕迹及与身体碰撞痕迹。

通过上述痕迹形态、人体损伤伤情分析,结论是重型仓栅式货车正面及侧面未与电动自行车发生较大碰撞,前保险杠右侧及前保险杠后下方黑色饰板与电动自行车底部右侧中间位置(右边条)及前轮右侧发生接触碰撞;王某身体左侧及头部被其它车辆强力碰撞或带倒,电动自行车左侧发生过较大碰撞。

据此分析研判,该起事故中一定存在第三辆车(肇事逃逸车辆),且重型仓栅式货车碰撞电动自行车之前,肇事逃逸车辆碰撞到了王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造成电动自行车倒地,且在二次事故发生前王某与电动自行车已分离。

二、多视角综合分析法在交通事故逃逸案件侦破工作中的运用

(一)肇事时间的统合分析。交通肇事时间范围的准确界定,能够节约大量的警力、时间和工作量,对于快速查找肇事逃逸车辆、防止证据灭失有着积极的意义,同时对交通事故逃逸案件的侦破更是起着重要性作用。上述案件中,肇事时间的综合分析如下:

1.经查询警情信息,110接警時间是当日20时22分,调查报警人得知,他在碰撞到电动自行车,停车后就报警了,事故发生时间为20时20分左右。

2.根据路面视频监控画面显示,电动自行车过事发地前一监控点位时间为当日20时10分。

3.根据重型仓栅式货车司机刘某反映其事发时事发路段车流量较大。

根据上述调查情况可以初步推断,逃逸车辆发案时间应在当日20时12分至22分之间。

(二)逃逸者心理的综合分析。交通事故逃逸案件中,驾驶人的心理活动一般表现为以下几种情形:一是驾驶人产生畏罪心理,害怕造成重大事故后受到法律追究,促使其产生尽快逃离事故现场的想法;二是可能涉及酒驾、醉驾、保险不在有效期内,发生交通事故之后产生恐慌心理,驾驶人害怕承担巨额经济赔偿责任;三是发生事故后不久接着发生二次事故,现场痕迹被破坏,驾驶人产生侥幸心理,从而逃离现场;四是事发地点偏僻、时间较晚的交通事故,特别是发生在雨、雾天道路能见度低的路段,会想当然地认为没有目击,而选择逃逸;五是车辆本身是套牌车、盗抢车或走私车,车辆手续不合法,驾驶人惧怕暴露其他罪行,而铤而走险选择逃逸。通过上述心理的排查,能够为交通事故性质的认定发挥重要作用。

(三)事故现场环境的综合分析。道路交通环境作为道路交通的基本要素对交通事故的发生和性质有重要影响,雾天、雨天、沙尘等恶劣天气以及能见度低、夜间车辆灯光刺眼等视野存在障碍、事故现场人员稀少等因素均会诱发一些交通事故驾驶人萌生逃逸念头,淹没逃逸行为。通过对肇事道路交通环境的统合分析,不仅能够查明交通事故逃逸案件的发生原因,还对有效预防交通事故逃逸案件的发生起着积极作用。

上述案件中,由于事发路段仅为双向两车道,且无路灯照明,道路来往车辆较多,路面车辆灯光相互交错,造成视线受限,同时事发时间在夜间20时左右,对其心理活动进行分析,肇事逃逸驾驶人可能涉嫌酒后驾驶,发生交通事故后,一是可能其认为没有被他人发觉到发生事故,害怕承担巨额经济赔偿责任,驾车逃逸现场;二是可能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在其停车过程中,发现接着又发生了二次事故,产生侥幸心理,铤而走险选择逃逸。

(四)视频监控的综合分析。视频监控信息包括公安内部的路面电子警察监控信息、治安探头信息和社会面的收费站、商场、小区监控设备记录的信息以及事发现场过往车辆行驶记录仪信息,通过对这些信息的交叉、碰撞、比对进行分析,能够大幅提高案件侦查的效率。

上述案件根据事发地点省道东、西两端视频监控图侦分析:毛园村卡口监控显示由西向东在电动自行车后的车辆为17辆,而下一个路口则为16辆,出现异常情况的一辆车是由西向东方向行驶的号牌号码为苏AXXL7的白色越野车,在当日晚20:19分经过毛园村卡口监控(如图-13所示)后往东经过事发路段后没有出现在下一个岱山路路口监控画面,而后21:08分又从东往西经过岱山路路口、毛园村卡口监控(如图-14所示),但是因视频监控角度问题,未发现车体有碰撞痕迹。

(五)行驶轨迹的综合分析。通过对视频监控记录的信息来确定事故发生的时间、判定车辆的类型颜色、推断车辆的使用性质,利用监控信息搜寻车辆行驶的线路和行驶范围,利用监控信息准确确定逃逸车辆的号牌、事发前的车辆状态及事发后的状态,能够为交通事故逃逸案件的侦破提供精确指导。

上述案件中将号牌号码为苏AXXL7的车辆当天的行驶轨迹中照片调出后,监控画面显示第一次通过是事发前车辆完好无损的图像,第二次是事发后再次经过事发路段后,因视频监控角度问题未发现车体有碰撞痕迹,沿行驶轨迹调取多张图像,在当晚21:27在体育公园路与金龙路路口画面中该车车身右侧后轮挡泥板处有缺损、右后轮眉护罩缺失,可能是事故碰撞导致。

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显示苏AXXL7的车辆信息为“LH”牌豪华越野车,而调取两日来事故报警记录,并未发现涉及此车的报警警情,因而判断此车存在重大肇事嫌疑,于是案件侦办民警立刻在平台查到车主赵某电话并进行电话联系,赵某称车子一直是其前夫严某开的,其前夫严某与车子都在小区,车子有两天没开了。确认车辆停放地点后,案件侦办单位派员迅速驱车前往永阳街道某小区停车场,将嫌疑车辆查获。

案件侦办单位对肇事逃逸车辆损坏部位的情况,进行勘验检查,一是该车右前门距地高约92CM处表面见有整体近似水平方向的线状碰撞受损凹陷痕,且该处漆表整体近似完好(如图-15所示);二是右后轮外胎侧表面局部见破损(距地高约0-70CM);三是右侧后轮挡泥板处有缺损、右后轮轮眉护罩缺失(如图-16所示)。经比对,该车右前门及右后轮外胎侧所见受损痕迹与电动自行车左护板处车身防护杠及左侧车把在痕迹形成的痕迹特征、事故形态及距地高度上对应相符。

公安机关将犯罪嫌疑人严某抓获,严某交代事发当晚其驾驶号牌号码为苏AXXL7的车辆行驶至事发路段时,遇同向左转的电动自行车时,其向左打方向避让不及后与之发生碰撞,车让到左侧小路停下,其下车后发现电动自行车接着发生了二次事故,于是其趁人不注意,将发生事故碰撞后掉下的轮眉护罩捡拾放在车上后,驾车从事发道路边的左侧小路逃离现场,又由小路绕至老明线(原341省道)事发地东面后从东向西返回城区。

综合证据,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认定交通肇事逃逸者严某对碰撞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及其车辆的后果承担主要责任,并立即将严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这起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现场缺少目击证人、现场证据不足甚至一方当事人(另一方当事人重伤不能表达,后因医治无效死亡)都认为是双方事故的情况下,经过案件侦办单位运用多视角综合分析法进行周密的研判分析,判定为二次事故,存在逃逸车辆,并在案发后2日内得以顺利侦破,有效地威慑了交通肇事逃逸犯罪行为。

三、多视角综合分析法的作用和意义

道路交通事故肇事逃逸案件往往由于其突发性、复杂性以及一定程度上的隐蔽性等突出特点,存在目击证人少、痕迹物证消失快、痕迹物证比对难、调查取证难、排查工作量大等问题,运用传统的走访调查、逐人摸排等侦破方法往往耗费巨大的警力成本,在时间、警力、财力和物力等方面投入巨大。上述实际案例中,案件侦办单位根据事故案件实际情况对多视角综合分析法进行了组合运用,取得了良好效果,多视角综合分析法打破了传统侦查手段的局限性,特别在侦查时间上和警力投入方面效果显著,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与传统方法相比有着明显的优越性。

(一)能夠判定交通事故案件是否涉及存在交通肇事逃逸车辆以及肇事逃逸车辆类型和损坏部位。在现场勘查工作中,要在事故接触部位、受伤人体、事故地面及周围物体、事故车辆底部等与事故相关部位寻找、发现交通事故现场痕迹物证,注意收集受伤人员损伤、现场车辆损坏特点,同时考虑人体与车体特定部件碰撞可能会造成的特征性损伤,如引擎盖、挡风玻璃、保险杠、车体侧面等所致损伤,结合现场勘查、痕迹物证和案情调查情况进行综合分析,上述案件侦查过程中,案件侦办单位运用上述方法,在错综复杂的因素中找出关键因素和内在规律,在痕迹、物证、损伤之间找到证据链再现事故的发生、发展过程,从而确定了存在涉及交通肇事逃逸车辆及逃逸车辆损坏部位。

(二)能够进一步发挥发散思维在实际侦查逃逸案件工作中的运用。在上述案件侦查过程中,案件侦办单位通过对驾驶人的心理、行为和道路交通环境进行分析,在侦查空间上实施大范围的跳跃,在确定案发时间、地点、嫌疑车辆案发前行驶路线及案发后逃离方向等线索后,利用案发地道路两端视频监控系统对案发后某一时间段内通行的车辆照片进行筛查甄别,同时对案发后视频监控系统反方向通行的车辆数据再排查筛选甄别,发现嫌疑车号牌及嫌疑人员的特征等重要信息,为快速破案奠定基础。

(三)能够充分发挥各类视频监控信息、数据平台等科技应用的作用。通过路面卡口视频监控系统查询的过车信息,进行数据碰撞,运用数据的切割碰撞快速筛选过车信息,提高车辆筛查甄别的效率,特别是对于重特大交通肇事逃逸案的车辆排查工作能够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上述案件侦查工作中正是利用“大数据实战平台”监控系统,确定嫌疑车辆及号牌,再以车牌查找其行驶轨迹,在行驶轨迹中调取其车辆特征,进一步判定和取证,并利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综合平台信息库获得嫌疑车辆的详细情况,提高查缉的精确性和侦查办案的效率。

结语:

道路交通事故多视角综合分析法,是组合、综合运用运动学、痕迹学、力学、逻辑学、交通心理学以及痕迹物证检验鉴定技术等方式方法来充分挖掘交通事故案件的信息,对交通事故现场痕迹、道路交通环境、车辆行驶轨迹、视频监控信息、以及受害者人体损伤特征进行分析,来判断是否存在肇事逃逸车辆、逃逸车辆受损局部特征,进而再分析驾驶人逃逸行为和心理,进一步排查、确定嫌疑车辆、逃逸方向,从而发现、侦破交通事故逃逸案件的思维方式和工作方法。

在当前公安现代化科技装备设施日新月异、公安科技信息化快速发展的大景下,对于解决传统的走访调查、逐人摸排等侦破方法中耗费大量的时间、警力、财力和物力成本问题,道路交通事故多视角综合分析法的运用能够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通过现场遗留的痕迹物证、人体状态和相关信息准确地判定事故发生的时间及肇事逃逸车辆类型、碰撞损坏部位,排除嫌疑车辆、分析判断肇事逃逸车辆的逃逸方向,确定侦查的范围、重点和方法,从而为快速侦破案件奠定基础、打开局面。同时,道路交通事故多视角综合分析法的运用,需要根据实际案件情况将不同的分析方式、方法进行组合、综合运用,才能达到好的效果。

参考文献:

[1]张新海. 交通事故动态分析法的研究[J]. 中国安全科学学报,2010,(06)

[2]张殿业. 道路交通事故预防研究体系探讨[J]. 中国安全科学学报,2007,(07)

[3]谢润红. 摩托车驾乘人员损伤特点的法医学分析[J]. 中国法医学杂志,2007,(10)

[4]徐益飞. 交通事故现场痕迹物证的运用研究[J]. 社会科学(全文版),2018,(9)

[5]谢华为,江涛. 基于痕迹物证动态分析的交通事故驾驶人识别研究[J].中国司法鉴定,2018,1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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