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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形势下群众文化的建设及其发展对策

2019-10-23李茉

中文信息 2019年9期
关键词:农民负担利益监管

李茉

摘 要: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的不断加快,农民税收已成为农民承担的社会负担问题,负担监管部门相关的管理工作也发生了改变。农民负担监管工作存在着领导认识模糊、相关部门监管不全面、监管制度和监测体系不够完善等问题。面对农民负担监管工作方面出现的新问题,各级政府需要加大监管力度,并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进行全方位的改革。本文从农民负担监管工作的问题入手,深层次分析其产生的原因,积极提出改进措施,切实做好农民负担监管工作,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

关键词:农民负担 监管 策略

中图分类号:F323.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9082(2019)09-0-01

近几年我国政府出台了一系列强农、惠农的政策,农民负担工作也出现了相应的改变。农民负担监管工作有利于维持社会的稳定性及和谐性,推动农村经济发展。我国目前城市化和现代化的发展已取得很大的成就,但是农民相继承担的社会负担程度不断地增重,产生该问题的主要原因就是农民负担监管工作的不足,所以加强农民负担监管工作成为了当前我国关于农民负担问题的主要改革方面。

一、当前农民负担监管工作的现状

由于市场经济和城市化的不断发展,农村经济也相应地迎来了发展,由于缺少相关的经验,必须对我国农村实际情况进行深层次的分析,不断地完善农民负担监管工作。当前农民负担监管工作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农民负担监管工作范围的拓宽

农村经济不断地进行改革,农民负担监管部门也相应的进行了拓宽,其主要作用表现为:农村征地补偿费的分配、惠农补贴资金、农业税收等。由于农民负担监管工作拓宽之后,各监管部门不能及时明确功能和职责的划分,导致有关部门不够重视农民负担监管问题,对出现的问题不能够及时进行处理和落实。

2.政策体系不完善,损害农民自身权益

农村进行公益事业建设筹劳筹资财政补贴资金有限,分发到农民手中资金低。政策体系在落实农民负担监管工作方面有着重要的作用,现阶段农民关注的重点是:惠民薪资补贴和退耕还林等政策,大部分农民对于相应的政策体系了解都偏低,享受不到政策。就目前情况来说,公开相关政策体系,吸取不同方面的建议,不断地对政策体系进行相应的改变,完善农民负担监管工作的政策体系。

3.社会保障问题得不到及时解决

社会保障问题是现在国民广泛关注地重点问题之一,社会保障问题和农民利益之间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社会保障问题得不到及时地解决,就会出现农民存在对政府不信任的现象,这不仅仅影响了农民自身的利益,更影响了政府地社会公信力,所以对社会保障问题积极地进行分析和处理是必要的。因此,必须重视社会保障问题,从而才能完善农民负担监管制度体系。

二、问题产生的原因

1.监管机构繁杂,基础制度不健全

目前我国农民负担监管机构存在着复杂、繁多的现象,没有相应任务的机构仍然存在。同时,“三提五统”等有明确规定范围的法制存在着操作性大、强硬集资等影响农民利益的手段。所以,法治不健全,尤其是执法力度不足是造成农民负担加重的重要原因。

2.农民自身权益受到损害

如今农村征地的现象时有发生,在实际情况中,可能损害到农民的利益,对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产生了负面影响。所以,在进行征地、资金补偿和分配等工作时,政府和相应的监管部门要引起足够的重视,关于相应的侵犯农民切实权益的问题,指定相应的惩罚措施,维护农民的自身利益。

3.农民缺乏相应的自我保护意识

农民在社会群体中属于弱势一族。社会地位、团结程度、缺少利益维护者等方面,使得农民对制度和政策的制定参与度大大降低。在城市工业化和城市化发展的过程中,无论是农村与城市发生冲突和矛盾,还是整体利益与小团体利益发生矛盾,农民都是比较容易受到牺牲和伤害的,而农民的自我保护意识又较差,缺乏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权益的手段。如果农民能够知法、懂法和用法,农民负担问题的解决会轻松的很多。

综上所述,产生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在现代化进程不断加快的时代下,必须重视农民负担监管工作,从根本上解决农民负担过重的问题。

三、做好农民负担监管工作的策略

关于农民负担监管工作的要求,需要从当地的实际情况入手,对农民负担监管工作进行深层次的分析,创新监管思路、拓展监管范围、强化工作措施、加强制度建设。对此提出以下具体策略。

1.强化干部思想,做到以民為本

一方面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干部有政绩观是正确的,但必须树立正确的政绩观,靠廉政勤政、以民为本、为民服务等原则为农民谋福利。另一方面要做到领导作用,代表人民群众的利益,以群众为中心,当农民自身利益受到损害时,帮助农民利用法律的手段维护自身的权益,增强核心力和群众凝聚力。这就要求基层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相关的国家政策、法律制度等,真正做到以民为本,结合实际情况贯彻落实相关工作,推动农村经济发展。

2.完善监管制度,明确监管范围

如今,随着农民负担监管工作范围的不断扩大,各个相关部门应当承担起相应的责任。明确的划分中央和地方对监管权力进行划分。政府从源头上减轻农民的负担,需要建立完善的监管制度,可以从以下几点完善:

2.1建立并全面推行农业相关收费考核制,对相关农民负担的各类收款文件实时进行相应的改进,逐步规范收费的项目、范围和相关具体要求。

2.2实施农民负担检查落实制度,通过对农民进行日常检查、抽查、暗地查访、重点检查等形式,确保农民负担处于规定额度。

2.3建立追查责任制,涉及农民负担事件中,恶意增加农民负担或者减少农民补贴资金等行为进行追查责任,并给予相应的处罚,避免出现农民负担加重的情况。

3.建立农民负担动态监管体系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信息化管理成为社会管理和进行动态监管的重要措施。

地方政府可以建立农民负担动态监管体系,主要对农民家庭收入和支出情况和、惠农政策落实情况进行实时动态检测,根据相应的数据,把握具体的动态数据,检测出 相应的数据问题时,根据情况出台相应的策略和制度。

总而言之,本文对做好农民负担监管工作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和研究,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做相应的改进,切实做到保护农民自身利益,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

参考文献

[1]王小雪.探究新形式下如何让做好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J].投资理财,2017(04)

[2]陈俭.我国农民负担再审视[J].江汉论坛,2012(08)

[3]张建军.社会经济发展中对做好农民负担监管工作的几点思考[J].知识经济,201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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