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行为经济学视角下心理学范畴利己性、利他性及其与幸福感的关系
2019-10-25卢涵迪
卢涵迪
摘 要:利己性、利他性作为行为经济学中的重要理论,也是對心理学的重要反映。探讨社会中的利己性、利他性和幸福感有利于为社会和谐发展提供一定的借鉴价值。基于此,本文拟探讨利己、利他和幸福感的关系,梳理了相关研究论述,结论认为构建合理的利己利他主义观,培养低利己、高利他的个体,能够帮助其获得更高的幸福感,缓解由此引发的诸多社会问题。
关键词:行为经济学;心理学;利己性;利他性;幸福感
行为经济学作为实用经济学理论,其对行为分析的理论与经济科学、经济学理论和心理学理论有机的结合起来,以发现经济学研究中存在的疏漏和错误,是基于客观经济学外的补充。利己性、利他性作为行为经济学中的重要理论,也是对心理学的重要反映。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正如火如荼开展,为人民谋幸福的初心是新时期我国发展的基础。贯彻落实为人民谋幸福的初心不仅仅要推动经济发展,提高人民收入水平,更应该坚持以人为本,从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基于人性本身来探索提升人民幸福感的新路径。因此,论文基于行为经济学视角下,探讨心理学范畴下利己性、利他性及其与幸福感的关系具备一定的现实意义和价值。
一、理论基础
(一)利己性
所谓利己性是基于自身因素的利益考量下,以自我为中心,将个人利益作为行为准则的基础。
对利己性的探讨源远流长,古希腊时期著名哲学家普罗泰戈拉提出“人是万物的尺度”的著名观点。认为人是衡量万物的基础,其是非真假由个体论断,是典型的个人中心主义。现代经济学的奠基人亚当斯密将个体的利己性带入经济学中,利己性便成为经济学领域的重要研究内容。其对人性的观点认知是个体的考量标准是利己的,经济发展的供需矛盾均是供给方和需求方在利己性的博弈中不断发展,人的利己性由此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社会经济的发展。
西方对利己性的研究已形成了相对丰硕的研究理论体系,我国对利己性的思考同样也由来已久。古代中国的儒家思想、佛家思想和道家思想均主张克己复礼。战国时期哲学家杨朱是我国历史上首个提出的利己主义的学者,尊崇个人利益为行为准则,反对为他人利益而牺牲自身的利益。此后荀子提出“人性本恶”理论和韩非子法学思想亦属于利己主义范畴。
(二)利他性
利他主义相较于利己主义概念,提出的时间相对较晚,但萌芽时间较早。在我国的上古传说中不乏利他主义者,如女娲补天、大禹治水等,均属于典型的利他主义。法国哲学家孔德于十九世纪提出利他,其意旨社会中存在的无私行为。从目前的主流观点来看,普遍认为利他性是基于自愿原则帮助他人而不求回报的特性。此后不论社会发生变化,社会的主流思想仍是利他性,强调集体主义,强调助人为乐,并对利他主义者以正能量的积极报道。
目前主流观点认为利他性包括如下四个特点:一是其行为主体出于自愿原则,而非被强迫做出决定;二是主体做出的行为有益于他人的利益;三是在主体对他人实施帮助行为发生时,主观上无获取相关利益的意图;四是主观上有明确帮助人的意向去帮助他人。[1]
利他性属于一种出于自愿原则、帮助他人并不求他人回报的行为。作为一种复杂的社会行为,其受到了社会氛围、社会道德以及个体的先天、后天特质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因此,在培养利他主义者时,应充分考虑利他主义的相关影响因素。
(三)幸福感
幸福感是指人类基于自身的满足感和安全感在主观上产生的一种积极愉悦的心理活动和外在表现。
幸福感是心理学范畴研究的重点内容,哲学家、心理学家对幸福感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个体行为和生活方式的选择方面,随着社会的发展,现代行为经济学家、心理学家和哲学家逐渐将研究的重点放在制度建构和社会发展方面,这无疑体现了社会研究的趋势。[2]现代化的发展给民众带来了物质生活的进步和生活质量的提升,但是现代化的发展又存在复杂的悖论因素,民众主观上的幸福感并未因客观物质的发展呈现出与之相应的提升,这无疑又构成了社会现代化进程的困境。
基于个体的利己性和利他性研究更多是从主观上探讨主体对利益的追求,试图从主观层面去发掘个体对幸福感追求的内在动力。
二、利己性、利他性及其与幸福感相关性分析
(一)利己性与幸福感
利己性的重要代表马基雅维利主义认为个体主义为达到个体的需求而充分利用他人来实现目的,利己主义者缺乏道德约束、缺乏对人情社会的情感约束。简言之,马基雅维利主义是提倡自我为中心而不顾及他人利益。因此本部分将用马基雅维利主义来衡量利己性的强弱。
从诸多的研究中可知工作满意度和幸福感呈现出显著的正相关关系。而在近十年的学术研究中,工作满意度和马基雅维利主义呈现出显著的负相关,在银行业、大型制造业的管理者和从业人员中表现尤为显著。马基雅维利主义越高,对个体幸福感的消极影响就越大,同时也会影响到整个组织中。在霍步曼等人的研究中发现管理人员如果存在高马基雅维利主义,则会损害员工的正当利益,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员工的幸福感。[3]此外,亦有相关研究者从激励措施、选拔机制、员工福利等方面探讨了马基雅维利主义与幸福感之间的关系,均认为马基雅维利主义有损员工的幸福感。
从现有的文献中可知马基雅维利主义对幸福感的影响主要集中于工作和经济组织框架领域,亦存在少量实证研究探讨了利己性和幸福感之间的关系。奥利佛研究认为利己性与幸福感之间呈现出负相关的关系,利己主义越严重,民众的幸福感会越低。[4]
基于上述研究,论文认为利己性与幸福感呈现出显著的负相关。
(二)利己性和利他性
利他性具备自愿原则、帮助他人而不求回报的特性,理论上与利己性存在相悖关系,利他性水平与利己性存在显著的负相关。具备高社会责任感、拥有正确三观的利他主义者与从极端自私的个人目的出发的高利己主义者呈现出两种截然相反的群体态势,尤其表现在二者在人际关系和社会责任方面。利他主义者呈现出正相关的社会责任感和人际关系;利己主义者呈现出负相关的社会责任感和人际关系。
基于上述研究,论文认为利己性與利他性呈现出显著的负相关。
(三)利他性对利己性和幸福感关系的中介作用
利他性尽管具备自愿原则和帮助他人而不求回报的特性,但是获得利他行为帮助的个体往往能够收到愉悦,而利他主义者往往也收获到自我价值的肯定。在主流的研究理论中可知,利他性与主观幸福感的获取存在明显的相关性。2016年王艳辉等学者对390名大学生进行问卷调查后,研究显示利他性与主观幸福感存在显著的相关性,即为利他主义者在帮助他人过程中能获取幸福感,受到帮助的个体也能收获到幸福感。[5]
从目前的研究论述中,学者们多从社会责任和提高人际信任程度作为研究重点。研究主流结果认为社会责任感高的利他主义者往往幸福感更加强烈,而这种幸福感的获得往往与个人的经济地位无关;徐映梅和夏伦发现,在人际关系中认为大部分人是可以信任的群体幸福感较强,而认为要多多提防他人的人幸福感较弱。[6]
因此,论文认为利他性与幸福感呈正相关关系。
本文认为利他性与幸福感呈正相关,且从上述学者研究中可知,利己性对主观幸福感的影响可能存在利他性进行传导,因此基于这部分分析,利他性对利己性和幸福感关系起到了中介作用。
三、结语
目前,随着信息时代的到来,社会转型过程中诸多社会问题表现出的利己和利他关系很容易通过网络渠道扩散。经济资源约束条件和网络信息爆炸的背景下,效用最大化的思想往往能够带来更多的外部物质条件,但当公平、正义、利他等非物质追求放置在效用最大化的范畴中,甚至为了效用最大化将其弃之不顾,“精致的利己主义”随之出现,在网络信息时代,这类“精致的利己主义”者往往通过看似有理有据的说辞赢得部分民众认可,使“利己主义”更加泛滥。但是对于绝大部分个体而言,幸福感的获取绝非来源于单一的物质世界,更多的是来源于内心世界,诸多的研究已经表明利他者获取幸福感比利己者获取幸福更加容易。对于利益的狂热追求不仅不会让个体获得幸福,而且还会损害他人的幸福感。不着重个体利益,更加注重集体利益和他人利益的利他主义者更容易获得幸福。这或许是目前存在的“收入——幸福”悖论窘境的合理解释。
每一个个体都希望获得幸福,论文基于此探讨了利己、利他和幸福感的关系,梳理了相关研究论述,结论认为构建合理的利己利他主义观,培养低利己、高利他的个体,帮助其获得更高的幸福感,缓解由此引发的诸多社会问题。因此,从个人角度而言,个人应克制自身益发膨胀的利己性,着重发展利他性;从政府和社会角度而言,应加强相关监管和宣传,弘扬正能量,促进社会和谐。
参考文献:
[1]胡石清,乌家培;从利他性到社会理性——利他主义经济学研究的一个综合观点[J];财经问题研究;2009年第6期
[2]田国强,杨立岩;对“幸福——收入之谜”的一个解答[J];经济研究;2016年第11期
[3]陈真;霍步曼心理学利己主义和伦理学利己主义探析[J];求是学刊;2015年第3期
[4]张红凤;社会行为的进化:个体与群体选择——演进经济学对“人的利己性”的反思[J];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17年第2期
[5]王艳辉;校园氛围与大学生就业的关系:一个有调节的中介模型[J];心理发展与教育;2016年第8期
[6]徐映梅,夏伦.中国居民主观幸福感影响因素分析——一个综合分析框架[J].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2016年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