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学前教育存在问题与原因分析
2019-10-21岳东博
岳东博
一、民办学前教育存在问题
民办学前教育作为学前教育的重要组成,已发展成为满足市场需求的主要力量。但民办学前教育的投资主体以个人筹建为主,大型企业或机构作为投资主体的极少,尤其在县域经济环境下。对于个人出资筹建的民办学前教育机构,其长期经营效益直接受到个人素质、管理水平、教师水平及扶持政策等多方面的影响。
1.外部监管条件乏力
(1)重审批而轻长效监管
民办学前教育的审批权属于教育管理部门,在设立民办学前教育机构时,通常按照相关标准进行审核,但仅能从申请表格中的信息进行确认,实际中各种软硬件设施条件如何,一般难以现场查验。民办学前教育机构的注册包括三类:教育部门审批、民政部门登记和工商部门注册等,这些在不同机构获得注册登记的民办学前教育机构设立后,对实际运行中的各项监管,不仅存在一定的混乱现象,如办学条件,同时部分监管环节还流于形式。
(2)办学硬件设施存在一定隐患
从市、镇、村的民办学前教育硬件条件来看,大多以私人普通住宅或新建住宅区的套房举办,虽然在各项面积指标、结构布局指标方面能够满足办学审批要求,但对于民用住宅而言,由于楼梯、厨房与幼儿活动区等布局及采光、通风等条件影响,对安全隐患造成一定影响,部分办学机构为了争夺生源,还存在违规接送幼儿的问题。
(3)学前教育机构数量不足
随着新农村建设的有序推进以及“三农”问题的变革,县域经济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在农村,由于生源的锐减,部分村小学进行合并,幼儿学习环境受到影响;在市区或乡镇,由于外来人口、农村迁入城市(镇)人口数量不断增加,居住小区建设步伐也不断加快,但相应的幼儿教育机构常被忽视,造成“入学难”问题。
2.民办学前教育机构自身发展约束
(1)办学经费来源单一
民办学前教育机构初始投资主要来源于举办者,这些举办者多以个人为主 ,资金实力雄厚者较少,初始投资一般都能维持,但后续维持经费主要以收费为主,这种单一的经费来源结构,容易在园舍建设、师资培训、设施设备等方面出现投入不足,可持续发展意识难以实质形成。
(2)师资队伍素质弱稳定性低
民辦学前教育机构师资力量大多采用聘任制,而且由于办学经费和机构性质(私立)的限制,工资低、福利差、工作量大等特征造成很难招聘到学历层次高 、有教学经验和教师资格证的教师,即便招聘到,也会面临随时应聘到更好工作环境的公立教育机构或其他部门工作,导致民办学前教育机构师资队伍稳定性差。在部分农村民办学前教育机构还存在让有经验的中年妇女照看幼儿的情况,完全是保姆式管理。
(3)保教质量有待规范
与公办学前教育机构相比,民办学前教育机构存在先天劣势,即使采用与公办学前教育机构同样的教学理念和方式,也难以让幼儿家长信服,因此,只能迎合家长的心理 ,进行“小学化”教育模式,如重点围绕拼音、算术等课程进行教学,严重违背幼儿的身心发展规律和学习特点,不利于幼儿成长。
(4)收费标准差异性大
民办学前教育机构具有一定的“私营企业”性质,生产压力普遍大,不仅面临着与公立学前教育机构的竞争,同时还要与同一地区的其他民办学前教育机构开展竞争,其中价格竞争是重要手段,尤其在有资质民办学前教育机构与没有资质机构之间的价格战更为明显,收费标准差异性大。
二、民办学前教育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学前教育是开展义务教育的前序,是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种与广大人民群众基本利益密切相关的社会公共服务,公益性是其最基本的属性。由于发展阶段、地域经济等条件的限制,产生民办学前教育问题的主要原因包括政府监管与扶持不力。
1.地方立法规范不足
近年来,国家对民办学前教育相关领域立法开展了大量工作,初步形成了我国民办学前教育法治化管理环境,但对于县域环境而言,很多法律法规及政策的细化不够,甚至对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缺乏相应的指导意见,造成的结果是,有依据但可操作性差,尤其是对于民办学前教育的日常管理如何规范缺乏相应的管理准则。
2.学前教育缺少长期规划
对于县域层级而言,很少有对学前教育编制相应发展规划,同时在城市建设、社会经济发展方面也缺少对学前教育的配套内容,如小区建设、新农村建设、村镇的学前教育机构配套标准等。
3.政府监管不力
民办学前教育属于非盈利性行业,其监管部门主要为教育和民政部门,但从调查反映的情况来看,县域教育部门和民政部门在办学机构设立之初的审批阶段履行职责较为规范,但在实际运行过程中,相关管理部门因人力、物力等条件所限,对办学实际条件、质量评估、非法办学等问题的监管难以形成合力,从而无法实现有效的监管。
4.政府扶持力度不够
从国家层面上,对扶持民办学前教育提出了明确要求,但由于缺少财政支持,对于县域层级的地方政府而言,迫于财政收入的限制,也难以对民办学前教育制定出具体的扶持措施,如办学补助、评优补助、师资补助等,因此,很多民办学前教育扶持政策大多都难以切实执行。
民办学前教育为民办教育的一种,根据我们所调研的情况来看,主要以个人筹建为主,而大型企业或机构设立的较少。其中个人筹建的幼儿园在长期的经营中受到个人素质、管理水平、教师水平等多方面的影响,发展较为缓慢,产生了很多不良的社会影响。以至于民办幼儿园所映射的社会特征是:“入园难”、“入园贵”、“教育质量”、“校车安全”、“食品问题”这类情况。现实中,由于教育经费及公办幼儿园数量少等限制,大多数家长无法选择公办幼儿园,只能选择民办幼儿园,在付出高昂的入园费用后,还担心着多种可能发生的问题。基于此,加强对民办学前教育机构的引导、管理、扶持,是一个十分紧迫和现实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