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妇幼健康70年发展之路
2019-10-22
成长期(1949年~1978年)
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审议通过《共同纲领》,明确提出“注意保护母亲、婴儿和儿童的健康”。当年10月底,卫生部成立,内设妇幼卫生局,地方各级卫生部门内设妇幼卫生处(科),建立了自上而下完整的妇幼健康行政管理体系。1950年,开始探索设立妇幼保健专业机构,加强人才队伍建设,逐步构筑起保障妇女儿童健康的专业服务阵地,为妇幼健康事业发展奠定了基础。
成熟期(1978年~2012年)
这一阶段,我国加强国际合作,吸收国际先进理念和经验,引进资金和技术,结合国情加强政策转化。逐步完善妇幼健康信息统计制度,为科学决策提供支撑。推动妇幼健康法制化建设,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及其实施办法,形成了“以保健为中心,以保障生殖健康为目的,实行保健和临床相结合,面向群体、面向基层和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标志着妇幼健康工作制度更加成熟定型。中国政府连续实施了3 个周期的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2009年启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对妇女儿童健康投入力度不断加大,妇幼健康服务公平性、可及性不断提高。
跃升期(2012年以来)
党的十八大以来,妇幼健康事业迎来了新的历史时期。世界卫生组织宣布中国消除新生儿破伤风,标志着中国妇幼健康服务质量和可及性达到新水平,妇幼健康工作由“保生存”向“促发展”转变。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并在2016年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上强调,要关注和重视重点人群健康,保障妇幼健康。妇幼健康工作努力顺应时代要求和人民期盼,在全力保障母婴安全基础上,加强政策和服务资源整合,积极推进妇幼健康全程服务,加强儿童早期发展,创新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深度参与妇幼健康全球治理,推动妇幼健康事业进入新时代。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并在2016年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上强调,要关注和重视重点人群健康,保障妇幼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