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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公共空间私人化的表现与原因探析

2019-10-21孙雨晴

青年生活 2019年18期
关键词:私人化公共空间城市

孙雨晴

摘要:城市公共空间承担着为市民活动提供场所、传播城市文化、促进城市发展的任务。公共空间私人化使得公共空间发挥效能举步维艰。本文以哈尔滨市公共空间——阿拉伯广场商业活动为例,对城市公共空间私人化表现在空间上的占用、行为上的失常、文化上的道德缺失三方面展开讨论,研究发现其原因在于城市居民公德意识淡薄,城市管理失效及政策引导与“家长”的退出。

关键词:城市;公共空间;私人化

1 文献综述

城市公共空间是城市居民公共交往和公共生活的重要场所,其形态和功能发挥直接表现城市政府的服务能力,近年有关城市公共空间的研究颇多,就社会学学科而言,研究主要集中于村落、城市、网络公共空间等方面。基于本文研究,下面仅对社会学领域内探讨城市公共空间的文献进行梳理。

黄柏莉以公园、茶楼为中心考察近代广州公共空间与公共生活,讨论地方政权与治理。

袁继芳等人采用文献资料法、案例分析法,通过广场舞扰现象,提出体育休闲公共空间存在严重缺失问题。刘中起基于上海市G社区案例分析城市社区公共空间构筑与基层社会的动员整合柳立子以广州与岭南文化为例,论述城市公共空间建设与城市文化发展的关系。杨贵庆将城市公共空间视为城市社会生活的“发生器”,城市公共空间规划设计应基于社会属性视角,注重空间类型多样化。许凯关注城市公共空间“公共性”,欧洲城市空间建设经验对中国将有很大参考意义。学者们对于城市公共空间发挥的作用、现状、与城市整体发展的关系、空间构筑与规划有着深刻论述。

“公共空间”词源的复杂性来自于“公共”和“空间”同步构成始于社会学与政治哲学层面。虽不同學科、学者对城市公共空间研究角度和视野颇多,本文采用城市社会学对“公共空间”定义即:社会生活交往的场所,具有物理与社会双重属性,因被视为城市的社会空间看待,关注作为个体的私人在该地理空间中的行为与互动。文中私人化定义为:社会个体/群体将公共空间的部分或整体转变为私人空间,进行私人互动的行为过程或结果。

2 研究地点介绍

阿拉伯广场又称清真寺广场,位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西起十二道街,东至十四道街,南起育民街,北至靖宇街,建有东北最大的伊斯兰清真寺,该寺始建于1897年,是东北最大的伊斯兰清真寺,也是全国1500座清真寺中唯一一座阿拉伯式建筑。因此,在开斋节、宰牲节、圣纪节时间内阿拉伯广场成为了哈市广大穆斯林进行宗教活动的主要场所。除此,在日常社会生活中,广场作为城市公共空间也发挥着供全体市民休息、活动、娱乐等作用。

研究通过对广场范围观察发现,除不适宜室外活动天气外,哈尔滨市民对广场利用包括:舞剑、舞鞭、踢毽子、太极、广场舞、抽冰嘎等多种运动项目,且市民群体多居住于以广场为中心的圆形场域内。与以上体育休闲项目相区别,广场上及广场周围另布有以营利为目的的商业互动:盲人按摩、小烧烤摊。其中盲人按摩具体表现为,在广场西北方设置大约三张单人床,由盲人按摩师营利作业;小烧烤摊围绕于广场东部,大约有12个以上摊位(每天出摊数不同)。

3 哈尔滨市公共空间私人化表现

公共空间作为塑造社会公共精神的重要纽带,也是形成居民良好“城市性”的必备要素。消费主义时代下,现代人越来越重视私人领域所展现出的舒适感与安全感,而忽视公共生活、公共空间的群体性与民主性,这使得城市公共空间地位缺失。

3.1 表现在空间上的占用

城市公共空间具有开放性、可达性特点,结合哈尔滨市阿拉伯广场实际使用情况可发现,某些商贩通过争抢摊位等手段,将私人活动与空间置入公共空间,以达成满足私人利益目的。访谈中,除少数接受盲人按摩与购买过烧烤被访者占用公共空间表示“无感”态度,大部分被访者表现“拒绝”态度。

受访者朱女士是广场舞爱好者她表示:“我们这个广场舞队在这儿跳挺长时间了,7点开始跳到9点(下午),大家也挺喜欢,后来这旁边来了几个烧烤摊儿,烤串味太大、熏人,爱吃烧烤的人都来了,摊儿就越来越多,没几天又来了按摩的,我们跳舞人这么多,都跳不开了。”

盲人按摩与烧烤摊所占用空间与公共空间、商业群体与市民群体相互冲突,公共空间范围减小,可容纳群体规模缩小,剥夺市民群体使用空间权力,空间活动拥挤,空间利用满足感降低,空间有效性下降。

3.2 表现在行为上的失常

个人或群体在特定空间内的行为表现、互动方式有明显差异。一方面,个人或群体在私人空间内常表现为放松、真实状态,然而在公共空间内,由于受到正式社会规范约束,道德习惯束缚,他人监督等因素影响,个人或群体常呈现出“表演”状态,以使得自身行为符合社会与大众认可与赞同。广场上的市民群体无论从衣着打扮,还是行为方式,无不是自身社会地位与道德素质的外在表现。反观商业活动实践者,其全部社会互动都为所从事的商业活动服务,表现为私人特点。当商贩将其私人空间侵入公共空间,其互动方式并未转化,造成公共空间内部混乱。同时,受集群效应影响,随着同质性较强的私人空间规模扩大,其在公共空间内话语权增强,行为方式更加失常,公共空间愈加混乱。

3.3 表现在文化上的道德缺失

哈尔滨市阿拉伯广场“公共性”特点是城市市民聚集在固定场域、进行社会交往、互动的根本原因,是凝结市民凝聚力,对城市认同感增强的有利因素,同时,为城市传统与现代文化的传播提供媒介,城市公共空间与市民群体相互影响。商贩将私人空间与公共空间交叉,在公共空间内角色不清现象,可看作商贩在公共领域中“无公德”表现。

坐在长椅上的受访者关先生表示:“这烧烤摊儿这么多,各种各样,烟熏火燎实在难闻,再说它旁边就是马路,吃东西的人多的时候,人没地方站,车也不能走,给交通造成不小压力呢。”

广场上商贩占用公共空间,达到营利目的,满足私欲。在其行为过程中,为招揽顾客,大声宣传其产品(服务),干扰市民群体广场活动,使之体验感变差,同时,商贩私人行为产物:可见垃圾与气味污染广场环境,使之美观性下降。无公德的商贩无视群体规范与道德惯习,以私人利益为出发点,将私人利益凌驾于群体(公共)利益之上。

4 哈尔滨市公共空间私人化原因

4.1个人层面:公德意识淡薄

个人为集体服务,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当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相冲突时,牺牲个人利益。个人与集体,私人与群体二者之间的关系古已有之,且深入人心。然而,城市公共空间的私人化原因仍不能将“个人”刨除在外。

传统社会中,君君臣臣,父父子子,严格等级制将社会个体安置在特定位置,整齐划一,君与臣两种角色与公共空间私有空间相互对应,在公共空间中私人空间不复存在。随历史推进,国家现代化发展,经济生产水平提升等因素带来人们思想解放,人们不再被严格束缚在国家大义面前,社会成员开始作为城市中单独个体存在,且具有实质性意义,个人利益日益凸显。

市场化经济制度背景下,社会成员对经济利益的追逐将私人化意识显露无疑,公德意识淡薄,成为“无公德”个人,即社会成员在集体活动或公共事务中表现出消极、自私的态度,将个体利益放在首要地位。在城市公共空间私人化中,“无公德”的个人不仅指占用公共空间部分或整体“私人”,同时包括与“私人”发生互动、处于公共空间中的社会成员。这些私人空间的参与者,如接受盲人按摩服务、购买烧烤食品者,虽并未将私人意识融入公共空间,但其作为社会整体中的个体成员,却由公共空间进入到其中的私人空间,并与之发生互动,这为无功德个人将公共空间私人化提供思想上的鼓励与行动上的支持。总之,在城市公共空间内无论是私人化发生者,或是与发生者产生互动者,都因公德意识淡薄,致使城市公共空间应有效用无法发挥。

4.2 社会层面:城市管理失效

在城市生活中,个体作为融入其中的参与者对城市的发展建设与城市文化的塑造等方面起重要作用。城市的良性运行不仅需要个体的高度配合,同时需要强有力的组织管理者对个体加以约束与引导,从而促进和谐城市建设。城市公共空间私人化不能仅从个人层面来讲,管理不到位也是重要的诱导因素。

一般来说,城市管理是指以城市这个开放的复杂巨系统为对象,以城市基本信息流为基础,运用决策、计划、组织、指挥等一系列机制,采用法律、经济、行政、技术等手段,通过政府、市场与社会的互动,围绕城市运行和发展进行的决策引导、规范协调、服务和经营行为。广义的城市管理是指对城市一切活动进行管理,包括政治的、经济的、社会的和市政的管理。狭义的城市管理通常就是指市政管理,即与城市规划、城市建设及城市运行相关联的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一般城市管理所研究的对象主要针对狭义的城市管理,即市政管理。

在科层制管理体制中,政府部门将城市管理制度向下层层细化,并制定了一系列可操作措施。近些年来,随着大众媒体的发展、个体话语权的增强与管理执行者的失误,城市管理难度逐渐加大。媒体上经常可见“城管打人”、“城管与群众冲突”等新闻,小部分管理者的错誤被媒体不断发酵放大,小概率错误被催化后,个体所接受的信息不断被禁锢,在媒体引导、部分管理者错误操作的刺激下,个体对管理者的抵触情绪被放大,导致管理者政策实行层层受阻。

管理者对于如何管理力度、个体是否违反管理法规的界定很难把握,而个体对于管理的合法性与正当性产生怀疑,媒体将镜头紧盯在管理失误及个体于管理者的矛盾上。城市管理的难度日渐加大,管理政策与城市快速发展脱轨,制定并完善城市管理规则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

4.3 国家层面:政策引导与“家长”的退出

21世纪随着全球化的发展,我国经济发展迅速,GDP持续上升,人民可支配收入增加。这些令人惊讶的成绩在充分反映国家经济与城市发展的同时,另一社会现实同样不容忽视,即人民贫富差距拉大,两极分化严重。市场经济为国家经济发展,人民生活发展带来好处时,也产生不良后果,国民经济收入模型由“橄榄形”转变为“金字塔形”,简单说,人民明显地感受到“富人更富,穷人更穷”。

在这一社会经济背景下,社会成员为满足自身或所属群体(家庭)生存需要,而将私人利益置于集体利益之上。哈尔滨市高速的生活节奏更加推进了这一现象发展,个体私人利益对公共空间的侵占便是其具体表象。

再者,随着单位制的取消,社会成员逐渐从单元房、集体宿舍走向私有住房,这一变化导致两种后果。一是,国家对个人“负责”的工作、住房、医疗转变为个人自行承担,加重个人生存风险,对利益的争夺要求个人强化生存手段,私人意识由此衍生。二是,生活在集体中,参与集体互动的个体,作为独立个体走向社会,参与社会生活,进行社会互动。原有集体规范与意识削弱,同时个人从熟人社会走向陌生社会,个体行为再无熟人监督,私人意识由此加剧。

5 结语

城市公共空间承载着城市的各项物质与社会功能:如在组织视觉秩序与交通节点,提供市民休息、社交、聚会场所,展示城市形象与风貌的窗口,延续城市文脉、积淀集体记忆、形塑城市意向、传承城市精神的价值载体等方面

然而城市公共空间的私人化的表现:私人对空间占用、行为失常、道德缺失使得公共空间未能发挥其应有作用,研究发现个人道德意识淡薄、城市管理失效、国家政策引导与“家长”退出是个体或群体产生私人意识,发生私人行为,将城市公共空间私人化的主要原因。

哈尔滨市阿拉伯广场作为城市公共空间私有化的案例,不仅反映了黑龙江省公共空间利用现状,也是全国城市公共空间的缩影。如何摆脱这一现状,实现空间有效利用也成为城市规划者、社会学家及各学界学者亟需探讨与回答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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