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视角下农村公共环境治理问题与对策
2019-10-21陈美霞
摘 要:提供良好的物质需要、文化条件、良好生态、健全制度是乡村振兴的基础,想要最大程度的实现提高农村居民生活质量的奋斗目标,就要重视农村环境治理问题。相较于基础设施相对完善的城镇环境来说,农村地区的垃圾乱扔乱堆、生活污水乱排、秸秆乱焚烧、粪土乱堆的脏乱差现象依旧存在。这些问题的解决需要经济、制度、政策等各方面的支持,因此,从农村公共环境治理出发,提出农村公共环境治理过程中其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建议,为开展农村公共环境治理工作提供依据,进而推进乡村绿色发展,农村居民的生活质量得以提高。
关键词:公共环境治理;乡村振兴;社会治理
引言
农村公共环境的改善能够实现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提高农村居民的生活质量、加快农村的城镇化建设从而实现城乡一体化。乡村振兴是农村公共环境治理工作的更高要求。各级政府按照中央实施的乡村振兴战略以及出台一系列的政策,制定农村公共环境治理方案,从两违整治、农村垃圾清运、水源地保护、厕所革命四個方面,加快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逐步实现提升人居环境的目标。
一、概念界定
1、公共环境治理
所谓“公共环境”指的是相对于私人领域而言的,大家共同所有的公共场合,具有非排他性、非竞争性;“治理”指的是某个主体或多个主体运用综合各种经济、技术、法律、教育等手段,对其管辖内的事务进行协调、整治和管理。本文指的公共环境治理是政府或政府以外的主体,为满足群众的公共需求,合理运用各种手段和技术,对相对于私人领域的公共场所或多人区域的自然环境进行调整、控制和修复的过程,以达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目的。
2、农村公共环境治理涵义
2018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中指出,农村公共环境治理主要内容包含: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开展厕所粪污治理;[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2018]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升村容村貌;加强村庄规划管理;完善建设和管护机制。
文中,农村公共环境治理的内涵包括:政府综合运用各种手段,对农村地区的生活垃圾进行收集和处理,对农村的河道进行清洁治理,对农村的厕所进行合理建设的行为过程。
二、农村公共环境治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目前,农村公共环境治理工作虽然已经取得了不错的进展,相比十多年前的乡村环境来说确实是有了很大的改观。但是农村公共环境治理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需要改进和完善的问题。
1、 缺乏统一农村公共环境治理规划
由于治理的进度较为缓慢,大部分乡镇的农村公共环境已经明显改善,但是仍有部分乡镇的农村公共环境不容乐观,导致各个乡镇的村民对城乡综合治理了解程度不一。最近几年来,各级政府不断在探索农村公共环境治理的方式方法,目前已经取得一些不错的成果,可是由于大部门的治理模式目前还只是在试点进行,未完成全面覆盖,使得各个乡镇的治理进度不一,导致城乡综合治理进度缓慢,所以有必要对各乡镇规划治理进行改进。
2、政府宣传力度不强
农村公共环境治理宣传的过程中,通过电视新闻、政府微信公众号等方式进行,但是缺乏以组织人员下乡面对面宣传的形式开展,更多的通过组织人员下乡直接参与到农村公共环境治理工作中去,忽视了对基层百姓们的宣传和号召,村民没有参与治理,无法树立主人翁的意识,致使农村公共环境治理过程中存在事倍功半的情况发生。
3、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健全
我国在环境保护方面颁布了许多相关的法律法规,在进行农村公共环境治理的工作时,大多的按照国家以及省级的法律规定来执行的,然而,由于地理位置、气候条件、经济发达程度等因素的影响,各地的情况必然会存在差异,国家和省级的法律规定更多的是根据城市的情况来进行制定的,很多的条款对于农村地区是不适合使用的。所以,在进行农村公共环境治理的时候应该根据具体的乡村情况,因地制宜的制定相关的规定。
4、村民缺乏主体意识
在农村公共环境治理的过程中,由政府主导,部分与企业合作进行。可是却忽视了“从村民们中来,到村民中去”的路线,容易造成村民们将治理的功与过都归咎于政府,而意识不到自身的责任。在工作实践中确实很难实现政府、社会、村民多元治理的模式,但从乡村振兴的视角出发,不止是实现外表的振兴,还要注重百姓的意识振兴,单纯由政府主导,村民就没有参与感,更多的是依赖于政府,就会造成政府负担越来越重,导致农村公共环境治理的质量不高。
三、改善农村公共环境治理问题的对策思路
1、完善农村公共环境治理的统筹规划
要实现农村公共环境的有效治理,应该从全局出发,计划要有整体性,同时还要兼顾细节,规划是实施行动的至关重要的一步,是在整个治理过程的基石。这就要求政府在制定计划时,应该考虑到环境治理的整体性,要考虑多方面的因素,要因地、因时、因人制宜,既要考虑当前是农村发展状况,又要有未来发展的远见。在规划的过程中应该根据不同的乡镇情况,进行多次的实地走访,科学的制定不同地区的规划治理方案。
2、完善多元主体共同治理模式
多元主体治理是打破传统行政管理制度,将原来由政府自身承担的责任转移给社会公民社会,是一种自主自治的合作伙伴关系管理模式。在农村公共环境治理方面,可以采用公共治理理论的观点,加入社会的力量。在农村公共环境改善后,村民才是真正的受益者,只有让村民辛苦付出后才会更加珍惜劳动成果,所以要引导村民成为农村公共环境治理的主力军。
3、加强政府对农村公共环境治理的宣传教育
针对于农村居民不了解环境治理的情况的问题,可以通过多种途径加强教育宣传工作。针对不同群体,可以采取不同宣传形式,通过村委会组织召集村民进行口头教育宣传工作,全面普及农村公共环境治理工作的益处以及重要性,通过长期的教育宣传去改变农村居民对于环境保护的观念,提高村民的环保意识,不断提高农村公共环境治理的效率。
4、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村民参与治理的积极性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在农村公共环境治理的过程中自然是少不了健全法律的约束。可以通过建立健全县域农村公共环境保护法,提高村民参与治理的积极性;对积极主动保护农村公共环境的村民家庭给予“最美居民家庭”的荣誉称号或者生活用品的奖励等;逐步加强村民对环境保护法的认识,让环保观念深入到村民的内心,树立正确的环保观念,建立起农村公共环境的长效保护机制。
总之,乡村振兴需要农村良好的生态环境,需要农村充分完善的基础设施,需要农村良好的人文环境,更需要广大农村群众的支持参加。所以说,乡村振兴是农村公共环境治理工作的更高要求。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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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陈美霞(1964.10--),女,福建莆田,云南财经大学,主要研究:公共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