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与欧亚经济联盟国家农产品贸易现状分析
2019-10-25聂晴晴新疆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聂晴晴 新疆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一、问题的提出
我国是一个拥有近14亿人口的大国,农业承担着维持农民生计和国民经济基础的重要职责.随着逐步扩大对外开放,我国农业产值不仅实现快速增长,产业结构变化也十分显著,同时也面临着成本"高地板"、价格和补贴"天花板"的双重挤压,以及资源短缺、环境污染两道"紧箍咒"的制约.随着农产品需求的增长和资源的减少,未来我国农产品供求将长期处于紧平衡状态.欧亚经济联盟国家(包括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坦、白俄罗斯、亚美尼亚)农产品总量不仅丰富,而且种类比较多,与我国进行农产品贸易合作的前景广阔.本文主要探讨中国与欧亚经济联盟国家农产品贸易现状及存在的不足,对于未来与欧亚经济联盟国家深化农产品贸易合作有着重要的意义.
二、中国与欧亚经济联盟国家农产品贸易总体特征及结构变化
(一)农产品贸易总体概况
本文根据世界贸易组织对农产品的定义,农产品包括标准国际贸易分类SITC Rev.3中的第0、1、2 、4类中的全部商品(第2类中的第27、28章的商品除外).中国与欧亚经济联盟五国农产品贸易总额增长迅速,贸易总额在2000年为14.9亿美元,2017年贸易总额增加到103.09亿美元,2000-2017年年均增长率达12.9%(图1-1).但相对于我国从欧亚经济联盟国家农产品贸易进口额增长速度,出口额增长速度缓慢,且进口规模远远大于出口额.我国从上述国家进口农产品贸易总额占五国贸易总额的80%左右,出口额仅占20%左右,我国与这几个国家在农产品贸易上一直保持逆差.
图1 -1 农产品贸易总体概况
(二)农产品贸易结构变化
1.农产品市场结构
从市场结构分析,欧亚经济联盟国家中俄罗斯与我国农产品贸易额占我国与上述五个国家贸易总额的90%左右,且主要是中国从俄罗斯进口额,进口额占双方贸易额的80%左右;中国对俄罗斯出口极少,仅占贸易额的20%.因而我国与该国也保持着逆差,并且逆差水平有增大趋势.我国与其他四个国家农产品贸易额非常少,尤其是吉尔吉斯坦、白俄罗斯、亚美尼亚三国与我国的农产品贸易额更少,这三个国家与我国综合贸易额仅占2%.这说明了目前我国与欧亚经济联盟国家农产品贸易市场结构过于集中.
2.农产品商品结构
然后分析中国与欧亚经济联盟国家之间的商品结构,发现目前与欧亚经济联盟五国农产品商品结构也非常集中.我国主要从这五个国家进口第2类产品,第2类农产品约占我国从各国进口总额的70%;并主要向这些国家主要出口第0类产品,第0类农产品出口额约占向各国农产品出口额的90%.近年来,双边贸易合作中,第1类及第4类商品贸易额极少,可以忽略不计.
三、中国与欧亚经济联盟国家农产品贸易合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我国与欧亚经济联盟国家农产品贸易规模不足
目前,我国与哈萨克斯坦、白俄罗斯、吉尔吉斯坦、亚美尼亚四国之间的农产品贸易额总还比较少,这与目前双边经贸合作规模远远不相符.我国主要从欧亚经济联盟国家进口农产品较多,对这几个国家出口额却较少,因而我国与欧亚国家经济联盟国家之间的农产品贸易均还有很大的提高空间.在未来合作中,可利用我国农产品在蔬菜水果等农产品上的优势,在增加进口的同时,提高对这几个国家农产品出口额,改变目前贸易状态,使双边贸易达到基本平衡.
(二)农产品结构与市场比较集中
我国与这五个国家之间的农产品贸易市场与产品结构都非常集中,主要是与俄罗斯之间的农产品贸易较多,与其他四个国家之间的农产品贸易额很少,因而贸易的发展在国家间极不均衡.此外,农产品结构也非常集中,我国主要从这五个国家进口第2类农产品,对这五个国家出口的产品中第0类农产品占比较多,双边之间的贸易很少涉及到第1类及第4类农产品,这两类农产品贸易额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四、对策建议
(一)提高我国农产品出口额,扩大双边贸易规模
未来,我国与欧亚经济联盟国家进行农产品贸易合作过程中,要充分挖掘我国在分类农产品上的竞争优势,提高我国对上述五国的农产品出口额,逐渐改变目前农产品逆差状态.积极扩大与欧亚经济联盟国家之间的农产品贸易规模,尤其是提高我国与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坦、白俄罗斯、亚美尼亚四国之间的农产品贸易规模.
(二)优化调整农产品贸易结构,发挥贸易双方各自比较优势
目前,我国与欧亚经济联盟五国之间的农产品贸易过于集中,不利于今后农产品贸易的可持续性发展.在未来农产品贸易合作中,要充分挖掘贸易双方在各类农产品上的比较优势,调整目前的贸易结构,使农产品贸易结构均衡稳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