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诗学观及当代社会价值
2019-10-21苏昌红
【摘要】:《论语·阳货》中提到孔子的诗学观, 可概括为“兴观群怨”四字。“子曰:小子!何莫学夫诗?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迩之事父,远之事君,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 “兴、观、群、怨”是孔子对弟子的谆谆教导,也是发自内心的感触。由此可见,《诗经》不仅是一部先民遗留的文学著作,更是一部蕴藏着巨大社会价值的精神著作。“兴、观、群、怨”的深刻内涵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吻合,是提高人们积极有为的心态、关注社会的自觉、融入集体的能力以及敢于批判的精神的内在动力。
【关键词】:孔子 诗学 “兴观群怨” 社会价值
一、孔子诗学观的渊源
孔子诗学观集中表现在《论语》对《诗经》的评论上,零散而自成体系,见解独到深刻。诸子百家中,儒墨两家喜谈诗(《诗经》),尤以儒家为最。孔子是儒家学派创始人,他极为重视诗的教育意义,对诗的见解更是自成体系——兴、观、群、怨。
二、孔子诗学观的主要内涵
“兴观群怨”是对孔子诗学观的高度凝集,在与弟子们探讨诗学时提出。同时,亦是孔子发自内心的感悟。“兴观群怨”四个字背后是孔子对于弟子的谆谆教导,也是对世人和社会的殷殷期盼。
(一)诗可以兴
“兴”的内涵随着时代变迁而变化。“兴”通常被认为是“托物言志”的一种修辞手法。历朝历代有关“兴”的论述,大多是根据汉儒学者所秉持的用义理来释《诗》的要义。清末民初,简朝亮《论语集注补正述疏》:“《释言》云:‘兴,起也。《诗》之志意,可以感发人之志意,则由斯起矣。” 虽然在一定程度上转变了对“兴”的解释,但还是没有脱离汉儒以来的义理基础。
“诗可以兴”。首先,是针对于诗教而非作诗而言。《诗》能够激发、唤醒、陶冶或升华人们内心的情感。其次,孔子说“诗可以兴”,还包括《诗》将人们内心的情感牵引出来后,能够达到积极有为、触类旁通、举一反三的效果。“耀明其志”,如《论语》中“始可与言诗已矣。”
(二)诗可以观
《论语》中多次提到“观”,“父在,观其志 父没,观其行。” “视其所以,观其所由,察其所安。” 孔子所谓的“观”不是一般层面上的意义,而是一种全面、综合、贯通的观照。古往今来,学者们对“观”的认识不断更新,从《诗》对国史的记录可“观”得失,可“观”国家兴亡。“诗可以观”,是读诗学诗的基石,有了“观”才能引出“兴”、“群”、“怨”。值得一提的是,“诗可以观”的“观”不是单纯意义上的动词看,也不是单纯意义上的名词景象,它的外围涵盖无限扩大,是我们认知世界的一种方式。它要求我们“俯察天地,仰观宇宙”以关注天下,洞察社会,但不能局限在“观风俗之盛衰”上。它旨在说明通过学《诗》可以博览天地,关注社会,洞察社会,使人获得达观。
(三)诗可以群
“和而不流”“群而不党”,学者们对“群”的解读似乎没有经历流变。学《诗》可以加速思想交流、加强群体的团结合作、和睦相处。交流中有思想的碰撞、交互,但又保持相对独立性,这就是“群”。孔子弟子三千,每个人都是独特的个体。交流中碰撞出的新思想,没有使他们放弃自己的主张盲目跟从,而是在秉持自己本心的基础上接受“群”的积极影响。“不学诗,无以言。” 《诗》是一种特殊的交际语言。首先,它具有生动的感性形象,铿锵的韵律感,更富感染力,更容易产生共鸣,有利于群体和睦。其次,《诗》运用兴的手法,委婉含蓄,表达上更容易接受。“群”,见字识义为“合群”。人是群居动物,有交往的需求。《论语》中常有的师生对话,自身就是“群”的表现。在群体生活中,人与人的关系需要达到中正平和的状态。恰巧《诗》能够陶冶、引导、升华人们的情感,祛除乖戾的成分,增添温文儒雅的气质。或许这是孔子诗教的根本目的。
(四)诗可以怨
对“怨”的解读逐渐发生了一些转变,由“怨刺上政”的政治批评转为“怨”可存焉。事实上,《诗三百》中的“变风”“变雅”中含有“怨”的表达。因此,“怨”不但体现在政治层面上,也体现在日常生活中。《论语》中提及的“怨”,绝不能与“怨刺上政”的“怨”划等号。孔子说的“诗可以怨”内容更广阔。
孔子还说“不怨天,不尤人,下学而上达。” 这是否自我矛盾?孔子肯定“怨”的存在,但一个度。我们可以抒发“怨”情,但又要把情感表达规范在礼乐文化的范围内。换句话说,“诗可以怨”要求我们要把握好宣泄的度,处理好社会关系,既要勇于反思,又要敢于批判。
三、孔子诗学观的当代社会价值
当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可以将孔子的诗学观念运用到实践当中,结合时代特点,取其精华,去其槽粕。孔子诗学观的内涵隽永,对当代生活仍具有深远地社会价值,简洁的“兴观群怨”四个字,在当代生活中同样能熠熠生辉。
(一)兴——激发情志,积极有为
中国是典型的高语境国家,委婉含蓄是中国人的说话特点,委婉可以给谈话双方留有转圜的余地,但有些人却不一定能听出曲中真意。因此,孔子说“诗可以兴”,就是感发情志,使人能够听出弦外之音,成为一个积极有为的人。教学上常说“举一隅,不以三隅反,则不复也。” 常用来比喻善于学习,能够由此及彼,触类旁通。“弦外之音”、“言在此而意在彼”,是“兴”在我们生活中的运用。
(二)观——关注天下,洞察社会
人的生存以社会环境为依托,若我们所“观”的只是自己的“一畝三分地”,未免视野就狭隘了,我们要关注生存的环境、关心国事家事天下事。生活中常常会有一叶障目的事情,我们要有透过现象看本质的能力。我们绝不能像井底之蛙,不知世界的宽广。眼界放远,开阔的眼界意味着生命的广阔。假如现在想学一样技能,赶紧开始,不要考虑它是否有直接利益、近期成果。“观”,关注天下,洞察社会,宽广的眼界和细致的观察能力同样重要。
(三)群——学会沟通,融入社会
与人相处之道,最重要的就是沟通。人是群居动物,任何人都不能脱离社会而存在,人们需要语言的交流,需要沟通。沟通能让我们更好的融入社会,不管是亲情、友情还是爱情,都需要我们去用心经营,一个人经营不了两个人的感情。一段感情出现问题,一个不说,一个不问,那结果只能是无疾而终。“群”的社会价值就在于指引我们更好地融入社会。
(四)怨——勇于反思,敢于判断
怨是一种正常的情绪宣泄,不需要有意克制它。适度的情绪宣泄是有益于身心的。但任何事情都要有一个规范和限制的尺度,“怨”也如此。常言道,人生中不如意十之八九。没有哪个人、哪些事是一帆风顺的,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都须经历一些坎坷和磨难才能成长。孔子所谓“诗可以怨”,是指一定范围里允许出现,是一种排解。孔子不要求我们成为圣贤之人,我们也达不到以德报怨的境界,以直报怨足矣。既不委屈自己,也不会使自己陷于危险的边缘。孔子关于“怨”字的诗学观,更注重之后的作为。我们要勇于反思,敢于揭开自己的缺点,敢于判断是非曲直,做一个敢“怨”的人。
四、结语
孔子“兴,观,群,怨”的诗学观,是中国文艺理论最早最重要的思想,不僅对我国诗歌发展起到了广泛影响,甚至对社会的影响也是普遍的。孔子的诗学观与我们的日常生活紧密结合,“兴观群怨”四字箴言也互相联系,相互影响。“兴”字激发我们的情志,让我们积极向上,有所作为,其重点在于强调理解能力在生活中的重要性 “观”字提示我们关注天下,洞察社会,考验的是我们眼界的宽广度和细致的敏感度 “群”字来调和我们生活中的人际关系,使之达到“和合”之美,着重说明沟通的作用 “怨”字警示我们心中的“怨”只能在一定的框架之内,敢于反思,勇于判断,更加重视的是“怨”字之后的作为。孔子的诗学观,历经沧桑,依旧适用于现代生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简单的24个字囊括了对于国家、社会和个人三个层面的要求,与“兴观群怨”表达的社会价值正相吻合。在实现中国梦的路上,仍可相伴而行。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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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毛宣国.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孔子诗论的解释学意味.[J]中国文学研究.2003(4)
【12】方汉文.诗可以兴、观、群、怨——习近平词《念奴娇·追思焦裕禄》注疏.[J]江南大学学报.2014(9)
【注释】
1.[春秋]孔子.论语[M].北京:中华书局,2016.
2.[清]简朝亮.论语集注补正述疏[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3.
3.[春秋]孔子.论语[M].北京:中华书局,2016.
4.[春秋]孔子.论语[M].北京:中华书局,2016.
5.[春秋]孔子.论语[M].北京:中华书局,2016.
6.[春秋]孔子.论语[M].北京:中华书局,2016.
7.[春秋]孔子.论语[M].北京:中华书局,2016.
作者简介:苏昌红(1995—),女,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在读研究生,湖北工业大学,研究方向:中华文化双语传播研究.