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常态下江苏省农民增收创新模式与路径
2019-10-25廖小静沈贵银
廖小静 沈贵银
摘要:随着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各种因素导致农民增收的动能衰减。作为经济发达地区,江苏省同样面临收入增速放缓和区域间农民收入差距加大等问题。面对农民增收中存在的问题,江苏省各县(市)通过对农民创业与农村电子商务耦合、供给侧改革带动种植结构调整、深化农村集体经济改革、多层次精准扶贫等进行创新。经济新常态下江苏省农民增收路径优化应从收入结构入手,在人才培养、产业结构和生产经营方式转变、集体经济改革深化和精准扶贫方式创新等方面建立农民增收的长效机制。
关键词:收入结构;农民增收;创新模式;路径优化;江苏省
中图分类号: F323.8 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1002-1302(2019)13-0020-04
农民增收问题是“三农”问题的核心所在,然而当前随着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外部环境发生深刻变化,劳动力和资本投入增长率下降,各种叠加因素导致农民增收的动能衰减。如何在新常态下促进农民增收成为目前学界研究的热点,李玉中对农民增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探讨[1];黄寿峰等从政策方面分析财政支农和金融发展等对农民增收的影响[2-4];骆永民等从内部动能方面探讨土地、人力资本和电子商务等家庭生产经营要素对农民增收的影响[5-8];伍骏骞等从外部环境如空间集聚、产业结构、供给侧结构改革等角度探索农民增收的影响因素[9-12]。前人的研究主要从多角度分析影响农民增收的宏观和微观因素,但较少从省级层面和县(市)级层面探讨农民增收创新模式和路径的研究。作为经济发达地区,新常态下江苏省农民增收面临怎样的困境,在农民增收方面又进行了哪些形式的创新,未来江苏省又应采用怎样的路径实现农民增收?为了回答这些问题,首先从江苏省农村居民收入变化入手,梳理新常态下江苏省在农民增收的过程中面临的困境,进而总结和分析促进江苏省农民增收的模式创新,最后提出促进农民增收的路径优化和对策建议。
1 新常态下江苏省农民增收面临的主要问题
21世纪以来,江苏省在强农惠农富农方面的政策扶持力度不断加大,农民收入增速加快,与城镇居民收入的差距逐渐缩小,农民收入总体呈现出增长的态势。2017年江苏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9 158元,比全国平均水平高出42.63%。但由于新常态下经济增速放缓,江苏省农民增收也面临着一些困境,包括农村居民收入增幅放缓、收入结构发生变化、区域间农民收入差距增大等。
1.1 收入增长幅度逐渐放缓
2010年江苏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实际增长率为13.93%。“十二五”期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实际增长率分别为18.50%、12.93%、11.44%、10.01%、8.68%。2016、2017年,江苏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实际增长率分别为8.30%、8.82%(表1)。随着农民增收动能的逐渐减弱,农民收入增长幅度也呈现出逐渐放缓的趋势。
随着农村人口向城镇的转移,农业劳动力老龄化、女性化程度加深,农村劳动力成本上升,加之农业生产的特殊性以及农村改革的复杂性,目前江苏省农民收入结构发生了很大的变化,首先,在农村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来源中来自家庭经营收入的占比呈下降趋势,特别是近两年受到农产品价格波动和生产成本持续上升等因素影响,农民家庭经营收入遭遇瓶颈,增速放缓明显,甚至停滞不前。其次,财产性收入上升速度非常慢,2012—2017年仅增加了221.84元。最后,全省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平均数掩盖了最低收入群体农民的最低数,全省低收入人口的收入与全省农民人均收入差距依然较大,减少相对贫困,缩小收入差距的任务繁重。
1.2 区域间农民收入差距增大
苏南、苏中和苏北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绝对差距仍然较大。由表2可知,2014年苏南比苏中和苏北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高5 208、8 284元;2015年苏南比苏中和苏北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高5 898、8 919元;2016年蘇南比苏中和苏北人均收入分别高6 318、9 536元。随着时间的推移,苏南、苏中和苏北在农村居民人均收入上的差距呈现出逐渐扩大的趋势,减少农村居民区域间的收入差距任重道远。
2 新常态下江苏省农民增收的模式创新
近年来,针对农民收入增速放缓的实际情况,江苏省各县(市)通过多种模式创新促进农民增收,主要形成了农民创业与农村电子商务耦合、供给侧改革带动种植结构调整、深化集体经济改革、多层次精准扶贫等4种模式。
2.1 农民创业和农村电子商务耦合模式
工资性收入的增加直接依赖于农村人力资本的提高,随着劳动力向城市转移进程的放缓,提升农村劳动力人力资本是提高工资性收入和家庭经营收入的关键。对职业农民进行培育是缓解农业生产后继无人问题的关键,同时也能为农民创业提供人才储备。农村电子商务作为新型业态,可以有效减少农产品销售的中间环节,实现农民增收。农民创业与电子商务的耦合取决于2个方面的创新,(1)在特色产业基础上创新流通业态。在引进高附加值特色农业的基础上大力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减少交易成本,实现农民增收。(2)创新农民创业就业培训。大力培育以职业农民为主要力量的各类经营主体,支持和鼓励农民在农业领域创业,激活农民人力资本,提高农业产出和家庭经营收入。
江苏省沭阳县依托当地特色花木产业,实现了农民创业和农村电子商务的耦合。该县是全省面积最大的花木生产基地,花木产业占地约3.33万hm2,占全县耕地面积的近1/5,花木品种有3 000多种,从业人员达25万多人。2016年全县开展电子商务培训1万人次,共发放9 600万元贷款,提供 7万m2 办公用房,4万m2仓储用房,帮助农民创业者发展电子商务。2016年全县网店数量已达3万多家,网络销售额达 85亿元,农产品销售总额位居全国县级第3名。电子商务依托于沭阳县传统的优势花木种植产业,同时电子商务又为花木产业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契机。电子商务让生产者直接面对市场,在节约流通成本的同时还能够让生产者全面地掌握市场信息。特色产业的基础是电子商务和农民创业的耦合,可以带动花木产品的精细化生产,催生花木产品销售的多元化,提高花木产品的产值和销售利润,最终提高从业人员的工资性收入和家庭经营性收入。
2.2 供给侧改革带动种植结构调整模式
家庭经营收入在农村居民收入结构中仍占重要地位,但目前家庭经营性收入的增长缺乏动力。加快农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化经营,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促进主导产业提升、特色产业扩面、多元复合经营、产业融合发展,既是提高江苏省农业产业竞争力的需要,也是促进家庭经营收入增加的重要措施。通过推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产业集聚带动种植结构调整的做法主要有2种:(1)在苏中、苏北地区,从县级层面对农业产业布局进行优化,增加高附加值农产品的生产,形成产业集聚效应,依托产业集聚促进农民增收。(2)在苏南地区,从村级层面,针对经济薄弱村进行产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农村二、三产业,实现产业融合以促进农民收入的提高。
江苏省响水县提出以产业结构调整促增收的创新模式。响水县政府采用以调整产业结构促增收的模式提高了响水县农产品的生产水平和市场竞争力,充分考虑了产业的集聚效应和对农户的带动作用。该县引进的农业特色产业均为高附加值的农产品,如浅水藕、西兰花、优质稻米、高品质生猪等。2016年,仅浅水藕电商销售额就高达2 000多万元;“灌江”牌西兰花花形好,深受市场青睐,南河西兰花基地在2016年秋季一茬的平均收益超过9万元/hm2。
戴庄村提出产业融合促增收模式。戴庄村位于江苏省镇江市句容市最南端,在2000年前还属于经济薄弱村。在农业专家赵亚夫的带领下,戴庄村充分发挥人少地多、生态良好的资源优势,因地制宜发展有机农业,创新探索出“村社合一”新模式,走出了一条农民增收、集体发展、环境友好的发展模式。戴庄村在产业结构调整上的主要做法是以發展有机农业为导向;以科技人才为支撑,有效解决农业先进技术从院所走向田间地头的难题;以拉长链条为导向,将纯农业转变为生产、加工、流通、观光相融合的“六次产业”,全力打破农民在农业分配中的弱势地位;在管理模式和制度创新上,积极探索“村社合一”的有效途径。2016年全村农民人均纯收入已达到23 600元,是2003年的7.8倍,2008年的2.8倍。
2.3 深化农村集体经济改革模式
农民的财产性收入与土地的财产性质有关,是今后农民收入增长空间较大的收入类型,是农村居民将自己拥有所有权的金融资产或其他生产资料提供给他人使用而获得的回报性收入,包括利息、租金、土地承包经营权收入、土地征用补偿收入等。因此,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探索集体经济不同的实现形式,可以让农民分享改革红利,增加村集体和农民的财产性收入。
江苏省苏州市“深化农村集体经济改革”模式的主要做法是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做大资产股份分红蛋糕。首先,是空间突破。空间突破是指通过购买或者租赁外地的一、二、三产业用地,合作开发,整合优化实现土地的高效集约,或利用集体建设用地指标增减挂钩及“一村两楼宇”等政策,通过土地平整的方式增加建设用地指标,并将其转换到工业规划区,开发建设标准厂房和集体宿舍楼,异地发展厂租经济,进一步推进工业企业的集中集聚。其次,通过产业转型,发展集体经济。通过改善投资环境,拓宽招商平台,吸引高端产业入驻,从单纯的引资到有针对性地选资,延伸现有产业链,培育产业组织竞争力,集聚区域产业集群,形成规划合理、特色鲜明、竞争力强的发展新格局。最后,创新集体经济组织形态。以镇村联合、村村联合、村企联合为基本组织形式,对资源进行统一开发、统一经营,逐步形成跨地域、跨隶属关系、跨所有制、跨行业的抱团发展模式,实现土地、资金、技术、信息等要素的优化配置以及资源的统筹共享,促进村与村的联动发展和协调发展。2016年苏州市农村集体总资产达到1 720亿元,村均稳定性收入超800万元;农民持股分红逐年增加,从2012年的10.72亿元增加到2016年的15.84亿元。
2.4 多层次精准扶贫模式
农户的转移性收入主要来自政府对农业以及农民的各项补贴补助,对于贫困人口来说,转移性收入是贫困人口脱贫的重要方式和渠道,精准扶贫是促使贫困人口脱贫的重要途径,在新常态背景下,精准扶贫方式同样须要创新,这样才能实现农民收入的长效增长。精准扶贫需要各地因地制宜,创新扶贫理念,探索出一条既能体现出政府扶贫政策导向,又有地方特色的有针对性的开发路径。
江苏省滨海县的多层次精准扶贫模式作出了4个方面的创新。首先,在产业扶贫引领上,依据市场行情和生产成本,确定蔬菜、生猪、山羊及家禽、苗木花卉等个体经营(到户项目)的奖补标准。为调动低收入农户加入合作社的积极性,对低收入农户的补助额度高于参与同类合作社的普通农户。其次,在资产收益上,滨海县财政局和江苏省委驻滨帮扶工作队按1 ∶ 1比例注资,为经济薄弱村在小额贷款公司和担保公司配置集体股权,采取固定收益、保底分红的方式增加村集体的经营收入。同时,农业机械、光伏发电、标准厂房等帮扶资产也形成了扶贫收益的支撑。再次,在公益资助项目上,对考入重点高中、大专及以上院校的低收入农户子女给予一次性资助。最后,在农村医疗方面向贫困农户进行倾斜。为了化解返贫难题,滨海县在现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病保险、二次补偿、民政医疗救助、扶贫保险等基础上,整合各类帮扶资金重点对因病致贫对象分贫困程度、疾病类型实行救助补助,建立了低收入农户先诊疗后付费制度,降低大病保险起付线,分段补偿比提高至60%~90%。滨海县近年来初步认定脱贫13 306户30 369人,脱贫率按户和人员分别为31.6%、28.2%。
3 新常态下江苏省农民增收的路径优化
从不同农民增收创新模式来看,要解决农民增收实践中存在的困境,实现农民增收,须要将创新与农民增收有机结合起来,从农民收入结构和收入来源着手,聚力农村人才培养方式创新,实现产业结构和生产经营方式的转变,深化集体经济改革,创新精准扶贫方式,优化江苏省农民增收的路径和机制。
3.1 培育农村人才,支持和鼓励农民创业,带动农村发展与农民增收
首先,要培育以职业农民为主要力量的各类经营主体,使广大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成为农业现代化的最大受益者;加强农民创业就业培训,搭建农民创业创新平台,建设农民创业创新园,培育产业融合主体,为农民创业提供场地、技术支持和学习实践基地,开展创业展示、创业辅导、创业培训、创业大赛等活动。其次,发展农村电子商务。要发挥好江苏省电子商务发达的优势,加大农产品网络销售力度,促进农民增收。重点推动具有特色产品的乡村开展电子商务,鼓励当地村民进行网络创业,完善农村网络消费服务体系。发展农村农产品加工业、专业流通服务业、生产性服务业、休闲旅游农业、互联网+农业等流通新业态,发展特色乡村经济,培育新的增长点。最后,支持农民发展以来料加工为主体、以手工制作为特色的家庭工业,支持农民利用特色资源发展农家乐休闲旅游、养生养老、乡村民宿、文化创意等农村新兴产业,支持有条件、有意愿的农民工返乡发展现代农业。要引导企业积极做好农民工的稳定就业工作,鼓励企业加强农民工培训,引导农民工向高技能高收入岗位就业。
3.2 以调结构和创新生产经营方式促增收,提高农民家庭经营收入水平
首先,调整农业产业结构促增收。在确保粮食安全的基础上,调优、调高、调精产品结构。扩大高附加值品种的种养比例,特别是符合江苏省农业资源禀赋条件的地域特色品种种养比例,例如优质食味粳稻、加工用小麦、特色杂粮、蔬菜、果品、畜禽与水产品种等,提高土地产出率,增加种养收益,优化产品结构。适应市场需求,实施标准化生产,增加优质、高端、绿色农产品生产供给,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形成优质优价的正向激励机制支撑农民增收。其次,规模经营促增收。一方面要大力支持土地流转与适度规模经营,着力培育家庭农场、种养大户以及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提高家庭经营的规模效益与单位劳动力产出水平,进而提高家庭经营收入水平;另一方面要通过服务规模化,如发展农业生产经营环节服务外包、土地托管、代耕代种、联耕联种等综合服务模式,培育集收储、烘干、加工、配送、销售等于一体的粮食服务中心等,為种植户提供统一规范的社会化服务,提高规模效率,切实降低农业生产的经营成本、外部成本、制度成本等,进而提高农民家庭经营收入。最后,产业融合促增收。围绕优势、特色农业产业发展,推进三产融合,以挖掘、培育、壮大江苏食品老字号等品牌加工企业为抓手,重点发展畜禽、蔬菜和水产调理制品、米面食品等主食加工业,推动加工转化,产业延伸融合,丰富品牌文化内涵,提高农业综合效益,促进农民增收。发挥自然生态资源、农耕文化等优势,发展休闲观光农业,推进传统产业向二、三产业延伸拓展与融合,进而增加农民就业创新与增收渠道。
3.3 深化农村综合改革,促进农民财产性收入稳步增长
全面推进江苏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让农民分享改革红利,探索集体经济的不同实现形式,增加村集体和农民的财产性收入。首先,深化以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为重点的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推进土地经营权抵押、承包权入股等,为扩大权能、增加农民收入打下基础。在产业融合过程中要鼓励家庭农场或种植养殖大户将农村土地经营权直接入股企业,引导普通农户先入股土地合作社后再入股龙头企业,促进资本、土地、劳动力、技术等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分享租金+分红收入,让农户分享加工、销售环节的收益;对不易分割的资源性资产,如水面和四荒地等,支持由村集体通过向经营者招标,引入工商资本或农民合作社承包经营,所获经济效益或作为集体经济收入或分红给农民。其次,搞活部分农村建设用地、标准化厂房、智能大棚、电力设施等经营性资产,通过折股量化、固化股权、股权到户,切实保障农民收益。盘活村集体闲置办公用房、学校、仓库、礼堂等公益性资产,开展租赁经营,量力而行建设物业项目,发展物业经济;在区位优势明显地区或城镇规划区,按照统一规划、统筹建设的原则,支持村集体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的要求,开发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等,或通过异地兴建、联村共建等多种形式,增加村集体的资产和物业经营收入,拓展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空间,盘活闲置的公益性资产,进而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来源。
3.4 完善强农惠农政策,提高农民的转移性收入
首先,对于贫困户主要通过定向、定人确定精准脱贫政策。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加大生活、就业、教育等扶持力度,着力解决好因病因残致贫返贫等问题;对经济薄弱村实行重点帮扶,壮大集体经济,增强内生发展动力。健全完善扶贫开发体制机制,创新扶贫工作方式方法。其次,优化强农惠农政策,完善最低收购价等价格干预政策,同时推动向目标价格、生产者补贴为核心的政策体系转变,让价格回归市场,通过不挂钩补贴政策保证农产品生产者的合理收益。
3.5 区域协调,推动农民收入水平提高
对于不同区域之间存在的农民收入差异情况,首先要补经济基础较薄弱地区的短板,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经济落后地区须要补齐经济发展的短板,经济发达地区则要补齐资源环境保护的短板。其次,对于不同经济发展水平的地区,须要因地制宜地进行产业发展。对于经济较发达的地区,应重点支持产业融合发展;对于经济较落后的地区,应加强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的培育,农产品加工业与休闲观光农业发展,积极推进“互联网+农业”的电子商务发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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